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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已经有人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但中科院拒绝审稿,不知大家有兴趣否?[br][br]-=-=-=-=- 以下内容由 digot 在 时添加 -=-=-=-=-
公办高中学校数学组认定本证明方法“切实可行”,说明本论文具有再审查价值,
这是一个常识问题,中科院拒绝审稿的行为属于学术垄断
________作者毛贵洋
“1+1”是一个定律 (3稿)
题目:求证任意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由两个素数相加而成。
自定义
用M表示任意一个大于4的偶数;
把可以用两个素数相加而成的偶数记作:M∈“1+1”;
如用20∈“1+1”表示20可以由两个素数相加而成;
用两个自然数相加表示M,则这些自然数在{1,2,3,……(M-1)}中,
如M=20,则{1,2,3,……(M-1)}={1,2,3,……19}
由于偶数,1,M-1所在的等式都不属于“1+1”,
所以,我们删去加数集合中的偶数,自然数1和M-1,
把剩余的加数用{3,5,7……(M-3)}表示,并把它称作M的加数集合;
如M=30,则我们称{3,5,7……(30-3)}为30的加数集合;
用PN表示从小到大第N个素数,如:
P1=2;P 2=3; P 3= 5;……P 6= 13;P 7= 17;P 8=19;……
这样,无论多大的一个素数都只能有一个序号,每一个序号只代表一个素数。
把所有合数进行因子分解,并根据组成合数的最小因子进行分类,如:
以2为最小因子的合数分类:4, 6, 8, 10, 12 …… 统称为H1;
以3为最小因子的合数分类:9, 15, 21, 27, 33,……统称为H2;
以5为最小因子的合数分类:25, 35, 55, 65…… 统称为H3;
依此类推,用HN表示最小因子是PN的合数分类。
合数分类的依据是最小因子,如45只属于H2而不属于H3;
这样,任意一个合数都只能属于一个合数分类。
思路
为什么1000以下大于4的偶数都属于“1+1”?(人们已经验证过)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加数集合中存在不会与集合中的合数相加的素数。
否则,偶数就不可能由两个素数相加而成了。
寻找不会与合数相加的素数的特征和存在规律就是本文的证明思路。
依据
如果把M除以素数PN,得到的余数是A,(0≤A≤PN-1),
如果已知组成M的两个加数中有一个是以PN为因子的合数HN,
则另一个加数除以PN,所得的余数一定也是A,
如M=20=5+15=11+9;当被加数是H2(9,15)时,则另一个加数(11,5)被3除,
所得余数和20被3除所得的余数一定一样(都是2);
从而得出:若M除以PN,得到的余数是A,则凡是被PN除所得余数不是A的数都不可能与以PN为因子的合数HN相加。我们称这一规律为加法平衡规则,
加法平衡规则就是本文的证明依据.
方法
把所有大于10的偶数进行区间划分:
32+3≤M≤52+1; 52+3≤M≤72+1;……; PN-12+3≤M≤PN2+1;……
这样,任意一个大于10的偶数都可以在上述某个区间中找到对应的唯一位置;
区间划分的目的是让我们知道:当PN-12+3≤M≤PN2+1时,{3,5,7……(M-3)}中只有H2,H3,……HN-1, 没有HN, HN+1, ……,
如当52+3≤M≤72+1时,{3,5,7……(M-3)}中只有H2, H3,没有别的合数分类。
举例
1,当M>10时,{3,5,……(M-3)}中至少有素数3和5,
如M=12,{3,5,7,9}中存在素数3和5;
由于3和5同除以3,根据余数可以分成“除3余0”和“除3余2”两个分类;
而M除以3得到的余数结果是唯一的;
得出:无论M除以3的余数是多少,
{3,5,7……(M-3)}中必有不会与H2相加的素数,
由于当M≤52+1时,{3,5,7……(M-3)}中最大的合数分类是H2,
所以,这时,所有不会与H2相加的素数只能与素数相加了,
得出:若32+3≤M≤52+1时,则M∈“1+1”;
同时,由于连续3个偶数22, 24, 26都属于“1+1”, 3个偶数除以3会有3种余数结果,得出小结:
当M大于52+1时,无论M被3除所得余数是多少,{3,5,7……(M-3)}中一定存在一个不小于(P32 +1-2P2)/2,(即不小于11)且不会与以3为因子的合数H2相加的素数。
2,当M≥52+1时,
{3,5,7……(M-3)}中至少有素数{3,5,7,11,13,17,19,23},
无论M除以3,5的余数是多少,把不会与H2相加的素数除以5,根据余数至少可以分为2个分类(计算略),如M=28,28除以3所得余数是1,
则{3,5,7……(28-3)}中被3除所得余数不是1的素数有3,5,11,17,23,这些素数除以5,根据余数可分为余数是0,1,2,3四个分类。
M=30,30除以3所得余数0,则{3,5,7……(30-3)}中被3除所得余数不是0的素数有5,7,11,13,17,19,23,这些素数除以5,根据余数可分为余数是0,1,2,3,4五个分类。
根据加法平衡规则得出:
{3,5,7,11,13,17,19,23}中一定存在不会与H2,H3相加的素数,
当52+3≤M≤72+1时,{3,5,7……(M-3)}中最大的合数分类是H3,
所以,不会与H2,H3相加的素数的存在,决定了:
若52+3≤M≤72+1时,则M∈“1+1”;
同时连续5个偶数42,44,46,48,50都属于”1+1”,得出小结:
当M大于72+1时,无论M被3,5除所得余数是多少,{3,5,7……(M-3)}中一定存在一个不小于(P42 +1-2P3)/2,(即不小于21),且不会与以3,5为因子的合数分类H2,H3相加的素数。
依次类推,得出:
若72+3≤M≤112+1,112+3≤M≤132+1,132+3≤M≤172+1,时,则M∈“1+1”;……
归纳证明
已知:当M≤PN2+1,(N>3)时, M∈“1+1”,
求证:若PN2+3≤M≤PN+12+1,则M∈“1+1”,
证明:从PN2-2 PN-1+1,PN2-2 PN-1+3,……PN2+1连续PN-1个偶数都属于“1+1”,得出: 当M大于PN2+1时,无论M被3,5,……PN-1除所得余数是多少,{3,5,7……(M-3)}中一定存在一个不小于(PN2+1-2PN-1)/2,且不会与H2, H3……HN-1相加的素数PX;
当M= PN2+3时,
{3,5,7……(M-3)}中没有最小因子大于PN的合数分类,而且最小因子是PN的合数分类HN只有1个,这个HN就是 PN2,
下面我们证明PN2不能与PX相加:
由于 PN2+PX≥[PN2+(PN2-2 PN-1+1)/2],而
[PN2+(PN2-2 PN-1+1)/2]-M=[PN2+(PN2-2 PN-1+1)/2]-(PN2+3)
=(PN2-2 PN-1+1)/2 -3>0,(N>3) ,
得出: PN2+PX>M
得出PX也一定不会与HN相加,只能与素数相加.得出: PN2+3∈“1+1”,
同理得出PN2+5∈“1+1”, PN2+7∈“1+1”,……
当M=(PN2+2 PN+1)时, M-3=(PN2+2 PN-2),
由于 (PN2+2PN -2)- PN *PN+1= PN(PN - PN+1+2)-2<0,
得出(PN2+2PN -2)<PN *PN+1,得出加数集合中的所有自然数都小于PN *PN+1,
得出{3,5,7……(M-3)}中没有最小因子大于PN的合数分类,而且只有一个PN2属于HN,同样方法可以证明PX也一定不会与HN相加:
由于 [PN2+(PN2-2 PN+1)/2]-M=[PN2+(PN2-2 PN+1)/2]-(PN2+2 PN+1)
=(PN2-2 PN+1)/2-(2 PN+1)=(PN2-6 PN-1)/2>0,(N>3)
得出: PX不可能与PN2相加,得出:(PN2+2 PN+1)∈“1+1”,
由于连续PN个偶数PN2+3,PN2+5,…… (PN2+2 PN+1)都属于“1+1”,
说明当M>PN2+2 PN+1时,无论偶数被PN除,所得余数是多少,加数集合中都存在不会与H1,H2, H3……HN相加的素数,
当PN2+3≤M≤PN+12+1时,{3,5,7……(M-3)}中最大的合数分类是HN,
不会与H1,H2, H3……HN相加的素数的存在决定了:
若PN2+3≤M≤PN+12+1,M∈“1+1”;
得出大于4的自然数列中没有最小的不能由两个素数相加的偶数所在的区间,即没有不能由两个素数相加的偶数。
修改陈氏定律:任意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能由两个素数相加而成。
庆元职中<数学论文审查报告>详见”庆元公众网”
浙江省庆元县后街222号毛贵洋
电话:13867079402
2006年1月22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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