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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zkyllcjl

elim的极限错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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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3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 这个极限等式 lim (na(n)-2)/lim(a(n)/3)= 1是根据你的  lim (na(n)-2)=lim){a(n)/3)+O(A(N))^2} 得来的。  如果你承认你的推导是谬论。那么我就撤销这个极限等式 。
第二, 你的不等式 t(n+1) > t(1) + ln(n)/30 推导过程,使用了你的递推题设, 由于你那个递推题设 无法做到无穷多次、无法做到绝对准,a(1)写作a(1)=ln(1+0.5)后,这个a(1)的绝对准十进小数值就无法绝对准算出来;具体说来:a(1)的有误差的近似值算出后,使用递推题设计算后续自然数的a(n)的有效数字会减少,这样一来,总有足够大的自然数N存在,使n>N的a(n),na(n)与A(n)的递推计算结果,没有有效数字。由于,数列{a(n)}的极限定义中的ε为任意小正数,可知当n充分大时,数列{a(n)}定义中的a(n),必须有依赖于n的绝对准确数字表示,但现在elim提出的这个数列中的a(n)在n充分大时,没有有效数字,所以,所以,你 根据这个不等式得到的 t(n)趋向于无穷大的结论,与A(n)的极限为2/3的结果 都是错误的。  
发表于 2018-5-30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 lim (na(n)-2)=lim){a(n)/3)+O(A(N))^2} =0 只有作弊才能得到  lim (na(n)-2)/lim(a(n)/3)= 1
t(n+1) > t(1) + ln(n)/30 是根据对数函数的性质用归纳法证明的。根本没有用到数值计算。初小差班老生不懂归纳法? 按照老差生的逻辑,对一切 n 都有效的不等式都是错的。老差生 jzkyllcjl 的错乱,这阵子在加剧中。

副教授成为学渣,老头的数学生涯,毁于此等丧心病狂。
敦促 jzkyllcjl 找出其极限计算的核心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18-5-3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 这个极限等式 lim (na(n)-2)/lim(a(n)/3)= 1是根据你的  lim (na(n)-2)=lim{a(n)/3)+O(A(N))^2} =0得来的,不是作弊。当两个无穷小之差是高阶无穷小时,这两个无穷小就是等价的,这就是等价无穷小的一个定义。  如果你承认你的推导是谬论。那么我就撤销这个极限等式 。
第二, 你的不等式 t(n+1) > t(1) + ln(n)/30 推导过程,使用了你的递推题设, 由于你那个递推题设 无法做到无穷多次、无法做到绝对准,a(1)写作a(1)=ln(1+0.5)后,这个a(1)的绝对准十进小数值就无法绝对准算出来;具体说来:a(1)的有误差的近似值算出后,使用递推题设计算后续自然数的a(n)的有效数字会减少,这样一来,总有足够大的自然数N存在,使n>N的a(n),na(n)与A(n)的递推计算结果,没有有效数字。由于,数列{a(n)}的极限定义中的ε为任意小正数,可知当n充分大时,数列{a(n)}极限定义中的a(n),必须有依赖于n的绝对准确数字表示,但现在elim提出的这个数列中的a(n)在n充分大时,没有有效数字,所以,所以,你 根据这个不等式得到的 t(n)趋向于无穷大的结论,与A(n)的极限为2/3的结果 都是错误的。  是你偷梁换柱的作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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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1) 老头的”这个极限等式 lim (na(n)-2)/lim(a(n)/3)= 1是根据你的  lim (na(n)-2)=lim{a(n)/3)+O(A(N))^2} =0得来的,不是作弊“ 不是证明,就是作弊。

2) 老头到底是在说谁的推导过程? 我的推导过程里什么时候需要老头这种无能的计算?

老头玩不转极限,连初等的不等式都整不了,基本上就是个白痴。从副教授到学渣。这种学术生涯真是惨不忍睹啊。呵呵
发表于 2018-8-16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号称要为真理而斗争的曹俊云没有来改革了,,,曹俊云一定是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在曹俊云所说的曹俊云所谓的“改革”“依赖真理”“会成功”的前提下,曹俊云半途而废,就是曹俊云愚蠢!曹俊云就是二百五!


“恩格斯的一段话”、“茅以升的话”、对立统一、庄子的一尺之锤、幻想与现实、无穷是写不完、走不过去回头看看、实践、辩证法、太极图、曹俊云的小孙子及其教师、小学课本,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等等都在帮助曹俊云或者支撑曹俊云的改革,如果曹俊云的的改革再停止不前或不成功,曹俊云就是扶不起的阿斗,曹俊云就是糊不上墙的烂泥巴,曹俊云就是二百五!
 楼主| 发表于 2018-8-1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是骂不倒的。
发表于 2018-8-16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发表于 2018-8-15 18:53
真理是骂不倒的。

真理根老学渣没有半点关系。jzkyllcjl 的书著不骂自倒。
 楼主| 发表于 2018-8-16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的算式 lim (na(n)-2)=lim){a(n)/3)+O(A(N))^2} 就可以 得到  lim (na(n)-2)/lim(a(n)/3)= 1
发表于 2018-8-16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发表于 2018-8-15 23:46
根据你的算式 lim (na(n)-2)=lim){a(n)/3)+O(A(N))^2} 就可以 得到  lim (na(n)-2)/lim(a(n)/3)= 1

根据我的算式根本得不到  lim (na(n)-2)/lim(a(n)/3)=1, 后者是说常数‘比’ 0/0 = 1。是吃饱狗屎得出来的吧?
发表于 2018-8-1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曹俊云不改革,立马二百五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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