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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康托证明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小叶发来的E-mail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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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2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对康托证明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小叶发来的E-mail的回函)
小叶:
  "我认为这个定义中:"x不属于f(x)"相当于一个条件或者类似于一个方程。例如,如果A={x1,x2,x3...},如果x1不属于f(x1),x2属于f(x2),x3不属于f(x3)...那么x1,x3...满足这个条件,应该是B的元素。"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仔细推敲,是很有道理的。
  只是说,康托对
  B={x|x∈A且x不属于f(x)}
叙述的不够恰当,或者说比较含糊,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说表示方法有错误。因此对这种表示方法在理解上会不惟一。
  康托的意思是:
  把A的元素分成两类,一类是x不属于它的象f(x),设这一类元素构成的集合为B,那么另一类构成的集合C的元素x都属于它的象f(x),那么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康托证明中出现的矛盾。
  但这个矛盾的出现,是由于罗素悖论的缘故。康托的集合论,普遍认为它并没有解决罗素悖论,也没避免罗素悖论。
  在康托的集合论中罗素悖论都是在无涉及限集时才会出现。
  因此证明中出现的矛盾,只是说明了康托的集合论没有避免罗素悖论。与康托定义下的无限集的幂集是否"可数"无关。
  自然数集这一概念自身就不清楚,所谓自然数集,就是"一切自然数"的集合。有限集的"一切"很好解释,也很容易明白。比如一切中国人,一切美国人都很容易理解。但"一切自然数"的"一切"理解起来就很困难。从而康托的"势(或称基数)"的概念也是含糊的,从而无限集的"势"相等与不等的判断标准也很难说是合理的。
  这就提出了究竟该用什么方法研究无限集。
  《数学分析》中的极限理论虽然对"无限"也叙述的不够清晰,但它的极限定义逻辑是严密的,并且具有"操作性"。
  只要把"有限"与"无限"给出恰当的解释,即区分的标准,再结合《数学分析》,就能得到一个即避免了罗素悖论,又很"清晰具体"的《实数论》。
  因此《错误》一文还要修改。

  真的要感谢你的提醒,帮我进一步理解了康托的证明,这绝不是客套话。

       赵 禄
发表于 2006-4-22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康托证明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小叶发来的E-mail的回函)

确有见解。
发表于 2006-4-2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康托证明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小叶发来的E-mail的回函)

也就一般。
 楼主| 发表于 2006-4-22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康托证明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小叶发来的E-mail的回函)

在白洞先生眼里,能有“也就一般”的评价,在下也心满意足了。
不过真想早日见到先生“超出一般”的高超理论,也好让咱饱饱眼福,学习学习。
如果先生“超出一般”的能力可学的话,在下说不定某一天也能“超出一般”一把。尽管是跟在先生之后,也不枉此生了。
肯请先生能早日达到在下的心愿。
先谢谢了。
发表于 2006-4-22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康托证明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小叶发来的E-mail的回函)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连康托关于连续统和超穷论法的理论体系的本来面目都不了解,谈何质疑和批判?
发表于 2010-6-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康托证明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小叶发来的E-mail的回函)

俞根强,瘪气了;那理直气壮的蠢货已经在忍气吞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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