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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广西增勇朋友辨论记录之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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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明85639720 于 2017-7-27 11: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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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广西增勇朋友辨论记录之二(二)
雷明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7月20日:
增勇:
雷明朋友:
你说:
“1、即就是你的想象力再强,也不能代替证明。恐怕你只凭想一下,说是正确的,就能是正确的吗。这不是科学的态度。你只用嘴说一下无割的3—正则平面图是可3—边着色的,谁能相信呢。你的想法只是放在你的头脑里,别人看不到,根本就不可能人相信的。”
你能不能冷静一点,仔细看帖和领会我的话呢?我有说过“以想象力代替证明”吗?我在12楼的原话中是这样说的:
“关于第1点我默认了。
第2点,“任何无割边的3—正则平面图也都是可3—边着色的,”这一论据(陈述)我闭着眼睛都可以看到它是成立的(可能已有证明)。“也就是说我觉得“任何无割边的3—正则平面图也都是可3—边着色的,”这一论据(陈述)可能是正确的,我没有异议(我也默认,过了)。文中的“(可能已有证明)”指的是可能别人已有成功的证明论文发表。
你说:“2、你这里又出来了一个Y型构形,你怎么又不规范了呢。本来大家都是叫做3—正则的平面图,你怎么与大家不同,把它为叫做Y构形呢。你说它的边色数一定是3,你有证明吗,拿不出来证明(那怕是错误的证明也行),说这话不等于放屁吗。”
我的原话是:2、关于2,我的确有想象能力,加上这么多年对四色定理证明问题的 研究,我不 怀疑(简单的说, 它的不可避免构形集就只有一个Y构形,Y构形边色数为3, 各个构形之间没有颜色冲突。因此,3—正则平面图也都是可3—边着色的。)”
这句话就是我“想像”中想到的逻辑推理的简单描述。这里提到的“Y型构形”,也是我 刚想到的一个构形(见下图),如果我要采用不可避免构形集的 证明方法,它是可以用的。因为所有的3—正则平面图的每一个顶点和与它邻接的另外三个顶点以及边都可以构成一个子图,像一个英文大写的“Y”字形式,而且再也找不出另外的简单构形形式。同时它的 边色数是3,是可约的,完全满足不可避免构形集的 证明方法所要求的十分理想的条件。
我怀疑你对构形的概念不很清楚。一个构形怎么就是代表了一个平面图呢?除非平面图只有一个构形的形式。我没有说“  3—正则的平面图”是“Y构形”。正确的提法是:“  3—正则的平面图是由多个Y构形组成的”(假如我要写论文的 话)。


雷明:
增勇朋友:
1、我只是说想象不能代替证明,并没有说是你说过“以想象力代替证明”的话。
2、请你今后这样的话,如“‘任何无割边的3—正则平面图也都是可3—边着色的,’这一论据(陈述)我闭着眼睛都可以看到它是成立的(可能已有证明)。”以后不要再说了。你没有进行证明,怎么能“闭着眼睛都可以看到它是成立的”呢。这不是瞎扯吗。你也不要用“也就是说我觉得‘任何无割边的3—正则平面图也都是可3—边着色的,’这一论据(陈述)可能是正确的,我没有异议(我也默认,过了)。文中的‘(可能已有证明)’指的是可能别人已有成功的证明论文发表。”来为你的大话狡辨了。以后说话还是实在一点,是怎么就是怎么。
3、朋友,是你不明白构形概念还是我不明白呢。构形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图,但构形也可以作为一个图画出来。构形中的链的特点能代表一类图中的特点,把构形作为一个图画出来时,就是这一类构形中所有图中顶点数最少的那一个图。坎泊早已提出了地图(和平面图)的不可免集中的元素只1—轮(1—轮就是“国中之国”的地图,但在研究四色问题时是不考虑这种区域的。因为它只与一个区域相邻,不可能着不上四种颜色之一的,不但能着上,而且有三种着法。对它的颜色的改变,也是不会影响到别的区域的颜色的),2—轮,3—轮,4—轮和5—轮五种(平面图不可免集中的元素则是0—轮,1—轮,2—轮,3—轮,4—轮和5—轮六种)。你看看这两个不可免的集合里,有那一个不包括你的那个Y构形呢,3—轮构形不就是你那个Y构形吗。
4、你虽没有直接说“‘ 3—正则的平面图’是‘Y构形’。”但我认为3—正则的平面图中只含有Y构形,所以我说3—正则的平面图就是Y构形,有什么不可以呢。不过在这一点你还真的有想象力,想到了英文字母Y字,怎么不想象到三不管地区的三界点呢。但你叫你的Y构形也罢,我叫我的三界点也罢,却都并不影响3—正则平面图的每个顶点都只连着3—条边和3个顶点的这个特征和事实。
5、今天的气氛还比较好,这样的话我可以和你以后多聊聊。建议你以后还是要再多学习一点图论的简单知识,别再出笑话了。也不要说那些大话,门外话了。老实做人,虚心取别人之长,补已之短,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6、你说你的Y构形“同时它的边色数是3,是可约的,完全满足不可避免构形集的证明方法所要求的十分理想的条件。”朋友,这里你又弄错了。可约不可约是对平面图的顶点着色而言的,面你在这里的所谓有“可约”却是对于只必于平面图中的一类3—正则图的边着色而言的,怎么能把这二者扯到一起去呢。
7、我昨天的最后一贴,要你介绍的是你说的那种“书面证明”“不过也有人可以证明了”的证明,并不是要你介绍对3—正则平面图可3—边着色的证明。你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我的最终看法是:如果说你现在的帖仅仅是为解决与3-正侧平面图对应的地图着色问题,我认为“四色猜想”(证明)这个提法还 是恰当的。但是,这与目前人们关心的四色定理的书面证明有着相当大的差别。后者难度是很大的(不过也有人可以证明了)”。你如果了解这一情况,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如果你还不了解,也就请你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模楞两样可的话了。什么“可能是正确的”,“我没有异议”,“我也默认,过了”,“可能已有证明”,“可能别人已有成功的证明论文发表”等等。你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在这里乱说好吗。
增勇:
你没有绘画基础(或者说是 细胞),你就没有“闭着眼睛都可以看到它是成立的”的亲身体会。不知道你看过“最强大脑”的电视节目吗?那些有特异功能的人,就能把瞬间的影像记忆在脑海里。一般的人,也能记忆简单的图像,如字在脑海中就是一个小小的 图像。如果你一点都没有图像记忆功能,你怎么学习文字,同时又背写出来?所以说正常人是有图像记忆功能的,只不 过各人能力大小不 同而已。
“可能”这个中国字是人人都能用和 说的。“可能是正确的”,“我没有异议”,“我也默认,过了”,“可能已有证明”,“可能别人已有成功的证明论文发表”等等常用语也不 是“乱说”。知道就说“知道”,不知道就说“不知道”。有些似曾相识或见过的,可以用“可能”两字来正确地如实地表达,对方也明白。有什么不可以?当然,你说不可以,我以后与你尽量少说为妙。
为什么提“书面证明”?这个提法是为了和四色 定理的计算机证明有区别(使人明白)。针对“四色 定理的证明”我已经找到两种证明方法, 一个是采用不可避免构形集的方法,已经发表;另一个是采用双迹法,还未发表。对于这两个四色 定理的证明方法,我 个人认为是 有把握的。所以,我才敢说“这与目前人们关心的四色定理的书面证明有着相当大的差别。后者难度是很大的(不过也有人可以证明了)”。同时,我 相信除了我以外,还可能有人能够做到。
如果说每一个陈述都要我先证明再发言,我已经没法和你交流了。我相信你的每一个陈述不一定是经过证明才发言的,有时甚至没有经过大脑。
学术交流,应该随心所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要给别人有太大的压力,但并非事事皆应随。应该求同存异。
雷明:
增勇:你不如直接就说你已经证明了(仅管你还没有发表),何必说“不过也有人可以证明了”呢。学术交流,不是象你所说的“随心所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说话,写文章,也得要符合逻辑,要讲科学,决不能“随心所欲”。在不同观点争论中,肯定都是各持已见的,不存在什么“不要给别人有太大的压力”的现象。说话一定是要经过大脑考虑的,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就不要说,决不能“有时甚至没有经过大脑”就说了出来,这样的人大脑就可能有毛病。科学研究,不是在玩“特异功能”。你有“闭着眼睛都可以看到它是成立的”功能,可一是的人是没有的。你不把你所“看到”“它”是怎么“成立的”用用文字记录下来,别人怎么会知道你认为“它是成立的”是否正确呢。朋友,不要再狡辨了,还是虑心一点,不要只看到自已,看不到别人。
增勇:
你又在歪曲我的 意思了。
请看12楼我的帖中说:
“归纳你的论点有4个:
1、泰特的猜想——无割边的3—正则平面图的可3—边着色,等价于其可4—面着色——是正确的,
2、任何无割边的3—正则平面图也都是可3—边着色的,
3、(由1和2可证)地图四色猜测是正确的,
4、(由3可证)平面图的四色猜测是正确的
这4个论点,每个论点都是后面论点的论据。
关于第1点我默认了。
第2点,“任何无割边的3—正则平面图也都是可3—边着色的,”这一论据(陈述)我闭着眼睛都可以看到它是成立的(可能已有证明)。
第3点,(由1和2可证)“地图四色猜测是正确的,“理论依据是“地图都是3—正则平面图”,我没有认真看世界地图或其它地图,我怀疑:难道没有四国(省)交界的情况?不过,算了,没时间讨论。过了。
第4点,(由3可证)平面图的四色猜测是正确的。我不认同,因为说到平面图的四色猜测是正确的,这已经是入了图论的大门了,已经不是1852年伦敦大学的格斯里(Francis Guthrie)提出的四色猜测那么简单了。地图和平面图这两个概念相差太大了,能等价吗。”
其中“第2点,“任何无割边的3—正则平面图也都是可3—边着色的,”这一论据(陈述)我闭着眼睛都可以看到它是成立的(可能已有证明)。”话的意思是:1、我容易相信它是成立的,比如我已看到3—正则平面图仅含一种Y构形,同时每个构形之间边颜色没有冲突,那么3—正则平面图的色数就是3(例如图中的红、绿、蓝)。因此本条不用讨论,过了。
2、“可能已有证明”是指我好像看过有这样的论文,你误会我的 话了。当然,也是我说的 太简单使人误会。
我本来就不 想说我 已经证明了四色 定理,是你在18楼引用我 的话“ 这与目前人们关心的四色定理的书面证明有着相当大的差别。后者难度是很大的(不过也有人可以证明了)。”后,你接着说:“你如果了解这一情况,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如果你还不了解,也就请你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模楞两样可的话了。”
你非要我介绍,那我不就说了吗?怎么就“狡辨了,还是虑心一点,不要只看到自已,看不到别人。”有那么一回事吗?
(雷明朋友,你的 五笔输入也不乍的,输完后应检查一下,该改的还 是改正一下。“虚心”写成“虑心”  , “广西”都写成“广东省西”了,是你故意的?哈哈)。
拜托以后别再在主题帖上点我的名字,我真不想“老看到我,不看到别人”。你需要点我请用 代号“678910先生”好了(我就 明白)。行吗?
雷明:
狡辨,没说的了,再见。我的打字水平很差,以后我多多的检查就是了。我是认为用直实姓名比较好,我才这样的,你不让用了,我只好按你说的办。

雷  明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整理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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