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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imqiu

判断一个数能否被 7, 13, 17, 19 整除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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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对于 7, 13, 17, 19 的整除性

这些东西只有数论练习的价值.陆教授的方法的思路是一种截尾法.是比较实用的,其实相当于倒过来的除法. 我的分析给出了这种处理的一般方法.ccmmjj兄给出了一个不同的思路。值得仔细思考。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对于 7, 13, 17, 19 的整除性

下面引用由ccmmjj2010/04/28 04:39pm 发表的内容: 说实话,在这方面,我是专家。比如说7和11及13,有一个统一的方法。 如123456788分割为123,456,788。然后计算123-456+788=455因为455能被7和13整除,所以123456788能被7和13整除;因为455不能被11整除,所以12 ...
大概明白了ccmmjj兄的理论。 我的理解是, 如果存在 k 使得 p|(10^k+1), 那么 p | n = a(m)(10^k)^m + a(m-1)(10^k)^(m-1)+...+a(1)10^k+a(0) 当且仅当 p | a(0)-a(1)+...+(-1)^m a(m) 其中 0≤a(i)<10^k 由于 7,11,13 皆能整除 1001 = 10^3 + 1, 所以 123456788分割为123,456,788。然后计算123-456+788=455... 容易知道,如果存在 k 使得 p|(10^k - 1),那么 p | n = a(m)(10^k)^m + a(m-1)(10^k)^(m-1)+...+a(1)10^k+a(0) 当且仅当 p | a(0)+a(1)+...+a(m) 其中 0≤a(i)<10^k 这就是p = 3 或 9 的情况。
发表于 2010-4-2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对于 7, 13, 17, 19 的整除性

对于其它类型,我也有分析过另一些处理方法(如截尾法)等。当时作为初一学生课外兴趣小组的课程教给他们。可惜没有留下讲义,不然的话可以请人打下来供人一噱。有一本书,可能很难找到,是丽水师专早年编的《初等数学复习与研究》。白白的书皮。分上下册。里面有这方面的部分内容。
发表于 2010-4-2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对于 7, 13, 17, 19 的整除性

[这个贴子最后由lizh714285在 2010/04/29 11:25am 第 2 次编辑]

从有限群方面出发,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对于任意与10互质的自然数P, 都有类似于3楼陆老师形式的辨别法。
对应于P, 集合{1,2,3,....,p-1} 关于P的同余乘法构成一个群。
(“关于P的同余乘法”,定义为:对集合内任意两元所进行的普通乘法,其结果再除以P取余数)
如果10属于这个集合,则令r=10,否则,令r=10除以p的余数(譬如,当p=7时令r=3)
容易得到 r^(p-1)=r  (这里,乘方a^b的定义是对b个a连续施行“关于p的同余乘法”)   
--------------------
引用这个结论,本命题就得到: 一个自然数乘以10^(p-1)后与它自己同余于p。 换言之
elimqiu老师在12楼中所说“如果存在 k 使得 p|(10^k - 1)......”,这个k是存在的,它是p-1 (或p-1的一个因数)。
---------------------
(因为任何一个自然数去除P,获得的余数只能有p种情况,即:除尽,余1,余2,....余p-1;如果10与P互质,10,10^2,10^3,....10^(p-1);都不会被p整除,它们除以p的余数或者互不相同,分别取定前p-1个自然数,或者就会出现相同的情况,从而必定有一个余1,相同情况形成一种循环,各个余数会因此分组(所谓陪集)。)
————————————————————————————

设自然数Q=A*10^m+B  (其中A,B均为非负整数,m为自然数)
Q*10^(p-1)≡Q(mod p)
即: A*10^(m+p-1)+B*10^(p-1))≡A*10^m+B(mod p)
即: ( A + B*10^(p-1-m) ) *10^m ≡A*10^m+B(mod p)
取u,v;另u为10^(p-1-m)除以p的余数,v为10^m除以p的余数
( A + B*u) *v ≡A*10^m+B(mod p)
-------------------
如果不保具体余数不变,仅判断是否能整除,那么仅做变换:
A*10^m+B ∽ A+B*u  亦不失去能否被P整除性质。
其中 u为10^(p-1-m)除以p的余数。
检验一下:令P=7,m=1时,u=10^5除以7的余数,是5。
即截末位后,加上末位乘以5。(加上末位乘5和减去末位乘2,两步骤均不失能否被7整除的性质)
          令p=7,m=2; u=10^4除以7的余数,是4。
所以我在7楼写到
“一个数 将个、十两位截去, 然后加上(截去的两位数*4)”
如果要保余,这个变换要乘以u, 100/7余2,所以我主张这个变换再乘以2。
         令p=7,m=3; u=10^3除以7的余数,是6。
即截三位后,加上截去的数乘6。 加上尾数乘6和减去尾数,两步骤均不失能否被7整除的性质。
根据这一方法,任何与10互质的数P均可构造检验方法。
不失一般性,对于其它进制也能得到相类似的结论。
 楼主| 发表于 2010-4-2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对于 7, 13, 17, 19 的整除性

参见我的9楼的帖子
k 可以通过辗转相除法得到。
不错只要 (10^r, p) = 1, 就有相应的k
例如 p = 3, r = 1, 由 1x10-3x3=1 的 k = 1, 但也可以取与之同余的 -2
于是 314159265 → 11120202 → 1112020-4 = 1112016 → 111201 → 11120 - 2 = 11118 →11112 →1111 -4 = 1107 →1101→110-2=108→102→10-4 = 6 故 3 | 314159265
这里我用了截尾+削平法。 削平法把每位上的数都‘削平(减3的倍数)’到小于3的分上
发表于 2010-10-19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对于 7, 13, 17, 19 的整除性

6楼luyuanhong教授证明13的整除性方法时有笔误的地方。那里显示的是被19整除,而不是被13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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