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国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177|回复: 31

再谈Q=3+q1+q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17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1+q2+q3
于2013年秘鲁数学家彻底证明!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Q=q1+q2+q3当然是定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uikun-186 于 2021-12-18 05:36 编辑

Q+3-q3=q1+q2+3


是数学数理逻辑给予的权利,无人能够阻挡!!!


lusishun这个小人,不说人话!!!


“大傻8888888  呵呵!!!”病得不轻啊,你要看中医了,肺部有毛病!!!

并且还要注意肾,肾主水,你的头发掉的很厉害,多吃点驴肉!!!

吃什么补什么,“大傻8888888  ”你懂得这个道理吗?

*****************
]lusishun这个小人,你再吹西北风也刮不掉坚如磐石的定理!

况且你无能和250的本事坛人皆知!

在崔坤的文章里,绝对没有“假设,p3=3”,

lusishun这个小人看不到的话我再重复一遍:

Q是每个≥9的奇数,奇素数:q1≥3,q2≥3,q3≥3,则Q=q1+q2+q3

根据加法交换律结合律,

不妨设:q1≥q2≥q3≥3,则:

Q+3=q1+q2+q3+3

Q+3-q3=3+q1+q2

显见,有且仅有q3=3时,等式左边Q+3-q3=Q

则有新的推论:Q=3+q1+q2

左边Q表示每个大于等于9的奇数,右边表示3+2个奇素数的和。

结论:每一个大于或等于9的奇数Q都是3+2个奇素数之和

lusishun这个小人能看到:显见,有且仅有q3=3时,等式左边Q+3-q3=Q
这句话吗?

这是一个假设的逻辑语言吗?

哈哈,lusishun这个小人250总是那样卑鄙无耻!!!


例如:任取一个大奇数:309,请证明:306是2个奇素数之和。

证明:根据三素数定理我们有:309=q1+q2+q3

根据加法交换律结合律,不妨设:三素数:q1≥q2≥q3≥3

那么:309+3=3+q1+q2+q3

309+3-q3=3+q1+q2

显然有且仅有q3=3时,309=3+q1+q2

则:306=q1+q2

证毕


lusishun这个小人不懂得人与猴子的基因差别是很小的!

点评

你最伟大,一个假设,p3=3,定乾坤。  发表于 2021-12-17 15:10
呵呵!!!  发表于 2021-12-17 11:49
秘鲁数学家太笨,没有想到,再往前走一步,就大功告成,而被你一眼看透了,你太聪明了,必秘鲁数学厉害的多。  发表于 2021-12-17 09:3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且仅有:3=q3时,Q=q1+q2+3


是每个有数学细胞的人都懂得的逻辑推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Q-3=q1+q2
小学生都懂得道理!!!


无需更多的累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定理得到推论是经过简短的逻辑推导得来的定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被定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的进步离不开开路先锋,更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素数定理推论:Q=3+q1+q2

本帖最后由 cuikun-186 于 2022-4-3 14:58 编辑

每个大于等于9的奇数都是3+两个奇素数之和
崔坤
中国青岛即墨,266200,E-mail:cwkzq@126.com
摘要:数学家刘建亚在《哥德巴赫猜想与潘承洞》中说:“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反过来思考,已知奇数N可以表成三个素数之和,假如又能证明这三个素数中有一个非常小,譬如说第一个素数可以总取3,那么我们也就证明了偶数的哥德巴赫猜想。”,直到2013年才有秘鲁数学家哈罗德贺欧夫格特彻底证明了三素数定理。
关键词:三素数定理,奇素数,加法交换律结合律
中图分类号: O156 文献标识码: A
证明:根据2013年秘鲁数学家哈罗德·贺欧夫格特已经彻底地证明了的三素数定理:
每个大于等于9的奇数都是三个奇素数之和,每个奇素数都可以重复使用。
它用下列公式表示:Q是每个≥9的奇数,奇素数:q1≥3,q2≥3,q3≥3,则Q=q1+q2+q3
根据加法交换律结合律,不妨设:q1≥q2≥q3≥3,则:Q-3=q1+q2+q3-3,
显见有且仅有q3=3时,Q-3=q1+q2,(q1≥q2≥3,Q≥9)
即每个大于等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素数之和
故有推论:Q=3+q1+q2,(q1≥q2≥3,Q≥9)
即每个大于等于9的奇数都是3+两个奇素数之和
我们运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上述结论的正确性
第一步:Q=9时,Q=3+q1+q2,化为:9=3+3+3,等式成立
第二步:设Qk=3+qk1+qk2,(奇素数:qk1≥qk2≥3,奇数Qk≥9),则:Qk+2=3+qk1+qk2+2
此时仅有2种情况:
A: Qk+2=5+qk1+qk2,即每个大于等于11的奇数都是5+两个奇素数之和
B: (1)若qk1+2为qk1的孪生素数P,则:Qk+2=3+P+qk2,即每个大于等于11的奇数都是3+两个奇素数之和
(2) 若qk2+2为qk2的孪生素数P”,则:Qk+2=3+P”+qk1即每个大于等于11的奇数都是3+两个奇素数之和
综合上述,则有:每个大于等于9的奇数都是3+两个奇素数之和
结论:每个大于等于9的奇数都是3+两个奇素数之和,Q=3+q1+q2
参考文献:
[1] Major Arcs for Goldbach's Theorem. Arxiv [Reference date 2013-12-18]
[2] Minor arcs for Goldbach's problem.Arxiv [Reference date 2013-12-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uikun-186 于 2021-12-18 06:23 编辑

lusishun这个小人看不懂崔坤的文章也就罢了,但你不应该诽谤!



崔坤用铁的事实给出下面的例子,

彻底揭露lusishun的险恶用心:

【 lusishun:你最伟大,一个假设,p3=3,定乾坤。】

【 lusishun:

秘鲁数学家太笨,没有想到,再往前走一步,就大功告成,而被你一眼看透了,你太聪明了,必秘鲁数学厉害的多。】


[例如:任取一个大奇数:309,请证明:306是2个奇素数之和。

证明:根据三素数定理我们有:309=q1+q2+q3

根据加法交换律结合律,不妨设:三素数:q1≥q2≥q3≥3

那么:309+3=3+q1+q2+q3

309+3-q3=3+q1+q2

显然有且仅有q3=3时,309=3+q1+q2

则:306=q1+q2

证毕


有理必须讲理,无理必须虚心!!!

拥有真理者从来不怕牛鬼蛇神!!!相反使用真理这个武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lusishun这个小人怕的要命,怕得要死!!!


lusishun这个小人曾经跳出来反对使用“显见”这个词,

顾名思义:显见就是显而易见的意思,

作者给出的内容就是简单而通达的事实道理,

如果有的人不能显而易见,

那么你真的要对自己说你不配阅读该文章,

还是去干点别的事情去吧,

至少可以为自己赚点零花钱吧,

忠言逆耳利于行啊!

lusishun这个小人还说什么Q≠Q,

在崔坤的证明中大家都可以看到,

Q是有三素数定理而来的符号,

在崔坤的逻辑推理中Q始终没有变,

就Q≠Q本身这个质疑就可想而知你lusishun真是纯250了!

我家养了一条藏獒,它看人的时候总是低着头,

真可谓狗眼看人低!

去年春天犯忌咬人被枪杀了!

没办法!

自然界里的任何事物都必须符合自然法则!




点评

你的理论坚如磐石,不要怕打压,你的理论坚如磐石,是别人能比下去的吗?你不要怕,不是吗!  发表于 2021-12-17 15:46
越摸越黑  发表于 2021-12-17 15:43
你的一个,有仅有,就一锤定音,你不感到奇妙吗?奇妙,太奇妙。不是吗? 老lu的险恶用心存在吗?是显摆,是打压,是事实求是呢? 打压的了吗?显摆有意义吗?都是过眼云烟  发表于 2021-12-17 15:4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数学中国 ( 京ICP备05040119号 )

GMT+8, 2025-7-7 08:41 , Processed in 0.10090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