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国

标题: \(\Huge\color{blue}{\textbf{没有无穷大自然数}}\) [打印本页]

作者: elim    时间: 2025-4-18 06:43
标题: \(\Huge\color{blue}{\textbf{没有无穷大自然数}}\)
本帖最后由 elim 于 2025-7-20 05:01 编辑

蠢疯和\(\small\text{APB}\)都称存在无穷大自然数. 于是有最小无穷大
自然数\(v\). 据皮亚诺公理, 存在某自然数\(m\)使\(v\small =m+1\)
即\(v\)是\(m\)的后继. 因\(v\)是最小无穷大自然数, \(m\)是最大有
限自然数. 可见存在无穷大自然数的必要条件是存在最
大有限自然数
.  由于有限自然数的后继仍有限, 所以不
存在最大有限自然数,于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8 07:14

      elim先生,现行教科书中像\(\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X_n=a\)这样的表达式遍于全书,式中\(n\to\infty\)即是表达\(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之意。在康托尔有穷基数的无穷序列中\(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既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上去的确切计数,又表示它们汇集成的整体”(参见康托尔著《超穷数理论基础》P42页),\(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infty\),作为序数它是存在的。康托尔认为这个“\(\infty\)比分析学中的∞是更合适的无穷大”(参见康托尔《超穷数理论基础》P42页)。仅就\(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否存在问题,我问过ChatGPT,它回答说“分析学中的lim与集合论中的lim有本质的不同”。事实上如果自然数集中没有无穷大自然数,自然数集也就不可能是无限集。虽然每个能被写出来、读出来的自然数都是有限数,也不能否定\(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存在性(恩格斯悖论)。也就是说\(\mathbb{N}\)中作为序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客观存在的。否则单调集列极限集定义中的\(\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或\(\displaystyle\bigcup_{n=1}^{\infty} A_n\)就没有实际操作意义。
       elim先生,虽然你自许精通数学、精通集合论,但你与创立集合论、提出超穷数理论,奠定近代数学基础的康尔相比,你还相差甚远。因此你还没有具备让我无条件信服你的资本。同时你的【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在现行数学框架下也不成立。论坛中创新发明者颇多,有谁像你这样以威逼、辱骂的无耻行为强迫他人认同自己观点的呢?
       elim先生你为打压我而发明的“骤变”理论与现行数学并不兼容。你自欺尚可,欺人做孽!说到底你没有任何资格强迫我接受接受你的“臭便”理论。所以你还是消停点好些!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8 07:17

      elim先生,现行教科书中像\(\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X_n=a\)这样的表达式遍于全书,式中\(n\to\infty\)即是表达\(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之意。在康托尔有穷基数的无穷序列中\(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既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上去的确切计数,又表示它们汇集成的整体”(参见康托尔著《超穷数理论基础》P42页),\(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infty\),作为序数它是存在的。康托尔认为这个“\(\infty\)比分析学中的∞是更合适的无穷大”(参见康托尔《超穷数理论基础》P42页)。仅就\(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否存在问题,我问过ChatGPT,它回答说“分析学中的lim与集合论中的lim有本质的不同”。事实上如果自然数集中没有无穷大自然数,自然数集也就不可能是无限集。虽然每个能被写出来、读出来的自然数都是有限数,也不能否定\(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存在性(恩格斯悖论)。也就是说\(\mathbb{N}\)中作为序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客观存在的。否则单调集列极限集定义中的\(\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或\(\displaystyle\bigcup_{n=1}^{\infty} A_n\)就没有实际操作意义。
       elim先生,虽然你自许精通数学、精通集合论,但你与创立集合论、提出超穷数理论,奠定近代数学基础的康尔相比,你还相差甚远。因此你还没有具备让我无条件信服你的资本。同时你的【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在现行数学框架下也不成立。论坛中创新发明者颇多,有谁像你这样以威逼、辱骂的无耻行为强迫他人认同自己观点的呢?
       elim先生你为打压我而发明的“骤变”理论与现行数学并不兼容。你自欺尚可,欺人做孽!说到底你没有任何资格强迫我接受接受你的“臭便”理论。所以你还是消停点好些!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8 07:43
elim先生,如果承认在\(\mathbb{N}\)作为序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就应当承认\(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昨\(\mathbb{N}\)中的自然数了。有谁会质疑\(\mathbb{N}\)作为序数为\(a\)的数就是\(\mathbb{N}\)中第\(a\)个自然数呢?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8 10:36
elim你说外行话了,因为自然数集是最小可列集,所以如果把\(\mathbb{N}\)从小到大排成一列,则\(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就是该排列“最后”位置上那个自然数的序号,因此\(\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作为第一个极限序数本质上是\(\alpha=\overline{\overline{\mathbb{N}}}=\aleph_0\),而不是\(\alpha=\mathbb{N}\)!,也就是说\(\alpha\)是排列在自然数列“最后”的那个数。值得注意的是, 虽然从分析学看\(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都等于无穷大(即数学分析中所说的不存在),但它位在集合的序数理论中又表示不同的序数。这就是分析学中的lim与集合论的lim的本质不同。由于在自然数集\(\mathbb{N}\)中不同的序号表示不同的自然数并且序号\(a\)就表示自然数\(a\),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 \(j\in\mathbb{N}\))就是\(\mathbb{N}\)的成员,所以它们都是自然数!据此elim你认为谁是【全方位白痴】呢?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8 14:17

       elim,你说外行话了。因为自然数集\(\mathbb{N}\)是最小可列集,所以如果把\(\mathbb{N}\)中的数从小到大排成一列,则\(\alpha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就是该排列“最后”位置(即序号为\(\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位置)上的那个自然数。所以\(\alpha=\overline{\overline{\mathbb{N}}}=\aleph_0\),而不是\(\alpha=\mathbb{N}\)!。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从分析学看\(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均可能等于无穷大(即数学分析中所说的不存在),但它们在集合的序数理论中却又分别表示不同的序数。这就是分析学中的lim与集合论的lim的本质区别。由于自然数集\(\mathbb{N}\)中不同的序号表示不同的自然数(如序号\(a\)就表示自然数\(a\)),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 \(j\in\mathbb{N}\))就是\(\mathbb{N}\)的成员,所以它们都是自然数!
        强调指出\(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 \(j\in\mathbb{N}\))是自然数这个命对\(j=v\)是成立的。因为这时\(\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0\)。当\(j=v-k\)(\(k\in\mathbb{N}\)也是成立的。因为这时\(\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k)\)=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k=k\)。
       其实把\(\alpha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排除在自然数外,才会导致很多矛盾。在以往的中交流中已经证明:如果\((\alpha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不是自然数,则\(\mathbb{N}=\phi\)!同时也不能回答【皮亚诺公理语境】的上确界在哪里!
       平常我们说自然数中没有最大,只有更大。是指有限自然后紧跟无穷自然数,无穷自然数后边又紧跟着超穷自然数。
       elim认为:若把\(\alpha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划归自然数,这将会导至\(\mathbb{N}\)有最大元的悖论。为回答eim的桤忧,康托尔“设想出一个新数\(\omega\)表示(I)的整体(即\(\mathbb{N}\))和(I)中数的一种相继次序”(参见康托尔著《超穷数理论基础》P43页第3至4行)。
       该帖较长,如果elim是数学人的话,你一定会读完此帖,才会去评判谁是【全方位白痴】。


作者: elim    时间: 2025-4-18 19:28
\(\mathbb{N}\)无最大元, 最后最大序数是白痴臆淫. \(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n\)
不小于任何自然数, 故非\(\mathbb{N}\)的成员. 只有\(\mathbb{N}\)的成员才
叫自然数懂吗, 白痴?
蠢疯被坐实为全方位白痴, 蠢氏贼船漏洞不打一出来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8 22:10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5-2 20:57 编辑


      因为自然数集\(\mathbb{N}\)是最小可列集 ,如果把\(\mathbb{N}\)从小到大排成一列,则\(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就是该排列“最后”位置(即(序号为\(\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 位置 上的那个自然数。同理 \(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 \(\quad( j\in\mathbb{N})\)亦是们于序号为\(\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位置上的自然数。现在我们用反证法证明\(v\)是自然数.
       【证法】(反证法):若\(v=\displaystyle\lim_{n→∞} n\)不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第二条,\(v\)的前趋\(v-1\)也不是自然数(否则\(v\)是自然数,这写\(v\)不是自然数的假设矛盾)。逆用皮亚诺公理\(v-1\)的前趋\(v-2\)也不是自然数……类此(k+1)的前趋k不是自然数,…,2的前趋1不是自然数,1的前趋0也不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集\(\mathbb{N}=\phi\),这与\(\mathbb{N}≠\phi\)矛盾,所以\(\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是自然数(即\(v\in\mathbb{N}\))。【证毕】
      elim认为【\(\mathbb{N}\)无最大元,最后最大序数是白痴臆淫\(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小于任何自然数, 故非\(\mathbb{N}\)的成元,只有\(\mathbb{N}\)的成员才叫自然数】,elim的这段言论是错误的,因为【\(\mathbb{N}\)无最大元】是根据\(\mathbb{N}\)元素的值而言的。自然数\(v\),\(v-1\),\(v-2\),……\(v-k\){k为任意有限数)的值均\(\infty\)无穷大量间无大小关系。其次从康托尔有穷基数的无穷序列1,2,3,…\(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omega,\omega+1,\omega+2,……\)(参见康托尔《超穷数理论基础》P43页)看【\(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小于任何自然数】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并且从康托尔有穷基数的无穷序列看自然数集\(\mathbb{N}=\)\(\{1,2,3,……,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看,\(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确实是\(\mathbb{N}\)的成员。elim所说的矛盾恰好反映出你并没有真正认识自然数。所以elim才是你口中全方位白痴。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9 03:43

因为\(\mathbb{N}\)可列集,所以把\(\mathbb{N}\)的所有元素按序号递增的方式排成一列1,2,…,\(v-k\),…,\(v-2\),\(v-1\),\(v\)(其中\(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所以,\(\mathbb{N}=\{1,2,…(v-k),…v-2,v-1,v\}\)。elim根据\(\mathbb{N}\)中无最大元认为\(v\notin\mathbb{N}\):集列\(\{1,2,…(v-k),…v-2,v-1,v\}\)\(=\mathbb{N}\cup\{v\}\)。春风晚霞认为elim的\(v\notin\mathbb{N}\)是错误的。理由如下:①\(v\)是自然数集所有成员中的一员,它理应属于\(\mathbb{N}\);②elim依据\(\mathbb{N}\)中无最大元,认为集列\(\{1,2,…(v-k),…v-2,v-1,v\}=\)\(\mathbb{N}\cup\{v\}\))。那么\(\mathbb{N}=\{1,2,…,v-2,v-1\}\),那么\(v-1\)岂不又成了\(\mathbb{N}\)中的最大元,是不是又要\(v-1\)排除在\(\mathbb{N}\)之外?这种排出最大序号的方法最终将得到\(\mathbb{N}=\phi\)。所以elim坚持认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认知是错误的!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9 03:47
elim 发表于 2025-4-19 03:46
\(\small\mathbb{N}\)无最大元, 而\(v\small=\displaystyle\lim_{n\to\infty}n\)大于任何自然数,
故\(v\ ...


因为\(\mathbb{N}\)可列集,所以把\(\mathbb{N}\)的所有元素按序号递增的方式排成一列1,2,…,\(v-k\),…,\(v-2\),\(v-1\),\(v\)(其中\(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所以,\(\mathbb{N}=\{1,2,…(v-k),…v-2,v-1,v\}\)。elim根据\(\mathbb{N}\)中无最大元认为\(v\notin\mathbb{N}\):集列\(\{1,2,…(v-k),…v-2,v-1,v\}\)\(=\mathbb{N}\cup\{v\}\)。春风晚霞认为elim的\(v\notin\mathbb{N}\)是错误的。理由如下:①\(v\)是自然数集所有成员中的一员,它理应属于\(\mathbb{N}\);②elim依据\(\mathbb{N}\)中无最大元,认为集列\(\{1,2,…(v-k),…v-2,v-1,v\}=\)\(\mathbb{N}\cup\{v\}\))。那么\(\mathbb{N}=\{1,2,…,v-2,v-1\}\),那么\(v-1\)岂不又成了\(\mathbb{N}\)中的最大元,是不是又要\(v-1\)排除在\(\mathbb{N}\)之外?这种排出最大序号的方法最终将得到\(\mathbb{N}=\phi\)。所以elim坚持认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认知是错误的!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9 04:49

因为\(\mathbb{N}\)可列集,所以把\(\mathbb{N}\)的所有元素按序号递增的方式排成一列1,2,…,\(v-k\),…,\(v-2\),\(v-1\),\(v\)(其中\(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所以,\(\mathbb{N}=\{1,2,…(v-k),…v-2,v-1,v\}\)。elim根据\(\mathbb{N}\)中无最大元认为\(v\notin\mathbb{N}\):集列\(\{1,2,…(v-k),…v-2,v-1,v\}\)\(=\mathbb{N}\cup\{v\}\)。春风晚霞认为elim的\(v\notin\mathbb{N}\)是错误的。理由如下:①\(v\)是自然数集所有成员中的一员,它理应属于\(\mathbb{N}\);②elim依据\(\mathbb{N}\)中无最大元,认为集列\(\{1,2,…(v-k),…v-2,v-1,v\}=\)\(\mathbb{N}\cup\{v\}\))。那么\(\mathbb{N}=\{1,2,…,v-2,v-1\}\),那么\(v-1\)岂不又成了\(\mathbb{N}\)中的最大元,是不是又要\(v-1\)排除在\(\mathbb{N}\)之外?这种排出最大序号的方法最终将得到\(\mathbb{N}=\phi\)。③elim错把\(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当作ω。elim\(v\)既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又表示它们汇集成的整体,其中值为\(\aleph_0\)。它有前趋而无后继。ω是设想的一个表示(I)的整体和(I)中数之间的相继次序,它无前趋而有后继。所以elim坚持认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认知是错误的!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9 09:43

       elim,皮亚诺公理决定了\(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x_n\)是自然数,你提供的论据皆不成立。理由如下:
       1)\(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n\}\)的最终元,因在\(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后边不有自然数\(v+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k\in\mathbb{N}\))。
       2)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则\(\mathbb{N}=\phi\)!
       3)极限序数非自然数没有任何依据,或说该命题尚待证明不能作为证据!
       综上\(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自然数!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9 14:30
试问elim:1)皮亚诺公理哪一条决非定了\(\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r把证明定出来给大家看看可以吗?2)你的\(\{n\}\)包括哪些自然数?有趋向无穷的自然数吗?3)由\(v\notin\mathbb{N}\subsetneq\{0,1,2,……,\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athbb{N}\cup\{v\}\)知\(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in\mathbb{N}\)由皮亚诺公理第二条得\(v-1\)的后继\(v\in\mathbb{N}\)又何错之有?请证明\(\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9 21:39
试问elim:1)你知道皮亚诺公理吗?皮亚诺公理哪一条决非定了\(\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把证明定出来给大家看看可以吗?2)你的\(\{n\}\)包括哪些自然数?有趋向无穷的自然数吗?3)由\(v\notin\mathbb{N}\subsetneq\{0,1,2,……,\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athbb{N}\cup\{v\}\)知\(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in\mathbb{N}\)由皮亚诺公理第二条得\(v-1\)的后继\(v\in\mathbb{N}\)又何错之有?请证明\(\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19 22:59
试问elim:1)你知道皮亚诺公理吗?皮亚诺公理哪一条决非定了\(\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把证明定出来给大家看看可以吗?2)你的\(\{n\}\)包括哪些自然数?有趋向无穷的自然数吗?3)由\(v\notin\mathbb{N}\subsetneq\{0,1,2,……,\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athbb{N}\cup\{v\}\)知\(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in\mathbb{N}\)由皮亚诺公理第二条得\(v-1\)的后继\(v\in\mathbb{N}\)又何错之有?请证明\(\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0 07:03
如何认识形数关系那是每个数学人的自由。然而,各种数学理论的创新必须做到兼容与自洽。所谓兼容就是新的理论必须继承旧理论理的“合理内核”,如十九世纪的数学大革命,创新的东西层出不穷,但能留存下来且具有新生命活力的认知恰好是继承了前人理论“合理内核”的东西。所谓自洽,是指某一认知不能前面的认知自相矛盾,如\(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就是一种既不兼容且不自洽的见解。试想\(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自然数集\(\mathbb{N}\)还是无限集吗?是的,我们能够读出、写出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法学博土杜林就认为“应该无矛盾的思考现实世界的无限性”,恩格斯针对这种认知提出了著名的恩格斯悖论:无限纯属是有限组成的,但数学上的无限又是客观存在的。恩格斯是思想家不是数学家,在恩格斯悖论提出不久,康托尔也提岀了自然数的分段理论。运用自然数的分段理论,我们极易用数学分析的观点证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in\mathbb{N}\),我当然知道你不自洽的【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H_∞=\phi\)】以及【自然数不含超穷数】都是为否定我〖只要极限存在就一定可达〗而量身定置的数学新理论。很可惜这些新理既不与现行数学兼容,自身也不自洽。并且你每一新理论的创生,无一例外地都要把我骂一通。所以我批驳你这些不兼容,也不自洽的歪理论、伪命题也就不是什么搅局,而是情理中的事情了。你虽然自以为很精通数学,很懂集合论,但你与创立集合论、提出超穷数理论的康托尔相比,你还相差甚远,你多次提及周民强那点集论都充满不屑,事实上你与周民强的徒孙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不管你海量宿帖发了删,删了又发,你都不具备我无条件信服你的资本!所以我认为你还是消停一点,创新越多丢人也就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0 08:40
如何认识形数关系那是每个数学人的自由。然而,各种数学理论的创新必须做到兼容与自洽。所谓兼容就是新的理论必须继承旧理论理的“合理内核”。如十九世纪的数学大革命,创新的东西层出不穷,但能留存下来且具有新生命活力的认知恰好是继承了前人理论“合理内核”的东西。所谓自洽,是指某一认知不能与前面的认知自相矛盾。如\(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就是一种既不兼容且不自洽的见解。试想\(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自然数集\(\mathbb{N}\)还是无限集吗?是的,我们能够读出、写出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法学博土杜林就认为“应该无矛盾的思考现实世界的无限性”。恩格斯针对这种认知提出了著名的恩格斯悖论:无限纯属是有限组成的,但数学上的无限又是客观存在的。恩格斯是思想家不是数学家。在恩格斯悖论提出不久,康托尔也提岀了自然数的分段理论。运用自然数的分段理论,我们极易用数学分析的观点证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in\mathbb{N}\),我当然,我知道你不自洽的【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H_∞=\phi\)】以及【自然数不含超穷数】,都是为否定我〖只要极限存在就一定可达〗而量身定置的数学新理论。很可惜这些新理既不与现行数学兼容,自身也不自洽。并且你每一新理论的创生,无一例外地都要把我骂一通。所以我批驳你这些不兼容,也不自洽的歪理论、伪命题也就不是什么搅局,而是情理中的事情了。你虽然自以为很精通数学,很懂集合论,但你与创立集合论、提出超穷数理论,奠定近代数学基础的康托尔相比,你还相差甚远。你多次提及周民强那点集论都充满不屑,事实上你与周民强的徒孙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不管你海量宿帖发了删,删了又发,你都不具备我无条件信服你的资本!所以我认为你还是消停一点,创新越多丢人也就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0 09:19
如何认识形数关系那是每个数学人的自由。然而,各种数学理论的创新必须做到兼容与自洽。所谓兼容就是新的理论必须继承旧理论理的“合理内核”。如十九世纪的数学大革命,创新的东西层出不穷,但能留存下来且具有新生命活力的认知恰好是继承了前人理论“合理内核”的东西。所谓自洽,是指某一认知不能与前面的认知自相矛盾。如\(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就是一种既不兼容且不自洽的见解。试想\(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自然数集\(\mathbb{N}\)还是无限集吗?是的,我们能够读出、写出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法学博土杜林就认为“应该无矛盾的思考现实世界的无限性”。恩格斯针对这种认知提出了著名的恩格斯悖论:无限纯属是有限组成的,但数学上的无限又是客观存在的。恩格斯是思想家不是数学家。在恩格斯悖论提出不久,康托尔也提岀了自然数的分段理论。运用自然数的分段理论,我们极易用数学分析的观点证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in\mathbb{N}\),我当然,我知道你不自洽的【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H_∞=\phi\)】以及【自然数不含超穷数】,都是为否定我〖只要极限存在就一定可达〗而量身定置的数学新理论。很可惜这些新理既不与现行数学兼容,自身也不自洽。并且你每一新理论的创生,无一例外地都要把我骂一通。所以我批驳你这些不兼容,也不自洽的歪理论、伪命题也就不是什么搅局,而是情理中的事情了。你虽然自以为很精通数学,很懂集合论,但你与创立集合论、提出超穷数理论,奠定近代数学基础的康托尔相比,你还相差甚远。你多次提及周民强那点集论都充满不屑,事实上你与周民强的徒孙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不管你海量宿帖发了删,删了又发,你都不具备我无条件信服你的资本!所以我认为你还是消停一点,创新越多丢人也就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0 10:49

       如何认识形数关系那是每个数学人的自由。然而,各种数学理论创新必须做到兼容与自洽。所谓兼容是新的理论必须继承旧理论理的“合理内核”。如十九世纪的数学大革命,创新的东西层出不穷。但能留存下来且具有生命活力的认知,恰好是继承了前人理论“合理内核”的东西。所谓自洽,是指某一认知不能与前面的认知自相矛盾。如\(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就是一种既不兼容且不自洽的见解。试想\(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自然数集\(\mathbb{N}\)还是无限集吗?是的。我们能够读出、写出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法学博土杜林就因此认为“应该无矛盾的思考现实世界的无限性”。恩格斯针对杜林这种观点,提出了著名的恩格斯悖论。恩格斯认为:无限纯属是有限组成的,但数学上的无限又是客观存在的。恩格斯是思想家不是数学家。在恩格斯悖论提出不久,康托尔也提岀了自然数的截段理论(截段即指;小于或等于某个自然数n的自然数集\(\{x:x\in\mathbb{N}且x\le n\}\),且自然的任何截段都是有限集 。运用自然数的截段理论,我们极易证明\(v=\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in\mathbb{N}\),我当然知道你不自洽的【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H_∞=\phi\)】;【自然数不含超穷数】,……都是为否定我〖只要极限存在就一定可达〗而量身定置的数学新理论。很可惜这些新理既不与现行数学兼容,自身也不自洽。并且你每一新理论的创生,无一例外地都要把我骂一通。所以我批驳你这些不兼容、也不自洽的歪理论、伪命题也就不是什么搅局,而是情理中的事情了。
       你虽然自以为很精通数学,很懂集合论,但你与创立集合论、提出超穷数理论,奠定近代数学基础的康托尔相比,你还相差甚远。你多次提及周民强那点集论都充满不屑,事实上你与周民强的徒孙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不管你海量宿帖发了删,删了又发,你都不具备我无条件信服你的资本!所以我认为你还是消停一点,创新越多丢人也就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0 13:38

命题:已知因\(\overline{\overline{\mathbb{N}}}=\aleph_0\),所以\(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
【证明】(反证法):若\(v=\displaystyle\lim_{n→∞} n\)不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即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具有确定的后继数a' ,a'也是自然数(数a的后继数a'就是紧接在这个数后面的整数(a+1)),\(v\)的前趋\(v-1\)也不是自然数(否则\(v\)自然数,这与假\(v\)不是自然数矛盾)。同理\(v-1\)的前趋\(v-2\)也不是自然数,……类此逆推(k+1)不是自然数,(k+1)的前趋k不是自然数,…,2的前趋1不是自然数,1的前趋0也不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集\(\mathbb{N}=\phi\),这与\(\mathbb{N}≠\phi\)矛盾,所以\(\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是自然数(亦即\(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证毕】
注意:因为\(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上去的确切计数,所以表达式\(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是合法的。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0 19:37

命题:已知\(\overline{\overline{\mathbb{N}}}=\aleph_0\),所以\(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
【证明】(反证法):若\(v=\displaystyle\lim_{n→∞} n\)不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即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具有确定的后继数a' ,a'也是自然数(数a的后继数a'就是紧接在这个数后面的整数(a+1)),\(v\)的前趋\(v-1\)也不是自然数(否则\(v\)自然数,这与假设\(v\)不是自然数矛盾)。同理\(v-1\)的前趋\(v-2\)也不是自然数,……类此逆推(k+1)不是自然数,(k+1)的前趋k不是自然数,…,2的前趋1不是自然数,1的前趋0也不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集\(\mathbb{N}=\phi\),这与\(\mathbb{N}≠\phi\)矛盾,所以\(\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是自然数(亦即\(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证毕】
【注意】
①、因为\(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上去的确切计数,所以表达式\(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是合法的。
②、Peano axioms第二条“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中的“确定”是指具体写出、读出或逻辑确定中的任一情形均视为确定。
③、自然数集是良序集,即若\(a\in\mathbb{N}\) 则表明\(\mathbb{N}\)中第\(a\)号数的值为\(a\)。当\(a\)为无穷自然数时,\(a\)与它的前趋\(a-1\)和后继\(a+1\)都是逻辑确定的三个不同的自然数。


作者: APB先生    时间: 2025-4-20 20:09
存在无穷大纯小数就一定存在无穷大自然数\[\cdots99.0\Longleftrightarrow0.99\cdots\]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1 06:04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4-21 06:39 编辑
elim 发表于 2025-4-20 21:58
\(\huge\color{red}{\textbf{使用皮亚诺公理第二条就是预设v是自然数, 白痴!}}\)
\(\huge\color{red}{v=v ...


皮亚诺公理第二条不是预设\(v\)是自然数。反证法是假设\(v\)不是自然数(即预设\(v\)不是自然数)推岀矛盾的。使用数学分析的结论\(v=v-1=v-2=…v-k=…\)违背皮亚诺公理第四条:若\(m'=n'\),则\(m=n\),确保自然数序列的唯一性。故elim孬种证明\(v\notin\mathbb{N}\)无效!elim坚持\(v\)不是自然数是泼妇耍赖行为,所以elim才是真正的白痴!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1 06:04

命题:已知\(\overline{\overline{\mathbb{N}}}=\aleph_0\),所以\(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
【证明】(反证法):若\(v=\displaystyle\lim_{n→∞} n\)不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即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具有确定的后继数a' ,a'也是自然数(数a的后继数a'就是紧接在这个数后面的整数(a+1)),\(v\)的前趋\(v-1\)也不是自然数(否则\(v\)自然数,这与假设\(v\)不是自然数矛盾)。同理\(v-1\)的前趋\(v-2\)也不是自然数,……类此逆推(k+1)不是自然数,(k+1)的前趋k不是自然数,…,2的前趋1不是自然数,1的前趋0也不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集\(\mathbb{N}=\phi\),这与\(\mathbb{N}≠\phi\)矛盾,所以\(\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是自然数(亦即\(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证毕】
【注意】
①、因为\(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上去的确切计数,所以表达式\(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是合法的。
②、Peano axioms第二条“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中的“确定”是指具体写出、读出或逻辑确定中的任一情形均视为确定。
③、自然数集是良序集,即若\(a\in\mathbb{N}\) 则表明\(\mathbb{N}\)中第\(a\)号数的值为\(a\)。当\(a\)为无穷自然数时,\(a\)与它的前趋\(a-1\)和后继\(a+1\)都是逻辑确定的三个不同的自然数。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1 21:38

命题:已知\(\overline{\overline{\mathbb{N}}}=\aleph_0\),所以\(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
【证明】(反证法):若\(v=\displaystyle\lim_{n→∞} n\)不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即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具有确定的后继数a' ,a'也是自然数(数a的后继数a'就是紧接在这个数后面的整数(a+1)),\(v\)的前趋\(v-1\)也不是自然数(否则\(v\)自然数,这与假设\(v\)不是自然数矛盾)。同理\(v-1\)的前趋\(v-2\)也不是自然数,……类此逆推(k+1)不是自然数,(k+1)的前趋k不是自然数,…,2的前趋1不是自然数,1的前趋0也不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集\(\mathbb{N}=\phi\),这与\(\mathbb{N}≠\phi\)矛盾,所以\(\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是自然数(亦即\(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证毕】
【注意】
①、因为\(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上去的确切计数,所以表达式\(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是合法的。
②、Peano axioms第二条“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中的“确定”是指具体写出、读出或逻辑确定中的任一情形均视为确定。
③、自然数集是良序集,即若\(a\in\mathbb{N}\) 则表明\(\mathbb{N}\)中第\(a\)号数的值为\(a\)。当\(a\)为无穷自然数时,\(a\)与它的前趋\(a-1\)和后继\(a+1\)都是逻辑确定的三个不同的自然数。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2 06:02
elim 发表于 2025-4-21 22:49
\(\huge\color{red}{\textbf{使用皮亚诺公理于\(v\)就是预设v是自然数, 白痴!}}\)
\(\huge\color{red}{v= ...

皮亚诺公理第二条哪个单词、哪条短语预设了\(v\)是自然数?反证法倒是预设了\(v\)不是自然数,结果推岀了\(\mathbb{N}=\phi\)!数学分析中虽有\(v=v-1=v-2=…v-k=…=∞\)的结论,但有
\(v\le v-k\)这样的提法吗?按你的\(v-k\)不是自然数,那么\(v-k\)的前趋还是不是自然数?当\(k=v-m\)(m是任一有限数)是不是自然数?真他娘的扯淡,证明有关自然数的命题,不用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生成法则能得到正确结论吗?你的这个证明依据违背皮亚诺公理第四条:若\(m'=n'\),则\(m=n\)(即自然数列的唯一性)。故据此证明的\(v\notin\mathbb{N}\)无效!elim证明\(v\)不是自然数与证明【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一样皆为逆天之举,除你死乞百赖、放肆撒泼,鬼哭狼嚎外,还有谁信呢?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2 06:02

命题:已知\(\overline{\overline{\mathbb{N}}}=\aleph_0\),所以\(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
【证明】(反证法):若\(v=\displaystyle\lim_{n→∞} n\)不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即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具有确定的后继数a' ,a'也是自然数(数a的后继数a'就是紧接在这个数后面的整数(a+1)),\(v\)的前趋\(v-1\)也不是自然数(否则\(v\)自然数,这与假设\(v\)不是自然数矛盾)。同理\(v-1\)的前趋\(v-2\)也不是自然数,……类此逆推(k+1)不是自然数,(k+1)的前趋k不是自然数,…,2的前趋1不是自然数,1的前趋0也不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集\(\mathbb{N}=\phi\),这与\(\mathbb{N}≠\phi\)矛盾,所以\(\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是自然数(亦即\(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证毕】
【注意】
①、因为\(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上去的确切计数,所以表达式\(v=\displaystyle\lim_{n\to\infty} n\in\mathbb{N}\)是合法的。
②、Peano axioms第二条“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中的“确定”是指具体写出、读出或逻辑确定中的任一情形均视为确定。
③、自然数集是良序集,即若\(a\in\mathbb{N}\) 则表明\(\mathbb{N}\)中第\(a\)号数的值为\(a\)。当\(a\)为无穷自然数时,\(a\)与它的前趋\(a-1\)和后继\(a+1\)都是逻辑确定的三个不同的自然数。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2 07:15
皮亚诺公理第二条哪个单词、或哪条短语预设\(v\)是自然数?反证法倒是预设了\(v\)不是自然数,结果推岀了\(\mathbb{N}=\phi\)!数学分析中虽有\(v=v-1=v-2=…v-k=…=∞\)的结论,但有
\(v\le v-k\)这样的提法吗?按你的\(v-k\)不是自业数,那么\(v-k\)的前趋还是不是自然数?当\(k=v-m\)(m是任一有限数)是不是自然数?真他娘的扯淡,证明有关自然数的命题,不用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生成法则能得到正确佶果吗?你的这个证明依据违背皮亚诺公理第四条:若\(m'=n'\),则\(m=n\)。故此证明\(v\notin\mathbb{N}\)无效!elim坚持\(v\)不是自然数与证明【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皆为逆天之举,除你死乞百赖、放肆撒泼外还有谁信呢?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2 13:06
elim认为【1)皮亚诺公理仅对自然数适用,所以对\(v\)引用皮亚诺公理, 谈论其前驱就是偷设它为自然数,搞循环论证
2) 由\(v\)的表达式算得\(v-1=v\)不是什么前驱】试向①、elim什么是自然数?为什么\(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为什么\(v\)的前趋不存在?试河elim自然数集中从哪个数开始它没有前趋?换句话讲也就是哪个数开始它没有后继?
②、皮亚诺公理第二条由自然数1是自然数0的后继;自然数2是自然数1的后继…逐次推导出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的后继。这个推理过程从哪里开始循环论证了?③在自然理论中有\(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这样的表达式吗?④、皮亚诺公理第二条中哪个单词、或哪条短语预设\(v\)是自然数?反证法倒是预设了\(v\)不是自然数,结果推岀了\(\mathbb{N}=\phi\)!数学分析中虽有\(∞=∞-1=∞-2=…∞-k=…\)这样的说法,但有\(\infty >\infty-k\)这样的提法吗?按你的\(v-k\)不是自然数,那么\(v-k\)的前趋还是不是自然数?当\(k=v-m\)(m是任一有限数)是不是自然数?真他娘的扯淡,证明有关自然数的命题,不用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生成法则你能得到正确结论吗?你他娘的永远不会知道,你所认定的自然数列违背皮亚诺公理第四条:若\(m'=n'\),则\(m=n\)(即自然数列的唯一性)。故据此证明\(v\notin\mathbb{N}\)无效!elim你证明\(v\)不是自然数与证明【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皆为逆天之举,除你死乞百赖、放肆撒泼外还有谁像你这样骚操作呢?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2 19:28
elim认为【1)皮亚诺公理仅对自然数适用,所以对\(v\)引用皮亚诺公理, 谈论其前驱就是偷设它为自然数,搞循环论证
2) 由\(v\)的表达式算得\(v-1=v\)不是什么前驱】试向①、elim什么是自然数?为什么\(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为什么\(v\)的前趋不存在?试河elim自然数集中从哪个数开始它没有前趋?换句话讲也就是哪个数开始它没有后继?
②、皮亚诺公理第二条由自然数1是自然数0的后继;自然数2是自然数1的后继…逐次推导出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的后继。这个推理过程从哪里开始循环论证了?③在自然理论中有\(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这样的表达式吗?④、皮亚诺公理第二条中哪个单词、或哪条短语预设\(v\)是自然数?反证法倒是预设了\(v\)不是自然数,结果推岀了\(\mathbb{N}=\phi\)!数学分析中虽有\(∞=∞-1=∞-2=…∞-k=…\)这样的说法,但有\(\infty >\infty-k\)这样的提法吗?按你的\(v-k\)不是自然数,那么\(v-k\)的前趋还是不是自然数?当\(k=v-m\)(m是任一有限数)是不是自然数?真他娘的扯淡,证明有关自然数的命题,不用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生成法则你能得到正确结论吗?你他娘的永远不会知道,你所认定的自然数列违背皮亚诺公理第四条:若\(m'=n'\),则\(m=n\)(即自然数列的唯一性)。故据此证明\(v\notin\mathbb{N}\)无效!elim你证明\(v\)不是自然数与证明【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皆为逆天之举,除你死乞百赖、放肆撒泼外还有谁像你这样骚操作呢?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05:23
elim认为【1)皮亚诺公理仅对自然数适用,所以对\(v\)引用皮亚诺公理, 谈论其前驱就是偷设它为自然数,搞循环论证
2) 由\(v\)的表达式算得\(v-1=v\)不是什么前驱】试向①、elim什么是自然数?为什么\(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为什么\(v\)的前趋不存在?试河elim自然数集中从哪个数开始它没有前趋?换句话讲也就是哪个数开始它没有后继?
②、皮亚诺公理第二条由自然数1是自然数0的后继;自然数2是自然数1的后继…逐次推导出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的后继。这个推理过程从哪里开始循环论证了?③在自然理论中有\(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这样的表达式吗?④、皮亚诺公理第二条中哪个单词、或哪条短语预设\(v\)是自然数?反证法倒是预设了\(v\)不是自然数,结果推岀了\(\mathbb{N}=\phi\)!数学分析中虽有\(∞=∞-1=∞-2=…∞-k=…\)这样的说法,但有\(\infty >\infty-k\)这样的提法吗?按你的\(v-k\)不是自然数,那么\(v-k\)的前趋还是不是自然数?当\(k=v-m\)(m是任一有限数)是不是自然数?真他娘的扯淡,证明有关自然数的命题,不用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生成法则你能得到正确结论吗?你他娘的永远不会知道,你所认定的自然数列违背皮亚诺公理第四条:若\(m'=n'\),则\(m=n\)(即自然数列的唯一性)。故据此证明\(v\notin\mathbb{N}\)无效!elim你证明\(v\)不是自然数与证明【无穷交就是一种骤变】皆为逆天之举,除你死乞百赖、放肆撒泼外还有谁像你这样骚操作呢?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09:55
elim的认知\(\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坐实了elim的白痴身份!因为任给\(m\in\mathbb{N}\),当n>m时,未必有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如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皆属例外!【因为不存在大于任意自然数的自然数,  所以\(v\)不是自然数】是不承认皮亚诺公理的错误认知,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后继\(v+1\)也是自然数,\(v+1\)的后继\(v+2\)也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之第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的后继\(a'\)也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中设有最大,只有更大!不难看出elim对歪理的证明玩弄的是“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所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循环论证把戏!一个自命不凡的“数学大师”,居然不知道循环论证乃数学论证之大忌,真是可悲、可叹、可耻、可恶!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06
elim的认知\(\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坐实了elim的白痴身份!因为任给\(m\in\mathbb{N}\),当n>m时,未必有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如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皆属例外!【因为不存在大于任意自然数的自然数,  所以\(v\)不是自然数】是不承认皮亚诺公理的错误认知,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后继\(v+1\)也是自然数,\(v+1\)的后继\(v+2\)也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之第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的后继\(a'\)也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中设有最大,只有更大!不难看出elim对歪理的证明玩弄的是“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所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循环论证把戏!一个自命不凡的“数学大师”,居然不知道循环论证乃数学论证之大忌,真是可悲、可叹、可耻、可恶!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08
elim的认知\(\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坐实了elim的白痴身份!因为任给\(m\in\mathbb{N}\),当n>m时,未必有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如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皆属例外!【因为不存在大于任意自然数的自然数,  所以\(v\)不是自然数】是不承认皮亚诺公理的错误认知,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后继\(v+1\)也是自然数,\(v+1\)的后继\(v+2\)也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之第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的后继\(a'\)也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中设有最大,只有更大!不难看出elim对歪理的证明玩弄的是“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所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循环论证把戏!一个自命不凡的“数学大师”,居然不知道循环论证乃数学论证之大忌,真是可悲、可叹、可耻、可恶!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15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16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18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21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22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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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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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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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27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28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29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30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0:31
放你娘的臭狗屁。皮亚诺公理只预设了0(或1)是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笫一条);从2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每个数均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所以它们都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所以\(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in\mathbb{N}\)也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皮亚诺公理第五条);\(v-1=v\)是elim对皮亚诺公理的诋毁和栽脏!所以elim关于\(v\notin\mathbb{N}\)的歪理谬论越多,也就丟人越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2:32
elim的认知\(\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坐实了elim的白痴身份!因为任给\(m\in\mathbb{N}\),当n>m时,未必有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如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皆属例外!【因为不存在大于任意自然数的自然数,  所以\(v\)不是自然数】是不承认皮亚诺公理的错误认知,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后继\(v+1\)也是自然数,\(v+1\)的后继\(v+2\)也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之第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的后继\(a'\)也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中设有最大,只有更大!不难看出elim对歪理的证明玩弄的是“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所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循环论证把戏!一个自命不凡的“数学大师”,居然不知道循环论证乃数学论证之大忌,真是可悲、可叹、可耻、可恶!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19:54
elim的认知\(\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坐实了elim的白痴身份!因为任给\(m\in\mathbb{N}\),当n>m时,未必有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如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皆属例外!【因为不存在大于任意自然数的自然数,  所以\(v\)不是自然数】是不承认皮亚诺公理的错误认知,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后继\(v+1\)也是自然数,\(v+1\)的后继\(v+2\)也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之第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的后继\(a'\)也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中设有最大,只有更大!不难看出elim对歪理的证明玩弄的是“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所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循环论证把戏!一个自命不凡的“数学大师”,居然不知道循环论证乃数学论证之大忌,真是可悲、可叹、可耻、可恶!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20:04
elim的认知\(\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坐实了elim的白痴身份!因为任给\(m\in\mathbb{N}\),当n>m时,未必有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如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皆属例外!【因为不存在大于任意自然数的自然数,  所以\(v\)不是自然数】是不承认皮亚诺公理的错误认知,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后继\(v+1\)也是自然数,\(v+1\)的后继\(v+2\)也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之第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的后继\(a'\)也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中设有最大,只有更大!不难看出elim对歪理的证明玩弄的是“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所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循环论证把戏!一个自命不凡的“数学大师”,居然不知道循环论证乃数学论证之大忌,真是可悲、可叹、可耻、可恶!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3 20:37
elim的定理\(\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坐实了elim的白痴身份!因为任给\(m\in\mathbb{N}\),当n>m时,未必有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如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皆属例外!【因为不存在大于任意自然数的自然数,  所以\(v\)不是自然数】是不承认皮亚诺公理的错误认知,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后继\(v+1\)也是自然数,\(v+1\)的后继\(v+2\)也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之第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的后继\(a'\)也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中设有最大,只有更大!不难看出elim对这一歪理的证明玩弄的是“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所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循环论证把戏!一个自命不凡的“数学大师”,居然不知道循环论证乃数学论证之大忌,真是可悲、可叹、可耻、可恶!另外既然称你的胡说八为定理,你删除它干什么呢?留在论坛中岂不更好?也让众网友看看你的发明创造如何伟大!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4 06:38
elim的定理\(\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坐实了elim的白痴身份!因为任给\(m\in\mathbb{N}\),当n>m时,未必有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如m=\(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m=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j)\)\((j∈\mathbb{N})\)皆属例外!【因为不存在大于任意自然数的自然数,  所以\(v\)不是自然数】是不承认皮亚诺公理的错误认知,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后继\(v+1\)也是自然数,\(v+1\)的后继\(v+2\)也是自然数;……由皮亚诺公理之第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的后继\(a'\)也是自然数。所以自然数中设有最大,只有更大!不难看出elim对这一歪理的证明玩弄的是“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所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是自然数”的循环论证把戏!一个自命不凡的“数学大师”,居然不知道循环论证乃数学论证之大忌,真是可悲、可叹、可耻、可恶!另外既然称你的胡说八为定理,你删除它干什么呢?留在论坛中岂不更好?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4 11:25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4-24 14:45 编辑

elim认为在数学分析中有了式子【\(\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in\mathbb{N})\);于是序列\(v\),\(v-1\),\(v-2\),……,\(v-k\),……就是序列\(v\),\(v\),\(v\),……,】,由于\(\forall k\in\mathbb{N}\)都有\(v-k=v\notin\mathbb{N}\)。所以当\(k=v-x,x为任意有限正整数\)时,亦有\(v-k=\)\{v-(v-x)=x\)\(\notin\mathbb{N}\),由于\(x\)是任意有限正整数,所以\(\mathbb{N}=\phi\)!所以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Longleftrightarrow\)\(\mathbb{N}=\phi\)!所以白痴elim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是全面反数学的伪命题!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4 14:45
elim,你为什么不质疑你的【\(\forall k\in\mathbb{N}\)都有\(v-k=\)\(v\notin\mathbb{N}\)】呢?由\(k\)的任意性是不是有当\(\color{red}{k=v-x,}\)\(\color{red}{x为任意有限正整数}\)时,也有\(v-k=\)\(v-(v-x)\)\(=x\notin\mathbb{N}\)?由于\(x\)是任意有限正整数,所以\(\mathbb{N}=\phi\)!所以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Longleftrightarrow\)\(\mathbb{N}=\phi\)!所以白痴elim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是全面反数学的伪命题!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4 21:04
elim认为在数学分析中有了式子【\(\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in\mathbb{N})\);于是序列\(v\),\(v-1\),\(v-2\),……,\(v-k\),……就是序列\(v\),\(v\),\(v\),……,】,由于\(\forall k\in\mathbb{N}\)都有\(v-k=v\notin\mathbb{N}\)。所以当\(\color{red}{k=v-x,x为任意有限正整数}\)时,亦有\(\color{red}{v-k=}\)\(\color{red}{(v-(v-x)=x\notin\mathbb{N}}\),由于\(x\)是任意有限正整数,所以\(\mathbb{N}=\phi\)!所以若\(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Longleftrightarrow\)\(\mathbb{N}=\phi\)!所以白痴elim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是全面反数学的伪命题!孬种看不出\(v-(v-x)=x\notin\mathbb{N}\)是对他【\(\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in\mathbb{N})\)】的批判。真他妈的白痴一个!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5 05:12
真他娘的扯淡,你证明过【当x为正整数时,\(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吗?任意自然数有多大?任意自然数有最大值吗?你凭什么说\(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在极限理论中\(\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a_n=a\)这样的表达式还少了吗?自然数列\(\{a_n=n\}\)的极限不就是\(a_n=\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吗?皮亚诺公理只说了第一个自然数没有前趋?什么吋侯说过极限位置的自然数没有前趋?皮亚诺公理说每个确定的自然数都有后继,什么时侯说过处于极限位值的自然数没有后继?所以,你娘娘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本身就是伪命题,你还洋洋自得不知羞耻!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在一起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逻辑确定的自然数\(v\)的后继\(v+1\)也是自然数!所以你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所有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纯属放屁!因为x为任意有限正整数,也就是,所以\(v-(v-x)=x\)就是任意有限正整数。因此\(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x\)也是有限正整数,根据你的【\(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notin\mathbb{N}\)】得\(x\notin\mathbb{N}\),你说你的\(\mathbb{N}\)不是空集还能是什么?elim白痴,狗要吃屎是狗国的铁律,但是用狗国的铁律能证明人必须吃屎吗?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5 07:40
少他娘的扯淡,你什么时侯证明过【\(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及\(v-k=v你\((\forall k∈\mathbb{N}\)】?证明过程在哪里?论据是什么?你证明过【当x为正整数时,\(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吗?任意自然数有多大?任意自然数有最大值吗?你凭什么说\(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在极限理论中\(\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a_n=a\)这样的表达式还少了吗?自然数列\(\{a_n=n\}\)的极限不就是\(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吗?皮亚诺公理只说了第一个自然数没有前趋?什么时侯说过极限位置的自然数没有前趋?皮亚诺公理说每个确定的自然数都有后继,其后继也是自然数。什么时侯说过处于极限位值的自然数没有后继?所以,你他娘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本身就是伪命题。你还洋洋自得不知羞耻!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在一起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逻辑确定的自然数\(v\)的后继\(v+1\)也是自然数!所以你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所有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纯属没有依据!因为x为任意有限正整数,也就是,所以\(v-(v-x)=x\)就是任意有限正整数(即你认定的自然数)。因此\(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x\)也是有限正整数。根据你的【\(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notin\mathbb{N}\)】得\(x\notin\mathbb{N}\),你说你的\(\mathbb{N}\)不是空集还能是什么?elim白痴,狗要吃屎是狗国的铁律,但是能用狗国的铁律能证明人必须吃屎吗?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5 07:41
少他娘的扯淡,你什么时侯证明过【\(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及\(v-k=v你\((\forall k∈\mathbb{N}\)】?证明过程在哪里?论据是什么?你证明过【当x为正整数时,\(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吗?任意自然数有多大?任意自然数有最大值吗?你凭什么说\(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在极限理论中\(\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a_n=a\)这样的表达式还少了吗?自然数列\(\{a_n=n\}\)的极限不就是\(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吗?皮亚诺公理只说了第一个自然数没有前趋?什么时侯说过极限位置的自然数没有前趋?皮亚诺公理说每个确定的自然数都有后继,其后继也是自然数。什么时侯说过处于极限位值的自然数没有后继?所以,你他娘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本身就是伪命题。你还洋洋自得不知羞耻!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在一起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逻辑确定的自然数\(v\)的后继\(v+1\)也是自然数!所以你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所有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纯属没有依据!因为x为任意有限正整数,也就是,所以\(v-(v-x)=x\)就是任意有限正整数(即你认定的自然数)。因此\(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x\)也是有限正整数。根据你的【\(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notin\mathbb{N}\)】得\(x\notin\mathbb{N}\),你说你的\(\mathbb{N}\)不是空集还能是什么?elim白痴,狗要吃屎是狗国的铁律,但是能用狗国的铁律能证明人必须吃屎吗?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5 08:17
少他娘的扯淡,你什么时侯证明过【\(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及\(v-k=v你\((\forall k∈\mathbb{N}\)】?证明过程在哪里?论据是什么?你证明过【当x为正整数时,\(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吗?任意自然数有多大?任意自然数有最大值吗?你凭什么说\(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在极限理论中\(\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a_n=a\)这样的表达式还少了吗?自然数列\(\{a_n=n\}\)的极限不就是\(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吗?皮亚诺公理只说了第一个自然数没有前趋?什么时侯说过极限位置的自然数没有前趋?皮亚诺公理说每个确定的自然数都有后继,其后继也是自然数。什么时侯说过处于极限位值的自然数没有后继?所以,你他娘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本身就是伪命题。你还洋洋自得不知羞耻!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在一起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逻辑确定的自然数\(v\)的后继\(v+1\)也是自然数!所以你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所有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纯属没有依据!因为x为任意有限正整数,也就是,所以\(v-(v-x)=x\)就是任意有限正整数(即你认定的自然数)。因此\(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x\)也是有限正整数。根据你的【\(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notin\mathbb{N}\)】得\(x\notin\mathbb{N}\),你说你的\(\mathbb{N}\)不是空集还能是什么?elim白痴,狗要吃屎是狗国的铁律,但是能用狗国的铁律能证明人必须吃屎吗?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5 09:58
少他娘的扯淡,你什么时侯证明过【\(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及\(v-k=v你\((\forall k∈\mathbb{N}\)】?证明过程在哪里?论据是什么?你证明过【当x为正整数时,\(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吗?任意自然数有多大?任意自然数有最大值吗?你凭什么说\(v-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x)\)大于任意自然数?在极限理论中\(\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a_n=a\)这样的表达式还少了吗?自然数列\(\{a_n=n\}\)的极限不就是\(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吗?皮亚诺公理只说了第一个自然数没有前趋?什么时侯说过极限位置的自然数没有前趋?皮亚诺公理说每个确定的自然数都有后继,其后继也是自然数。什么时侯说过处于极限位值的自然数没有后继?所以,你他娘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任意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本身就是伪命题。你还洋洋自得不知羞耻!由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在一起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v\)是逻辑确定的自然数!逻辑确定的自然数\(v\)的后继\(v+1\)也是自然数!所以你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大于所有自然数,因而不是自然数】纯属没有依据!因为x为任意有限正整数,也就是,所以\(v-(v-x)=x\)就是任意有限正整数(即你认定的自然数)。因此\(x=\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x\)也是有限正整数。根据你的【\(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k)\notin\mathbb{N}\)】得\(x\notin\mathbb{N}\),你说你的\(\mathbb{N}\)不是空集还能是什么?elim白痴,狗要吃屎是狗国的铁律,但是能用狗国的铁律能证明人必须吃屎吗?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5 14:47

elim于 2025-4-25 10:23发表帖子再度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v=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5 19:11

elim于 2025-4-25 10:23发表帖子再度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v=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6 05:29

elim于 2025-4-25 23:32再发宿帖,再度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体,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它是数,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6 06:40

elim于 2025-4-25 23:32再发宿帖,再度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体,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它是数,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6 07:23

elim于 2025-4-26 07:07再发宿帖,再度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体,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它是数,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6 09:14

elim于 2025-4-26 07:07再发宿帖,再度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体,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它是数,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6 13:14

elim于 2025-4-26 07:07再发宿帖,再度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体,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它是数,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6 16:03

elim再发宿帖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体,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它是数,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6 19:10

elim再发宿帖宣扬他的全面反数学的主张,为揭露elim的劣根性。现将这个帖子全文抄录于后: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体,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以它是数,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所以其证明纯粹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所以谁是孬种,谁是白痴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7 05:36

elim根本不知道何为无穷?何为自然数?更不知计么叫做命题,什么叫做定理?更不知道只有径过严格证明的真命题才叫定理,elim称一定十言九错的伪命题为定理真是丧尽数学人的德!elim把一个被批驳干次信口胡诌的帖子反复(发了删,删了又发)的不良行为,纯粹是泼妇耍赖,无理纠缠。为证实elim的帖子十言九错,现将elim的宿帖子全文抄录于后(红色字体为春风晚霞纤错语):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合,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若只取m<\(v\),则只能说是存在而非后给),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忽视“任意”和“存在”的区别)。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更不注重数学证明是〖从命题的题设出发,根据已知的定义(如自然数的定义)、公理(如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出成法则)、定理(如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定理,自然数的三歧性定理),逐步推异出命题结论(如\(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的逻辑演译过程〗。所以elim信口胡诌的“证明”只能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其结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也只能是elim精心掩饰后的谎言。elim难道不知道数学要求逻辑的严谨性吗?数学中每扯一次谎,都要用数千次谎来圆谎。所以elim是孬种,是白痴那是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7 13:55

elim根本不知道何为无穷?何为自然数?更不知计么叫做命题,什么叫做定理?更不知道只有径过严格证明的真命题才叫定理,elim称一定十言九错的伪命题为定理真是丧尽数学人的德!elim把一个被批驳干次信口胡诌的帖子反复(发了删,删了又发)的不良行为,纯粹是泼妇耍赖,无理纠缠。为证实elim的帖子十言九错,现将elim的宿帖子全文抄录于后(红色字体为春风晚霞纤错语):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合,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若只取m<\(v\),则只能说是存在而非后给),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忽视“任意”和“存在”的区别)。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更不注重数学证明是〖从命题的题设出发,根据已知的定义(如自然数的定义)、公理(如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出成法则)、定理(如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定理,自然数的三歧性定理),逐步推异出命题结论(如\(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的逻辑演译过程〗。所以elim信口胡诌的“证明”只能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其结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也只能是elim精心掩饰后的谎言。elim难道不知道数学要求逻辑的严谨性吗?数学中每扯一次谎,都要用数千次谎来圆谎。所以elim是孬种,是白痴那是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8 05:48

elim根本不知道何为无穷?何为自然数?更不知计么叫做命题,什么叫做定理?更不知道只有径过严格证明的真命题才叫定理,elim称一定十言九错的伪命题为定理真是丧尽数学人的德!elim把一个被批驳干次信口胡诌的帖子反复(发了删,删了又发)的不良行为,纯粹是泼妇耍赖,无理纠缠。为证实elim的帖子十言九错,现将elim的宿帖子全文抄录于后(红色字体为春风晚霞纤错语):
【蠢驴打滚滚上加滚, 孬种赖皮岂顾脸皮?哈哈哈
【定理】\(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
【证明】对任意\(m\in\mathbb{N}\),当\(n>m时m<n\)\(\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①\)。对上式(即m<n)令\(n\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v\)\(\color{red}{(循环论证)}^②\),故\(m<\displaystyle\lim_{n \to\infty}n\)\((\forall m\in\mathbb{N})\)\(\color{red}{(挂一漏二,循环论证)}^③\)
【推论】\(v-k=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notin\mathbb{N}\)\(\color{red}{(论据缺失,矛盾等式)}^④\)
【证明】\(n>m+k时m<n-k\)\(\color{red}{(同义反复;挂一漏二)}^⑤\)令\(m\to\infty\)得\(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k)(\forall m\in\mathbb{N}\) \(\color{red}{(挂一漏二)}^⑥\)
再令\(m\to\infty\)得\(v=\displaystyle\lim_{m\to \infty}m\le (v-k)\)\(\color{red}{(信口雌黄,拼凑结论)}^⑦\)
最后, 据本定理\(v\)大于因而不等于任意自然数. 故\(v\notin\mathbb{N}\) 引理得证.\(\color{red}{(论据牵强,结论错误)}^⑧\)
上述定理, 推论及证明蠢疯不懂或拒绝不足为怪,谁让它是个只会吃狗屎啼猿声驴打滚的白痴呢?蠢疯白痴身份被坐实, 孬贼船漏不打一处来。\(\color{red}{(谁是白痴,望能自酌!)}\)】
注:elim问询AI所得结论是不存在无穷大自然数,但AI并没有说不存\(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在数学中∞是集合,是大于任意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α的所有数的集合,当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而\(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康托尔语),所\(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与任意数m也满足数的三歧性(或说三分律,若只取m<\(v\),则只能说是存在而非后给),故评述中所谓挂一漏二,提指elim为能成功“证明”其歪理,有意忽略\(m=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和\(m>\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两种情形(即无视数学理论中的数的三歧性原理,忽视“任意”和“存在”的区别)。从整个“证明”看,elim既没用到自然数的定义,也没用到自然数的性质(如AI所说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更是处处违背自然数的皮亚诺公理和康托尔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更不注重数学证明是〖从命题的题设出发,根据已知的定义(如自然数的定义)、公理(如皮亚诺公理或康托尔实正整数出成法则)、定理(如自然数集是无限集的性质定理,自然数的三歧性定理),逐步推异出命题结论(如\(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的逻辑演译过程〗。所以elim信口胡诌的“证明”只能是用“狗要吃屎”的狗国铁律,论证“人必须吃屎”的混帐逻辑,其结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notin\mathbb{N}\)也只能是elim精心掩饰后的谎言。elim难道不知道数学要求逻辑的严谨性吗?数学中每扯一次谎,都要用数千次谎来圆谎。所以elim是孬种,是白痴那是显而易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8 10:31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4-28 10:35 编辑


elim认为【根据皮亚诺公理, 除了0没有前趋, 其他自然数均有前趋后继, 但若假定有超穷自然数, 则最小超穷自然数\(v\)就没有前趋. 因为比它小的自然数必为有限自然数, 这些数的后继仍有限, 故没有一个是\(v\)的前趋, 可见主张超穷自然数存在就是主张存在第二个没有前趋的自然数.是反皮亚诺的认识.】elim的这段陈述是在没有弄清楚\(\infty\)的定义基础上的糊涂认识。那什么是\(\infty\)呢?现行教科书是这样定义的
【定义】:若整序变量\(x_n\),由某项开始,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0,当n>\(N_E\)时恒有|\(x_n\)|>\(N_E\),则称变量\(x_n\)为无穷大(参见菲赫全哥尔茨《数学分析原理》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
由于自然数集\(\mathbb{N}\)无限集,所以对任意预先给定的任意大自然数\(x\)必有\(\mathbb{N}=\{n|n\le x,n∈N\}\)\(\cup\{ n|n>x,n∈N\}\)。其中\(\mathbb{N}_e=\{n|n\le x,n∈N\}\)叫自然数集\(\mathbb{N}\)的一个截段,\(\mathbb{N}_e\)是有限集,且\(\mathbb{N}_e\)中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而\(\mathbb{N}_∞=\{ n|n>x,n∈N\}\)是无限集,\(\mathbb{N}_∞\)的元素的值大多数都等于无穷。由于\(x\)  预先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所以\(\mathbb{N}_∞=\)\(\{x+1, x+2,…,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中的元素都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同理,\(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也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至此,我们证明了自然数\(v\mp 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mp j\)\((j\in\mathbb{N}_e)\)都是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意义下的自然数。它们不仅客观存在,而助彼此互异。所以,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既不是最小的超穷,也不是最大的超穷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前趋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后继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说自然数集中的数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特别强调】:elim或ChatGPT所说的【自然数皆有限数】与自然数集是无限集不自然洽。即如果【自然数皆有限数】那么自然数集就不可能是无限集!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8 13:38
你的主题思想不就是自然数集中不存在无穷自然数和超穷自然数吗?我根据皮亚诺公理笫二条“每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有唯确定的后继\(a+1\)并皿\(a+1\)也是自然数”,证明了无穷数和超穷数的存在(即\(\mathbb{N}\ne\phi\),为何叫做搅局?为何叫做顾左右而言其它?并且也指出了你的【自然数皆有限数】与自然数数集是无限集不自洽,并且你的\(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不存在无自然数基础理论的支撑!可以说处处击中你的要害,你再放肆撒泼都没用!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8 15:58

       elim认为【根据皮亚诺公理, 除了0没有前趋, 其他自然数均有前趋后继, 但若假定有超穷自然数, 则最小超穷自然数\(v\)就没有前趋. 因为比它小的自然数必为有限自然数, 这些数的后继仍有限, 故没有一个是\(v\)的前趋, 可见主张超穷自然数存在就是主张存在第二个没有前趋的自然数.是反皮亚诺的认识.】elim的这段陈述是在没有弄清楚\(\infty\)的定义基础上的糊涂认识。那什么是\(\infty\)呢?现行教科书是这样定义的
       【定义】:若整序变量\(x_n\),由某项开始,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0,当n>\(N_E\)时恒有|\(x_n\)|>\(N_E\),则称变量\(x_n\)为无穷大(参见菲赫全哥尔茨《数学分析原理》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
       由于自然数集\(\mathbb{N}\)无限集,所以对任意预先给定的任意大自然数\(x\)必有\(\mathbb{N}=\{n|n\le x,n∈N\}\)\(\cup\{ n|n>x,n∈N\}\)。其中\(\mathbb{N}_e=\{n|n\le x,n∈N\}\)叫自然数集\(\mathbb{N}\)的一个截段,\(\mathbb{N}_e\)是有限集,且\(\mathbb{N}_e\)中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而\(\mathbb{N}_∞=\{ n|n>x,n∈N\}=\)\(\{x+1,x+2,…,x+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2,…\)\(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是无限集,\(\mathbb{N}_∞\)中最小的元素是\(x+1\)。
       也因为\(x\)  预先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所以\(\mathbb{N}_∞=\)\(\{x+1, x+2,…,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中的元素都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同理,\(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也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
       至此,我们证明了自然数\(v\mp 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mp j\)\((j\in\mathbb{N}_e)\)都是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意义下的自然数。它们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彼此互异。所以,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既不是最小的超穷,也不是最大的超穷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前趋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后继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说自然数集中的数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特别强调】:elim或ChatGPT所说的【自然数皆有限数】与自然数集是无限集不自然洽。即如果【自然数皆有限数】那么自然数集就不可能是无限集!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8 17:17

    对于elim这种泼妇,无论多少次证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的存在性,以及\(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既不是皮亚诺自然数集的最小元,也不是皮亚诺自然数集的最大元。\(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既有前趋\(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也有后继\(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但总认为【孬种驴滚堵不了最小超穷数无前趋漏洞.我已发新主题应对孬种的此等搅局】,elim自始至终都说不出皮亚诺算术系统中的漏洞在那理?为什么那里是漏洞?一味删、发宿帖来彰显自己的伟大,耍赖撒泼真不是东西。
       elim认为【根据皮亚诺公理, 除了0没有前趋, 其他自然数均有前趋后继, 但若假定有超穷自然数, 则最小超穷自然数\(v\)就没有前趋. 因为比它小的自然数必为有限自然数, 这些数的后继仍有限, 故没有一个是\(v\)的前趋, 可见主张超穷自然数存在就是主张存在第二个没有前趋的自然数.是反皮亚诺的认识.】elim的这段陈述是在没有弄清楚\(\infty\)的定义基础上的糊涂认识。那什么是\(\infty\)呢?现行教科书是这样定义的
       【定义】:若整序变量\(x_n\),由某项开始,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0,当n>\(N_E\)时恒有|\(x_n\)|>\(N_E\),则称变量\(x_n\)为无穷大(参见菲赫全哥尔茨《数学分析原理》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
       由于自然数集\(\mathbb{N}\)无限集,所以对任意预先给定的任意大自然数\(x\)必有\(\mathbb{N}=\{n|n\le x,n∈N\}\)\(\cup\{ n|n>x,n∈N\}\)。其中\(\mathbb{N}_e=\{n|n\le x,n∈N\}\)叫自然数集\(\mathbb{N}\)的一个截段,\(\mathbb{N}_e\)是有限集,且\(\mathbb{N}_e\)中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而\(\mathbb{N}_∞=\{ n|n>x,n∈N\}=\)\(\{x+1,x+2,…,x+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2,…\)\(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是无限集,\(\mathbb{N}_∞\)中最小的元素是\(x+1\)。
       也因为\(x\)  预先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所以\(\mathbb{N}_∞=\)\(\{x+1, x+2,…,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中的元素都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同理,\(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也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
       至此,我们证明了自然数\(v\mp 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mp j\)\((j\in\mathbb{N}_e)\)都是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意义下的自然数。它们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彼此互异。所以,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既不是最小的超穷,也不是最大的超穷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前趋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后继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说自然数集中的数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特别强调】:elim或ChatGPT所说的【自然数皆有限数】与自然数集是无限集不自然洽。即如果【自然数皆有限数】那么自然数集就不可能是无限集!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8 19:09

    对于elim这种泼妇,无论多少次证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的存在性,以及\(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既不是皮亚诺自然数集的最小元,也不是皮亚诺自然数集的最大元。\(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既有前趋\(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也有后继\(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但总认为【孬种驴滚堵不了最小超穷数无前趋漏洞.我已发新主题应对孬种的此等搅局】,elim自始至终都说不出皮亚诺算术系统中的漏洞在那理?为什么那里是漏洞?一味删、发宿帖来彰显自己的伟大,耍赖撒泼真不是东西。
       elim认为【根据皮亚诺公理, 除了0没有前趋, 其他自然数均有前趋后继, 但若假定有超穷自然数, 则最小超穷自然数\(v\)就没有前趋. 因为比它小的自然数必为有限自然数, 这些数的后继仍有限, 故没有一个是\(v\)的前趋, 可见主张超穷自然数存在就是主张存在第二个没有前趋的自然数.是反皮亚诺的认识.】elim的这段陈述是在没有弄清楚\(\infty\)的定义基础上的糊涂认识。那什么是\(\infty\)呢?现行教科书是这样定义的
       【定义】:若整序变量\(x_n\),由某项开始,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0,当n>\(N_E\)时恒有|\(x_n\)|>\(N_E\),则称变量\(x_n\)为无穷大(参见菲赫全哥尔茨《数学分析原理》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
       由于自然数集\(\mathbb{N}\)无限集,所以对任意预先给定的任意大自然数\(x\)必有\(\mathbb{N}=\{n|n\le x,n∈N\}\)\(\cup\{ n|n>x,n∈N\}\)。其中\(\mathbb{N}_e=\{n|n\le x,n∈N\}\)叫自然数集\(\mathbb{N}\)的一个截段,\(\mathbb{N}_e\)是有限集,且\(\mathbb{N}_e\)中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而\(\mathbb{N}_∞=\{ n|n>x,n∈N\}=\)\(\{x+1,x+2,…,x+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2,…\)\(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是无限集,\(\mathbb{N}_∞\)中最小的元素是\(x+1\)。
       也因为\(x\)  预先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所以\(\mathbb{N}_∞=\)\(\{x+1, x+2,…,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中的元素都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同理,\(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也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
       至此,我们证明了自然数\(v\mp 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mp j\)\((j\in\mathbb{N}_e)\)都是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意义下的自然数。它们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彼此互异。所以,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既不是最小的超穷,也不是最大的超穷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前趋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后继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说自然数集中的数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特别强调】:elim或ChatGPT所说的【自然数皆有限数】与自然数集是无限集不自然洽。即如果【自然数皆有限数】那么自然数集就不可能是无限集!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8 20:01

       对于elim这种泼妇,你谎言千遍仍是谎言!在\(\mathbb{N}_{\infty}\)中,最小的超穷数是那个预先给定的怎样大的自然数(有限数)\(x\)的后继\(x+1\)。这都证明过多少次了,你从不读贴,怪得了谁?对你这种泼妇无论多少次证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的存在性,以及\(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既不是皮亚诺自然数集的最小元,也不是皮亚诺自然数集的最大元。\(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既有前趋\(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也有后继\(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但总认为【孬种驴滚堵不了最小超穷数无前趋漏洞.我已发新主题应对孬种的此等搅局】,elim自始至终都说不出皮亚诺算术系统中的漏洞在那理?为什么那里是漏洞?一味删、发宿帖来彰显自己的伟大,耍赖撒泼真不是东西。
       elim认为【根据皮亚诺公理, 除了0没有前趋, 其他自然数均有前趋后继, 但若假定有超穷自然数, 则最小超穷自然数\(v\)就没有前趋. 因为比它小的自然数必为有限自然数, 这些数的后继仍有限, 故没有一个是\(v\)的前趋, 可见主张超穷自然数存在就是主张存在第二个没有前趋的自然数.是反皮亚诺的认识.】elim的这段陈述是在没有弄清楚\(\infty\)的定义基础上的糊涂认识。那什么是\(\infty\)呢?现行教科书是这样定义的
       【定义】:若整序变量\(x_n\),由某项开始,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0,当n>\(N_E\)时恒有|\(x_n\)|>\(N_E\),则称变量\(x_n\)为无穷大(参见菲赫全哥尔茨《数学分析原理》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
       由于自然数集\(\mathbb{N}\)无限集,所以对任意预先给定的任意大自然数\(x\)必有\(\mathbb{N}=\{n|n\le x,n∈N\}\)\(\cup\{ n|n>x,n∈N\}\)。其中\(\mathbb{N}_e=\{n|n\le x,n∈N\}\)叫自然数集\(\mathbb{N}\)的一个截段,\(\mathbb{N}_e\)是有限集,且\(\mathbb{N}_e\)中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而\(\mathbb{N}_∞=\{ n|n>x,n∈N\}=\)\(\{x+1,x+2,…,x+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2,…\)\(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是无限集,\(\mathbb{N}_∞\)中最小的元素是\(x+1\)。
       也因为\(x\)  预先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所以\(\mathbb{N}_∞=\)\(\{x+1, x+2,…,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中的元素都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同理,\(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也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
       至此,我们证明了自然数\(v\mp 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mp j\)\((j\in\mathbb{N}_e)\)都是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意义下的自然数。它们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彼此互异。所以,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既不是最小的超穷,也不是最大的超穷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前趋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后继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说自然数集中的数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特别强调】:elim或ChatGPT所说的【自然数皆有限数】与自然数集是无限集不自然洽。即如果【自然数皆有限数】那么自然数集就不可能是无限集!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9 05:58

       对于elim这种泼妇,你谎言千遍仍是谎言!在\(\mathbb{N}_{\infty}\)中,最小的超穷数是那个预先给定的怎样大的自然数(有限数)\(x\)的后继\(x+1\)。这都证明过多少次了,你从不读贴,怪得了谁?对你这种泼妇无论多少次证明\(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的存在性,以及\(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既不是皮亚诺自然数集的最小元,也不是皮亚诺自然数集的最大元。\(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既有前趋\(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也有后继\(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但总认为【孬种驴滚堵不了最小超穷数无前趋漏洞.我已发新主题应对孬种的此等搅局】,elim自始至终都说不出皮亚诺算术系统中的漏洞在那理?为什么那里是漏洞?一味删、发宿帖来彰显自己的伟大,耍赖撒泼真不是东西。
       elim认为【根据皮亚诺公理, 除了0没有前趋, 其他自然数均有前趋后继, 但若假定有超穷自然数, 则最小超穷自然数\(v\)就没有前趋. 因为比它小的自然数必为有限自然数, 这些数的后继仍有限, 故没有一个是\(v\)的前趋, 可见主张超穷自然数存在就是主张存在第二个没有前趋的自然数.是反皮亚诺的认识.】elim的这段陈述是在没有弄清楚\(\infty\)的定义基础上的糊涂认识。那什么是\(\infty\)呢?现行教科书是这样定义的
       【定义】:若整序变量\(x_n\),由某项开始,其绝对值变成且保持着大于预先给定的任意大数E>0,当n>\(N_E\)时恒有|\(x_n\)|>\(N_E\),则称变量\(x_n\)为无穷大(参见菲赫全哥尔茨《数学分析原理》两卷四册版第一卷第一分册P59页无穷大的定义)
       由于自然数集\(\mathbb{N}\)无限集,所以对任意预先给定的任意大自然数\(x\)必有\(\mathbb{N}=\{n|n\le x,n∈N\}\)\(\cup\{ n|n>x,n∈N\}\)。其中\(\mathbb{N}_e=\{n|n\le x,n∈N\}\)叫自然数集\(\mathbb{N}\)的一个截段,\(\mathbb{N}_e\)是有限集,且\(\mathbb{N}_e\)中的每个数都是有限数。而\(\mathbb{N}_∞=\{ n|n>x,n∈N\}=\)\(\{x+1,x+2,…,x+k,…\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2,…\)\(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1,\)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是无限集,\(\mathbb{N}_∞\)中最小的元素是\(x+1\)。
       也因为\(x\)  预先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所以\(\mathbb{N}_∞=\)\(\{x+1, x+2,…,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中的元素都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同理,\(v+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j\)\((j\in\mathbb{N}_e)\)也是由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第二条逻辑确定的自然数。
       至此,我们证明了自然数\(v\mp j=\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mp j\)\((j\in\mathbb{N}_e)\)都是皮亚诺公理(Peano axioms)意义下的自然数。它们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彼此互异。所以,自然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既不是最小的超穷,也不是最大的超穷数。\(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前趋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的后继是\(v+1=\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1\)。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说自然数集中的数没有最大,只有更大。
       【特别强调】:elim或ChatGPT所说的【自然数皆有限数】与自然数集是无限集不自然洽。即如果【自然数皆有限数】那么自然数集就不可能是无限集!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9 07:17
根据\(\mathbb{N}_∞\)的定义,那个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x\)的后继\(x+1\)就是最小超穷数(谢邦杰观点),己多次给出证明,你从不读与自己认真不同的帖子。你怪得了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9 13:04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4-29 21:31 编辑


       elim,放你娘的臭狗屁!老子何时【故意回避哪个有限数的后继为最小超穷数的问题.白痴连 x+1 是超穷数, x 亦然也不知道.】你他娘的根据现行的数学理论证明了【x+1 是超穷数, x 亦然】了吗?你他娘的想靠频发(发了删、删了又发)宿帖耍赖,真不要脸!
       其实,狗屁不通地驴打滚的孬种是你elim!根据谢邦杰《超穷数与超穷论法》p4页第一行所说的“无限集合的基数叫超穷基数”。因为\(\mathbb{N}\)是无限集,所以\(\mathbb{N}\)必含超穷数。老夫从未回避【哪个有限数的后继为最小超穷数的问题】!事实上,你狂吠多少次自然数集不含超穷数(或超穷数在自然数集之外),我就证明了多少次在自然数集中“那个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x\)的后继\(x+1\)就是最小超穷数”。“比你能写出、读出、想像得到的自然数都大的自然数叫无穷自然数。”这可是小学四年级对学生渗透无穷自然数的描述性定义。所以这个“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就是自然数集\(\mathbb{N}\)中有限与无限的分界点。即自然数集\(\mathbb{N}=\{n:n\le x\quad n\in\mathbb{N}\}\)\(\cup\{n:n>x\quad n\in\mathbb{N}\}\)。
       现行数学中称集合\(\mathbb{N}_e=\{n:n\le x\quad n\in\mathbb{N}\}\)为自然数列的一个截段(参见方嘉琳《集合论》P82页第3—5行)。集合\(\mathbb{N}_e\)中的数均为有限数。而集合\(\mathbb{N}_{\infty}=\{n:n> x\quad n\in\mathbb{N}\}\)是无限集,\(\mathbb{N}_{\infty}\)中的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是无穷自然数!所以我们有理由说第一个大于“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x\)的后继\(x+1\)就是最小超穷数”。
       elim务必先证明【x+1 是超穷数, x 亦然】,再判断谁是白痴!若你不能证明【x+1 是超穷数, x 亦然】这个命题,就像泼妇一样骂这骂那,那就是放你娘的臭狗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29 21:31

       elim,放你娘的臭狗屁!老子何时【故意回避哪个有限数的后继为最小超穷数的问题.白痴连 x+1 是超穷数, x 亦然也不知道.】你他娘的根据现行的数学理论证明了【x+1 是超穷数, x 亦然】了吗?你他娘的想靠频发(发了删、删了又发)宿帖耍赖,真不要脸!
       其实,狗屁不通地驴打滚的孬种是你elim!根据谢邦杰《超穷数与超穷论法》p4页第一行所说的“无限集合的基数叫超穷基数”。因为\(\mathbb{N}\)是无限集,所以\(\mathbb{N}\)必含超穷数。老夫从未回避【哪个有限数的后继为最小超穷数的问题】!事实上,你狂吠多少次自然数集不含超穷数(或超穷数在自然数集之外),我就证明了多少次在自然数集中“那个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x\)的后继\(x+1\)就是最小超穷数”。“比你能写出、读出、想像得到的自然数都大的自然数叫无穷自然数。”这可是小学四年级对学生渗透无穷自然数的描述性定义。所以这个“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就是自然数集\(\mathbb{N}\)中有限与无限的分界点。即自然数集\(\mathbb{N}=\{n:n\le x\quad n\in\mathbb{N}\}\)\(\cup\{n:n>x\quad n\in\mathbb{N}\}\)。
       现行数学中称集合\(\mathbb{N}_e=\{n:n\le x\quad n\in\mathbb{N}\}\)为自然数列的一个截段(参见方嘉琳《集合论》P82页第3—5行)。集合\(\mathbb{N}_e\)中的数均为有限数。而集合\(\mathbb{N}_{\infty}=\{n:n> x\quad n\in\mathbb{N}\}\)是无限集,\(\mathbb{N}_{\infty}\)中的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是无穷自然数!所以我们有理由说第一个大于“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x\)的后继\(x+1\)就是最小超穷数”。
       elim务必先证明【x+1 是超穷数, x 亦然】,再判断谁是白痴!若你不能证明【x+1 是超穷数, x 亦然】这个命题,就像泼妇一样骂这骂那,那就是放你娘的臭狗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30 04:01

       elim,放你娘的臭狗屁!老子何时【故意回避哪个有限数的后继为最小超穷数的问题.白痴连 x+1 是超穷数, x 亦然也不知道.】你他娘的根据现行的数学理论证明了【x+1 是超穷数, x 亦然】了吗?你他娘的想靠频发(发了删、删了又发)宿帖耍赖,真不要脸!
       其实,狗屁不通地驴打滚的孬种是你elim!根据谢邦杰《超穷数与超穷论法》p4页第一行所说的“无限集合的基数叫超穷基数”。因为\(\mathbb{N}\)是无限集,所以\(\mathbb{N}\)必含超穷数。老夫从未回避【哪个有限数的后继为最小超穷数的问题】!事实上,你狂吠多少次自然数集不含超穷数(或超穷数在自然数集之外),我就证明了多少次在自然数集中“那个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x\)的后继\(x+1\)就是最小超穷数”。“比你能写出、读出、想像得到的自然数都大的自然数叫无穷自然数。”这可是小学四年级对学生渗透无穷自然数的描述性定义。所以这个“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就是自然数集\(\mathbb{N}\)中有限与无限的分界点。即自然数集\(\mathbb{N}=\{n:n\le x\quad n\in\mathbb{N}\}\)\(\cup\{n:n>x\quad n\in\mathbb{N}\}\)。
       现行数学中称集合\(\mathbb{N}_e=\{n:n\le x\quad n\in\mathbb{N}\}\)为自然数列的一个截段(参见方嘉琳《集合论》P82页第3—5行)。集合\(\mathbb{N}_e\)中的数均为有限数。而集合\(\mathbb{N}_{\infty}=\{n:n> x\quad n\in\mathbb{N}\}\)是无限集,\(\mathbb{N}_{\infty}\)中的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是无穷自然数!所以我们有理由说第一个大于“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x\)的后继\(x+1\)就是最小超穷数”。
       elim务必先证明【x+1 是超穷数, x 亦然】,再判断谁是白痴!若你不能证明【x+1 是超穷数, x 亦然】这个命题,就像泼妇一样骂这骂那,那就是放你娘的臭狗屁!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4-30 16:34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4-30 17:28 编辑

\(\huge\color{red}{春风晚霞并非搅局}\)


       elim先生发表在《再论自然数皆非超穷数》下的主帖的论证是循环论证。
       elim先生认为【根据wiki 词条【有限集】一个集合被称为有限集合, 简单来说就是其元素个数有限, 严格说是\(\color{navy}{存在某自然数 n}\)使\(\{0,1,…,n\}\)与该集对等(之间存在双射).即一集合被称为有限, 如果其基数是自然数.】


       〖评注:因为在自然数理论中,自然数集\(\{0,1,2,…,n-1\}\)称作自然数列的一个截段,自然数列的任何一个截段所得自然数集均为有限集。然而这些截段所成集合均为自然数集\(\mathbb{N}\)的真子集。理由很筒单,根据皮亚诺公理第二条,这个\(\color{navy}{存在某自然数n}\)必存在其后继n+1,且n+1也是自然数。持读应用皮亚诺公理第二条,\(n+j\)(j为有限自然数)也是自然数。并且\(n+j\in\mathbb{N}\),所以\(\{0,1,2,…,n\}\)\(\subset\mathbb{N}\)〗


       elim先生认为【\(\color{blur}{由此知\aleph_0不是自然数}\). 因\(\mathbb{N}\)不是有限集 (它与其真子集对等). 同理由第一个超穷序数ω=N非有限知ω不是自然数.\(\mathbb{N}\)是有限基数, 有限序数全体.它不含超穷数.自然数无穷多, 皆有限数均为事实, 不矛盾】


       〖评注:elim先生的\(\color{navy}{由此知\aleph_0不是自然数}\)中的由此推不出\(\aleph_0\)不是然数。因为由此的“此”是自然数列的一个截段,它的势就是这个截段中元素的个数,是有限自然数。而\(\aleph_0 \)是\(\mathbb{N}\)的势,其基数、序数都等于\(\aleph_0 \)。\(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因为\(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 “既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起来的确切计数,又表示它们汇集而成的整体(康托尔语),如自然数10它既表示从\(0\overbrace{+1+1+…+1}^{10个1连续相加}\),又所示\(\overline{\overline{\{1,2,…,10\}}}=10\),故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in\mathbb{N}\)!所以elim先生的【\(\color{navy}{由此知\aleph_0不是自然数}\)】的论据牵强,逻辑混乱。同时elim先生所说的【自然数无穷多, 皆有限数均为事实 ,不矛盾】这是自掩尴尬的托词,【自然数无穷多】就说了自然数集的势是\(\aleph_0\)。自然数【皆有限数】则说明\(\overline{\overline{\{有限自然数\}}}=\alpha=有限数\)。所以这两个事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对抗性矛盾!
       elim先生的【第一个超穷序数ω=\(\mathbb{N}\)非有限知ω不是自然数】同义反复,简捷的说就是“ω不是自然数”。其实“ω不是自然数”既不是elim先生的发明,更不是elim先生的发现。从康托尔有穷基数的无穷序列1,2,…,\(\nu-2\),\(\nu-1\),\(\nu=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 ,ω,ω+1,…\(\}\)看确实有\(ω\notin\mathbb{N}=\{1,2,…\nu\}\),但\(ω\in\{ω,ω+1,…,\}\),ω是康托尔设想的一个“表示(I)的整体和(I)中数之间的一种相继次序”新数(参见康托尔《超穷数理论基础》P43页第3—4行)。ω在超穷自然数集合\(\{ω,ω+1,…,\}\)中与0在\(\mathbb{N}\)中一样只有后继没有前趋。虽然\(\nu=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aleph_0 \)、ω的值都是无穷,但康托尔认为\(\nu= \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aleph_0 \)、ω是适当的无穷,而\(\infty\)则是不适当的无穷(参见康托尔《超穷数理论基础》P42页1—12行)。意即\(\infty\)不是自然数中的\(\infty\)是不适当的无穷。〗


       elim认为【根据戴德金(Richard Dedekind)一个集合无穷当且仅当它有与之时等的真子集;一个集合有穷当且仅当它无与之对等的真子集.


       〖评注: 运用楼主提供的【戴德金(Richard个集合有穷当且仅当它无与之对等的真子集。】我们很容易证得\(\mathbb{N}\)是无限集,并且\(v=\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in\mathbb{N}\).
       【证明1:】设集合\(\mathscr{A}=\{x:x=2n\quad n\in\mathbb{N}\),建立\(\mathbb{N}\)到\(\mathscr{A}\)的一一映射\(f(n)=2n\),易证\(\overline{\overline{\mathbb{N}}}=\)\(\overline{\overline{\mathscr{A}}}\),所以\(\mathbb{N}\)是无限集!
       【证明2:】建立\(\mathbb{N}\)到\(\mathbb{N}\)的一一映射\(f(x)=x\),因为\(\overline{\overline{\mathbb{N}}}=\)\(\overline{\overline{\mathbb{N}}}\),所以\(\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in\mathbb{N}\)〗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1 16:56
你跟我急有什么用,你能用康托尔实正整数第一生成法则或皮亚诺公理证明你的命题【自然数皆有限数】吗?我侻“受教了,但我并不认同你的观点”这是学术交流的客套话?难道你非要我接受你的那个十言九错的“定理”吗?集合论是康托创立的,超穷数理论也是康托尔提出来的。你说我不信康托尔的来信你的,有这种可能吗?
作者: elim    时间: 2025-5-2 00:55
本帖最后由 elim 于 2025-5-1 10:38 编辑

无论孬种咋扑腾,咋驴滚,它推翻不了主贴.
超穷数存在于无穷集\(\color{red}{\mathbb{N}}\)之外, 没有超穷自然数

蠢疯白痴真身被验明, 孬氏船漏不打一处来.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7:23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5-5-2 07:45 编辑

\(\huge\color{red}{再论\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n\in\mathbb{N}}\)


       方嘉琳先生在《集合论》133页给出了孤立序数和极限序数的概念,方嘉琳先生认为:有直前(直接前趋)的序数叫孤立序数。没有直前(直接前趋)的序数叫极限序数。(参见方嘉琳《集合论》P133页定义3)。并指出有限序数中(除0外)皆为孤立序数,设\(\xi\)为序数,则形如\(\xi+\eta\)的序数也是孤立序数。而\(\omega,\omega+\omega\)等都是极限序数。(参见方嘉琳《集合论》P133页9—10行)。
       在康托尔《超穷数理论基础》中,给出了一个重要的实正整数生成法则,\(\overline{\overline{E_{\nu}}}=\)\(\overline{\overline{E_{\nu-1}}}+1\)。这个法则亦称康托尔实正整数第一生成法则。不难看出这个法与皮亚诺公理的第二条是一致的。其实质都是根据前的数生成后边的数数。所不同的是皮亚诺公理第二条是的对像是“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而康托尔实正整数第一生成法则的对像是已生成的实正整数整体(即已生成的实正数的集合)。
       康托尔在该书的75页给出了有穷基数的无穷数列1,2,3,…,\(\nu\),\(\omega,\omega+1\),…,不难看出这个\(\nu\)就是处于极限位置的序数的极限,即是\(\nu=\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康托尔认为实正整数“\(\nu\)既表示把一个个单位加上去的确切计数,又表示它们所汇集成的整体”(参见康托尔《超穷数理论基础》P42页18—19行),也就是\(\nu=\overline{\overline{\{1,2,…,\nu-1,\nu\}}}\),因为\(\nu\)有直前\(\nu-1\),所以\(\color{red}{\nu是序数的极限,而不是}\)\(\color{red}{极限序数\omega!}\)。相对于最小可列数集\(\mathbb{N}=\{0,1,2,…,\nu-1,\nu\}\)而言,说\(\nu=\aleph_0\)也不为过!
       根据前面对数\(\nu\)的分析知道普通自然数集\(\mathbb{N}\)是由有限数和无穷数两大部分组成。亦即对于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自然数\(\alpha\),\(\mathbb{N}=\{n:n\le\alpha\}\)\(\cup\{n:n\>\alpha\}\)。因此ChatGPT说【自然数集集\(\mathbb{N}=\{1,2,3,4,…\}\)是一个无限集,意味着它的元无限,但每个自然数都是有限的,我们可以一个接着一个地数出来,对于任何自然数n,我们能找到一个更大的自然数n+1,但这个过程永远不会达到一个无穷大的自然数】是不严谨的。因为【自然数集集\(\mathbb{N}=\{1,2,…\}\)是一个无限集,意味着它的元无限】,那么表示自然数集\(\mathbb{N}\)中元素个数的自然数也就是无限的。这个表示\(\mathbb{N}\)中元素个数的自然数就不是有限的。就是说\(\overline{\overline{\mathbb{N}}}=\aleph_0\)就是无限的。普通自然数最原始的定义可是“表示事物的个数或编号的数叫自然数”(参见《辞海》自然数词条)。还有数学中的无穷大是集合,是大于预先给定的无论怎样大的正数E的所有数的全体,所以说“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到达’一个无穷大的数”就不是业内人说的行话了。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05
elim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无数,当然也就不知道什么是超穷?\(nu=\displaystyle\lim_{n \to \infty} n\)是无穷自然数,而不是超穷自然数!康托尔的超自然数是指超越无穷的自然然数,而不是指超越有限自然自然数的娄!认是白痴,看看康托尔的有穷基数的无穷序列1,2,…\(nu\),\(\omega,\omega+1\),……你自然知道!
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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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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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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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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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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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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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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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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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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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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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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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春风晚霞    时间: 2025-5-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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