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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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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atermark]许多人证哥猜(A)错误就错误在继续在走前人一味寻求计算素数个数、素对个数之不归路线。毫无理性思维可言。
力图通过求解大偶数的素数个数与素对个数以验证证明哥猜(A)的做法都是毫无数理逻辑思维的表现。那样无论如何地做也难逃对哥猜(A)验证的质疑。求解素数个数与素对个数多少与哥猜(A)的证明是两码事。2(n+2)可表二奇素数之和所要求的充要条件是有一组素对即可。例如:10=3+7即可说10可表二奇素数之和。不必将10=3+7或10=7+3、10=5+5一一列出。我以为,哥猜的证明要比大偶数求解素数个数和素对个数简单多了。没有公式的求解计算那可是件永无休止的苦差事,即使是电脑也做不完全。不过从别角度考虑,举行看谁求解的偶数大、谁准、谁快每四年一次的‘奥运会’比赛倒是蛮有重大意义的---或许对‘密码学’的发展有所贡献。
一家之言,望大家深思。
理性思维是一种有明确的思维方向,有充分的思维依据,能对事物或问题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的一种思维。说得简单些理性思维就是一种建立在证据和逻辑推理基础上的思维方式。   理性思维是人类思维的高级形式,是人们把握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能动活动。理性思维能力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各种能力之母。   理性思维属于代理思维。它是以微观物质思维代理宏观物质思维的。理性思维的产生,为物质主体时代的到来,为主体能够快速适应环境,为物质世界的快速发展找到了一条出路。理性思维是利用微观物质与宏观物质的对立性的同一来实现对宏观的控制的。同一是目的性的,先是微观物质主动与宏观物质加强同一,尔后是宏观物质“主动”与微观物质加强同一。前者是微观对宏观的认识,后者是微观目的性的实现。只有微观物质对宏观物质有了正确的认识,才有微观物质利用宏观物质发展的必然来实现对宏观的控制。   理性思维例子:买了橘子吃,但是味道不怎么样,没有香甜感,于是我去查找原因,发现只有少数的橘子如我买的这样,但是并不能这样来将橘子的品质定性.   第一、感性需要理性的分析。   第二、对自己的感知还要能够做恰当的概括和说明。   第三、段落安排上努力体现内容的递进关系。
---摘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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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许多人证哥猜(A)错误就错误在继续在走前人一味寻求计算素数、素对个数之不归路线。毫无理性思维可言。
力图通过求解大偶数的素数个数与素对个数以验证证明哥猜(A)的做法都是毫无数理逻辑思维的表现。那样无论如何地做也难逃对哥猜(A)验证的质疑。求解素数个数与素对个数多少与哥猜(A)的证明是两码事。2(n+2)可表二奇素数之和所要求的充要条件是有一组素对即可。例如:10=3+7即可说10可表二奇素数之和。不必将10=3+7或10=7+3、10=5+5一一列出。我以为,哥猜的证明要比大偶数求解素数个数和素对个数简单多了。没有公式的求解计算那可是件永无休止的苦差事,即使是电脑也做不完全。不过从别角度考虑,举行看谁求解的偶数大、谁准、谁快每四年一次的‘奥运会’比赛倒是蛮有重大意义的---或许对‘密码学’的发展有所贡献。
一家之言,望大家深思。
理性思维是一种有明确的思维方向,有充分的思维依据,能对事物或问题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的一种思维。说得简单些理性思维就是一种建立在证据和逻辑推理基础上的思维方式。   理性思维是人类思维的高级形式,是人们把握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能动活动。理性思维能力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各种能力之母。   理性思维属于代理思维。它是以微观物质思维代理宏观物质思维的。理性思维的产生,为物质主体时代的到来,为主体能够快速适应环境,为物质世界的快速发展找到了一条出路。理性思维是利用微观物质与宏观物质的对立性的同一来实现对宏观的控制的。同一是目的性的,先是微观物质主动与宏观物质加强同一,尔后是宏观物质“主动”与微观物质加强同一。前者是微观对宏观的认识,后者是微观目的性的实现。只有微观物质对宏观物质有了正确的认识,才有微观物质利用宏观物质发展的必然来实现对宏观的控制。   理性思维例子:买了橘子吃,但是味道不怎么样,没有香甜感,于是我去查找原因,发现只有少数的橘子如我买的这样,但是并不能这样来将橘子的品质定性.   第一、感性需要理性的分析。   第二、对自己的感知还要能够做恰当的概括和说明。   第三、段落安排上努力体现内容的递进关系。
---摘自百度百科。




发表于 2012-1-1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理性思维是一种有明确的思维方向,有充分的思维依据,能对事物或问题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的一种思维。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数学归纳法是完证哥猜(A)唯一方法。
有人说“数学归纳法是针对连续的自然数而言!”---说的没错。因为哥猜(A)就是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唯有数归法方能将n证至对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成立。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中所说“ 2°假定n=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就是假定n等于某一自然数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详见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再版的张禾瑞 郝鈵新编《高等代数》上册第14页第13行文字。既然k是某一自然数,当然k就可以分流为---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并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所以说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不韪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的规范。
将正整数集N+创新地分解为{2ij+i+j|i,j∈N+}和CN+{2ij+i+j|i,j∈N+}这两个不相交而互补的子集是“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只是对经典数学归纳法的改造与创新,是数学归纳法的一个变种。她扩充了经典数学归纳法证题的功能。她在我的论文《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中得到成功的运用。
“马法”亦可应用于用经典法即可圆满证明的命题---不过那是“牛刀杀鸡”,是“脱了裤子放屁---白费了一道手续”罢了。请详见《马氏分流归纳法证题示例》一文。
诚请斧正。
 楼主| 发表于 2012-1-1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数学归纳法是完证哥猜(A)唯一方法。48m\IE
有人说“数学归纳法是针对连续的自然数而言!”---说的没错。因为哥猜(A)就是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唯有数归法方能将n证至对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成立。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中所说“ 2°假定n=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就是假定n等于某一自然数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详见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再版的张禾瑞 郝鈵新编《高等代数》上册第14页第13行文字。既然k是某一自然数,当然k就可以分流为---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并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所以说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不韪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的规范。>ls$
将正整数集N+创新地分解为{2ij+i+j|i,j∈N+}和CN+{2ij+i+j|i,j∈N+}这两个不相交而互补的子集是“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只是对经典数学归纳法的改造与创新,是数学归纳法的一个变种。她扩充了经典数学归纳法证题的功能。她在我的论文《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中得到成功的运用。y2;F]
“马法”亦可应用于用经典法即可圆满证明的命题---不过那是“牛刀杀鸡”,是“脱了裤子放屁---白费了一道手续”罢了。请详见《马氏分流归纳法证题示例》一文。/YB
诚请斧正。
 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数学归纳法是完证哥猜(A)唯一方法。
有人说“数学归纳法是针对连续的自然数而言!”---说的没错。因为哥猜(A)就是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唯有数归法方能将n证至对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成立。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中所说“ 2°假定n=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就是假定n等于某一自然数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详见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再版的张禾瑞 郝鈵新编《高等代数》上册第14页第13行文字。既然k是某一自然数,当然k就可以分流为---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并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所以说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不韪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的规范。
将正整数集N+创新地分解为{2ij+i+j|i,j∈N+}和CN+{2ij+i+j|i,j∈N+}这两个不相交而互补的子集是“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只是对经典数学归纳法的改造与创新,是数学归纳法的一个变种。她扩充了经典数学归纳法证题的功能。她在我的论文《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中得到成功的运用。
“马法”亦可应用于用经典法即可圆满证明的命题---不过那是“牛刀杀鸡”,是“脱了裤子放屁---白费了一道手续”罢了。请详见《马氏分流归纳法证题示例》一文。
诚请斧正。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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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归纳法是完证哥猜(A)唯一方法。
有人说“数学归纳法是针对连续的自然数而言!”---说的没错。因为哥猜(A)就是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唯有数归法方能将n证至对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成立。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中所说“ 2°假定n=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就是假定n等于某一自然数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详见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再版的张禾瑞 郝鈵新编《高等代数》上册第14页第13行文字。既然k是某一自然数,当然k就可以分流为---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并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所以说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不韪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的规范。
将正整数集N+创新地分解为{2ij+i+j|i,j∈N+}和CN+{2ij+i+j|i,j∈N+}这两个不相交而互补的子集是“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只是对经典数学归纳法的改造与创新,是数学归纳法的一个变种。她扩充了经典数学归纳法证题的功能。她在我的论文《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中得到成功的运用。
“马法”亦可应用于用经典法即可圆满证明的命题---不过那是“牛刀杀鸡”,是“脱了裤子放屁---白费了一道手续”罢了。请详见《马氏分流归纳法证题示例》一文。
诚请斧正。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数学归纳法是完证哥猜(A)唯一方法。
有人说“数学归纳法是针对连续的自然数而言!”---说的没错。因为哥猜(A)就是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唯有数归法方能将n证至对任何一个自然数都成立。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中所说“ 2°假定n=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就是假定n等于某一自然数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详见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再版的张禾瑞 郝鈵新编《高等代数》上册第14页第13行文字。既然k是某一自然数,当然k就可以分流为---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并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所以说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不韪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的规范。
将正整数集N+创新地分解为{2ij+i+j|i,j∈N+}和CN+{2ij+i+j|i,j∈N+}这两个不相交而互补的子集是“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只是对经典数学归纳法的改造与创新,是数学归纳法的一个变种。她扩充了经典数学归纳法证题的功能。她在我的论文《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中得到成功的运用。
“马法”亦可应用于用经典法即可圆满证明的命题---不过那是“牛刀杀鸡”,是“脱了裤子放屁---白费了一道手续”罢了。请详见《马氏分流归纳法证题示例》一文。
诚请斧正。
发表于 2012-1-26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下面引用由歌德三十年2012/01/25 06:25pm 发表的内容:
将正整数集N+创新地分解为{2ij+i+j|i,j∈N+}和CN+{2ij+i+j|i,j∈N+}这两个不相交而互补的子集是“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只是对经典数学归纳法的改造与创新,是数学归纳法的一个变种。……,诚请斧正。

    我认为您的“马氏分流归纳法”改为:《马氏二次增流归纳法》比较正确,且每一次都增加了无限多个新流。理由如下。

  当 i=1 时有{2ij+i+j|i,j∈N+}={3j+1|j∈N+}={ 4,7,10,13,…… }
  当 i=2 时有{2ij+i+j|i,j∈N+}={5j+2|j∈N+}={ 7,12,17,22,…… }
  当 i=3 时有{2ij+i+j|i,j∈N+}={7j+3|j∈N+}={ 10,17,24,31,…… }
  当 i=4 时有{2ij+i+j|i,j∈N+}={9j+4|j∈N+}={ 13,22,31,40,…… }
  ……………………………………………………………………………………
  显然您分解出的“{2ij+i+j|i,j∈N+}”在第一次增流中,就已经利用一维自然数列{k}增流成了二维矩阵,且这个矩阵是无限的,且有大量元素相同。
  您分解出的 CN+{2ij+i+j|i,j∈N+},目前我还看不懂,我不知您的“C”和“CN+”各自代表什么意思?已知您用“N+”代表正整数集,那么“CN+”是二个集合相乘吗?还是一个常数C与一个集合“N+”相乘?
虽然我看不懂您分解出的“CN+{2ij+i+j|i,j∈N+}”,但是可以肯定:由于已知{2ij+i+j|i,j∈N+}是二维的无穷矩阵,它再乘以正整数集“N+”,其乘积必是三维的无穷矩阵;如果再乘以C,其结果实在惊人。
如果“CN+{2ij+i+j|i,j∈N+}”代表 CN 与{2ij+i+j|i,j∈N+}相加,那是怎么个加法?
问题多多!
   

 楼主| 发表于 2012-1-26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证猜之错误路线

回9楼APB先生:热烈欢迎您的光临,春节快乐。
您对‘马氏法’的理解不正确。其原因可能是没有看懂‘CN+{2ij+i+j|i,j∈N+}’这个jihe的意义。集CN+{2ij+i+j|i,j∈N+}是集{2ij+i+j|i,j∈N+}关于正整数集N+的补集--也就是由属于正整数集N+而不属于集{2ij+i+j|i,j∈N+}的那些元素所构成jihe。CN+{2ij+i+j|i,j∈N+}={1,2,3,5,6,8,9,11,...}。
‘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是:N+=CN+{2ij+i+j|i,j∈N+}{+}{2ij+i+j|i,j∈N+}。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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