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4/02 05:46pm 发表的内容:
数学理论中存在着悖论、危机、大难题吗、怪论。这些都是数学理论中的毒瘤,应当设法消除它!久经考验的古典数学例如欧氏几何、有理数的运算法则、实数的三分律,极限微分法都是应当保护的!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7 11:12am 发表的内容:
天茂、恶心的狐狸同志 :我希望你们知道:在证明论或称元数学里,希尔百特不同意使用“实无穷”观点!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7 11:12am 发表的内容:
天茂、恶心的狐狸同志 :我希望你们知道:在证明论或称元数学里,希尔百特不同意使用“实无穷”观点!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4/03 05:18pm 发表的内容:
数学理论中存在着悖论、危机、大难题吗、怪论。这些都是数学理论中的毒瘤,应当设法消除它!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7 11:24am 发表的内容:
你马甲说的话无根据!我临死之前还要坚持真理!
下面引用由恶心的狐狸在 2009/05/17 11:32am 发表的内容:
没想到你不仅不明白数学,数学史也没看过.
一个人的观点不代表数学!!!!
另外,Hilbert的方案最终被证明不可行.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7 03:26pm 发表的内容:
恶心的狐狸 :你说“Hilbert的方案最终被证明不可行”是对的!但不行的原因不在于它不使用“实无穷观点”而在于它的“形式化思想”;在于他没有使用唯物辩证法!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7 03:36pm 发表的内容:
elimqiu:那么请你说说:第一“整个儿思路不清”的地方在哪里?我的思路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是从实践出发,接受实践的检验!
第二,你说“不知数学为何物”。我对你回答已经说过很多遍,我理解的数学与你不同 ...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7 03:57pm 发表的内容:
常量性无穷大与无穷集合都是理想性事务!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7 09:07pm 发表的内容:
第一,现行教科书中使用极限的地方很多,例如“切线是割线的极限”你问过“割线的极限怎么定义?”没有?
第二,集序列的极限,就是集序列的趋向!
第三,至于你提出的“2,3,4,...不是无穷序列?”的问题,请 ...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09/05/17 04:38pm 发表的内容:
说你一头脑浆糊么。
(1)“割线的极限怎么定义?”不用问:一般的极限定义了,就知道割线的极限是什么了。不是在搞基础吗? 是不是说你的数学是建立在被你批判的数学上?
(2)“集序列的趋向”是什么?当然是 ...
至于研究了47年后搞出来的无穷序列的定义{n},要是不英明伟大,就没有什么是英明伟大的了。你就别谦虚了。
-=-=-=-=- 以下内容由 elimqiu 在 时添加 -=-=-=-=-
jzkyllcjl我觉得你是一方面唯恐天下不乱,拼命宣扬ZFC有悖论的不实之词,另一方面数学训练实在不够。连文理都不通么。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8 00:04pm 发表的内容:
elimqiu :第一,不要再讽刺了!反对我是你的本意!
第二,我想听听你知道的切线定义是什么!可是你总是不回答!你是真有办法呀!但我希望你给我回答这个问题!
第三,“自然数集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是我与你争 ...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8 09:36pm 发表的内容:
第一,你“要求所有大于N的自然数的存在”我不要求,我的自然数集合是还在在不断构造中的‘非正常集’!
第二,你“要求所有大于N的自然数的存在”,那你就去构造那个集合吧!你到死也构造不成!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09/05/18 02:59pm 发表的内容:
你不要求这种存在性,所以你就不能定义极限
我为什么要构造?这是无穷公理保证的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9 07:21am 发表的内容:
我的极限是人类奋斗的方向、目标!但是这种非正常集合是人们构不成的集合!你认为能够成,那你就去构成吧!你到死也构造不成!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9 07:21am 发表的内容:
我的极限是人类奋斗的方向、目标!但是这种非正常集合是人们构不成的集合!你认为能够成,那你就去构成吧!你到死也构造不成!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9 07:48am 发表的内容:
我在不使用实无穷观点下消除了微积分学中许多疑难!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19 04:40pm 发表的内容:
你是污蔑!我的第十一章并没有“消除了微积分学本身”而是改善了微积分!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0 08:17am 发表的内容:
第一,你不骂人,“无耻就是你的目标?”
第二,我尊重并使用数列极限的定义,你知道吗?极限表示序列的趋向,目标的话有什么不妥?
第三,我解决了许多现行微积分学无法回答的问题,改善了微积分学。你对此,提 ...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0 08:17am 发表的内容:
第二,我尊重并使用数列极限的定义,你知道吗?极限表示序列的趋向,目标的话有什么不妥?
第三,我解决了许多现行微积分学无法回答的问题,改善了微积分学。你对此,提 ...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09/05/19 04:50pm 发表的内容:
一般认为微积分的基础是极限论。而jzkyllcjl说“我的极限是人类奋斗的方向、目标!”。我认为jzkyllcjl有无以复加的自恋情结。他的神志不清要成为人类奋斗的方向目标!,由于他的极限就是说不出来,所以微积分在 ...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0 03:00pm 发表的内容:
第一,我没有犯下出尔反尔,指鹿为马的错误!你是污蔑!
第二,我不仅支持柯西用极限方法改革微积分学,而且我还用极限思想改革了几何基础,改革了集合论!
第三,没有完成的自然数集合,根据继数公理,照样有无 ...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0 03:00pm 发表的内容:
第三,没有完成的自然数集合,根据继数公理,照样有无穷数列!我的自然数集合是自然数理论中的第六条公理!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2 06:37am 发表的内容:
你的论述"{1/2^n} 还没完成。谈何极限?你还推导?"是一个错误的推导,错误的逻辑!
事实上,{1/2^n} 是定义在非正常集合上的无穷数列,我求出了它的极限!“无赖”的是你!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09/05/21 11:46pm 发表的内容:
所以非正常集合是完成了的实无穷了? 不是说了么, 你离不开非正常的东西。非正常的东西必须正常使用?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2 10:52am 发表的内容:
非正常集合是理想的集合,是不使用“完成了的实无穷”概念下不能构成的集合!我使用的就是这种集合!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2 10:52am 发表的内容:
非正常集合是理想的集合,是不使用“完成了的实无穷”概念下不能构成的集合!我使用的就是这种集合!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09/05/22 05:14am 发表的内容:
什么叫做? 这是中文吗?
什么叫做[是不使用“完成了的实无穷”概念下不能构成的集合!]? 这是中文吗?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09/05/22 09:39am 发表的内容:
如果你的自然数集可以用于定义无穷数列和数列极限,那么它就包含所有自然数,如果它不包含所有自然数,无穷数列及其极限就不能定义。你玩的不过是文字游戏:搞个‘非正常集’托词来杜绝无穷集的基数概念,另一方 ...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3 07:15pm 发表的内容:
我在批判无穷公理,谈到了对任一成立,对全体不成立的两个例子。那两个例子,就是无穷公理与集合论应当改革的论据!你们不反驳m这些具体论述,只是骂人的态度不正确,也不能解决问题!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5 07:03am 发表的内容:
实无穷是罪魁祸首!取消了这个观点,连续统的大难题就不存在了!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5 00:00pm 发表的内容:
违反实践的“完成了的实无穷”观点应当取消!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5 00:00pm 发表的内容:
违反实践的“完成了的实无穷”观点应当取消!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6 11:28am 发表的内容:
“实无穷”是已有的名词,在对这个名词的解释中有“完成的”这个定语!
不会有“没完成的实无穷”!请elimqiu 不要乱扯!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9 05:23pm 发表的内容:
悖论的存在,说明数学理论应当改革!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29 05:23pm 发表的内容:
悖论的存在,说明数学理论应当改革!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30 08:04am 发表的内容:
elimqiu :我已经说过多遍,ZFC里的存在着用实无穷意义下的无穷公理,实无穷违背实践,所以这个公理体系不能使用!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30 08:04am 发表的内容:
elimqiu :我已经说过多遍,ZFC里的存在着用实无穷意义下的无穷公理,实无穷违背实践,所以这个公理体系不能使用!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09/05/30 01:55am 发表的内容:
不要回避问题:悖论呢?你的理论谁使用?不是不能,而是没人使用么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30 04:09pm 发表的内容: elimqiu :你说到:“你的理论谁使用?不是不能,而是没人使用么S<|?” 我是对已有数学理论的改进,由于它消除了连续统的大难题,消除了三分律的反例,它可能成为未来人们采用的数学理论!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30 08:58pm 发表的内容:
临死之前还要出来“添乱”是你马甲!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5/31 07:56am 发表的内容:
你不是“根本看不懂别人的”对吧!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6/02 06:54am 发表的内容:
你只会说“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这样做的人,才真正是蠢货!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6/02 09:20pm 发表的内容:
你是真懂吗?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在 2009/06/03 08:09am 发表的内容:
你马甲一点理都不会讲,只会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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