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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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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0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宇宙真相(八十六):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割有限标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物理学是以物体为前提延拓出来的一门科学。先有物体概念进行定义和证明了这个定义,才有物理理论。所以必须先定义和证明物体。通过对所有有限元素有限可分性(或可标识性)逻辑证明。也证明了物体有限可分。证明了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是组成所有物体的最底层单位。

关键词:有限(有穷);无限(无穷);物体;最小粒子

1 引言:
物体 是有限可分?还是无限可分?
巫学、神学、哲学、科学都可以去讨论。
你用巫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巫学问题。
你用哲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哲学问题。
你用神学方法去讨论,它就是神学问题。
你用科学原理去定义和证明,它就是科学问题。
所以不能“这是个哲学问题”来封杀科学论证 。
用“这是个哲学问题”为借口来打压物体有限可分的科学证明,就是宗教神权。
因为:物体 要么是有限可分,要么无限可分。==== 总有个科学证明结论。
当有人总打着实验 验证的口号,
问:有谁哪个实验无限的去分割了物体?
谁做过无限的实验?谁能做过无限的实验?
当实验去做不了,也没做了就是有限实验过程。凭什么说物体无限可分?
既然是以实验做借口反驳别人,就不能说物体必是无限可分。
好,我们不说实验,说说理论。
谁理论证明了物体无限可分?
做为逻辑理论论证,必须先定义物体且证明你的定义合逻辑,
才有资格来讨论物体无限可分。

2 逻辑理论证明: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能表述为线段AB,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因为用逻辑可定义,它就是合逻辑的。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公理:凡能到达的必为有限的.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证明: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
回答:不能!
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
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你还不懂吗?
再通俗点: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1次,就是一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B=AB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2次,就是二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D+DC+CB=AB
依次类推:AC+CD+DC+...+βB=AB,因为总能到达B,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实例:
有个有限元素数字1,它是:点0 →点1。
当你拿出1来讨论时,你就是拿出一个有限元素,
也就是能有限步这完`成:点0 →点1
你可以 :点0 →点(1/2)→点1 。==== 这是1次有限步标识(分割)。
你可以 :点0 →点(1/4)→点(1/2)→点(3/4)→点1 。==== 这是3次有限步标识(分割)。
你可以 :点0 →点a1→点(1/2)→点a2→,,,点n→点1 。==== 这是n次有限步标识(分割)。
上面包含了所有“有限次的标识(分割)”。

也就是,只要你能到达的,就含了所有“有限次的标识(分割)”.
也就是说你从A开始分割(标识)到A的途中:你可以标识(分割)1次、也可2次、3次、....、n次,n是一个充分大的数,因为到达了B就停止了,所以n是一个有限大的数。也就是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次(n次)”分割、标识过程。n可以是很大很大、充分大,不是无限大(见无限的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
在所有分割(标识,或标取)过程中,不管你用了多少次,你一停止它就是一个有限元素。不能停止(没最后一个元素)的才叫无限。这个逻辑如同你在自然数列中取一个数,你一取到一个数,这个数就是有限大。

再看:0+1/2+1/4+1/8+1/16+......
上面是个无限程序,你知道的仅仅是你写出部分,你写到哪你知道”到哪“。
它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它不是有限元素1。
它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它没极限、所以它不能趋近极限。
所以你不是把1进行无限的标识(分割)。
你仅仅是自乐的玩弄一个无限元素 :0+1/2+1/4+1/8+1/16+......
证毕。)

为什么人类还有把有限元素AB 能无限分割(标识)的错觉呢?
重要提醒:请注意逻辑。
必须清空你大脑中 “线段AB”概念,
你应以新的思维从新做你的的无限分取:a+a1+a2+a3+.....
你们先入主的习惯思维,总记着 线段AB,总记着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你们大错了,你大脑中的 线段AB 是到达了B,是有限元素。
你在胡思幻想线段AB,而你真实所做的是:a+a1+a2+a3+.....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的(1)永远到不了B。
所以你的(1)不是有限元素AB,既:(1)≠AB。
你的(1)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接近任何元素。
得:柯西的极限理论是错误的,无限元素不管收敛还是发散都没极限。
因为无限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趋近任何一个元素,永远没极限。
上面是以AB线段论证。
换成所有 “有限元素”和所有“无限元素”
理论上 上面证明方法也证明了“不能把一个有限元素无限分割(无限标识)”。
逻辑为:有限元素≠无限元素。
符号:a...p≠a...

当然能用逻辑和定义证明 有限元素只能有限可分。
证明:
有限元素定义得到有限元素符号:a...p
你都从a分割或标识到最后一个元素p,你这个过程都完成了,当然属有限元分割或标误。假如是无限分割或标识,你就到不了p。证毕。

物体有限可分性定理:所有物体只能分割到一个最小粒子层,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
上定理的证明见(3)。
对于物体这一元素也可用另一种方法证明:
实的定义:大于0,不能再分割。数学式:r>0,满足 r≠r1+r2。
空的定义:没实,或实被移走。数学式:r-r={}。
得宇宙不能全部为“实”:因为我们能分割出原子,分割甜饼。
得宇宙不能全部为“空”:因为全部为空,则是处处条件全等:
A≌A,所以不管怎样变化都有:A+B≌A+B
得今天的宇宙没差异,也没你我之分。与现实矛盾。
证得:宇宙只能是“实”与“空”并存。
由存在性原理,就可设每一个“实”取名为“最小粒子”。
得到了物体的定义:由n个最小粒子按不同排列组合。
证得:所有物体只能分割到“最小粒子”,“最小粒子”不能再分割。

3 结论与物理意义
证得 所有物体必须分到一个“不可再分割的单位”。
有限元素有限可分物理意义重大:
证明了物质不灭;
证明了质能不能互换;
证明了力定理(两个物体零时间零距离接触双双变速);
否定了万有引力;
否定了黑洞;
否定了奇点大爆;
证明了波粒二象性。
证明了量子:只有物质具有量子性;量子就是粒子(单纯粒子和复合粒子)。
证明和解释了所有的物理理论,
统一了所有科学。
 楼主| 发表于 2019-10-30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2 逻辑理论证明: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能表述为线段AB,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因为用逻辑可定义,它就是合逻辑的。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公理:凡能到达的必为有限的.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证明: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
回答:不能!
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
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你还不懂吗?
再通俗点: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1次,就是一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B=AB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2次,就是二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D+DC+CB=AB
依次类推:AC+CD+DC+...+βB=AB,因为总能到达B,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实例:
有个有限元素数字1,它是:点0 →点1。
当你拿出1来讨论时,你就是拿出一个有限元素,
也就是能有限步这完`成:点0 →点1
你可以 :点0 →点(1/2)→点1 。==== 这是1次有限步标识(分割)。
你可以 :点0 →点(1/4)→点(1/2)→点(3/4)→点1 。==== 这是3次有限步标识(分割)。
你可以 :点0 →点a1→点(1/2)→点a2→,,,点n→点1 。==== 这是n次有限步标识(分割)。
上面包含了所有“有限次的标识(分割)”。

也就是,只要你能到达的,就含了所有“有限次的标识(分割)”.
也就是说你从A开始分割(标识)到A的途中:你可以标识(分割)1次、也可2次、3次、....、n次,n是一个充分大的数,因为到达了B就停止了,所以n是一个有限大的数。也就是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次(n次)”分割、标识过程。n可以是很大很大、充分大,不是无限大(见无限的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
在所有分割(标识,或标取)过程中,不管你用了多少次,你一停止它就是一个有限元素。不能停止(没最后一个元素)的才叫无限。这个逻辑如同你在自然数列中取一个数,你一取到一个数,这个数就是有限大。

再看:0+1/2+1/4+1/8+1/16+......
上面是个无限程序,你知道的仅仅是你写出部分,你写到哪你知道”到哪“。
它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它不是有限元素1。
它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它没极限、所以它不能趋近极限。
所以你不是把1进行无限的标识(分割)。
你仅仅是自乐的玩弄一个无限元素 :0+1/2+1/4+1/8+1/16+......
证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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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3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能表述为线段AB,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因为用逻辑可定义,它就是合逻辑的。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公理:凡能到达的必为有限的.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那么 线段AB中间可无限分割吗?
回答:不能!
证明:
前提是 有限元素线段AB,
你从A开始(1):a+a1+a2+a3+.....
因 你设定(1)的程序为无限,所以有无限元素:a+a1+a2+a3+.....
当然(1)也可以是:a+a/2+a/4+a/8+a/16+a/32+.....
把上面无限元素(1)用符号(2):a...
由定义(1)、(2),它没最后一个元素,
(1)、(2)也不会是a...p,当然不会是线段AB。
能分别同时从A、B两端向中间无限分割(标识)吗?
回答:不能!
因为你从A端无限操作:a...
根本就没有B,也就没AB,你就没机会从B向中间无限。

所以 (1)、(2)与线段AB没关系。
人类压根不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定理:有限元素不能无限分割和无限标识。 (3)
(证明: 线段AB 是包含A→B。
我们是从A一直标识或分割到了B。
从A→B,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才到了B。
你还不懂吗?
再通俗点: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1次,就是一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B=AB
在AB之间分割或标识2次,就是二次有限分割或标识:AC+CD+DC+CB=AB
依次类推:AC+CD+DC+...+βB=AB,因为总能到达B,
所以A→B 为有限的,也包含了所有有限分割、标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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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1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芝灵 发表于 2019-10-30 12:24
2 逻辑理论证明: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你说的符合事实,无限次操作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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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3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能表述为线段AB,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因为用逻辑可定义,它就是合逻辑的。
有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有(能到达)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p,
无限的定义:从第一个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符号:a...
公理:凡能到达的必为有限的.
所以线段AB为有限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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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1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芝灵 发表于 2019-10-31 07:15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
就得定义无限、有限。
能表述为线段AB,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线段AB能无限可分吗?不能。
无限是无有限制、无有终了、有限是有限制、有终了。
在忽略微小误差的意义下,线段AB可以有限次分割。 从A为起点,又到达了B为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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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人类还有把有限元素AB 能无限分割(标识)的错觉呢?
重要提醒:请注意逻辑。
必须清空你大脑中 “线段AB”概念,
你应以新的思维从新做你的的无限分取:a+a1+a2+a3+.....
你们先入主的习惯思维,总记着 线段AB,总记着是在无限分割线段AB。
你们大错了,你大脑中的 线段AB 是到达了B,是有限元素。
你在胡思幻想线段AB,而你真实所做的是:a+a1+a2+a3+.....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的(1)永远到不了B。
所以你的(1)不是有限元素AB,既:(1)≠AB。
你的(1)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接近任何元素。
得:柯西的极限理论是错误的,无限元素不管收敛还是发散都没极限。
因为无限元素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永远不能趋近任何一个元素,永远没极限。
上面是以AB线段论证。
换成所有 “有限元素”和所有“无限元素”
理论上 上面证明方法也证明了“不能把一个有限元素无限分割(无限标识)”。
逻辑为:有限元素≠无限元素。
符号: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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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你的一些认识。但 极限理论也有用处。例如 1被3除 是永远除不尽的,这个过程中 依次 得到1/3的 针对误差界序列{1/10^n} 的不足近似值 0.3,0.33,0.333,……无穷数列,这个数列是永远写不到底的事物,但可以研究数列的变化趋向,这个趋向 就是这个数列的极限1/3。趋向的事物是需要研究的,但趋向性极限值是数列不可达到的数字 也是需要尊重的。即 这个数列不能写作0.333……后把它看作定数。

点评

才有 0.333... =0.333... 3≈1/3,现实生活中人类准许 0.333... 3≈1/3,  发表于 2019-11-1 20:17
0.333... 没极限。因为无限的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无限元素 0.333... 不能 为0.333... 3。仅仅是现实生活中才有 0.333... =0.333... 3  发表于 2019-11-1 20:15
1/3就只能是三进制数。==== 它给出的条件 。不要自作多情的增加条件。  发表于 2019-11-1 20:11
1被3除,就讲易了是一个唯一“三进制数”。  发表于 2019-11-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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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4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圆为相似图形,
相似原理:a圆周长/a圆直径=b圆周长/b圆直径=c圆周长/c圆直径=,,,=n圆周长/n圆直径=定值=pi。
所以pi是一个定值,是一个数,是一个“形”的数。
pi与阿拉伯符号没相等关系,
pi是一个不能等于“阿拉伯符号、和分数形式”表示的数。
pi≠{阿拉伯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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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线段AB 是有限元素。
因为有限的定义:你从A到了B,你完成了这个过程。所以AB是有限的。

记住: 我说的是AB,必须是有A有B,才叫AB。
也就是你从A开始,不管你用了多少步,只要到达了B,就是AB,AB就是有限的。
AB就有极限。    =========  (1)

你从A开始,你用无限程序:A.....
你的无限程序没最后一个元素,就没有后面的B,也到不了B。
你的无限与B无关,你不是把AB无限。
你的无限没极限(因为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

你会扯皮说“我到了B之后再无限”。
则你从A到了B属有限。也就是说AB之间没有无限。见(1)。

所以你们的微积分 中 无限有极限 理论错误。
也就是 lim(n→∞)0.333....=1/3 错误。原因:与无限定义矛盾,无限不能停止,没最后一个元素,也就不能后面有“=”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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