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明波第四次证明实数可数
波浪兄:
又出新作啦!恭喜恭喜!第一时间读.
1.你关于实数的定义与实分析上关于实数的定义有所不同,在实分析上有一种定义实数的方法是用基本有理数列来定义实数的(参考夏道行<泛函分析与实变函数>).而你的定义又必须解析什么是有限小数,什么是无限小数.要知道,从实分析的角度来讲,小数只是实数的一种表现形式,用形式来定义实质,有没有不妥当的地方?从数学上关于数的定义都是有严格的论证的:如定义自然数,从皮埃罗公理开始,先定义0,再在0的基础上加1,往后又再加1....如此下去,构成了全体的自然数;整数的定义则是利用数论上的同余定理,结合代数中有关群的性质定义出来,而有理数的定义则在整数已经被定义的基础上,即可以表示为两个整数的商的数,数实的定义是建立在有理数上,由一个基本有理数列表确定一个实数.我想说,数学上每一个定义都是相当严谨的,尽管康托关于实数的定义可能还不够严谨.
2.贵文中的实数排列其实是有理数的排列,这正好证明了有理数是可数的.退而求其次,即使文中的排列是所有的实数排列,但按照康托的"对角线法",还是可以找到一个不属于排列中的任何实数的那个数.请你仔细体会一个康托"对角线"的方法.
3.想请教你一个问题:你觉得1=0.9999999.....吗?我认为1=0.999999999.....,论坛上很多人认为1不等于0.999999...,但我认为,0.999999...是有理数,可以表示为两个整数的商,这两个整数的商正好等于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