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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mark] 易经哥德BLOG证明“1+1”与费马大定理的数学哲学思想
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曾经有人作了许多具体验证工作, 直到33 ×10 的6次幂(三千三百万)以内的偶数都是对的,问题是较大的偶数怎么样?
众所周知,不大于10的偶数4、6、8、10只能用三极素数2、3、5表示是显然的,对于较大偶数的“1+1”问题,我们用八大素合数系求和与区间归纳法都能证明它们是成立的。人人相信对于小偶数是可以举例验证的,对一个较小偶数而言,大多只能找到一对或几对“1+1”数对了不起了。我们的研究实践证明偶数越大相对的“1+1”数对就越多,这时要想把它的所有“1+1”数对求准、求全、证明出来却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君若不信那就自己试试吧。
我的博文(06年元月出版拙著《解圆与数论》中多有错误,现已更正)对十五个偶数系分类讨论,对每个数系的前十一个偶数用八大素合数系(d=30的无穷等差数列)进行了证明,余同理可证,乃至无穷。
我们曾在1990年11月参加陕西省《中国神秘文化学术讨论会》大会发言时提出:象征东方文明的太极八卦图与西方文明的数学科学,它们在从抽象到研究的方向上存在着神奇的对应逆向性,乃至在东、西方科学体系上也显示出这种差异.东方的思维方式、东方的文化特点是从宏观抽象到微观研究乃至应用与发展;而西方的思维方式、西方的文化特点是从微观抽象到宏观研究乃至应用与发展.不久90年前北京大学季羡林教授曾宣称 —— 二十一世纪属东方文化时代,他指出:“东方的思维方式、东方的文化特点是综合;西方的思维方式、西方的文化特点是分析”,“西方的形而上学分析方法快走上穷途末路,而它的对立面东方的寻求整体综合必将取而代之”。无论是在唯物辩证法方面,还是在思维科学与认识论方面,古中国的河洛图、先后天太极八卦图、六十四卦图与《易经》辞文堪称一绝.
河图、洛书,先、后天太极八卦图,《易经》同《几何原本》一样是人类文明的鼻祖,现代人类要继承、宏扬与共享,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融,东、西方科学结合,自然环境人类社会和谐,造福全人类千秋万代。
人所共知,数学科学是研究空间形式与数量关系内在规律性的科学,研究对象决定了它具有象理科学和数理科学的区别与联系以及各自的基本特征,而古中国的太极八卦所展示的象理数学的科学性是笛氏体系的数理手段永远无法比拟和所能取代的。如果说“以数理性为主要特征的数学科学的存在是必然的”,那么“以象理性为主要特征的象理科学存在则更有理由具有无可否定的天然性”。数学科学源于生产实践,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与人类文明的象征。作为人类最原始的创造,只有音乐堪与数学媲美。古中国的河图,洛书,先、后天太极八卦图及《易经》是世界科学史上最重要的科学之谜之一,哲学思想是其科学精髓—— “变通”,即为运动和辩证法,且是理论性与太抽象性科学,具有原始抽象性与抽象性的宇宙性。
太极八卦图的科学思想集中体现在哪里?可以说体现是哲学的宇宙概括、是数学的宇宙概括、是宇宙关系的真实概括这三个方面。换一个角度来讲抓住了象数学就是抓住了太极八卦科学,太极八卦图具有宇宙科学性。点、线、圆是几何科学的三大要素,点是宇宙万物之源。《周易·系辞上》载有太极化生八卦的理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之说,依照 “易无极 →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 两仪生四象→ 四象生八卦” 的顺序演绎变化,仅只利用尺规就能准确地画出(正)太极八卦图(我们研究发现还存在有偏太极八卦图)。太极化生八卦的理论首次被数学模式化,化生的过程是直觉形象化的作图公法,可以说几何作图公法叫做太极作图公法较之欧氏几何作图公法更为贴切。
(宋)邵雍曾说:“图虽无文,如终日语”。我们经过长期观察,认真分析太极八卦图中阴、阳鱼的自在关系,深入研究“化生”理论与作图过程,作图过程直觉形象地展现出三极之道、四象之变、八卦之成与对称对偶之美,茅塞顿开,思维飞跃,悟而知道:阴、阳鱼首尾相接相荡,由‘S’曲线相依相连,阴阳相对消长,共存于同一太极圆内,发现太极八卦图反映的宇宙及其宇宙物普遍具四大同一性是其哲学思想,即“相斥性、相依性、对偶性和无穷运动性”。太极八卦图反映的宇宙物的四同性思想是宇宙的根本思想,四同性在太极八卦科学中的数学性称之为四大无穷性,四大无穷性实质上乃为“双意”四无穷性。
太极八卦的宇宙物性及四无穷性的数学科学性,坚定了我们去进一步研究太极八卦数学科学的信念,同时还发现了太极图具有的等分性、定比分性、互倒性、幂根性是太极八卦数学科学性在《解圆学》中具体而集中的体现;并揭示出数学科学具有对偶性、直观性、抽象性、逻辑性与精确性等五大特性。
研究太极八卦数学科学,发现几何科学的理论演绎实质上就是尺规图的演绎,即尺规本身的演绎,点的演绎;换言之,几何科学就是尺规的科学,是点的同一性科学。在这种演绎中,天然地反映了空间形式与数量关系的高度统一。几何科学的理论演绎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定理体系的演绎,它以公理为其依据;另一方面是空间形式的演绎,点以某种性质(公法)为其依据。然而,无论是公理还是公法,它们都是以尺规为其依据的。显而易见,几何中的作图公法是尺规的公法,公理是尺规图的公理。随着对太极八卦数学科学理论研究的深入,诸如几何是研究“形”的、代数是研究“数”的、解析几何与数学分析是“数形结合的”等说法将很快成为数学科学的过去。
我们称之的“太极八卦解圆学”是古中国太极八卦象理性与数理性的一种现代形式的萌芽。什么叫做太极八卦解圆学?依据太极八卦四大无穷性及有关几何基本性质研究空间形式与无穷化问题的双自在性科学,叫做太极八卦解园学。其基本思想仍然是自然辩证法,核心思想是宇宙四大同一性;它研究问题的基本形式是太极形式(一极、双极或三极坐标系),基本原理是欧氏原理,基本作图是尺规异形线,基本作图法是线段的和、差、积、商、幂、方根、等分、定比分及倒数线等九种尺规作图法。
太极八卦数学科学是一个自在完整的数学科学体系,其显著特征是:
(1)太极八卦形式,太极坐标系,它完全不同于直角坐标系;
(2)核心变量(自变量)在园上;
(3)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对应关系是一对n的对应关系;
(4) 以形求形变,以形求数变与以数求形变高度地统一;
(5)具有形变与数变无穷化的科学性;
(6)旋转描点法优于直角坐标系的垂交描点法;
(7)暴露了无形物的自在形式所反映的思维程序,随着科技知识的增长使人类的智力相应得到极大地开发;
(8)几何的五大尺规作图公法所反映的线段关系的九种尺规作图法,是太极八卦无穷化空间形式的任一种形式精确作图的依据;
(9)太极八卦数学科学给出的方法原理在进入电子化数字化时代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八卦数论”一词,在太极八卦数学科学中并不是难以置信的“玄学”问题。事实上,我们由河图数系、洛书数系,“参伍以变,错综其数”,“地数三十”,进入六神数系、八卦数系与三十“地数”数系(实为公差是30的等差数列),其中有八个素合数数系,就是《八卦数论》重点研究的八卦素合数系问题。八个素合数系具有奇妙的积幂性质与求和性质,利用它们可以研究素数分布、素数的判定、合数筛法等重大问题,最终用《易经》的理念与数学科学思想证明了世界数学难题“哥德巴赫猜想”;在研究自然数的正整次幂时我们还发现了正整幂数尾的四象性,可称之为数尾定理,进而证明了另一世界数学难题“费马大定理”。
《周易》的数学科学思想
《南风窗》杂志刊登的熊培云先生《重新发现墨子》一文曾指出:在人类文明进程中,传统不仅是不断发明创造出来的,同样可以不断地被发现。事实上《周易》的数学科学性也早已被国内外的人们在认识,她同样可以不断地被发现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内涵。
国人数千年来在不断地研究《周易》,继承弘扬华夏的传统。武汉大学唐明邦教授曾指出:《周易》是我国最古老的文化典籍之一,向来列为五经之首…。近一、二十年来,无论是在国内国外,都掀起学习、研究《周易》的热潮。一部古代文化典籍有如此持久的魅力,在世界文化史上可谓绝无仅有。
现在,党和国家领导倡导力行“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科技与教育的发展,中华民族与时俱进,东方巨龙正在腾飞。国人在重新寻找自己文明坐标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华夏传统不仅是不断被发明创造出来,而且在不断地被发现。笔者与刘世发(1999年遇车祸去世)深入研究《周易》数学科学性三十五个春秋,于2006年元月出版了拙著《解圆与数论》(刊号:陕内资图批字04号)。本书上篇《解园》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太极八卦图四大无穷性与“天干地支”问题;(2)“双共形”性质与“六合”问题;(3)互倒性幂根性与周易问题。这三大部分内容分别为古称“太卜掌三易公法”之“连山”、“归藏”、“周易” 问题。下篇《数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整数的天然完美分系及其运算性质问题;(2)素数的分布与合数的八卦筛法;(3)任给奇数素合性的八卦判定法;(4)哥德巴赫猜想与费马大定理的四象八卦证明等。(5)提出并证明了“素数新定理”,同时给出有关素数的七个猜想。 2005年研究的续集部分(含余新河数学问题的证明)约二十余万字还无力出版。“道可道非常道”,独辟溪径,走秘密通道,研究《周易》的数学科学性成功吗?
近两三年里我多方求助,曾向中科院、北大、清华、山大等科研院校寄书,在网上连续发表博文,衷心地期盼着能得到易学专家、数学教授与有关部门的关注,认可与否,无怨无悔。山大《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刘大钧教授于2006年6月回函说“收到你与世发先生合著之大作《河洛象数理》,粗读之下感到很有价值,可否将大著中选1.5万字左右作成一篇文章寄来以便在敝刊《周易研究》上发表,不知尊意如何?”同年7月随即寄1.4万字之文,刊否未知。
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知者。书中指出:依据“四幅图”(河图、洛书、先、后天太极八卦图)与《易经》的科学思研究空间形式与无穷化问题的双自在性科学,叫做太极八卦解园学。《解圆学》是太极化生八卦理论的必然,它証明了远古时候中国在几何科学上的成就远远领先于世界。仍然是根据四幅图与《易经》的科学思想,“参伍以变,错综其数”,我门发现了整数存在的完美性及其天然自在的数系(河图数系、洛书数系、六神数系、八卦数系与三十地数系),进入《数论》的研究。《易经》图文并茂,“四幅图”是活化了的整数性质图——其本质是素数八卦性质的必然,是数论的鼻祖.何谓八卦数论?依据《易经》经文、图形研究整数性质与客观属性演绎体系的理论称之。三十“地数”数系(公差是30的无穷等差数列)中有八个素合数数系即为“八卦”,八卦素合数系具有奇妙的积幂性质。科学就是关系学,科学的存在和发展的史实越来越清楚地告诉人们,天然的抽象性是其真理意义完美性的化身.作为荣获“科学之母”桂冠的数学来说,舍去天然抽象性的深化还有什么进步可言?古中国的“太极八卦”是宇宙及其自在物“双在性”天然抽象性的结晶,反映在数学科学上则是其空间形式与数量关系天然抽象性的硕果.
笔者坚信:古中国的河图、洛书、先后天太极八卦图、《易经》是东方文化的奇葩瑰宝,是世界科学史上最重要的科学之谜之一,内涵深邃,包罗万象。太极八卦非筮书之说,它是我国古人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典范。我们赞同熊培云先生的观点“在人类文明进程中,传统不仅是不断发明创造出来的,同样可以不断地被发现”!传统是无须多说理的,而是我们炎黄子孙对待始祖文化的一种感情。中外周知,规和矩是上古时期人类公认的两件作图工具,《周礼·考工记》载有“圆者中规,方者中矩”,《荀子·礼论》载有“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的论述,在外国则认为圆规和直尺是“最好不过的作图工具”。《周易·系辞上》载有太极化生八卦的理论,依照 “易无极 →无极 生太极→太极生两仪→ 两仪生四象→ 四象生八卦” 的顺序演绎变化,我们利用尺规就能准确地画出(正)太极八卦图,进而展现出“偏”太极八卦图的科学性,初步形成“解圆学”。太极化生八卦的理论首次被数学模式化,化生过程是直觉形象化的作图公法,换言之几何作图公法叫做太极作图公法较之欧氏作图公法更为贴切。研究的实践告诉我们:宇宙及其宇宙物的自在形式(存在与运动形式只是圆)可证其只是一圆之理;以关系学论之,两圆相切存在唯一的切直径公切圆,证明宇宙及其宇宙物基本关系的直观形式是太极形式,只是一论之说;以任一“太极八卦图”的无穷化证明宇宙及其宇宙物基本描述形式只是一图之大。
事实上,精明的西方数学家也许对《易经》的理数并不陌生,但对象数做透彻的理解也许还朦胧些,所以他们有代数学、几何学、严密的数理逻辑与模糊数学之说。近几百年来建立在《原本》基础上的以公理化方法及其分类学科 —— 几何学与数论为基本特征,相继产生了解析几何、微分几何、射影几何,以及各种非歐几何,如鲍耶门(J,Bolyai,1802—1860)、罗巴契夫斯基和黎曼几何, n微几何、分数微几何,几何数论、代数数论、解析数论等等,还有名目繁多的初等的高等的数学、抽象代数学、现代数学代数、分析、拓扑等等,分门别类,形成犬牙交错的数学类群,不但流行于全世界而且成为风靡数学科学领域(学科、科学、应用领域)的权威数学。而东方数学家们大多认同西方数学理念,自古华山一条路,而忘却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智取华山》那条鲜为人知的捷径,往往处于邯郸学步的尴尬境界,虽然“道可道非常道”对中国人来说都不陌生。
笔者还认为:太极八卦图诞生在远古东方的大地上,这是科学事实。可以毫不誇张地说太极八卦图是我们中国人类先祖神圣智慧的结晶,是原始文明的概括和总结。作为人类文化的始祖——象形文化——太极八卦图,只能以其无字的象形文化之天书图的形式展现,其后经历了慢长的原语时代文明,《易经》也诞生了,直至发展到现代文明。人类文明只不过是宇宙客体内在规律相对于人类主体机能性的天然映射,离开了这种映射人类文明是难以存在的。华夏先祖在上古原语时代为何能进行这样科学宏观宇宙性的抽象呢?我们根本没有本事对这种宏观抽象去进行非客观的评论或再作更多的设想,它绝不是瞬时性的产物。《易经》是什么?“易无体,不固不拘”,研究的实践与已有硕果証明,《易经》是以数学科学理论为基础的宇宙“三太” 变通科学。我们书中的“解圆学”与“八卦数论”则是易经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确切地说即是易经图形演绎体系的理论。从“河图”、“洛书”到先、后天太极八卦图,再到六十四卦图直至《易经》,最终形成了图文并茂,象、数、理共存的易学科学法典。《易经》的核心是以六爻为基本特征的六十四卦图,文依附于图,是图的说明称之为《易经》的‘经’。六十四卦来源于三爻之八卦,即先、后天八卦图,而先、后天八卦图源自何处?或者说是怎样制作出来的?正如《系辞》曰:“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系辞传》曰:“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又曰:“易与天地准,故能弥伦天地之道。”这里的“三观、二取、一作、一通、一类”与“一准、一弥伦”,尤其是“一作”,正好一语道破了古人作的太极八卦图是宇宙客体(天、地、万物及人)内在规律的天然宏观抽象,及其抽象目的宏观宇宙性(一准)与天然微观抽象(一弥伦)的微观宇宙性科学,这就是宇宙自然法则。它确切地反映了我国远古人们从宏观抽象到微观研究的东方思维特征。“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爻者,交也”。由阳爻、阴爻而乾、坤,乾、坤交而兑、离、震、巽、坎、艮,‘三太’是也。宇宙间万事万物,时时都在交流,繁衍生息,不停地发生关系,引起变化。可见,太极八卦图是依照宇宙事物质的属性关系、内在法则及河、洛图数理性自然法则科学地制作出来的。作为宇宙法则的必然结果,我在故我思,象在故我思!它们无一不是在科学地高度肯定和赞誉太极八卦图这种宇宙性的宏观抽象(图)所隐涵的微观事物(万物)奥秘科学性的。毫无疑义,中国的科学发展史实是具有从宏观抽象到微观研究,象性直觉思维与类比旁通的趋向性特征的。不言而喻,东方思维与西方思维是具有互为逆向性特征的。
《河洛象数理——解圆与数论》上篇《解园》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太极八卦图四大无穷性与“天干地支”问题;(2)“双共形”性质与“六合”问题;(3)互倒性幂根性与周易问题。这三大部分内容分别为古称“太卜掌三易公法”之“连山”、“归藏”、“周易” 问题。“解圆学”是太极化生八卦理论的必然,它証明了远古时候中国在几何科学上的成就远远领先于世界。下篇《数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整数的天然完美分系及其运算性质问题;(2)素数的分布与合数的八卦筛法;(3)任给奇数素合性的八卦判定法;(4)哥德巴赫猜想与费马大定理的四象八卦证明等。
前面提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我们发现了整数存在的完美性及其天然自在的数系,由河图数系、洛书数系、六神数系、八卦数系与三十地数系(沿用古称),进入数论的研究,它们全是无穷等差数列。由河图从“象”到“数”,“参伍以变”(d=5),而得河图数系:{x+5n}(x=0、1、2、3、4,n属于N,下同) ;由河图数系排成右边无穷延展之‘长方形’数阵,“错综其数”而得六神数系(d=6):{x+6n} (x= 0、1、2、3、4、 5) ;由河图数系再阳阴奇偶分系而得洛书数系(d=10):{x+10n}(x= 0、1、2、3、4、5、6、7、8、9) 。
众所周知,素数2、3、5是最基本最特殊的素数,是素数的‘原子’可称之为三极素数,且
2+3=5, 2+3+5=10, 2×3×5=30,
又由易经之文“地数三十”可得d=30的“三十地数数系”(奇、偶数系各十五个),请注意:数0与30,1与31分别在同一地数系中的。在1~31间素数7、13、19、31、11、17、23、29是八个基本素数,可称之为八卦素数;十五奇数系中的八个数系{x+30n} (x=7、13、19、31、11、17、23、29)可称之为八卦素合数系,即
{7+30n} : 7,37,67, 97,127,157,187,217,247,…, 7+30n,…
{13+30n}:13,43,73,103,133,163,193,223,253,…,13+30n,…
{19+30n}:19,49,79,109,139,169,199,229,259,…,19+30n,…
{31+30n}:31,61,91,121,151,181,211,241,271,…,31+30n,…
{11+30n}:11,41,71,101,131,161,191,221,251,…,11+30n,…
{17+30n}:17,47,77,107,137,167,197,227,257,…,17+30n,…
{23+30n}:23,53,83,113,143,173,203,233,263,…,23+30n,…
{29+30n}:29,59,89,119,149,179,209,239,269,…,29+30n,…
八卦素合数系具有奇妙的加法与积幂运算性质。就是凭这八个无穷等差数列我们用东方的思维推理、演绎归纳的方法,可以十分容易地证明世界数学难题哥德巴赫猜想。(此前连续发表的博文已作介绍)
数学科学研究的对象决定了它具有象理科学和数理科学的区别与联系以及各自的基本特征,而古中国的太极八卦所展示的象理数学的科学性是笛氏体系的数理手段永远无法比拟和所能取代的.如果说“以数理性为主要特征的数学科学的存在是必然的”,那么“以象理性为主要特征的象理科学存在则更有理由具有无可否定的天然性”。西方的数学科学体系中也不乏“以象理性为特征的象性宏观思维的数学科学事实”,例如自然数的问题、数学归纳法的证明问题等等,都有象思维过程。在变量太空中遨游太极,穿梭于太极之间,仍将不会失其父辈之誉而巍然屹立于数学王国之巅.
据十几年前新闻报道:《古太极八卦图》被破译;《揭开<周易>神秘的面纱》,《王锡玉破译“古太极八卦图”》,《“太极八卦图”实为宇宙规律图》,《韩永贤破译河洛图》,《余新河数学题<百万港元征解>》(我们研究的续集部分含余新河数学问题的证明通过邮箱寄给厦门师范大学无人问津)等等,人们研究目的无一不是为了继承传统文化与宏扬《易经》科学的。毋庸置疑,慢步太极,畅游太空,穿梭时空遂道,寻觅宇宙,走近太极八卦数学科学不失为当务之急。“解圆”与“数论”源于《易经》科学,《易经》文源于图。也可以说,太极八卦数学科学使《易经》完全数学化了。我们的目的还更进一步旨在倡导东西方科学大联合。其中有部分内容可作为编写中学数学教材去用或参考,例如“太极化生八卦的理论”、“八卦素合数列”等内容,可分别在初中平面几何圆这一章与高中等差数列这一章中去学习,这对青少年能够进行爱中华民族、爱祖国、爱科学的思想教育。我们姑且不论社会历史政治问题,如果炎黄子孙早在五百年前就认识太极八卦数学科学性的话,那么中国的科技教育就会遥遥领先于世界,就不会被列强所凌蹂,社会的发展就不会走那么一段曲折的道路!
《周易》科学的核心思想是“变通”与“无穷”,是“河图、洛书数”,是“象理与数理”的结合,是“参伍以变,错综其数”的组合,是数学科学。东方人的思维是从宏观到微观的象性直觉思维,再从微观到宏观进行演绎推理与综合归纳的,他们并不排斥逻辑推理与综合分析的思想。西方的思维也有东方的象性直觉思维,诸如现代科学里的,人们搞的“天文观测”,分析“卫星云图”,拍“CT、X片”,做 “胃镜、B超、彩超”啦,在数学科学中的各种解析关系式问题,其实质就是“象”性直觉思维的,如套数学公式啦,还有重要的数学证明方法“数学归纳法”第二步的归纳假设当n=k时命题成立,再去推证n=k+1时命题也成立,不也正好是在看归纳假设的解析式子的象吗?这不是强词夺理之说,在我们的《解圆学与八卦数论》中,阴阳、三极、四象(可证明费马大定理)、五行、六神、八卦、十天干、十二地支、三十地数等等,都得到了贴切的印证。从这个角度来讲,《周易》的本质科学思想是地道的数学科学思想。此论不为过分吧!
今日数学,应当返朴归真,回归自然.我们的研究实践就是一个最好的尝试,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合,她是研究宇宙及其宇宙物本质和规律的简易数学科学.我国在解析数论、代数数论、丢番图方程、一致分布、三角和估计、堆垒素数论与哥德巴赫猜想的証明等方面都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贡献!更值得推崇的乃首当是古中国的河图、洛书、先后天太极八卦图与六十四卦图.宇宙创始万物,宇宙的自然法则同时也是万物的行为规范.人类如果没有数学科学,将绝对认识不了宇宙及其宇宙物,把握不了宇宙的自然法则和万物的行为规范的…。 玻尔说:“科学没有国界,所取得的成就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全球科技教育与社会经济在飞速发展而地球却被挖的窟窿烂眼,我们人类却缺乏有力的拯救措施,母亲在哭泣!保护环境,人类与有生物、无生物、现实事物、虚拟事物都应自然和谐共存,为何不利用宇宙科学的理念来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呢?
我们的信念是:科学就是关系学,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我们研究发现的《周易》的数学科学性有待今天专家论证,明日后人评说!
东方传统文化的神奇与魅力是永恒的!
西方现代科学的成就与发展是公认的!
东西方科学必将大联合,科学的天然结合万岁 !
* 愿专家学者网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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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数数尾定理
整数的基本性质是其天干性、六神性、五行性、四象八卦性,是其核心性质问题,研究整数上述神奇性质神奇意义深远。在研究整数的个位,或个位与十位,或个位、十位与百位,等等的天然自在循环规律,发现并深刻地认识到整数及其正整幂的数尾四象性,可称之为整数数尾定理*。它也能証明太极八卦数学科学具有十分重要的科研意义与价值。这里,不妨给出如下的关于整数基本性质的公理与引理:
*整数数尾有单数尾与复数尾之别,只看个位数为单数尾,从个位起须看两位以上相应称为双数尾与数尾。
公理:两个自然数的数尾不相同则这两个自然数必不相等。
引理1 自然数列是数尾以数字“1、2、3、4、5、6、7、8、9、0”为有序循环节的无穷递增数列。
本引理只须观察而无须证明。如数表5—1所示: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 … … … … … … … …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 … … … … … … … … …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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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 10002 10003 10004 10005 10006 10007 10008 10009 10010
10011 10012 10013 10014 10015 10006 10017 10018 10019 10020
10021 10022 10023 10024 10025 10026 10027 10028 10029 10030
… … … … … … … … … …
表 5—1
引理2 数尾相同是两个自然数之和等于另一个自然数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引理3 数列{m^n}(m、n N, n>2 )的数尾呈周期性变化,它们的最小共同周期为T= 4.如表5—2所示:
{m^n} (m、n N, n>2) 的数尾四象性
{m^n}m^3 m^4 m^5 m^6 m^7 m^8 m^9 m^10 … m^4k+3 m^4k+4 m^4k+5 m^4k+6 …周期Ti
{1^n} 1 1 1 1 1 1 1 1 … 1 1 1 1 … T1=1
{2^n} 8 6 2 4 8 6 2 4 … 8 6 2 4 … T3=4
{4^n} 4 6 4 6 4 6 4 6 … 4 6 4 6 … T4=2
{5^n} 5 5 5 5 5 5 5 5 … 5 5 5 5 … T5=1
{6^n} 6 6 6 6 6 6 6 6 … 6 6 6 6 … T6=1
{7^n} 3 1 7 9 3 1 7 9 … 3 1 7 9 … T7=4
{8^n} 2 6 8 4 2 6 8 4 … 2 6 8 4 … T8=4
{9^n} 9 1 9 1 9 1 9 1 … 9 1 9 1 … T9=2
{10^n}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 T10=1
{11^n}1 1 1 1 1 1 1 1 … 1 1 1 1 … T11=1
{12^n}8 6 2 4 8 6 2 4 … 8 6 2 4 … T12=4
{13^n}7 1 3 9 7 1 3 9 … 7 1 3 9 … T13=4
{14^n}4 6 4 6 4 6 4 6 … 4 6 4 6 … T14=2
… … … … … … … … … … … … … … … …
表 5—2
表 5—2可简化为表 5—3:
{m^n} m {1,2,3,4,5,6,7,8,9,10} n {3,4,5,6}
{m^n} {1^n} {2^n} {3^n} {4^n} {5^n}{6^n}{7^n}{8^n}{9^n}{10^n}
1 8 7 4 5 6 3 2 9 0
数 1 6 1 6 5 6 1 6 1 0
尾 1 2 3 4 5 6 7 8 9 0
1 4 9 6 5 6 9 4 1 0
周期 T = 4
表 5—3
整数及其幂的数尾呈周期性变化这一重要性质叫做整数的“四象性”,又可称之为整数的数尾定理。不可否认,东西方人的思维规律与方式存在着重大差异,我们从宏观到微观采取逆向思维的方式,依据《易经》科学理论才发现了整数数尾定理的,这是东方科学文化的又一重要成果。
《系辞·上》指出:“地数三十”。数字“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为三十个地数。地数的“五行”变化依次为“土、水、火、木、金”。地数积幂的四象“五行”只有三类:数“0、1、6、10、15、16、21、25”这八个数的幂的四象同一,五行同一;数“4、5、9、11、14、19、20、24、26、29”这十个数的积幂有阴阳变化,四象为二;数“2、3、7、8、12、13、17、18、22、23、27、28”这十二个数的积幂的四象与五行均为四。三十地数系的积幂变化与三十个地数的积幂变化规律一致。八卦素合数系与八卦偶数系的公差均为30均是亦据“30地数”而得。
依据整数幂数尾定理我们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待续)参见“易经哥德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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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O年前,潜心研究传统与现代文明结合之数学科学有感,曾赋诗为証:
㈠
太极直径黄金数, 八卦游穷宇宙天
双宝安得神通显, 环宇撩指一挥间。
㈡
数千春秋知双意, 乾坤回首绘“3”环
南北星照常霜日, 全宇齐乐有八仙
㈢
太极八卦欧几里德几何, 空间形式的真实反映;
数量关系的本质科学, 有了它,愁何不知晓?
太极八卦欧几里德几何, 东方万代文明的象征;
西方千秋古国的写照, 有了它,何谜不可破?
太极八卦欧几里德几何, 神圣祖先智慧的金星;
勤劳先人经验的概括, 有了它,何须从头越?
太极八卦欧几里德几何, 科学世界当然的鼻祖;
无穷宇宙自在的科学, 喜见它,天然自在的结合。
天然自在的结合, 它象征着什么,予示着什么?
它象征着宇宙科学黄金时代的到来,
予示着人类将遍布天涯海角。
乐于它,人生值几何?
天然的科学结合,为何不喜,为何不乐?为何廻避而不敢高歌?
应明白,不敢高歌是天大的罪恶!
东西方科学必将大联合, 天人合一展现宇宙科学;
无穷奥秘有待世人开拓, 万岁,科学的大联合。
费马大定理的数尾证明
费马大定理 不定方程
x n + y n = z n (1)
无正整解。
我们依据整数的数尾定理能够巧妙地证明世界数学难题费马大定理。
依照费马大定理的条件,其实质是研究自然数集合中任三数的大于2的同次幂的关系问题,即是否可找到正整数x、y、z ,使之满足不定方程(1),从而証明费马大定理不正确或者是正确的。易知在方程(1)中 x、y、z 属于N,且z>x≠y,不失一般性我们不妨设z>x>y。研究八卦数论我们发现自然数列{n}及其同次正整数幂{nm }(m>2)的四象八卦规律,用一种巧妙的方法可以巧妙成功地证明费马大定理。其基本数学思想仍然是整数幂的四象性、六神性及其五行变化,这一方法可称之为“数尾传统筛法”。关于“整数的数尾定理”前面已经论述过,这里我们着手分类讨论并用“数尾传统筛法”来证明费马大定理。
证明:根据整数的天干性(十进制)、数尾公理与引理1、2、3(见前博文),由所设条件z>x>y与z = 3、4、5、6、7、8、9、10、11、12可分别进行证明,方程中的指数n只须取3、4、5、6即可。共分1~10大类220种情况,具体证明如下:
1.当z=3,x=2,y =1时,仅此一种情况:
若n=3时,有2 3+13 与 3的数尾不等(8+1≠ 7),
若n=4时,有24+14 与 34的数尾不等(6+1≠ 1),
若n=5时,有25+15 与 35的数尾相等,(32+1=33≠43),而双数尾不等但
35-(25+15 )= 243-(32+1)= 210 >0 ,
135-(125+115)= 371293-(248832+161051)= -38590<0,
235-(225+115)= 6436343-(5153632+161051)= 1121660>0,
235-(225+215)= 6436343-(5153632+4084101)= -2801390<0,
………………
若n=6时,有26 +16 与 36 的数尾不等(4+1≠ 9),
…………………
根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2、1、3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2. 当z=4时,可分三种情况讨论: 1) 当z=4,x=2,y=1时,
若n=3时,有23+13 与 43的数尾不等(8+1≠4),
若n=4时,有24+14 与 4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25+15 与 45的数尾不等(2+1≠4),
若n=6时,有26+16 与 46的数尾不等(4+1≠6),
…………………
根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2、1、4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2) 当z=4,x=3,y = 1时,
若n=3时,有33+13 与43的数尾不等(7+1≠4),
若n=4时,有34+14与44的数尾不等(1+1≠6),
若n=5时,有35+15与45的数尾相等(43+1=44≠24),而双数尾不等,但
45-(35+15)=1024-(243+1)=780>0,
145-(135+ 115)=537824-(371293+161051)=5480>0,
245-(235+ 115)=7962624-(6436343+161051)=1365230>0,
245-(235+ 215)=7962624-(6436343+4084101)=-25578820<0,
…………………
若n=6时,有36+16与46的数尾不等(9+1≠6),
…………………
根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1、4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3) 当z=4,x=3,y=2时,
若n=3时,有33+23与43的数尾不等(7+8≠4),
若n=4时,有34+24与44的数尾不等(1+6≠6),
若n=5时,有35+25与45的数尾不等(3+2≠4),
若n=6时,有36+26与46的数尾不等(9+4≠6
……………………
根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2、4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待续)[br][br]-=-=-=-=- 以下内容由 luojinpu8556 在 时添加 -=-=-=-=-
3 当z=5时,可分六种情况讨论:
1) 当z=5,x=2,y=1时,
若n=3时,有23+13与53的数尾不等(8+1≠5),若n=4时,有24+14与54的数尾不等(6+1≠5),
若n=5时,有25+15与55的数尾不等(2+1≠5),
若n=6时,有26+16与56的数尾相等,(64+1=65≠25),而双数尾不等,但
56-(26+16)=15625 -(64 + 1)=15560>0,
156-(126+16)=11390625-(2985984+1)=8404640>0,
156-(126+116)=11390625-(2985984+1771561=6633080>0,
256-(226+116)=244140625- (113379904+1771561)=28989160>0,
256-(226+216)=244140625- (113379904+85766121)=44994600>0,
356-(326+216)=1838265625-(1073761824+85766121)=679737681>0,
356-(326+316)=1838265625-(1073761824+887503681)=-121999880<0,
…………………
根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2、1、5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2) 当z=5,x=3,y=1时,
若n=3时,有33+13与53的数尾不等(7+1≠5),若n=4时,有34+14与54的数尾不等(1+1≠5),
若n=5时,有35+15与55的数尾不等(3+1≠5),若n=6时,有36+16与56的数尾不等(9+1≠5),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1、5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3) 当z=5,x=3,y=2时,
若n=3时,有33+23与53的数尾相等(27+8=35≠25),而双数尾不等,但有
53-(33+23)=125-(27+8)=90>0,
153-(133+123)=3375-(2197+1728)=-555<0,
253-(233+223)=15625-(12167+10648)=-7190<0,
353-(333+323)=42875-(35937+32768)=-25830<0,
……………
若n=4时,有34+24与54的数尾不等,(1+6≠5),
若n=5时,有35+25与55的数尾相等,(43+32=75≠25),而双数尾不等,但
55-(35+25)=15625-(243+32)=15350>0,
155-(135+125)=759375-(371293+248832)=139250>0,
255-(235+225)=9765625-(6436343+5153632)=-1824350<0,
……………
若n=6时,有36+26与56的数尾不等(9+4≠5)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2、5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4) 当z=5,x=4,y=1时,
若n=3时,有43+13与53的数尾相等,(64+1=65≠25),而双数尾不等,但
53-(43+13)=125-(64+1)=60>0,
153-(143+113)=3375-(2744+1331)=-700<0,
253-(243+213)=15625-(13824+9261)=-7460<0,
353-(343+313)=42875-(39304+29791)=-26220<0,
……………
若n=4时,有44+14与54的数尾不等,(6+1≠5),
若n=5时,有45+15与55的数尾相等,(43+32=75≠25),而双数尾不等,但
55-(45+15)=15625-(1024+1)=14600>0,
155-(145+115)=759375-(537824+161051)= 60500>0,
255-(245+215)=9765625-(7962624+4084101)=-2281100<0,
355-(345+315)=52521875-(45434824+35409151)=-28322100<0,
……………
若n=6时,有46+16与56的数尾不等(6+1≠5),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1、5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5)当z=5,x=4,y=2时,
若n=3时,有43+23与53数尾不等,(4+8≠5),若n=4时,有44+24与54数尾不等,(6+1≠5),
若n=5时,有45+25与55数尾不等,(4+6≠5),若n=6时,有46+26与56数尾不等,(6+4≠5),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2、5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6)当z=5,x=4,y=3时,
若n=3时,有43+33与53数尾不等,(4+7≠5),若n=4时,有44+34与54数尾不等,(6+1≠5),
若n=5时,有45+35与55的数尾不等,(4+3≠5),
若n=6时,有46+36与56的数尾相等,(6+9=15≠25),而双数尾不等,但
56-(46+36)=15625-(4096+729)=10800>0,
156-(146+136)=11390625-(7529536+4826806)=-965720<0,
256-(246+236)=245040625-(181102976+148035889)=-840982400,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3、5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4 当z=6时,可分十种情况讨论:
1) 当z=6,x=2,y=1时,
若n=3时,有23+13与63的数尾不等,(8+1≠6),
若n=4时,有24+14与6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25+15与65的数尾不等,(2+1≠6),
若n=6时,有26+16与66的数尾不等,(4+1≠6),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2、1、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2)当z=6,x=3,y=1时,
若n=3时,有33+13与63的数尾不等,(7+1≠6),
若n=4时,有34+14与64的数尾不等,(1+1≠6),
若n=5时,有35+15与65的数尾不等,(3+1≠6),
若n=6时,有36+16与66的数尾不等,(9+1≠6),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1、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3) 当z=6,x=3,y=2时,
若n=3时,有33+23与63的数尾不等,(7+8≠6),
若n=4时,有34+24与64的数尾不等,(1+6≠6),
若n=5时,有35+25与65的数尾不等,(3+2≠6),
若n=6时,有36+26与66的数尾不等,(9+4≠6),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2、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4) 当z=6,x=4,y=1时,
若n=3时,有43+13与63的数尾不等,(4+1≠6),
若n=4时,有44+14与6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45+15与65的数尾不等,(4+1≠6),
若n=6时,有46+16与66的数尾不等,(6+1≠6),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1、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5) 当z=6, x=4,y=2时,
若n=3时,有43+23与63的数尾不等,(4+8≠6),
若n=4时,有44+24与64的数尾不等,(6+6≠ 6),
若n=5时,有45+25与65的数尾相等,(24+32=56≠76),而双数尾不等,但
65-(45+25)=7776-(1024+32)=6720>0,
165-(145+125)=1048576-(537824+248832)=261920>0,
265-(245+225)=11881376-(7962624+5153632)=-1234880<0,
365-(345+325)=60466176-(45435424+33551024)=-18520272<0,
………………
若n=6时,有46+26与66的数尾不等,(6+4≠6),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2、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br][br]-=-=-=-=- 以下内容由 luojinpu8556 在 时添加 -=-=-=-=-
6) 当z=6,x=4,y=3时,
若n=3时,有43+33与63的数尾不等,(4+7≠6),
若n=4时,有44+34与6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45+35与65的数尾不等,(4+3≠6),
若n=6时,有46+36与66的数尾不等,(6+9≠6),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3、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7) 当z=6,x=5,y=1时,
若n=3时,有53+13与63的数尾相等,(25+1=26≠16),而双数尾不等,但 63-(53+13)=216-(125+1)=90>0,
163-(153+113)=4096-(3375+1331)=-610<0,
263-(253+213)=17576-(15625+9261)=-7310<0,
………………
若n=4时,有54+14与64的数尾相等,(25+1=26≠96),而双数尾不等,但
64-(54+14)=1296-(625+1)=670>0,
164-(154+114)=65536-(50625+14641)=270>0,
264-(254+214)=456976-(390625+194481)=-128130<0,
364-(354+314)=1679616-(1500625+923521)=-744530<0,
………………
若n=5时,有55+15与65的数尾相等,(25+1=26≠76),而双数尾不等,但
65-(55+15)=7776-(3125+1)=4650>0,
165-(155+115)=1048576-(759375+161051)=12850>0,
265-(255+215)=11881376-(9765625+4084101)=-1968350<0,
365-(355+315)=60466176-(52521875+28629151)=-20684850<0,
………………
若n=6时,有56+16与66的数尾相等,(25+1=26≠56),而双数尾不等,但
166-(156+116)=16777216-(11390625+1771561)=3615030>0,
266-(256+216)=308915776-(244140625+85766121)=-20990970<0,
366-(356+316)=2176782336-(1838265625+887503681)=-54986970<0,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1、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8) 当z=6,x=5,y=2时,
若n=3时,有53+23与63的数尾不等,(5+8≠6 ),
若n=4时,有54+24与64的数尾不等,(5+6≠6 ),
若n=5时,有55+25与65的数尾不等,(5+2≠6 ),
若n=6时,有56+26与66的数尾不等,(5+4≠6 ),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2、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9) 当z=6, x=5, y=3时,
若n=3时,有53+33与63的数尾不等,(5+7≠ 6 ),
若n=4时,有54+34与64的数尾相等,(25+81=106≠96 ),而双数尾不等,但
64-(54+34)=1296-(625+81)=590>0,
164-(154+134)=65536-(50625+28561)=-1350<0,
264-(254+234)=-213490<0,
…………………
若n=5时,有55+35与65的数尾不等,(5+1≠6 ),
若n=6时,有56+36与66的数尾不等,(5+9≠6 ),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3、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0)当z=6,x=5,y=4时,
若n=3时,有53+43与63的数尾不等,(5+4≠6 ),
若n=4时,有54+44与64的数尾不等,(5+6≠6 ),
若n=5时,有55+45与65的数尾不等,(5+4≠6 ),
若n=6时,有56+46与66的数尾不等,(5+6≠6 ),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4、6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5.当z=7时,可分十五种情况讨论:
1) 当z=7,x=2,y=1时,
若n=3时,有23+13与73的数尾不等,(8+1≠3),
若n=4时,有24+14与74的数尾不等,(6+1≠1),
若n=5时,有25+15与75的数尾不等,(2+1≠7),
若n=6时,有26+16与76的数尾不等,(4+1≠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2、1、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2) 当z=7,x=3,y=1时,
若n=3时,有33+13与73的数尾不等,(7+1≠3)
若n=4时,有34+14与74的数尾不等,(1+1≠1),
若n=5时,有35+15与75的数尾不等,(3+1≠7),
若n=6时,有36+16与76的数尾不等,(9+1≠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1、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3) 当z=7,x=3,y=2时,
若n=3时,有33+23与73的数尾不等,(7+8≠3)
若n=4时,有34+24与74的数尾不等,(1+6≠1),
若n=5时,有35+25与75的数尾不等,(3+2≠7),
若n=6时,有36+26与76的数尾不等,(9+4≠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2、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4) 当z=7,x=4,y=1时,
若n=3时,有43+13与73的数尾不等,(4+1≠3),
若n=4时,有44+14与74的数尾不等,(6+1≠1),
若n=5时,有45+15与75的数尾不等,(4+1≠7),
若n=6时,有46+16与76的数尾不等,(6+1≠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1、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5) 当z=7,x=4,y=2时,
若n=3时,有43+23与73的数尾不等,(4+8≠3),
若n=4时,有44+24与74的数尾不等,(6+6≠1),
若n=5时,有45+25与75的数尾不等,(4+2≠7),
若n=6时,有46+26与76的数尾不等,(6+4≠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2、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6) 当z=7,x=4,y=3时,
若n=3时,有43+33与73 的数尾不等,(4+7≠3)
若n=4时,有44+34与74 的数尾不等,(6+1≠1),
若n=5时,有45+35与75的数尾相等,(24+43≠07),而双数尾不等,但
75-(45+35)=16807-(1024+243)=15540>0,
175-(145+135)=1419857-(537824+371293)=844010>0,
275-(245+235)=14348907-(7962624+6436343)=-50060<0,
375-(345+335)=69343957-(45435424+39135393)=-15226860<0,
………………
若n=6时,有46+36与76的数尾不等,(6+9≠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3、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7) 当z=7,x=5,y=1时,
若n=3时,有53+13与73的数尾不等,(5+1≠3),
若n=4时,有54+14与74的数尾不等,(5+1≠1),
若n=5时,有55+15与75的数尾不等,(5+1≠7),
若n=6时,有56+16与76的数尾不等,(5+1≠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1、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8)当z=7,x=5,y=2时,
若n=3时,有53+23与73的数尾相等,( 25+8≠43),而双数尾不等 但
73-(53+23)=343-(125+ 8)=210>0,
173-(153+123)=4913-(3375+1728)=-190<0,
273-(253+223)=19683-(15625+10648)=-6590<0,
…………………
若n=4时,有54+24+与74的数尾相等,(25+16≠01),而双数尾不等,但
74-(54+24)=2401-(625+16)=1760>0,
174-(154+124)=83521-(50625+20736)=12160>0,
274-(254+224)=531441-(390625+234256)=-93440<0,
374-(354+324)=1874161-(1500625+1048576)=-675040<0,
…………………
若n=5时,有55+25与75的数尾相等,(25+32≠07),而双数尾不等,但
75-(55+25)=16807-(3125+32)=13650>0,
175-(155+125)=1419857-(759375+248832)=411650>0,
275-(255+225)=14348907-(9765625+5153632)=-570350<0,
375-(355+325)=69343957-(52521875+33554432)=-16732350<0,
…………………
若n=6时,有56+26与76的数尾相等,(25+32≠07),双数尾不等,但
76-(56+26)=117649-(15625+64)=101960>0,
176-(156+126)=24137569-(11390625+2985984)=9760960>0,
276-(256+226)=387420489-(244140625+11337904)=131941960>0,
376-(356+326)=2565726409-(1838265625+1073741824)=-346281040<0,
476-(456+426)=10779215329-(8303765625+5489031744)=-3013582044<0,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2、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9) 当z=7,x=5,y=3时,
若n=3时,有53+33与73的数尾不等,(5+7≠3)
若n=4时,有54+34与74的数尾不等,(5+1≠1),
若n=5时,有55+35与75的数尾不等,(5+3≠7),
若n=6时,有56+36与76的数尾不等,(5+9≠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3、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0) 当z=7,x=5,y=4时,
若n=3时,有53+43与73的数尾不等,(5+4≠3)
若n=4时,有54+44与74的数尾相等,(25+56≠ 01),双数尾不等,但
74-(54+44)=2401-(625+256)=1520>0,
174-(154+144)=83521-(50625+38416)=-5520<0,
274-(254+244)=531441-(390625+331776)=-190960<0,
…………………
若n=5时,有55+45与75的数尾不等,(5+4≠7),
若n=6时,有56+46与76的数尾不等,(5+6≠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4、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证明思路是中国的) 费马大定理的八卦证明 5
11) 当z=7,x=6,y=1时,
若n=3时,有63+13与73的数尾不等,(6+1≠3),
若n=4时,有64+14与74的数尾不等,(6+1≠1),
若n=5时,有65+45与75的数尾相等,(76+1≠07),而双数尾不等,但
75-(65+15)=16807-(7776+1)=9030>0,
175-(165+115)=1419857-(1048576+161051)=210230>0,
275-(265+215)=14348907-(11881376+4084101)=-1616570<0,
375-(365+315)=1874161-(1679616+923521)=-728976<0,
………………
若n=6时,有66+16与76的数尾不等,(6+1≠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1、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2) 当z=7,x=6,y=2时,
若n=3时,有63+23与73的数尾不等,(6+8≠3),
若n=4时,有64+24与74的数尾不等,(6+6≠1),
若n=5时,有65+25与75的数尾不等,(6+2≠7),
若n=6时,有66+26与76的数尾不等,(6+4≠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2、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3) 当z=7,x=6,y=3时,
若n=3时,有63+33与73的双数尾相等,(216+27≠343),多数尾不等,但
73-(63+33)=343-(216+27)=100>0
173-(163+133)=4913-(4096+2197)=-1380<0,
273-(263+233)=19683-(17576+12167)=-10060<0,
………………
若n=4时,有64+34与74的数尾不等,(6+1≠1),
若n=5时,有65+35与75的数尾不等,(6+3≠7),
若n=6时,有66+36与76的数尾不等,(6+9≠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3、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4) 当z=7,x=6,y=4时,
若n=3时,有63+43与73的数尾不等,(6+4≠3),
若n=4时,有64+44与74的数尾不等,(6+6≠1),
若n=5时,有65+45与75的数尾不等,(6+4≠7),
若n=6时,有66+46与76的数尾不等,(6+6≠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4、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5) 当z=7,x=6,y=5时,
若n=3时,有63+53与73的数尾不等,(6+5≠3)
若n=4时,有64+54与74的数尾相等,(96+25≠01),而双数尾不等,但
74-(64+54)=2401-(1296+625)=480>0,
174-(164+154)=83521-(65536+50625)=-32640<0,
274-(264+254)=531441-(456976+390625)=-316160<0,
………………
若n=5时,有65+55与75的数尾不等,(6+5≠7),
若n=6时,有66+56与76的数尾不等,(6+5≠9),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5、7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待续) [br][br]-=-=-=-=- 以下内容由 luojinpu8556 在 时添加 -=-=-=-=-
(是天方夜谭吗?)
6 当z=8时,可分二十一种情况讨论:
1) 当z=8,x=2,y=1时,
若n=3时,有23+13与83的数尾不等,(8+1≠2)
若n=4时,有24+14与8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25+14与84的数尾不等,(2+1≠8),
若n=6时,有26+16与86的数尾不等,(4+1≠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2、1、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2) 当z=8,x=3,y=1时,
若n=3时,有33+13与83的数尾不等,(7+1≠2),
若n=4时,有34+14与84的数尾不等,(1+1≠6),
若n=5时,有35+15与85的数尾不等,(3+1≠8),
若n=6时,有36+16与86的数尾不等,(9+1≠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1、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3) 当z=8,x=3,y=2时,
若n=3时,有33+23与83的数尾不等,(7+8≠2),
若n=4时,有34+24与84的数尾不等,(1+6≠6),
若n=5时,有35+25与85的数尾不等,(3+2≠8),
若n=6时,有36+26与86的数尾不等,(9+4≠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3、2、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4) 当z=8,x=4,y=1时,
若n=3时,有43+13与83的数尾不等,(4+1≠2),
若n=4时,有44+14与8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45+15与85的数尾不等,(4+1≠8),
若n=6时,有46+16与86的数尾不等,(6+1≠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1、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5) 当z=8,x=4,y=2时,
若n=3时,有43+23与83的数尾相等,(64+8≠12),而双数尾不等,但
83-(43+23)=512-(64+8)=440>0,
183-(143+123)=5832-(2744+1728)=1360>0,
283-(243+223)=21952-(13824+10648)=-2520<0,
383-(343+323)=54872-(39304+32768)=-17200<0,
………………
若n=4时,有44+24与84的数尾不等,(6+6≠6),
若n=5时,有45+25与85的数尾不等,(4+2≠8),
若n=6时,有46+26与86的数尾不等,(6+4≠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2、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6) 当z=8,x=4,y=3时,
若n=3时,有43+33与83的数尾不等,(4+7≠2),
若n=4时,有44+34与8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45+35与85的数尾不等,(4+3≠8),
若n=6时,有46+36与86的数尾不等,(6+9≠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4、3、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证明思路中外独有
7) 当z=8,x=5,y=1时,
若n=3时,有53+13与83的数尾不等,(5+1≠2),
若n=4时,有54+14与84的数尾不等,(25+1≠96),而双数尾不等,但
84-(54+14)=4096-(625+1)=3470>0,
184-(154+114)=104976-(50625+14641)=39710>0,
284-(254+214)=614656-(390625+194481)=29550>0,
384-(354+314)=2085136-(1500625+923521)=-339010<0,
484-(454+414)=5308416-(4100625+2825761)=-1617970<0,
………………
若n=5时,有55+15与85的数尾不等,(5+1≠8),
若n=6时,有56+16与86的数尾不等,(5+1≠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1、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8) 当z=8,x=5,y=2时,
若n=3时,有53+23与83的数尾不等,(5+8≠2),
若n=4时,有54+24与84的数尾不等,(5+6≠6),
若n=5时,有55+25与85的数尾不等,(5+2≠8),
若n=6时,有56+26与86的数尾不等,(5+4≠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2、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9) 当z=8,x=5,y=3时,
若n=3时,有 53+33与83的数尾相等,(25+27≠12),而双数尾不等,但
83-(53+33)=512-(125+27)=360>0,
183-(153+133)=5832-(3375+2197)=260>0,
283-(253+233)=21952-(15625+12167)=-5840<0,
383-(353+333)=54827-(42875+35937)=-23940<0,
………………
若n=4时,有 54+34与84的数尾相等,(25+81≠96),而双数尾不等,但
84-(54+34)=4096-(625+81) =3390>0,
184-(154+134)=104976-(50625+28561)=25790>0,
284-(254+234)=614656-(390625+279841)=-55810<0,
384-(354+334)=2085136-(1500625+1185921)=-601410<0,
………………
若n=5时,有55+35与85的数尾相等,(15+43≠68),而双数尾不等,但
85-(55+35)=32768-(3215+243) =29400>0,
185-(155+135)=1889568-(759375+371293)=758900>0,
285-(255+235)=17210386-(975625+6436343)=1008400>0,
385-(355+335)=79235168-(52521875+39135393)=-12422100<0,
485-(455+435)=254803968-(184528125+147008443)=-76732600<0,
………………
若n=6时,有56+36与86的数尾相等,(25+29≠44),而双数尾不等,但
86-(56+36)=262144-(15625+729)=245790>0,
186-(156+136)=34012224-(11390625+4826809)=17794790>0,
286-(256+236)=481890304-(244140625+14803589)=222946100>0,
386-(356+336)=3010936384-(1838265625+1291467969)=-118797210<0,
486-(456+436)=12230590464-(8303765625+6321363049)=-2394538210<0,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3、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0) 当z=8,x=5,y=4时,
若n=3时,有53+43与83的数尾不等,(5+4≠2),
若n=4时,有54+44与84的数尾不等,(5+6≠6),
若n=5时,有55+45与85的数尾不等,(5+4≠8),
若n=6时,有56+46与86的数尾不等,(5+6≠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5、4、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走自己的路)
11) 当z=8,x=6,y=1时,
若n=3时,有6 13与83的数尾不等,(6+1≠2),
若n=4时,有64+14与8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65+15与85的数尾不等,(6+1≠8),
若n=6时,有66+16与86的数尾不等,(6+1≠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1、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2) 当z=8,x=6,y=2时,
若n=3时,有63+23与83的数尾不等,(6+8≠2),
若n=4时,有64+24与84的数尾不等,(6+6≠6),
若n=5时,有65+25与85的数尾相等,(76+32≠68),而双数尾不等,但
85-(65+25)=32768-(7776+32)=24960>0,
185-(165+125)=1889568-(1048576+248832)=592130>0,
285-(265+225)=17210368-(11881376+513632)=215360>0,
385-(365+325)=79235168-(60466176+33554432)=-14784440<0,
485-(465+425)=254803968-(205962976+130691232)=-81850240<0,
…………………
若n=6时,有66+26与86的数尾不等,(6+4≠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2、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3) 当z=8,x=6,y=3时,
若n=3时,有63+33与83的数尾不等,(6+7≠2),
若n=4时,有64+34与84的数尾不等,(6+1≠6),
若n=5时,有65+35与85的数尾不等,(6+3≠8),
若n=6时,有66+36与86的数尾不等,(6+9≠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3、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4) 当z=8,x=6,y=4时,
若n=3时,有63+43与83的数尾不等,(6+4≠2),
若n=4时,有64+44与84的数尾不等,(6+6≠6),
若n=5时,有65+45与85的数尾不等,(6+4≠8),
若n=6时,有66+46与86的数尾不等,(6+6≠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4、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5) 当z=8,x=6,y=5时,
若n=3时,有63+53与83的数尾不等,(6+5≠2),
若n=4时,有64+54与84的数尾不等,(6+5≠6),
若n=5时,有65+55与85的数尾不等,(6+5≠8),
若n=6时,有66+56与86的数尾不等,(6+5≠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6、5、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6) 当z=8,x=7,y=1时,
若n=3时,有73+13与83的数尾不等,(3+1≠2),
若n=4时,有74+14与84的数尾不等,(1+1≠6),
若n=5时,有75+15与85的数尾相等,(07+1≠68),而双数尾不等,但
85-(75+15)=32768-(16807+1)=15960>0,
185-(175+115)=1889568-(1419857+161051)=308660>0,
285-(275+215)=17210368-(14348907+4084101)=-1222640<0,
385-(375+315)=79235168-(69220747+28629151)=-18614730<0,
………………
若n=6时,有76+16与86的数尾不等,(9+1≠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7、1、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待续)
[br][br]-=-=-=-=- 以下内容由 luojinpu8556 在 时添加 -=-=-=-=-
周易与数学关系密切
17) 当z=8,x=7,y=2时,
若n=3时,有73+23与83的数尾不等,(3+8≠2)
若n=4时,有74+24与84的数尾不等,(1+6≠6),
若n=5时,有75+25与85的数尾不等,(7+2≠8),
若n=6时,有76+26与86的数尾不等,(9+4≠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7、2、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8) 当z=8,x=7,y=3时,
若n=3时,有73+33与83的数尾不等,(3+7≠2),
若n=4时,有74+34与84的数尾不等,(1+1≠6),
若n=5时,有75+35与85的数尾不等,(7+3≠8),
若n=6时,有76+36与86的数尾不等,(9+9≠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7、3 、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19) 当z=8,x=7,y=4时,
若n=3时,有73+43与83的数尾不等,(3+4≠2)
若n=4时,有74+44与84的数尾不等,(1+6≠6),
若n=5时,有75+45与85的数尾不等,(7+4≠8),
若n=6时,有76+46与86的数尾不等,(9+6≠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7、4、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20) 当z=8,x=7,y=5时,
若n=3时,有73+53与83的数尾不等,(3+5≠2)
若n=4时,有74+54与84的数尾相等,(01+25≠96),而双数尾不等,但
84-(74+54) =4096-(2401+625)=1070>0,
184-(174+154)=104976-(83521+50625)=-29170<0,
284-(274+254)=614656-(531441+390625)=-307410<0,
………………
若n=5时,有75+55与85的数尾不等,(7+5≠8),
若n=6时,有76+56与86的数尾相等,(49+25≠44),而双数尾不等,但
86-(76+56)=262144-(117649+15625)=128870>0,
186-(176+156)=34012224-(24137569+11390625)=-1515970<0,
286-(276+256)=481890304-(387420489+244140625)=-149670810<0,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7、5、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21) 当z=8,x=7,y=6时,
若n=3时,有73+63与83的数尾不等,(3+6≠2),
若n=4时,有74+64与84的数尾不等,(1+6≠6),
若n=5时,有75+65与85的数尾不等,(7+6≠8),
若n=6时,有76+66与86的数尾不等,(9+6≠4),
……………………
据整数的天干性、数尾公理与引理1、2、3,整数x、y、z数尾相应为7、6、8的所有自然数绝对不是方程(1)的根,此时费马大定理成立;(待续)
罗金蒲:30年无悔的科研之路
http://www.xa01.cc 08-08-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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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商网记者艾路
今年8月10日,中国社科学院的路教授收到了来自安康的一封,信中说:我是陕西省的一名退休教师,终身酷爱数学并潜心研究“易经数学”三十余年,其中有不少新的发现。2006年元月拙著《解圆与数论》一书出版,即给国内著名的科研院校等部门寄书,希望能引起关注。
他说,古中国的河图、洛书、太极八卦图、《易经》是我国古人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典范,是世界科学史上最重要的科学之谜之一,《易经》又是一部数学宝典。
太极八卦图远早于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太极化生八卦的理论数学模式化,是最早的几何作图公法!三分角定理的完整出现、“3”环圆的显现、倍分角问题与倍积问题的本质再现、河图数系、洛书数系、六神数系、三十地数系与八卦素合数系的连环展现,无一不是属于太极八卦图的。
在继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方面,他们心甘情愿地当颗铺路石子。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融,东、西方科学结合,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和谐,造福全人类千秋万代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在二十多年前,他们就深刻地意识到国家应该组建一个横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数学科学等诸科的综合研究部门,成立多个研究课题组。很快中国社会科学院回复并建议罗老师向国内外学术刊物投稿。
昨天记者见到罗金蒲老师,据他回忆1975年初夏的一天,他偶遇刘老师,说咱们一块聊一会儿,立刻刘老师就滔滔不绝地谈起了“尺规三等分任意角”的问题,同时又扯到了易经八卦等问题,当时他心里想易经八卦这是禁论的话题,嘴上却说这个数学问题在世界上早有定论,是“尺规三大不能问题”之一,刘老师说任何结论都来源于最终论证之后,他并不认为是“不能问题”......缘于职业兴趣、爱好与好奇,他俩情不自禁地融入到他们的研究领域,从此俩人就开始了真挚的合作与潜心研究。
《易经》是世界科学史上最最要的科学之谜之一,它是我国古人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典范,同时也是一部数学宝典......,研究实践使他们深感东方传统文化的神奇与魅力是永恒的,易经与数学结合是研究方向上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1990年11月7日他们在西安参加陕西省《中国神秘文化学术讨论会》,大会上他做了题为“宇宙‘三态’变通科学”的发言提出:象征东方文明的太极八卦图与西方文明的数学科学,它们在从抽象到研究的方向上存在着神奇的对应逆向性,乃至在东、西方科学体系上也存在着这种差异。此前不久,北京大学季羡林教授宣称——二十一世纪属东方文化时代,季教授指出:“东方的思维方式、东方的文化特点是综合;西方的思维方式、西方的文化特点是分析”。无论是在唯物辩证法方面,还是在思维科学与认识论方面,古中国《易经》堪称一绝。在东方,是从宏观抽象到微观研究乃至应用与发展;而在西方,则是从微观抽象到宏观研究乃至应用与发展。东、西方的思维广度卧薪尝胆、西方的综合与实证的差异也许焦点问题就在这里!发言引起了主办人与参会者的极大兴趣,他们都想得这个发言稿。
他们顶着各种流言蜚语,克服意想不到的困难,无论是在酷暑严寒或者是风雨交加的日子里,坚持不懈地研究,自认为有不少新的重大发现,而在少数人的眼中认为他们俩人无异于疯狂之人。在无资料无资金无先进手段无大师指导的条件下艰辛地研究着。刘老师手上仅有一本《数学小词典》与借来的一本《周易》,后来罗老师还手抄了本《周易》,加上手边的一点点教学参考。他们研读《周易》与搜集到的数学史资料反复对比,依据《周易》的数学思想与象性直觉思维理念,痴迷地探索,采取原始的眼光,原始的手段,原始的语言先后历经三十五个春秋,正当到了研究对象面貌即将渐渐明显之际,“天有不测风云”,刘世发老师于1999年偶遇车祸逝世,他们的研究陷入了困境!失去良师益友后罗金蒲曾几度彷徨,多次回忆起他在刘世发的追悼会上讲过的话:“刘老师你安息吧......”,五年过后他最终选择了坚强,购买电脑,拜师学艺,在无助的条件下撰写整理编校书稿,于2006年元月拙著《解圆与数伦》出版。上篇《解圆》是几何科学问题,《系辞》载有“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之说,依照太极化生八卦的自然顺序,利用尺规能准确地画出(正)太极八卦图与“勾股定理黄金分割解圆图”,发现了偏太极八卦图。太极八卦图是数学模式图,它较之殴几里德《几何原本》要早数千年,欧氏尺规作图公法叫做“太极作图公法》则更为贴切。诸如偏太极八卦问题、三分角定理、双共形与互倒性问题、‘3’环圆问题等均与《周易》有着血肉相联的关系。许多重要曲线如三叶玫瑰线、箕舌线、皮里福姆曲线、卡西尼卵形线等,它们都相应是互倒性与双共形性质的一种反映。少数人认为《易经》是占筮的法宝,而我们却认为它是解读数学的经典。下篇《数论》部分,依据“参伍以变,错综其数”的思想与象性直觉思维的理念,发现了整数天然自在的分系完美性及其重要的数学性质,进入了《数论》研究。依据八大素合数系的数学性质与正整数幂的数尾定理巧妙地证明了世界数学难题“哥德巴赫猜想”与“费马大定理”,关于费马数问题他们也提出了新的定理与猜想,并揭示出素数成链与素数链无穷的性质。
二十多年前,他们深刻地意识到若能有一个横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数学科学等诸科的大综合研究部门,深入探索《周易》与多学科的内在关系,有可能创造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横跨诸科的高层科学来。
对于基础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来说,《周易》与数学结合是研究方向上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研究太极八卦图的数学科学性对天文及宇航科学的探索大有科学文章可作,关于曲线无穷化与黄金化的研究对制图、机器制造、建筑设计等专业也十分有用。在中学数学教材改革与编写中,有关内容可供参考。 我们热爱家乡,热爱祖国,更应该热爱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最终必须热爱科学。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素材丰富,增强其民族自豪感、责任感,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和谐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他们穷尽终身心血研究的结果只有两种可能:若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欣慰不言其中;反之则无悔。他说: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心甘情愿当铺路石子,坚信我们研究的道路是正确的,发现是真实的,我将会一直等待下去,等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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