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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陶哲轩实分析第三版p14,内容如下:
公理2.1 :0是 一 个自然数。
公理2.2 :如果 n 是 一 个自然数,那么 n++ 也是 一 个自然数。(我们用n++来表示n的增量或紧跟在n之后的数字)
于是举例来说,我们利用一 次公理 2.1 和两次公理 2.2, 能够推得 (0++)++ 是 一 个自然数。显然这个记号将变得越来越不灵便,因此我们共同约定采用更熟悉 的记号来表示这些数字。
定义 2.1.3 我们定义 1 为数字 0+ +, 2 为数字 (0++)++, 3 为数字 ( (0++)++)++, 等等。(换言之, 1 := 0++, 2 := 1++ , 3 := 2++, 等等。在本 书中,我用 "x:=y" 来表示命题:令 x 的值等于y。)
于是,举例来说, 我们有:
命题
2.1.4 :3 是 一 个自然数。
证明:根据公理 2.1 可知, 0 是 一 个自然数。根据公理 2.2, 0+ + = 1 是 一 个 自然数。又根据公理 2.2 可得, 1++=2 也是 一 个自然数。再次利用公理 2.2 就可 以得到,2++=3是 一个自然数。
我的问题
看似一个小学的问题,但是为了更加严格放在实分析里重新定义。但是如果从严格的角度看,这没有说明为什么0++不等于0.1呢?公理2.1,公理2.2没说不能+0.1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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