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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平面图的不可免构形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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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2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何谓平面图的不可免构形集
——兼对5—轮构形可约性的证明
雷  明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1、一些文献中的论述:
所谓平面图的不可免构形,就是在任何平面图中都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的构形。不可免构形集则是由这些构形所构成的集合。
11223344所介绍的文献中有徐俊明编著的《图论及其应用》(第二版),该书中关于四色问题一节《6.4 四色猜想*》中说:图中“若每个有界面的度都为3的平图称为构形。”他画了四个分别是2—轮,3—轮,4—轮和5—轮的图,并分别命名为0,P,Q和R。然后继续说:“设F是由有限个构形构成的集,若任何三角剖分图至少含F中的一个构形,则称F是不可免完备集。由于任何简单平图的最小度不超过5,所以F={O,P,Q,R}是一个不可免完备集。”
接着又说:“若四色猜想不成立,则由(6,6)式必存在一些5色平图,其中阶数最小的称为最小图。即G是最小图,则χ(G)=5,但对任何阶数小于v(G)的平图H均有χ(H)≤4,Kempe企图通过“证明”最小图不存在来证明四色猜想。”
2、证明中遇到困难时,不能绕着矛盾走:
作者在叙述了Kempe的证明后说:“设F是一个构形,若它不含在任何一个最小图中,则称F为可约的。Kempe实际上证明了构形O、P、Q是可约的,但他没有证明R也是可约的。然而,他的这种思想提示人们:欲证四色猜想,只需寻找一个由可约构形组成的不可免完备集。既然人们不能证明R是可约的,那么是否还有另外的不可免完备集呢?1904年,P•Wernicke找出了一个新的不可免完备集,如图6.14所示。1913年,G•D•Birkhoff找出不可免完备集,如图6.15所示。但遗憾的是,他们都不可能证明这两个不可完备集中最后两个构形是可约的。于是人们转向寻找新的可约构形,1913年,Birkhoff首先发现了一个新的可约构形,如图6.16所示。”
这不是绕着矛盾走嘛。既然{0,P,W,R}是不可免完备集(即由所有不可避免的构形所构成的集合),那么除了0,P,W,R之外,就不可能再有别的不可避免的构形了,哪里还能有“另外的不可免完备集”呢?又从何处去找呢?既然找到了两个“另外的不可免完备集”,而且这两个集中“最后的两个”用以代替R的构形,又不能证明是可约的。这不还与{0,P,W,R}中不能证明R是可约的是相同的结论吗?还不死心,还要绕圈子,又进一步变成了“寻找新的可约构形”,可约的构形能找完吗,不可能。即就是Birkhoff发现了新的可约构形,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你企图是为了否定四色猜测,那么说寻找“不可约的构形”还可以理解,因为只要能找到一个就可以否定猜测是正确的了。事实上以后的阿贝尔等人通过所谓的“放电理论”找了那么多的所谓的“可约的构形”,却也没有得到这些构形构成的就是一个完备的不可免集,这怎么能叫证明了四色猜测是正确的呢?
证明一定要得到这样的结论:不可免完备集中的构形都是可约的;或者由一些可约的构形构成的集合是完备的。只有得到这样的结论,才能得出结论说:四色猜测是正确的。
3、R构形(5—轮构形)可约性证明:
{0,P,W,R}是平面图的不可免完备集,这是千真万确的,是可以证明的。因为平面三角剖分图中一定含有一个顶点的度是小于等于5的,而构形0,P,W,R中待着色顶点的度正好也都不大于5。
关于R构形(即5—轮构形)的可约性问题,也不是不可以证明的。这种构形,围栏顶点已占用完四种颜色的情况,一定有一种颜色是用了两次的。若这个用了两次的颜色是B,两个B间所夹的颜色是A,另外两种颜色分别是C和D。坎泊已经证明了A—C和A—D链不相交的情况下,该构形是可约的,只是没有证明A—C和A—D链在相交叉的情况下是否可约的问题。现在证明如下:
A—C和A—D链既均连通,又相交叉,不可能交换A—C或A—D链,而交换了两条关于B的链B—C和B—D,又不能同时移去两个B,不能空出颜色给待着色顶点V着上。但我们可以考虑使连通的A—C和A—D链之一断开,当我们从两连通链的交叉顶点(着A色)交换A—B链时,两条连通的链A—C和A—D均被断开,这时我们就可从该5—轮构形的轮沿顶点上施行一次坎泊的颜色交换技术,即可空出一种颜色给待着色顶点V着上。这就证明了R构形是可约的。
阿贝尔找了那么多的构形,虽然说能“证明”都是“可约的”,但却没有证明由这些构形构成的集合是完备的,这肯定不能说四色猜测就被证明是正确的了。难怪徐俊明发出感慨说:“想要……检查1400(或633)个构形是可约的并非易事。所以计算机证明不易被人们所接受,甚至还有人怀疑其正确性。因此寻找四色猜想的非机器证明仍然是必要的。”现在网上不少的爱好者在对猜测进行研究,不就是正在实践着这一“必要”的途径吗?可为什么只要爱好者一发言,立即就会遭到一些自称是专家的人反对呢?真是想不通。


雷  明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于长安

注:此文已于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博士网》上发表过,网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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