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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马大定理的非常奇妙的证明 倪则均2015年9月29日(2014年6月26日投火花被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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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费马大定理的来龙去脉。
大约在1637年,费马得到了一本由巴歇所翻译的丢番图的《算术》。费马去世之后,人们发现他在这本书的空白之处,随笔写下了许多的眉批旁注。他在此书的第二卷第八命题:“将一个平方数分为两个平方数之和”的旁边写道:“另一方面,不可能有一个数的立方表成另外两个立方数之和,一个数的四次方表成另外两个四次方数之和。一般来说,不可能有一个更高的方幂表成另外两个相应的方幂之和。我对此命题给了一个真正的非常奇妙的证明,只是此处的空白太小了写不下。”
这就是著名费马大定理的来历,这个猜想可以表述为,当n>2时,方程x^n+y^n =z^n 没有正整数解。然而,人们在费马的遗物里,只找到了他关于n=4时的证明,运用的是他首创的无穷递降法。至于那个真正的非常奇妙的证明,大家一直未能找到,于是有人怀疑费马是否真的完整的证明了他的这个猜想?一个真正的非常奇妙的证明到底是否存在?其实,费马在他的这个旁注里已经清楚地说明了,对于上述三元高次不定方程来说,n=2与n>2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们应该一并予以一起解决。
然而,西方的数学家们,却将n=2与n>2拆分了开来,分别予以研究。欧拉大约在1751年试图证明:素数p是二平方和的充分必要条件为p=2或p≡1(mod4)。然而,对于他的错误的证明,却被高斯硬说成是对的,从而使得他后来所给出的,二平方和的表法数量公式也是错的。欧拉于1753年试图证明当n=3时的情况,但是随即就被发现这个证明也是错的。高斯的好友奥伯斯,曾建议高斯也去竞争费马大定理的有奖征解,高斯的回答是:“对我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兴趣,因为我可以很容易地写下许多这样的命题,人们既不能证明它们,又不能否定它们。”然而,当女数学家热尔曼向他请教费马大定理问题时,他却表现出了极为少见的满腔热情。
1995年怀尔斯对于费马大定理的证明终于在《数学年刊》发表了,似乎意味着这个问题已被彻底解决。怀尔斯所运用的方法是所谓的椭圆曲线,整个证明过程极其冗长繁杂,十分晦涩难懂,仅其摘要已经长达二百多页,全文竟然有上千页之多,据说当今能完全弄懂证明细节的数学家,不会超过六人。怀尔斯的论文是经菲尔兹得主,德国的法尔廷斯所审定确认,然而另一位菲尔兹得主,意大利的邦别里却对媒体公开承认,他只读懂了其中的部分。难怪有人要挖苦说:这是正在消逝的文化的最后挣扎。
2,真正非常奇妙的证明
既然费马对于丢番图的《算术》作过了深入的研究,他就不会不知道两个平方数和的积,可以得到两组不同的二个数的平方和,即有(a^2+b^2)(c^2+d^2)=(ac+bd)^2+(bc-ad)^2,或(a^2+b^2)(c^2+d^2)=(ac-bd)^2+(bc+ad)^2。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如果有一个数可以表示为两组不同的二个数的平方和,那么这个数就必定是一个合数,它的两个因子数全都可以表示为二个数的平方和。
上述这种平方和之间的恒等关系,实际上是反映了合数环Hm里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规律。当合数m=jk,(j,k)=1时,那么这个合数环Hm的特性,就是Hj和Hk两个分环性质的综合。Hm合数环里的jk个元素,与由Hj和Hk两个分环所组成的jk个同余式组之间,构成一一等同的关系。当然,对于Hj和Hk两个分环来说,我们总可以令其中的一个为Hp素数域,或Hpr素数幂环的。由此可知,只要合数m=jk,可以表示为两个数的平方和,那么它的所有的素因子全都可以表示为两个数的平方和。
例如当m=2^u+1(u为偶数)时,只有当u=2,2^2,2^3,2^4时的四个素数,此时的2^u+1是它们的唯一的二平方和形式。然而,当u为其它偶数时,m=2^u+1(u为偶数)为合数,此时它们的素因子,全部都是4k+1形素数,全都可以唯一的表示为二个数的平方和,我在“探讨表素数为两平方和问题”一文里,给出了得到这两个平方数的具体方法。我在“表一素数幂为二平方和探究”一文里,不仅纠正了高斯表法数量公式的错误,同时也明确指出,由此即可得到证明费马大定理的妙法。
其实,对于上述恒等关系来说,只有当n=2时才能成立,而当n>2时则有(a^n+b^n )(c^n+d^n )≠(ac+bd)^n+(bc-ad)^n,及(a^n+b^n )(c^nn+d^n )≠(ac-bd)^n+(bc+ad)^n。这就是说,两个n次幂和的积,不可能得到两组不同的二个数的n次幂和。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如果一个数不能表示为两组不同的二个数的n次幂和,那么它的所有的素因子全都不能表示为二个数的n次幂和。这也就是说,我们对于费马大定理x^n +y^n=z^n,n>2的证明,完全可以简化到z为素数时的情况。当然,对此我们仍然可以运用合数环及其分环的概念予以解释。
3,陈景润的卓越贡献。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数学长驱直入,我国的数学家完全失去了与之抗衡的勇气和意志,他们完全拜倒在西方数学的膝下,只会跟在人家后面鹦鹉学舌,好象月亮也是西方的圆。这种祟洋惧外的心态,至今仍未得到彻底扭转,在我国老一辈的数学家里面,勇于向西方数学提出挑战的人不多,敢于说“不”的人更少。其实,华罗庚也不是完全自学成才的数学家,因为他毕竟还是在清华大学边工作边学习了几年,他对于数学的研究,也完全是唯西方数学马首是瞻。
笔者认为陈景润的卓越贡献,不是由于他证明了“1+2”,也不是由于他喊出了:“打倒维诺格拉朵夫”,而是因为他敏锐地发现了,欧拉对于表素数为二平方和证明的错误。尽管数学王子高斯力挺欧拉的证明是对的,但是陈景润还是努力的找到了他自己的证明方法,这个方法也是证明费马大定理的又一个非常奇妙的方法,这个方法不妨称之为“构造重复剩余类”。陈景润在他的《初等数论(Ⅲ)》的第十四章第一节“素数表为平方和”里,通过下面的引理2,具体的给出了这个方法。
引理2:设p为一个素数,m为整数,m⊥p,证明必定存在整数x,y使
mx≡y(mod p),1≤x<√p,1≤y<√p。
证明:考虑当t,u分别取遍0,1,…,√p这√p+1个整数时,mt+u所形成的集合。由于t与u各取[√p]+1个值,因此相应就得到mt+u的([√p]+1)2个值,注意到([√p]+1)^2>(√p)^2=p。但模p的完全剩余系中恰只有p个不同的类,由抽屉原则,必至少有两组数t1,u1及t2,u2使mt1+u1与mt2+u2在模p的同一个剩余类中,即mt1+u1≡mt2+u2(modp)。由于t1,u1与t2,u2是两对不同的数,故不可能同时有t1=t2,u1=u2成立。
(1)若t1=t2,就有u1≡u2(mod p),不妨设u1≥u2,于是有0≤u1-u2≤[√p]<p,于是上式仅当时才能成立,但这是不可能的。
(2)若u1=u2,就有m(t1-t2)≡0(mod p),再由m⊥p就有t1-t2≡0(mod p),由与上面同样的理由,我们推出有t1=t2,但这是不可能的。
由上面所证,我们知道必有t1≠t2,u1≠u2,不妨设t1>t2记t1-t2=x,u2-u1=y,则有
1≤x≤│√p│<√p,1≤y≤│√p│<√p,且mx≡y(mod p)。
由于只有在p=4k+1形素数里,才能有m^2≡-1(mod p),由此证明只有p=4k+1形素数,才能唯一的表为二个数的平方和。然而,当n>2时,我们或许可以找到数m,使得m^n≡-1(mod p^n),但是,我们却无法构造出下面这个重复剩余类:mx≡y(mod p^n),1≤x<p,1≤y<p。于是证明当n>2时,对于所有的奇素数p来说,方程x^n +y^n=p^n都是无解的。
发表于 2015-11-26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方程证明费马大定理,证明得不到整数,只能猜想费马大定理成立。
发表于 2015-12-3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说陈景运证明了费马大定理吗?
发表于 2021-4-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倪则均牛,可惜已去世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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