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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探素数与素数域——关于循环群的问题 倪则均,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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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4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汉杨雄的《太玄经》上说:“夫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
故知因而不知革,物失其则;知革而不知因,物失其均。”)
1,费马缺乏循环群的概念。
早在1640年,费马就已经在给弗瑞尼科(Bernard Frenicle de Bessy)的一封信里指出:如果p是素数,且a与p互素,则a^(p-1)-1可以被p整除。这就是关于素数性质的第六条定理,现在大家称之为费马小定理。既然有了费马大定理和费马小定理,那么就一定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费马定理,这就是关于素数性质的第七条定理:若p是素数,则a^p≡a(mod p)。对于这两条费马定理,似乎运用下面的方法予以证明,更为清晰明了:
当a=1时,由于1的任何次方都是1,因此有:1^p≡1(mod p);
当a=2时,a可以分拆为:a=1+1,于是有:2^p=(1+1)^p=1+1CP+2CP+…+P-1CP+1,这个展开式之中,只有首尾两个1不能被p整除,因此有2^p≡2(mod p);
当a=3时,a可以分拆为:a=1+2,于是有:3^p=(1+2)^p=1+1CP×2+2CP×2^2+…+P-1CP×2^(p-1)+2^p,这个展开式之中,同样只有首尾两项不能被p整除,于是得:3^p≡2^p+1(mod p),由于已证2^ p≡2(mod p),因此有3^p≡3(mod p);
…;
如果当a=n时有:n^p≡n(mod p),那么就有:(1+ n)^p=1+1CP×n+2CP×n^2+…+P-1CP×n^(p-1)+n^p,这个展开式之中,同样只有首尾两项不能被p整除,于是得:(1+n)^p≡1+n(mod p),至此,我们运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只要a是素数群里的一个元素,都有a^p≡a(mod p)。如果将此式式的两边都除以a,即得:a^(p-1)≡1(mod p)
上述费马定理,实际上已经给出了对于素数域的定义:如果以素数p作为模数,那么它对于整个自然数的全体剩余,将构成一个素数域,不妨将其表示为Hp。所有的素数域都是由其两个子群所组成的。凡是与模p互素的数称为欧拉数,Hp素数域里的全体欧拉数,特别称之为Φp素数群,其数量专门称之为欧拉函数,表示为φ(p)=p-1。
在Hp素数域里,尽管只有一个可以被模p整除的元素p,然而这一个元素,同样是Hp素数域里的一个子群。Hp素数域里的元素1,既是一个欧拉数,也是一个因子数,更是一个乘法单位元。显然,费马给素数群所定义的运算为幂运算,由于乘方是乘法的发展,乘法是加法的发展,减法、除法、开方是加法、乘法、乘方的逆运算,因此,费马给素数群所定义的运算则是包括乘方和开方在内的四则运算。
其实,费马对于循环群的概念,是完全缺乏认识的,他不知道在他的素数群里,必定存在着一个被称为生成元的元素g,它的1至p-1次方,则生成素数群的全体元素,因此素数群就是一个循环群。正是由于费马缺乏循环群的概念,所以它的数论还是比较浮浅,这也是他对于费马素数估计错误的根本原因。
2,高斯的原根必定存在缺乏证明。
1801年,高斯的《算术研究》出版,此书的第一节定义了模m同余。第二节证明了整数素因子分解的唯一性,求解同余方程ax+b≡c(mod m),还研究了欧拉函数φ(m)问题。第三节研究了模素数的幂剩余,其基础就是费马小定理。他还引进了原根及指数的概念,并指出如何运用它们来计算。第四节集中证明了互反律。第五节和第六节是二次型理论,占了全书的大部分篇幅。第七节实际上属于代数学,讲的是分圆方程及正多边形的作图理论。
高斯所引进的原根,并不是什么新的创造,高斯的原根实际上就是循环群里的生成元,只是被高斯专门将素数群里的生成元,特别称之为原根而已。高斯说素数的原根必定存在,当然这是对的,但是,高斯对此却没有给此比较严密的证明。素数的原根原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许多十分复杂的问题,都可以运用这个原根原理,将它们予以简单化处理。
高斯认识到一个素数群里的原根,其数量是非常之多的。对于Φp素数群来说,其中的原根的数量,必定为欧拉函数φ(p-1)。因此,只要设法能够找到其中的一个,那么其它的φ(p-1)-1个,全都可以依次顺藤摸瓜地得到。然而,高斯教给大家得到第一个原根的方法,却是最最笨拙的试算的方法,当然,这是一个极其繁琐的方法,毫无科学规律可言。
陈景润在他的《初等数论》里,抄录了高斯对于互反律的一个初等证明,然而这个证明却是错的。冯克勤在他的《平方和》里,介绍了高斯的二次型理论,然而这个理论同样也是错的。二个错误一个根源,那就是对于自然数的性质问题,我们只能通过初等方法去予以认识,决不能运用实数理论,更不能运用复数理论去予以认识。因为这两个理论至今还很不成熟,它们正有待于我们运用初等理论的方法去予以完善。
现在的一般数论书上都说,当m=2,4,pk,2pk(p为不等于2的素数,k=1,2,…)时,它们的Φm欧拉群,以及它们的所有的子群全部都是循环群。那么除此之外,是不是还有其它的循环群了呢?有!当然有!!其实所有的商群,也全部都是循环群,只是这个循环群的元素,全部都是一个个集合而已。
在我们今天的数论里,初等数论只是其中极小部分的内容,其绝大部分的内容,则是由高斯的错误理论,所发展起来的代数数论,当然这也是完全错误的。哈代的解析数论,则是由错误的代数数论所发展起来的更加错误的理论,应该属于错误的多次方吧!华罗庚的不能骑着自行车上月球,杨乐的不能运用斧锯去造航天飞机,都是只许大家只能运用完全错误的理论去证明“哥猜”。
3,群论反而将一切都搅糊涂了。
过去我曾错误的认为,我在数论里所碰到的关于循环群的问题,特别是对于素数原根必定存在的证明,群论一定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一定能为我释疑解难的,因为它是专门研究群的数学分支。然而,当我找来群论,反复读了几遍之后,却让我大失所望,我万万没有料到,群论竟然将一切的一切全都搅糊涂了。
首先是对于群元的运算问题,群论说群元的运算只有加法群,或是乘法群两种,这明明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完全无视费马素数群的客观存在。似乎群论根本就不懂,乘法是加法的发展,乘方是乘法的发展,因此,只要有了加法,就一定会有乘法和乘方,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只要有了乘方,就一定会有乘法和加法。所以,群论硬是将加法与乘法割裂开来的做法,完全是不科学的,甚至是反科学的。
其次是群论将大家对于群的研究,胡乱给锁进了“公理化”的牢笼,他们完全是闭着眼睛,硬是对大家的群的研究,贴上了四个封条:第一个封条是封闭化,第二个封条是结合律,第三个封条是单位元的存在,第四个封条是全体群元的两两结对互逆关系。然而,全体群元的两两互逆关系,绝对不是什么不证自明的公理,而是必须经过严密证明的定理。对于这个两两结对互逆定理,似乎只能运用我国南宋时期,秦九韶的“大衍求一术”去予以证明,然而,群论肯这样做吗?这个脸他们丢得起吗?
最初的群论将循环群定义为:对于群G来说,如果存在一个元g∈G,使得群G的所有元都可表成g^n的形式,其中n是某些整数,即G={g^n:n∈Z}。则称G是循环群,或者群G是由元g∈G生成的。称g为群G的生成元。然而,当今所盛行的“抽象代数”,则将循环群定义为:称〈G,*〉为循环群,如果G为群,且G中存在元素g,使G以{g}为生成集,即G的任何元素都可表示为g的幂(约定e=g0),这时称g为循环群G的生成元。
数学需要抽象,也必须抽象,然而却不能作反复的多次抽象,更不能把被抽象的事物的实质内容全部抽空。高次抽象的结果,往往是既蒙蔽了读者,也糊涂了自己,他们常常会闹出,自己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研究什么的笑话来。例如高斯的门生戴德金就说,数学是心灵的自由创造,言下之意就是,数学可以任凭你去任意的胡思乱想,不管你想到那里,都是他们的“数学”。他们的这种“数学”是不需要经过实践检验的,也无法经过实践检验的。
拉格朗日首先发现,一个已知方程式的根,可以运用另外一个辅助方程式的根的对称函数予以表示。拉格朗日所构造辅助方程式,就是对原本方程的全部的根,所作的一种置换。因此,可以说我们今天的群论,实际上是以置换群作为其基础,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数学分支。这个作为群论基础的置换群,居然无法解释循环群,竟然不能剖析素数群。然而,作为数论里的素数群却是可以清楚的说明,所谓的置换群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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