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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5-12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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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证明“勾股定理”及“勾股弦数”其方法完美证明费马猜想!
高级零等式变形公理:
………………………!
A=A+(B-B)=(B+a)-(B+b)=C-D,其(等式加等式还是等式)的[高级零等式变形公理],
即:A=C-D,[ 这里:A=2n-1,C=B+a=n2+2n,D=B+b=n2+1 ]。写成等式,就是:
A=C-D=(n2+2n)-(n2+1)=2n-1,其例中差值为9。也就是说:
这是千万年来的密形应用公法揭秘!即:
【A=C-D,==》ao= n/n ≌ 1=1】。
在例中《2n》是 [﹙n2+1﹚~ (n2+2n)]的总个数,2n=2×5=10,即:
(26,27,28,29,30,31,32,33,34,35)。
2n-1=10-1=9,即:(26,27,28,29,30,31,32,33,34),域段理明能举例更能说明好!?
·玉·5/12/2011 12:38 AM
[br][br]-=-=-=-=- 以下内容由 changbaoyu 在 时添加 -=-=-=-=-
·自大点·
世上本无事·
庸则自担扰·
花开话落时·
已道千万家·
二〇一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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