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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巴赫猜想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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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哥德巴赫猜想得到彻底解决

特大错误,引起巨大矛盾,“整数与小数”存在就是自相矛盾,这一重大攻关课题解答:

    1742年6月7日,当时还是中学教师的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侨居俄国彼得堡的数学家欧拉一封信,问道:“是否任何大于6的偶数,均可表为两个奇数之和?”因为哥德巴赫喜欢搞拆数游戏。20多天后,欧拉复信写道:“任何大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数之和。”这一猜想,虽然我还不能证明它,但是我确信无疑地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定理。这就是一直未被世人彻底解决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也称哥德巴赫—欧拉猜想。数学家简称这个问题为(1,1),或“1+1”。命题简述:

    首先我们把1的含义弄清楚,一个“一”的一个方面是单独、单纯方面。它的起因方面不包容,1里面不能存在有多个方面的容为,在1里面存在有多少个方面,这不叫“一”。这1就是母数了,这1就是重叠方面数了,那么这个“一”是形成不了“一”的。把定为整数,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面存在有小数是矛盾的数理定义,这就出现世界难题的问题。现在有人把1+1的歪理说法。例:一个男人加一个孕妇等于3个人,一个男人加孕妇双胞胎等于4个人,这种现象是1+2、1+3,而不是1+1。歪理现象有很多种。例:1只手加1个手指等于6个手指,这是不同名称部位1。我们清楚知道2是充分上的进位数,没有2,就没有1出现。把2定义“质数”是不符合逻辑的。1才是质数,2才是偶数。没有1的质因数,就没有任何数的起步、起因。在1的一个方面概念中,1只能等于1。1里面没有数了,简单地说:在大自然中,只有大1和小1,大小不同1部位来分层分次计算标准程度的精确度。我们以时间大小不同部位“一”比例:时间里有1秒、1分钟、1小时、1天、1年等等。1分钟有60秒、1小时有60分钟,这是以大小1来说的。1秒、1分钟、1小时等等是不同大小部位“一”。把一个“一”的一个方面分解清楚了,哥德巴赫猜想,就很简单了。在这里说明“一”是“质数”,是分解不开的,把“一”分开了,那么这个“一”的函义就变动了。
      
        一个“一”的一个方面起数部位的基础性论谈

  在一个“一”的单独、单纯起因上,只有一个方面的含义概念存在,这就是一个“一”的含义定点起源的基础定为。如例:“没有1的定位”,就没有数目的单独个为。“没有1的定位,”就没有数目的奠基、定位限制以数目充分登位上来。“没有1的定位,”就没有任何数目的起因、起源,“没有1的定位”,就没有数目的规律等等这些原次。 “整数与小数”存在是矛盾,例:我们以大小不同部位1来概括,世上只有一个宇宙,宇宙的星系都是小数的吗?我们周围只有一个太阳系,那太阳系的星球都是太阳系的小数吗?我们周围只有一个地球,那地球上的万物都是地球的小数吗?事情反复回来,那规“整数”个为“一”呢?一个宇宙是一个一…一个地球是一个一…一个物体也是一个一…一个物质也是一个一……,因为物物系节相连都受牵指组合拖连。在此,还存不存在一个方面单独“一”呢?我们从任何一个物体来比如:说明在“一”这个单独里,只能存在一个方面起因所占。因为“一”是以一个方面的方针、指定的单纯间隔,起因数来定的,我们并不能把1定义“整数”,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夹上”存在有“小数”包容连在一起。

  至于计算标准程度的精确度,通常,我们在大自然中,以物体产的个为里,一个比一个小,一个比一个再小,或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更大等等各自个为“一”,但是它们的大小部位没有定,因为还有更大更大的单独个数“一”,因为还有更小更小的单独个数“一”,我们使用“一”的大小不同部位的起因来起位起数,每隔十位来分均、分匀、分平,这种方式起数活法,并没有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所占。于是把1定位“整数”,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小数”,所占包容连在一起,在“一”的一个方面里重出多次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所占,那么1就是重叠方面,那么1就是母数,那么1就是重叠数。在此,这不是以“一”的一个方面里夹上了重叠方面、重叠数吗?没有单独、单纯方面间隔数,那么这个“一”是怎样求出来的呢?那么这个“一”是形成不了“一”的。

  在“一”的一个方面限为中,根本就没有第二个方面所占。所知,除以“一”一个方面本身起数之外,我们并不能以“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任何数所占。在此,只能在“一”的一个方面里用一遍,不能重复在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所占起数连维。因为在一个“一”的个为里,起因起数上,只有一个方面起因起数。不管“1”是有多大,还是有多小,在大小不同部位的小数“一”的起因上,也是单独的,在“一”的一个方面里,只有一个方面起因存在,不然,“一”开始怎么为2、3、4等等无限个方面起因呢?因为在“一”这个单独方面的前位上,已经以“一”这一个方面起因限为定义所占,在“一”里面根本没有第二个方面所占余地。至于每一个物名体定成的“一”,这一个数,又以“一”这个物体的体积基层在分体分为上,来起位起数,这是隔开了这“一”的一个方面起因起数,是以内部来起位起数,在体内起数的各个“一”,这个基础是重新开始的,因为“定数与分数” 是两回事。

  为了改变这个“整数与小数”矛盾定义用为,我们使用大小一致的个为“一”,作“正数”来起位、起数。使用大小不同的小数“一”,打点补零作“负数,每隔10位缩小一部类,分为大小不同部位来起位、起数排在后面。例0.111.至于我们在使用简便时,使用大小不同部位的小数“一”,每隔10位扩大合为一次,来起位起数,或者扩大到限制一制的个为“一”,作正数起位、起数,我们在计算标准程度的精确度,我们又使用每隔10位缩小,向下分为大小不同部位的起因起数。我们以长度比如:以1米这个为1作“正数”,例:把1米分为10分米,1分米分为10个厘米,1厘米分为10个毫米等等。在此,只能分开分为等于,只能分为上有数,并不是两个数相加进位等于得来的后数。除以“一”一个方面本身起数之外,我们并不能以1里面同时存在有小数所占,因为在小数的个为“一”起因上也是单独的,只是以一步一步大小不同部位起因起数来的。我们使用简便合计数时,又以小部位的各个单独“一”合为大部位个为,例:“5分米+5分米=1米,0.5米+0.5米=1米;5厘米+5厘米=1分米;50厘米+50厘米=1米”等等比如,我们使用一分一合的简便计数方法,来计算标准程度的精确度,我们以面积、体积、质量等等各方面比如,都是一个原理。

  我们使用“一”的大小不同部位的个为“一”来分均、分匀、平分的方式,在此,在大小不同部位的小个为,小数“一”的起因上,也是单独单纯方面,至于我们在计算标准程度的精确度,我们利用大小不同部位的个为“一”上下运用活动法。我们并没有以大小不同部位,“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里有小数起因同时所占,因为在小数小个为的起因起数上,也是单独的,至于在合为一个大个为是“一”时,是把体内部位都连在“一”的一个方面起因数上。于是以每一个物名体定成的“一”,又在一个物体的体积基层存在有数,只能分为上有数。于是以每一个物名体定成的“一”,在“一”这个物体内部来起数,这各个“一”的基础上是重新开始。因为在任何1或0.1以及0.01等等无限起因,在“一”的起因数里,只有一个方面起因所占。由于古代数学界失误在“一”的一个方面起因上所占原理,只顾用为分上有数,没有深沉的考虑,能不能在“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里有“小数”同时所占。由于在基础里为上,一代一代的发表,把1定位整数,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小数”,许多理论基础知识连同差错。于是把1定位整数,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小数”的矛盾所占,不分解,那么世世代代未人能解开这个难题问题。而在这个“整数与小数”用为也不全面精确,还得数学界的各个基因定为用在。
 
    定数与分数的用意商讨  

  根据古代在数学界的基础起因定义的原位上,把1定义“整数”,以“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小数“的方式用为,来分均、分匀、分平计算标准程度的精准度,在此,只能存在“定数与分数”的连落。例“一”是以一个方面起因来“定”,称之为“定数”,把“一”一个方面分开,称之为“分数”。如“定与分”是隔开了这一个方面区别。由于古代数学界误失在“一”的一个方面,单独起因原位上,只能存在一个方面所占。在此除以“一”的一个方面本身起数之外,我们并不能用方式,以“一”里面存在有小数所占,因为1,不包容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起数所占连维。因为1是单独、单纯方面,不包括其它杂意方面容为。于是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限为中,存在有小数包容所占,那么1就是活动数,那么1就是母数,那么1就是重叠数,在此,这不是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夹上”了重叠方面、重叠数吗?那么这个“一”是形成不了“一”的。于是没有“一”的一个方面单独定位,那么万物都不存在这个为“一”。那么任何物都没有个为“一”。于是没有“一”的独立、单纯方面定位,那么一切数目都不会形成产生。

  一个“一”的定点起源的独立、单纯基础,只有一个方面含义的概念,这就是一个“一”的一个方面含义,定点起源的基础定义。如例:“没有1的定位”,就是没有任何数目的起因来源。“没有1的定位”就没有数目的起位起数。“没有1的定位”就没有数目的奠基“定位”,限制以数充分登位上来。“没有1的定位”,就没有数目的规律等等这些原次。因为在一个“一”的个为里,只有一个独立、单独方面,这就是定,我们称为定数。把1分开,我们称为“分数”。我们明确知以在任何一个物名体,在分体中的物份成份,等等各级个为的体积基层组合原集,是物体中存在不可缺少的。在此,只能以那个部位、定那个部位来起因起数。因为在“一”的一个方面的起因原位上,根本就没有第二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所占。至于在计算标准程度的精确度,把1定义“整数”,以“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小数”,已经存在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在此,是不是指一个方面呢?于是在“一”里面存在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限个方面“对呢”?还是以一个“一”的个为里,只能存在一个方面“是对”?我们充分体会,在“一”的一个方面的原位上,只能存在一个方面“是对的”。所以除以“一”一个方面本身起数之外,我们并没有以“一”里面存在有小数包容所占。由于古代数学界的数理定义上,把1定为“整数”,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小数的方式使用,误失在“一”的一个方面起因原位限为中定位所占。现在有人反倒提问1+1为什么不等于3、4、5或不等无限个为呢?所以把1定为“整数”,以一个“一”的方面里夹上存在有“小数”所占容为,那么在“一”的一个方面里重出多次方面,或不等无数方面所占连维,那么这个“一”是形成不了“一”的。

  于是把“1”定为“整数”,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小数”,那么“一”是数目中容量方面最多的数,在此,我们又以“一”的顺序容量方面为最小的数,在这个问题显明存在矛盾,因为在“一”的一个方面里,它本身只有一个方面所占容为。“1”不包括第二个方面容为,因为我们是以“一”的一个方面起因起数原位上来定。并没有以“一里面”存在有第二个方面数。至于我们在计算标准程度的精确度,来使用方式活法,我们使用“一”的大小不同部位的各个“一”起数来分,我们使用1的大小不同部位起位起数,作负数来分均、分匀、分平,这样越分越标准,越分越均匀。例:我们以长度单位比如:1分米、1厘米、1毫米等等个为,每隔10位分为一次。我们使用1的大小不同部位来起位起数。如“大个为一”,在大的方面上是无限的。如“小个为一”,在小的方面上也是无限的。我们只能以“正数与负数”分为代部运用。我们使用带点前面作“正数”,使用带点的后面分为大小不同部位的个为来作“负数”,起位起数,来分均、分匀、分平的方式活法。如例“1、111在带点的前面作“正数”,向前进位起数,而在带点的后面每隔10位分为大小不同部位的个为,来作“负数”起数。例:1=10个0.1或100个0.01等于1,等等方式合为大个为作“正数”时,以大个为来起数等于,例“10个0.1等于1,100个0.01等于1,等等方式合为大个为“一”作为“正数”向前进位起数。至于使用简便合计数时,我们又使用大小不同部位的个为合为时,在此又多一点,例:0.5+0.6=1.1,0.23+0.98=1.21等等采用合为带小个为“小数”活法等于。但是在小部位的个为合在大部位的个为时,是以大个为“一”来定位的。在合为大个为“一”时,是把体内部位的小个为“一”抹掉、去掉了,才能合成大个为“一”的单独方面来起数。至于后面有大小不同部位多余的小个为小数“一”,只能排在后面保留。我们使用大小不同个为“一”,这种带点隔开的方式运用。在此,我们并没有以“一”里面存在有第二个方面有小数存在。在小个为小数“一”上,也是单独方面个为,它不包括在“一”里面。由于在古代数学界的基础起因原理定义,误失在“一”的一个方面里限为定位,所以我们并不能以“一”的一个方面限为中,存在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所占。这个疑难问题已经提出百年,留落到现在,但未人在这个问题解脱,我们的数学界在基础起因定义上,是否存在有矛盾问题呢?需要我们数学界的基础起因商讨定以。

  至于有没有“小数”存在运用说法,在大自然生态里,有大就有小,说明:有“大数”,也就有“小数”分为用为。但是,我们并没有以“一”的一个方面“里面”存在有小数,因为在大小不同部位的个位小数“一”起因上,也是单独一个方面。通常,我们指的“小数”是“小个为一”,称之为“小数”。例:我们以时间个为“一”比如,时间里有1秒、1分、1小时、1天、1年等等大小不同部位的起数“一”,称之分为大小不同数,以及重量、面积、体积等等体内大小分为不同部位来起数,都是一个原理。至于我们在计算标准程度的精确度,或在使用简便计数时,我们利用大小不同部位的个为“一”上下分为与合为运用活动法,利用大小不同部位的个为“一”带点分次、分层代部等于。以带点前面为“正数”,以带点的后面为“负数”的方式,来分次、分层用法。我们并没有以一个“一”的一个方面里,设法用方式存在第二个方面以及第三个方面,或不等无数个方面里有“小数”所占。如:“小数”小个为“一”也是单独一个方面“一”,它不包括在“一”的一个方面里存在有第二个方面数,是大小不同部位的各级单独、单纯个为“一”。在这里主要说明”一”是《质数》,(除以1它本身之外),任何数都除不尽它,把1分开的,它的函义就变动了。知道1这个数的来源,什么数都好分解。

  知道1这个数的来源,证明1+1=2很简单,1+1=2两个质数的(周期倍数)之和。不管是奇数、还是质数,上升到它的(周期倍数)时,都不超过它的倍数、合数周期之和。意思就是说(质数和奇数),到了它们的(倍数周期)时,合数、偶数都是它们的倍数之和。科普把1定义(整数),在1里面存在(小数)是矛盾错误的。1应该是质数,2才是倍数的偶数,怎么把2定义质数呢???质数应是:1,3,5,7,11,13,17,19,……每个质数上升到它的(倍数周期)时,都不超过两个质数之和。例:2=1+1,6=3+3,10=5+5,14=7+7,22=11+11,26=13+13……每个质数上升它的(倍数周期)时,偶数都可以分解两个质数的和。不管你怎么分,都在它的(倍数周期)范围中,所以两个质数都不超过它的(周期倍数)之和。合数:2,4,8,9,10,12,15,……每个偶数的合数都可以表示两个质数的和。例:1+1=2,1+3=4,3+5=8,5+5=10,3+7=10,……每个奇数的合数倍数都可以表示三个质数和,例:9=3+3+3,15=5+5+5,21=7+7+7,27=9+9+9,……

  证明:1=1的成立方针。每一个物名体定义的一个数,形成一个数的单独单纯基因,都不得超过原位、部位的起因起数。

  “小数有是有”,但并不是以“一”里面内部存在有“小数”,“小数1是另外的”,这是大小不同部位“一”,不包在“一”里面内部存在。只有“大数1与小数1”之分,只有大“一”与小“一”之间隔,分次分层用在。把“一”分开,在“一”里面只能存在有分数连落。在“一”的原位上,不能直接有不等无数个“小数1”。因为“1”的起因,是以原位一步一步来定成的。每一个自然“一”的起因起数,都是以每一个物名体部位同时验证来起步起数,“不得空以数字来说,”来代替等于。“那是没有方位的”。因为数目都是根据不同物名体部位形成的。



发表于 2018-5-22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么定义也行,但是对证明1+1=2没什么用处呀,只是证明2是合数本猜想也成立而已,再加上4=1+3跟4=2+2的区别。
发表于 2018-5-22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见:免费下载,欢迎欣赏
  
汉斯出版社  理论数学,《倍数含量筛法与恒等式的妙用》

推翻证明,有大奖
发表于 2018-6-3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lusishun 发表于 2018-5-22 16:29
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见:免费下载,欢迎欣赏
  
汉斯出版社  理论数学,《倍数含量筛法与恒等式的妙用》
...

老朋友,好大的奖?别人未必能拿,我不费吹灰之力。
发表于 2018-6-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学天皇 发表于 2018-6-3 10:40
老朋友,好大的奖?别人未必能拿,我不费吹灰之力。

佘老哥:
您这样办,1.把您对论文的推翻写成论文,然后发表在汉斯出版社出版的《理论数学》上,
                2.然后你找几人(专家),我找相同的人数的专家,然后答辩,
                确定谁对谁非。
发表于 2018-6-4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学天皇 发表于 2018-6-3 10:40
老朋友,好大的奖?别人未必能拿,我不费吹灰之力。

等待佘老哥的推翻(鲁思顺的哥猜证明)的论文早日发表,我耐心等待。
发表于 2018-6-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lusishun 发表于 2018-6-4 10:52
等待佘老哥的推翻(鲁思顺的哥猜证明)的论文早日发表,我耐心等待。

要写早就写了。你我证明的思路、方法一样。我指出你失误于存在重复计算、没提出和解决波动问题。看来你不赞同,没必要再说了。
发表于 2018-6-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lusishun 发表于 2018-6-4 10:41
佘老哥:
您这样办,1.把您对论文的推翻写成论文,然后发表在汉斯出版社出版的《理论数学》上,
       ...

您我辩论没用,恕不奉陪。别误解成我认错了。
发表于 2018-6-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学天皇 发表于 2018-6-5 02:01
要写早就写了。你我证明的思路、方法一样。我指出你失误于存在重复计算、没提出和解决波动问题。看来你不 ...

看来没有原则性的大错误,
我以为您能推翻这证明,等着发大奖给你。
  
您提出的重复计算问题,波动问题,都在加强的方法下,不需考虑,没有失误,只注意最后有剩余的素数对,即圆满完成证明。

发表于 2018-6-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学天皇 发表于 2018-6-5 02:01
要写早就写了。你我证明的思路、方法一样。我指出你失误于存在重复计算、没提出和解决波动问题。看来你不 ...

您说“你我证明的思路、方法一样”

我不完全赞同,1,我以宇宙全息论为哲学基础,提出倍数含量概念,
                     2,发现倍数含量的重叠规律(解决了重复问题)
                     3,项同等差数列的性质规律的发现,(带走规律)
                     4,巧妙解决了,从有限到无限的问题(恒等式的妙用,或称老鲁变换)。
您都没涉及到吧,看似思路,方法一样,是因为咱们研究的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表象,反应到研究者那里,会有相同的认识,也很正常。
      一数论专家审稿时,提出我的筛法与埃氏筛法,欧拉公式没有新意,
我就提出,两点,1,说明我的方法与他们的理论没有违背。
                        2.欧拉公式对的是整数,我这里突破了这点,提出倍数含量的概念,又发现倍数含量的重叠规律。这是关键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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