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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奇数1为素数的十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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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atermark]奇数1为素数的十大理由
青岛 那宝吉 高级工程师
到目前止,笔者总结出十大理由,认为奇数1是素数,异义说法综合为2个。下面先把笔者找到的理由汇总如下,关于异义的说法附后。
奇数1是素数的十大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从数类角度考虑。
从自然数分类上考虑,素数与合数互补地涵盖了自然数,形同于奇数与偶数。在自然数中,素数与合数的性质是互为对立的统一体,素数的性质是只能被1和本身整除的数;合数的性质是不但能被1和本身整除,而且还能被其它数整除的数。
通过对自然数的分析,素数基本都是奇数,只有偶数2为偶数(以后涉及再就事论事)。偶数基本都是合数,因为0和2数值太小,不能被它值约除,从整体方面考虑,这两个数,还是应该属于合数类,如同0定为偶数一样。目前奇数1即不是素数,也不是合数,也找不到将她排除于素数系列之外的充分理由。笔者和一些网友认为:1即能被1整除,也能被本身整除,完全符合素数定义,而且1是奇数。综观全局,奇数1应该为素数,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
第二个理由是从古老筛法留下的后遗症方面考虑。
应该说,古老筛法为寻找素数立下了汗马功劳,功不可没。但是,毕竟是早期研究数理之作,没有考虑到或没有预测到将来的数学发展,那是正常的事。笔者说她留下了致命的后遗,并不是全盘地否认,而是说她给后留下了遗憾,而且是非常大的遗憾,这种遗憾需要后人去安抚、去修复,去完善。后人不应该坐享其成,要沿着先人们的足迹继续奋斗下去,为人类的生存而奋斗、而献身。
考虑到以上这些,把她丢弃的东西捡回来,再把她器重东西放到应放的位置上,这不也是一种扬弃吗?当然,我们不能随意地断定对与否,我们要从科学发展方面考虑,要从客观事实规律方面考虑,要从客观需要等方面考虑,要从理论基础方面考虑,等等吧,总而言之,还客观规律的真实面目,以杨弃精神对待历史,以科学态度对待科学、继承科学、完善科学、发展科学。
第三个理由是从数轴方面考虑。
数轴能够形象地描述数和数理,是一种图文并貌的表示方法,也是一种分析或展示事物的一个实用工具。记得小学时,老师就用数轴讲述过数的概念。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没有直接从数轴方面考虑问题,然而,客观事实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关系到数轴方面问题。今天我们再用这个古老工具研究一下素数对问题,研究一下奇数1与偶数2谁为素数问题(数轴在此就不画了,我们可以在脑海中展现)。
从互为逆向平行数轴的对应关系方面考虑,两个数轴上下相互对应的数之和都等2n(设定偶数,或称为任意偶数),所以就有奇数对奇数,偶数对偶数之规律。或者讲:偶数加偶数等于偶数,奇数加奇数也是等于偶数,而且都等于2n。归结到我们要讨论的内容上就是:奇数1加对应的奇数为偶数,而且是1+(2n-1),而偶数2则是:2+(2n-2),2n-2永远是偶数,而偶数中除了2以外,都是合数。所以,只有挡2n=4时,才存在2+2=4这个所谓的素数对,2与其它任意一个偶数之和都不存在素数对。由此可见,把偶数2作为素数,非常特殊,非常特例、非常局限,没有普遍意义,没有代表性。那么,我们反过来看看奇数1,1与任意奇数之和都等于偶数,按数轴来对应,也是如此,只要与1对应的奇数是素数,则素数对成立,很有普遍性,很有说服力,很符合客观事物规律。所以,奇数1应该为素数。我们没有理由把一个很有普遍意义的数值置于无家可归的境地。
再则,从奇偶对应角度讲,2只能对应于偶数,而不能对应于奇数;还有从偶数除以2后的奇偶性角度讲,其奇数对是:
1+1=2
1+3=4
1+5=6,3+3=6
1+7=8,3+5=8
1+9=10,3+7=10,5+5=10
1+11=12,3+9=12,5+7=12
……
这是多么有规律的表现形式呀!真不知道怎样把1从中摘除,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把2这个“素数”放进去。
第四个理由是从机率趋向方面考虑。
我们研究事物,是要看主流,看事物的普遍性,可以用普遍性代表个性,而不能以个性代表普遍性。现在来分析一下奇数1与偶数2的普遍性与个性。
1、数值1是奇数,而素数除偶数2外,其余都是奇数,所以,奇数1就存在素数的因素。而偶数2就不同于奇数1啦,首先它是偶数,而且0和2以外的数偶数都是合数,所以,偶数2存在合数因素。
2、奇数1与任何素数(偶数2除外)之和都是偶数,而偶数2与任何素数之和都是奇数,只有与本身之和才是偶数。
3、由于自然数趋向无穷,则奇数1与2n-1(为素数时)之和为素数对的机率趋向无穷。反之,偶数2只能与本身之和可以勉强地称为素数对,再也不能与其它素数配成素数对,配对机率趋向于零。
4、由上述分析可见:如果奇数1为素数,很有代表性,具备普遍性。反之,偶数2就不具备普遍性,也没有代表性,偶数2在素数系列中,只能称为个性的代表者。如果这两个数各自归位,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
第五个理由是从哥猜研究或数理分析方面考虑。
从哥猜方面考虑,哥德巴赫在提出猜想时,可能是考虑到奇数1不是素数,而且还很可能没有把偶数2当作素数,或者回避偶数2 为素数的客观现实,才把命题定为《≥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为什么这样说呢?咱们一起分来析一下,如果奇数1是素数,则2=1+1、4=1+3,这两个算式和结果,哥德巴赫不会没想到吧?再说说偶数2,如果当初哥德巴赫把它当作素数对待,而且是坚定不移,为什么不是把偶数的起点定在4上,因为4=2+2呀!哥德巴赫也不会没有想到吧?
从后人研究哥猜方面考虑,照样存在当时哥德巴赫的顾虑,虽然有人勇敢地将4=2+2写出来,那只能说,他没有发现或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已,或者是为了展现一下自己的新发现。现在虽然有人提出奇数1为素数,而且非常强烈,但是,理由呢?根据呢?真正地讲出几条理由来的几乎没有,能讲出来的,多数理由和根据是针对研究结果而言,说服力不强。鉴于现实和客观规律,笔者从多方面去找根据,找理由,找证据。是否能起到作用,只是想呼吁专攻数理的科学工作者行动起来,为还客观事物本来面目出把力吧!为了科学发展出把力吧!!为了真理勇敢地站出来吧!!!
从数理研究和分析方面考虑,素数规律除在哥猜方面体现的比较突出,是否还与其它研究有所体现,笔者无法下定论。单就哥猜角度讲,这也是一个数理方面研究,搞了这多年的哥猜研究和探讨,这么小的数值,都搞不清楚,还谈什么超过天边的数。或者说,起步就存在毛病,后来的路程怎能走好?怎能走稳?奇数1和偶数2这两个看来很不起眼的小数值,必竞是数理基础的基础呀!不把这两个数值搞清楚,无论研究结果如何,都不能称为健全的成果。
第六个理由是从素数形成方面考虑。
在素数系列中,除2以外,所有素数都是奇数,这是人所共知的客观现实,无可争议的事实,因而可得2n-1之结论。然而,从普遍意义上讲,并不是所有2n-1都是素数,其间之奥妙,很可能是被人们忽视的关键问题。
1、既然2n-1中包含有素数,那么每个单体素数在素数集有什么重要性的标志呢?是否只为单体素数?只是素数集中的一员而已?依此再向下分析,如果我们把这些单体素数从小到大地排列起来,就是素数序列,素数的序数则是每个单体素数的代号,也就说,每增加一个序号,素数总个数就相当于增加一个。
2、如果2n-1是素数,就能对应一个素数序数号,这就说,从偶数(2n)方面考虑,按照从小到大的偶数序数排列,每当这个偶数减一为素数时,则素数总个数就增加一个,2n-1不为素数,则素数总个数就不会增加。
3、举几个例子:
偶数__2n-1___序号__个数
___2_____1_____1_____1
___4_____3_____2_____2
___6_____5_____3_____3
___8_____7_____4_____4
__10_____9_____*_____4
__12____11_____5_____5
__14____13_____6_____6
__16____15_____*_____6
__18____17_____7_____7
__20____19_____8_____8
__22____21_____*_____8
__24____23_____9_____9
__26____25_____*_____9
__28____27_____*_____9
__30____29____10____10
………………………………
注:序号栏中用“*”标识的,就是2n-1不是素数,对应的素数“个数”仍然是上面的“个数”。
4、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应该看出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问题:当偶数为2时,2n-1=2-1=1,素数总个数为1。这就标示出一个真理,这里的素数是2n-1=1,而不是2,也就是说,素数是1。
5、从数理研究上讲,素数产生于2n-1,2n-1有可能是素数,具有普遍性。为什么就在1与2上这个问题上,公式就不管用了呢?所以说,1不是素数,2是素数的规定,是错误的,是违反客观规律的规定,是违背普遍规律性的人为规定。所以说,1和2都要各归其位,都要遵照客观规律,要遵守普遍规律。这就是真理。
6、我们认真地想一想,如果奇数1是素数,偶数2不是素数,哥猜的命题就可以为:《任意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根据笔者的研究与发现,这个问题命题是成立的(详见《哥德巴赫猜想彻底地被初等数学证明》一文,登载在本栏目中)。由此可以推断:当任意偶数都能用两个素数之和来表示(其实是至少是存在一组两个素数之和)时,那么,负数也可用此论断,因为正数与负只是个符号问题,只要素数的正、负属性与偶数的正、负属性相一致即可。对于偶数0来说,则有点特殊,因为它处于正与负之间,所以,素数就应该是一正一负,即:-1+1=0,这也符合任意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的定义。同理,还可以引证到小数(全小数和非全小数的统称)部分,因为整数与小数只是差个小数点问题,所以,任意偶数中就包含了偶数小数,也就说:偶数小数也能用两个素小数之和来表示,如:0.03+0.11=0.14;1.7+2.9=4.6……。再向外扩展就到有理数和无理数及分数啦,只要能固定到多少位小数,也能符合任意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的定理上。
通过这些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结论:当奇数1和偶数2各自归位后,素数就不只局限在自然数中,而是任何数,她的普遍意性才能达到切实地位,而且使数理向完美性跨进了关键一步。
第七个理由是从乘法角度审视素数方面考虑。
若从乘法角度审视素数,素数是不等于任何数(1除外)乘积的数,也就是说,是两个数乘积的漏点。那么,就有1、2、3、5、7、11……都是两个数乘积的漏点,则1应该为素数。
第八个理由是从素数对链方面考虑。
从作者《素数和素数对的分布规律》一文的描述中,可见素数对是呈一条完整的链带形态,而链带的起点就是1+(2n-1),如果这个1+(2n-1)中只剩下2n-1,则2n-1就为孤独素数,素数对链带就失去了完整性,况且,素数对的顶峰就是1+1=2。所以,1还是应该是素数。
第九个理由是从间生奇数方面考虑。
在间生奇数中,1与5是一组;7与11是第二组……,从而构成了一条完整的奇数链,依此来看,1是否应该是素数?
第十个理由是从数列形成角度考虑。
从数理角度讲,1生2,2生所有偶数,1与2衍生出数列。在“素数是数列存在和发展的根基”的结论上讲,难道1不应该是素数吗?
再说说偶数2吧
原来作者一直认为2不应该是素数,如上所述。若从素数是数列存在和发展的根基来考虑,不真是不能把2排除素数之列。但是,若从整体方面考虑,承认归承认,使用使用,仍建议让2去带领偶数队伍吧。
对两种异义的看法:
第一个是定义奇数1是单元数。
这种说法不能说是错的,也不说是对的。想当初,人们不是把0称原点或起点什么的吗?后来呢?不也是把它定为偶数了吗?这是客观需要,是客观规律。奇数1是否为素数,也是这个道理。现在称她为什么,没关系,很正常。但是,搞数理研究者,就不能马虎,不能随意而安,不能随大流,要为真理而奋斗,为客观规律而奋斗,为人类需求而奋斗。再说,我们把自然数分名别类,就是为了掌握和运用,既然做出了分名别类的定义,每个数就要相应的名分和位置,而不应从中单列出另类。
第二个是说重复使用奇数1问题。
在此要说的是,我们做事情,不是随意地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讲点科学道理,在2×3×5×7=210等类似问题上,1×2×3×5×7=210证明是正确的,而从1×1×2×3×5×7=210的角度去辩解就错啦,错在重复使用1来作约(乘)数。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您身上痒,抓一下解痒啦,就行啦,如果您还是不肯罢休,总是继续地去抓它,不把您的皮肤抓破或抓出肉来才怪呢!书归正传,笔者认为,这种讲法是一种强词夺理,或者讲,是在讲歪理,没有说服力。我们在计算中,1可能多次出现,那是客观事实,无论出现几次,只要是运算中正常产生的,我们没有理由不允许它出现,其它数值也是一样,否则,就没有道理可讲啦。
综述
通过近一年来的思考,1为素数的理由越来越多,当然,也认识到2也为素数,只不过不当作素数使用而已。之所以想这些事,并非个人需要,而是认识到这两个数值的重要性。根据分析和找依据,越来越感觉这两个数值所处位置非常欠妥,存在着诸多不符客观规律的疑点,或者说,从数理方面讲,它们现在所处位置,直接关系到数理的规范性、条理性、严谨性、客观性……,总而言之,不伦不类,名不正,言不顺,理不当,行不利。
最后还要向网友们说几句。为了形成一种氛围,各位网友能否对该贴稍加几句评论或赐教,无论支持与否,笔者都不胜感谢。不是因为您们给予或参与,而是为了数理,为了科学,为了真理,为了共同提高,为了科学发展。笔者不求名,不求利,只求真理。
谢谢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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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3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奇数1为素数的十大理由

    我是坚决反对1为素数的,即使一百个理由也不同意。
一是1不素数有充分的理由。
二是约定俗成,大家都习惯了。
三是根本没有改的必要性。
四是如果1为素数,则所有其他自然数都成了合数,甚至1也成了合数,当然也就没有素数这个概念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3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奇数1为素数的十大理由

下面引用由大傻88888882010/11/13 10:33pm 发表的内容:
我是坚决反对1为素数的,即使一百个理由也不同意。
一是1不素数有充分的理由。
二是约定俗成,大家都习惯了。
三是根本没有改的必要性。
...
1、您能讲一下充分理由吗?
2、是约定俗成,大家都习惯了。不是理由,也是不尊重科学的思维。
3、有没有必要,要依据客观规律说话。
4、判断是否为素数,并非必须用1去约除。素数定义已经说的很清楚啦。
5、即使一百个理由也不同意,不是尊重科学的态度,是固执己见的具体表现。
发表于 2010-11-13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奇数1为素数的十大理由


  ■=1",素数元。
发表于 2010-11-1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奇数1为素数的十大理由

讨论1是否素数是无聊问题 
http://www.mathchina.com/cgi-bin/topic.cgi?forum=12&topic=1329
发表于 2010-11-1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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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qingjiao2010/11/13 11:58pm 发表的内容:
讨论1是否素数是无聊问题
http://www.mathchina.com/cgi-bin/topic.cgi?forum=12&topic=1329
    确实是无聊之极!一个高级工程师还是做点实际工作为好,能发明一个什么专利,岂不对国家和人民更有利。实在无聊,锻炼锻炼身体也不错。
发表于 2010-11-1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奇数1为素数的十大理由

恰恰相反!
           不承认1"是素数的任何人休要探讨素数论!
  素数:
       1. (√1)^2=1"=■
       2. (√2)^2=2"≌■■
       3. (√3)^2=3"≌■■■
       4. (√5)^2=5"≌■■■■■
       *
       *
       *     *    *
       n   (√Pn)^2=Pn.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奇数1为素数的十大理由

下面引用由大傻88888882010/11/14 08:56am 发表的内容:
    确实是无聊之极!一个高级工程师还是做点实际工作为好,能发明一个什么专利,岂不对国家和人民更有利。实在无聊,锻炼锻炼身体也不错。
1、您认为谈论1是否为素数,不是对国家和人民更有利的事吗?那么,就请您想想看,研究了这么多年的素数,连1的归属问题都没有搞清楚,您不觉得可笑吗?您觉得应该吗?应该说,搞清楚了1是否为素数问题,不但是对国家和人民更有利,而且,还对人类更利。
2、既然我们踏入研究素数领域,就要尽最大努力地把相关问题弄清楚。如果只知步前人之后尖,最多是学习者,与研究者根本就挂不上边。这就是说,所谓研究,就是要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不到这三个“题”,皆为狂然。
发表于 2010-11-14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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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vfbpgyfk2010/11/14 11:38am 发表的内容:
1、您认为谈论1是否为素数,不是对国家和人民更有利的事吗?那么,就请您想想看,研究了这么多年的素数,连1的归属问题都没有搞清楚,您不觉得可笑吗?您觉得应该吗?应该说,搞清楚了1是否为素数问题,不但是对 ...
那高工,连大傻也早搞清楚了,所以人家觉得没必要谈。就您老不清楚,这对国家人民有利么?
您这就叫以己之昏昏使人昭昭。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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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qingjiao2010/11/14 02:17pm 发表的内容:
那高工,连大傻也早搞清楚了,所以人家觉得没必要谈。就您老不清楚,这对国家人民有利么?
您这就叫以己之昏昏使人昭昭。
1、名为“大傻”,其实不傻。请不要以此说事。
2、从您的帖子下面“警示”语来看,您也在研究素数,那么,您认为1应该为什么数类?
3、如果研究数理,就应该知道,任何数都要有相应的归属,相应的位置和作用等,概莫例外。
4、如果您愿意,是否能够有针对性地,谈点实质性问题?这样对谁都有益。那些无关紧要的说法,不解决实际问题,只能酿制不和谐气分。适当或必要时,开句高级玩笑,倒显大雅之风范。咱们都是“民科”,不要往自己脸上抹黑,给那些存心不良者留下话柄。咱们共同努力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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