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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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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elimqiu在 2010/10/05 09:19pm 第 1 次编辑]

所谓逻辑地构造数系,是指从一组存在公理和生成公理演绎地论证具有一些运算及性质的集合的存在性。
于是我们首先要有集合的概念,以及集合的基本性质,集合的运算的定义和法则。
例如 A×B = {(a,b) | a∈A, b∈B}, A∪B = {x | x ∈ A 或 x ∈ B}
    A∩B = {x | x ∈ A 且 x ∈ B }, A∩(B∩C) = (A∩B)∩C,
    A∩(B∪C)=(A∩B)∪(A∩C) 等等
其次我们需要有映射,关系的概念,在公理化数学中,映射和关系是满足某些性质的特殊的集合。
对于一个非空集合A,从A×A到A的映射叫做A中的二元运算, 从A到A的映射叫作A中的一元运算。一般地, A1×…×An 到 C 的映射叫作一个n元广义运算...
例如 N 中的加法就是 N×N 到 N 的一个二元运算 (m,n) ├→ m+n
    而 n ├→ n';=(n+1) 是 N 上的一个一元运算(后继运算)
我们需要相等的概念。集合A中的相等 = 是A中的一个关系,满足
x = x (自反性), x = y  → y = x (对称性), (x=y)∧(y=z)  → x = z (传递性)
我们需要顺序(大小)的概念。 集合A中的序 < 是A中的一个关系,满足
x < y, x = y, y < x 有且仅有其一成立(三岐性)
(x ≤ y)∧(y ≤ z) &#160;→ x ≤ z (传递性)
注记:这里我们记 (x < y 或 x = y) 即 非(y < x) 为 x≤y,
为了方便,随时可用记号 y > x 代替 x < y, 用 y ≥ x 代替 x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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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集合论中的无穷公理以及一些辅助的生成公理可以得出满足 peano 公理的集合的存在性。
【自然数公理】存在一个集合N 以及 N 上的一个一元运算 '; (后继), 满足
(1) 0 ∈ N
(2) 存在N上的一个一元运算 '; (后继运算)。 即 n ∈ N → n'; ∈ N
(3) 后继运算是单设: (a'; = c)∧(b'; = c) → a = b &#160;即N的元至多是N中一个元的后继。
(4) 0 不是N中任何元的后继。 即0是‘起始元’
(5)((S是N的子集)∧(0∈ N)∧(n∈S → n';∈S)) → S = N 即 N 是 0 以及 0 的有限代后继的全体。
     (N的元若非起始元必为某元之后继)
称N的元素为自然数。上面的(5)是数学归纳法的形式化。
记 0'; 为 1 即0的后继记为 1 (叫作1)
在N定义一个二元运算 + (加法) 如下:
0 + n = n + 0 = n
n + 1 = n';
n + m'; = (n+m)';
可以证明(用归纳法), 如此定义的加法是完全的,无岐议的,且满足
a + b = b + a &#160;(交换律)
a + (b+c) = (a + b) + c (结合律)
0 是加法运算下的单位 (幺元) &#160;【注意这是运算意义而不是度量意义下的单位】
一个集合在某运算下满足结合率,则称其(相对于该运算)为半群;如果这个运算又有幺元,则称其(相对于该运算)为幺半群。
所以可以简单地说 N 是一个加法幺半群。这就是为什么现代的自然数公理以 0 为起始元。
在N定义一个序关系 < (小于) 如下:
x < y 当且仅当有某 m∈ N 使得 &#160;x + m'; = y
可以证明(归纳法), < 满足是三岐性和传递性
并且有 &#160;x < y &#160; → &#160; x+z < y + z &#160;(加法的保序性)
在 N 定义一个二元运算·(乘法)如下:
n·1 = n
n·m';=n·m + n
可以证明(用归纳法), 如此定义的加法是完全的,无岐议的,且满足
a·b = b·a &#160;(交换律)
a·(b·c) = (a·b)·c (结合律)
1 是乘法运算下的单位 (幺元)
n·0 = 0 &#160; &#160;(用归纳法 n = n·1 = n·0 + n &#160;→ &#160; n·0 = 0)
简记 a·b 为 ab, 关于乘法和序还有(保序性) x > 0,  y < z → xy < xz &#160;
所以可以简单地说 N 是一个保序的乘法幺半群。
N 的加法,乘法又满足
a(b+c) = ab + ac,  (a+b)c = ac + bc  (由于乘法的交换性,我们只需要一侧的分配律)
定义半环是由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结合在一起的加法半群兼乘法半群。
于是我们说 N 是一个保序的幺半环。
自然数系就是这么回事了。由此已经可以建立哥猜等论题。
=======================================================
我们需要逆运算的概念:
A 上的一元运算无非就是A到自身的一个映射,其逆运算,如果存在的话,就是其逆映射。
二元运算 f 的逆运算 g,h 就是使得  f(g(a,b),b)=a, f(a,h(b,a))=b 的运算。 【当 f 满足交换律时 g = h】
举例来说, x^2 的逆运算就是开平方。 减法 a - b 就是方程 x + b = a 的解等等
我们需要运算的封闭性概念:
如果我们在N上定义按上述方式定义减法, 那么 &#160;2 是方程 x + 1 = 3 的解, 于是 3 - 1 = 2 很对。
但是 x + 3 = 1 在N中没有解。所以我们就说作为N的加法的逆运算减法在N中不封闭。
每次对数系的扩充的都是对数系的某种‘运算’的不封闭的解决。
上面对减法的封闭性要求就产生了负数的概念。直观地说我们定义一个集合
N_ = { (-,n';) | n ∈ N }, 由于生成公理,N_ 的存在没有问题。我们称N_ 的元为负整数,n';为正整数,Z = N ∪ N_ 的元为整数,并且简记 (-,n';) 为 -(n';) 并且定义
1) Z保持N的元的加法
2) (n+m)';+(-(n';)) = m
3) n +(-(n+m)';)= -(m';)
4) (-(m';))+(-(n';))=-(m';+n';)
可以证明(归纳法)Z上的这种加法使得加法的逆运算可以通行。即Z的每个元都有加法逆元。
n的逆元记作-n, 于是 -0 = 0, -(-n) = n 等等。
于是Z对加法成为加法群 (每个元有加法逆元的加法幺半群)
定义 (-n)m = n(-m) = &#160;- (nm), 则N的乘法扩充到了Z,且Z是这种乘法的交换幺半群
可以证明Z中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成立,于是称Z为整数环。
Z 的序关系有N的序关系自然扩充而来: x + n'; = y &#160;等价于 x < y. 其中 n 是自然数。
容易证明加法对序关系的保持,乘正整数对序关系的保持。
这样我们就完成了整数系的逻辑构造。
考虑 Z\{0} 作为一个乘法幺半群的乘法逆,类似地我们就可以得到非0有理数的逻辑构造。Q* = Q\(0},使得Q\(0成为一个乘法群。 在Q = Q* ∪ {0} 上定义加法,使之成为加法群,于是就进一步知道 Q 成为一个数域。数域就是由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连接起来的加法群兼去0乘法群。
简单说来数域就是对四则运算封闭的数系。
由Z的序关系自然地得到 Q 的序关系。 这种序关系与作为子集的Z本身序关系协调。
Q 具有我们熟悉的运算对序关系的保持。
Q 保持了 N, Z 的阿基米德性: 任给有理数 a, b, a > 0, 存在正整数 n 使得 na > b
这个性质导致 Q 的稠密性。

从有理数域Q到R以至于C的严格而漂亮的构造,可以参考Rudin的数学分析原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这个贴子最后由elimqiu在 2010/10/06 02:27am 第 2 次编辑]

为什么数学基础需要对数系给出逻辑的构造? 难道我们不了解这些就会有任何不妥?
我一向不喜欢拿民科官科来说事,道理跟数系的公理化构造一样,我不喜欢说不清楚,界限不明的概念。因为这样的东西就是扯皮的终极原因。 我觉得没有一个清晰的数的概念,就对数系指手划脚是十分幼稚可笑的。从主贴可以看出,公理化数学对数系的构造没有假定任何不必要的东西。公理化数学的目的是让数学建立在,并且仅仅建立在必要的,简单的信条之上。
为什么这里扯到信条这么一个似乎非理性,极具宗教意味的词呢? 因为这不过是在说实话。人对事物的追根寻源不会有终结,而数学必须在人对(即使是数学世界)还没有终极的可靠的认识之前就需要一个基础,一个逻辑的基点。并且这个出发点必须没有含糊。那么人们(数学家们)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把他们认为已经很可靠,已经很难再追溯的东西作为数学的基础。这样的基础不可能被遍历性地验证,那么这样的基础本质上就是一些信条。当然不是数学白痴们的信条,而是脑子非常好用的一批人的信条。
好了。我们看到了 Peano (皮亚诺)自然数公理的大概,领略到由此如何逻辑地建立一系列数系的壮举。那么我们要问,这个自然数公理的那一条,是一个没有经过严格的逻辑操练的人可以随便改动,以至于产生的新数系一方面还能让人们玩哥猜,一方面又可以有所谓的最大自然数呢? 皮亚诺公理反映了人们对自然数的基本要求,都是必要的。于是对这组公理的追加要求只会让自然数集合变小而不会变大。然而N里面并没有最大元。这是可以逻辑地证明的。
那么是不是就一定不能有‘最大自然数’呢? 也不是。数系是可以扩充的。但是这种扩充是以数的性质的改变为代价的,也就是说,如果对现行自然数系加什么东西,所得到的扩大的自然数集就不再具有原来自然数集的一些性质。 所以如果我们不想扔掉目前自然数的任何一致具有的性质,那么我们就无法进行扩充。
另外,这种‘最大’多少有点武断。因为你还可以再扩充,让新加进去的东西更大。直到所成的数系一点数的味道都没有(一般的运算法则都难保,阿基米德性丧失,归纳法失效等等)。
发表于 2010-10-6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凡涉及到无限领域,都不存在确定的最大与最小。
比如在数学分析范围内,承认无穷大分级,
在每一级中都不存在最大值与最小值,
也不存在低一级最高级别,也不存在比其高级别的最低级。
这应当是无限范围内的一条最基本的性质。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无穷大量不是数系意义上的数。
数系的扩充不仅要考虑序关系,还要考虑运算关系。
发表于 2010-10-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这个贴子最后由luyuanhong在 2010/10/06 09:46a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elimqiu2010/10/06 02:30am 发表的内容:
无穷大量不是数系意义上的数。
数系的扩充不仅要考虑序关系,还要考虑运算关系。

对。在传统的标准的数学中,无穷大量和无穷小量都不是数。
只有在非标准分析中,将现有的数系进一步扩大,将实数扩充为超实数后,
才能将无穷大量和无穷小量看作是数(超实数),才能对无穷大量和无穷小量
像普通的实数那样,比较大小,作各种运算。
但是要注意:即使是在非标准分析中,也不存在什么“最大的自然数”或什么
“最小的正实数”。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对超实数系的进一步扩充势必让数系丧失运算性质,但是这么做还是能够进一步得到更大的无限大量。
发表于 2010-10-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其次我们需要有映射,关系的概念,在公理化数学中,映射和关系是满足某些性质的特殊的集合。
映射,可以定义为:自身循环是“Φ(空)”的关系,例如下面的公理 R(·,·)="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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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分类,“新”文化,“新”未来。(公理化的中国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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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二维几何模型表示的逻辑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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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二】存在且只存在 R(·,·)="∈"∪"﹁∈"∪"Φ"
.
按照“一分为二”方法假设代号 A 和 ﹁A ,那么对照“二维几何模型表示的逻辑类型”附图,存在五种侧面,分别如下:
R(·,·)="Φ" 对应的是 A 和 ﹁A ;
R(·,·)="∈" 对应的是 A←→A 和 ﹁A←→﹁A ;
R(·,·)="﹁∈" 对应的是 A←→﹁A 。
以上是【公理】部分,与 A 所选择的具体内容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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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印度“佛”教所说的"空",就是指 R(·,·)="Φ" ,即跳出轮回、避免循环
发表于 2010-10-6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能与实数比较大小(当然是大于任何实数)无穷大,不是是数。
而不能比较大小的虚数却是数。
因此只能说,数学分析范围内的无穷大,不是有限实数(习惯上认为任意实数都是有限大的);同时也是不能有确定值的“无穷大实数”,其模糊度,比模糊数学中的量其模糊度还要大。
哈密顿的四元数几乎没有任何用途,但却是“数”。
因此无穷大,只是一些人不愿承认它是“数”而已。
但不管其是不是“数”,它起到“数”的作用可能要大于陆教授的超复数。
发表于 2010-10-6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下面引用由zhaolu482010/10/06 10:09am 发表的内容: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能与实数比较大小(当然是大于任何实数)无穷大,不是是数。
而不能比较大小的虚数却是数。
因此只能说,数学分析范围内的无穷大,不是有限实数(习惯上认为任意实数都是有限大的);同时也是 ...
数的一个重要特性是【确定性】。这是在【有限】范围才有的,当然是指标准数学
逻辑上来讲,R(·,·)="∈" 对应的是 A←→A 和 ﹁A←→﹁A ;
A←→A 对应是【有限】,而 ﹁A←→﹁A 是“实无穷ω”等。
*****************************************
除此之外,已经没有任何位置来放置其它【无限】数,例如非标准分析的“超”实数[br][br]-=-=-=-=-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逻辑上来讲,能【分类】到什么类型之中 ???例如 “潜无穷∞”是 R(·,·)="﹁∈"
再次特别强调一下,所谓的“超”实数,已经没有任何位置来放置的 !!!
发表于 2010-10-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数系构造的逻辑历程

下面引用由ygq的马甲2010/10/06 10:20am 发表的内容:
数的一个重要特性是【确定性】。这是在【有限】范围才有的,当然是指标准数学
逻辑上来讲,R(·,·)="∈" 对应的是 A←→A 和 ﹁A←→﹁A ;
A←→A 对应是【有限】,而 ﹁A←→﹁A 是“实无穷ω”等 ...
     有那么一嗲点的意思?[br][br]-=-=-=-=- 以下内容由 申一言 时添加 -=-=-=-=-
》》》再次特别强调一下,所谓的“超”实数,已经没有任何位置来放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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