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国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368|回复: 0

香港特首选举提名符合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概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29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今年8月31日人大常委会决议,2017年及以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先由提名委员会提出2~3名候选人,再交由全港合资格选民投票普选产生,每名合资格的候选人需得到提委会过半数委员提名。提委会组成按照2012年选举委员会的办法,即1200人,由四大界别按民主程序产生。

2012年的香港特首直接由1200人的选委会选举产生,当时的合资格候选人门槛是至少1/8即150个选委联署提名,选举时每名选委只可投一票。当届产生了3名候选人,最后梁振英当选。

人大常委决议并没有规定“预提名”的门槛,同时,根据决议精神,应理解为如果获过半数提委提名的候选人数小于2人,或多于3人,都不符合规定,必须按程序重新提名。


现假设:2017年获得“预提名资格”的“准特首候选人”为5人,每名提委可选其中2或3个候选人,忽略没有投票和废票的情形,则以下情况各占多少概率?

1.只有0人或1人获得过半数提委提名,需要重新进行提名程序;
2.有2~3人获得过半数提委提名,符合人大常委会决议,成为正式特首候选人;
3.有4人或5人获得过半数提委提名,需要重新进行提名程序。

例如,如果每个人都投了3票,在极端分散的情况下,可以造成每个人都得3*1200/5=720票,都过半数;
反之,如果每个人都只投了2票,在极端分散的情况下,可以造成每人都只有3*600/5=360票,都不过半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数学中国 ( 京ICP备05040119号 )

GMT+8, 2026-1-14 22:22 , Processed in 0.09488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