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mark]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梅飞
(中国思维网网虫,又网名鸿铭)
鸣谢:思维网网友博沙先生、天茂先生
[摘要] 本文给出康托定理的反例,引进定集与悖集的概念区分,指出康托反证法的失效原因,从而给出了康托定理的证伪,并提出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关键词] 康托定理 定集 悖集 康托悖论 罗素悖论
1 康托定理
康托定理:对任意集合A,都有A不等势于它的幂集P(A)。
说明:A的幂集P(A)是指以A的所有子集作为元素所构成的集合。
康托用的是反证法来证明康托定理,证明过程如下:
假设A的势和P(A)的势相等,则必有影射f: A→P(A)是双射(一一对应)。
f把A的每一元素x映射到A的子集f(x), 元素x可能在子集f(x)中, 也可能不在子集f(x)中。定义集合D:
D={x|x\∈f(x),x∈A},这样的集合D是A的子集,D肯定属于P(A)。
因为D∈P(A),根据假设,于是存在唯一一个元素y∈A,使得f(y)=D。现在看y属不属于D。
1、若y∈D,则由D的定义知,y\∈f(y),而f(y)=D,所以y\∈D,矛盾;
2、若y\∈D,而D=f(y),则y\∈f(y),于是由D的定义知,y∈D,矛盾。
这样,我们看到,在假设“存在唯一一个元素y属于A,使得f(y)=D”的情况下,得出了矛盾,那么,就不存在y属于A,使得f(y)=D。也就是说,P(A)中的一个元素D在A中没有原像。所以,f : A→P(A)不是双射(一一对应)。
因此,A和P(A)不可能等势。而且,P(A)的势要比A的势大得多。
说明:∈表示属于,\∈表示不属于。
2 康托定理的反例
记:
E2={x|x=2或由2表构的集合},
其中,由2表构的集合,是指由2且只由2,并可能附加集合表达符{、},以及逗号分隔符、省略号所表达构造出来的集合。例如,{2}是一个由2表构的集合,{2,{2}}是一个由2表构的集合,{2,{2},{{{2}}}}也是一个由2表构的集合。
比较E2和它的幂集P(E2),只有一个元素不同,其它元素都相同:
1、E2的元素,只要不是2,就都是P(E2)的元素;
2、P(E2)的元素,只要不是空集φ,就都是E2的元素。
可以构造E2到它的幂集P(E2)的映射g,使得对于x∈E2:
1、若x=2,规定g(x)=φ(空集);
2、若x≠2,则x是由2表构的集合,x必是E2的子集,x∈P(E2),规定g(x)=x。
不难证明,g是E2到它的幂集P(E2)的双射,从而E2与它的幂集P(E2)等势。
该反例直接证明了康托定理并不成立。
3 康托反证法证明的疑点
虽然反例可以直接举证康托定理的不成立,但是,有必要仔细分析上述康托反证法证明过程当中的问题所在。
在康托的反证法证明过程当中,D={x|x\∈f(x),x∈A},康托指出D是A的一个子集,当然,这意味着认定D肯定是一个集合。
但是,假设D是一个集合,那么D是A的子集,正如康托反证法所证明的那样,就存在y∈A,使得:
1、如果y∈D,则可导出y\∈D,矛盾。
2、如果y\∈D,则可导出y∈D,矛盾。
这样,就存在元素y,使得y既不能是D的元素,又不能不是D的元素,这样的D还能是一个集合吗?
结合反例来看,即A=E2时,双射f就是g,那么:
D={x|x\∈f(x),x∈A}={x|x\∈g(x),x∈E2}={x|x\∈x,x∈E2},
这时的D其实就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罗素集,那么,罗素集到底是不是一个集合?
4 罗素集
记E是大全集,即是由所有集合所组成的集合。那么,罗素集被定义为:
R={x|x\∈x,x∈E}。
罗素集R是罗素构造的一个集合,当然和上述的D一样,也被普遍认为肯定是一个集合,但R果真是一个集合吗?
假设R是一个集合时,就有R∈E,并且:
1、如果R∈R,那么按照R的定义,R\∈R,矛盾;
2、如果R\∈R,那么由于又有R∈E,根据R的定义,R∈R,矛盾。
这说明R既不能是自身的元素,也不能不是自身的元素,那么,这样的R还能是一个集合?
5 集合的概括公理
集合概括公理可表述为:满足性质h的所有对象可以组成一个集合S,即S={x|h(x)},其中的h(x)意为“x具有性质h”。
概括公理给人的印象是,只要给出性质,就能产生一个集合,认定了任何性质都可以决定一个集合,于是前述的D和罗素集R就似乎名正言顺地成了集合。
6 集合元素的确定性特征
但是,一个集合必须具有的最基本特征,是元素的确定性特征,指元素属于该集合是确定性的,要么属于它,要么不属于它。
如果存在元素y,它属于S和它不属于S不能确定,比如,一方面由它属于可推出不属于,另一方面由它不属于可推出属于,那么,S就不满足元素的确定性特征,就不能说S是一个集合。
也就是说,上述集合概括公理所指的“满足性质h”,应该明确为“确定性”的满足。如果不是确定性的满足,那么,S={x|h(x)}就不具备元素的确定性特征,就不能构成一个集合。
7 定集和悖集
应该说,我们在按照集合的概括公理构造集合时,不能忘记必须满足集合元素的确定性特征,为了保证元素确定性特征的实现,就有必要引进不同的概念,来区分所构成的S到底是不是一个集合。
定集:确定性满足性质h的所有对象可以组成一个集合S,即S={x|h(x)},由于S具有元素的确定性特征,可以称S是一个定集。
悖集:如果假设S是一个定集时,存在y,使得y∈S等价于y\∈S,那么就称S是一个悖集。
定集才是集合,满足元素的确定性特征;而悖集并不是集合,不满足元素的确定性特征。
悖集在被假设为定集,即被认为是集合时,就导致两难困境。即对于悖集S,在假设它为集合时,就存在y,使得:
1、如果y∈S,那么y\∈S,矛盾;
2、如果y\∈S,那么y∈S,矛盾。
但对于悖集,如果不假设它为定集(即集合),就不会引发属于等价于不属于的矛盾。
8 康托定理不成立
通过分析康托反证法可以知道,D并不是一个定集(集合),而是一个悖集。因为假设D是定集时,竟然有元素y,使得y∈D等价于y\∈D,那么,D是一个悖集,D这个悖集不满足元素的确定性特征,就不是一个集合。
既然D不是一个集合,就不能作为A的子集,必然D\∈P(A),那么,D在A中并不存在关于双射f的原像,反证法的矛盾自然不会产生。
康托反证法失效,那么,康托定理就不成立。
康托反证法失败的原因,是由于康托错误的认定D是一个集合,就产生了一个错误的康托定理。
9 罗素集不是一个集合
罗素集R也是一个悖集,因为假设R是一个定集时,竟然R∈R等价于R\∈R,根据定义,R是一个悖集。
既然R是一个悖集,就不满足元素的确定性特征,就不是一个定集,也即不是一个满足元素确定性的集合。
10 康托悖论的解悖
康托悖论又称最大基数悖论,1899年8月31日,康托在寄给戴德金的一封信中,给出了这个悖论。由康托定理表明,任意集合的幂集的基数大于该集合的基数,那么考察大全集E,显然,E应该是最大的集合了,因此其基数也应是最大的,然而其幂集的基数按康托定理又必然是更大的,那么,大全集就不成其为大全集了,这就是康托悖论。
但是,前文指出康托定理并不成立,这样一来,就无法证明大全集的幂集的基数大于大全集的基数,那么康托悖论就自然得到了消解。
其实:
1、对于任意x∈E,那么由单个元素x构成的集合{x}∈P(E),所以|E|≤|P(E)|;
2、对于任意y∈P(E),都有y∈E,所以|P(E)|≤|E|。
这其实是说明|E|=|P(E)|,也即大全集与它的幂集应该基数相等,是等势的。
11 罗素悖论的解悖
罗素悖论是1901年6月由罗素提出的,罗素使用集合论中几个最简单和最基本的概念“集合”、“元素”和“属于”,构造了一个集合论悖论,从而引发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罗素悖论是认定罗素集R是一个集合,那么,就自然导致R∈R等价于R\∈R的矛盾,悖论就产生。
但罗素悖论成立的前提,必须认定罗素集R确实是一个集合,否则,R就不属于大全集,矛盾就导不出来。
但不能不指出的是,罗素是错误的认定了罗素集R是一个集合,从而导致了悖论。而罗素集R其实并不是一个集合,不满足元素的确定性特征,只是一个悖集,去认定它为集合就会致悖,不去假设它为集合就不会致悖。
12 理发师悖论和图书馆悖论的解悖
理发师悖论和图书馆悖论是罗素悖论的通俗版,在这里一并做出解悖方案。
符号约定:
1、用“m$n”表示“m对n不具有关系S”;
2、用“mSn”表示“m对n具有关系S”。
ySy致悖定理:
如果F是一个集合,记:
V={x|x$x,x∈F}。
假设存在y∈F,使得对于任意x∈F都满足:
(1)、如果x∈V,必有ySx;
(2)、如果x\∈V,必有y$x。
那么,ySy等价于y$y。
证明:
分两种情况讨论如下:
1、如果ySy,根据V的定义,y\∈V,而y∈F,那么根据(2),y$y;
2、如果y$y,而y∈F,根据V的定义,y∈V,那么根据(1),ySy。
定理即证。
将ySy悖论中的S关系改成“理发”,就是理发师悖论;将S关系改成“索引”,就是图书馆悖论。S关系,还可以另外改成“刮胡子”、“看病”、“批评”等,从而构成五花八门的悖论。
ySy解悖定理:
如果F是一个集合,记:V={x|x$x,x∈F}。
假设存在y,使得对于任意x∈F都满足:
(1)、如果x∈V,必有ySx;
(2)、如果x\∈V,必有y$x。
那么必有y\∈F。
证明:
假设y∈F,那么根据上面的致悖定理可知必有ySy等价于y$y,矛盾,所以,y∈F的假设不能成立,必有y\∈F。
定理即证。
ySy解悖定理告诉我们,如果理发师能够做到所承诺的服务,那么,这位理发师必然不是本地的人,而是外地的人,否则,所承诺的服务就是不切实际的空头支票。对于图书馆悖论而言,要在图书馆中找到或编出“要索引且只索引所有不索引自己”的书籍,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罗素集解悖定理:
如果F是一个集合,记广义罗素集T={x|x\∈x,x∈F},那么必有T\∈F。
证明:
令关系S=“被属于”,关系$=“不被属于”,那么有:
T={x|x$x,x∈F}。
并且,存在y=T,使得对于任意x∈F都满足:
(1)、如果x∈T,必有TSx;
(2)、如果x\∈T,必有T$x。
根据ySy解悖定理,必有T\∈F。
定理即证。
将这里的F取为大全集时,那么T=R,必有R\∈E。
参考网址讨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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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inathink.net/forum/dispbbs_3095_225003_1.html
http://chinathink.net/forum/dispbbs_3095_219951_1.html
http://chinathink.net/forum/dispbbs_3095_211225_1.html
http://chinathink.net/forum/dispbbs.asp?boardid=3095&star=18&replyid=937641&id=222579&skin=0&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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