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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对任意自然数\(m,\;\,m\in A_m^c.\;\color{grey}{(A_m^c:=\{n\in\mathbb{N}: n\le m\})}\)
\((1)\;\;\)对任意自然数\(m,\;\, A_m^c\subset\displaystyle\bigcup_{n=1}^\infty A_n^c\)
\(\qquad\)只有孬种不认(0) 和 (1).
\(\therefore\;\;\mathbb{N}\subset\displaystyle\bigcup_{n=1}^\infty A_n^c\) (因为(0),(1)说明任何自然数都是所论并集的成员)
但显然\(\mathbb{N}\supset\displaystyle\bigcup_{n=1}^\infty A_n^c\), 所以 \(\displaystyle\bigcup_{n=1}^\infty A_n^c=\mathbb{N},\;\)进而\(N_{\infty}=\varnothing\)(德摩根),
只有孬种才否认这个只需\(A_n\)的定义和集论基本概念就证得的结果.
除非指出上述论证有错,孬种的任何间接的反对正像我已多次指出的那样
都显示无可救药的错误和荒谬。
孬种的定义千头万绪, 但归根到底, 大半年弄不懂几十年前一晚
上早该弄懂的基本概念, 还那么积极地丢人现眼者, 非孬种莫属.
把蠢疯顽瞎的问题归咎为种孬, 是说孬种反数学已经尽力了, 但
不成功,很无奈,种太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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