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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ranhuishou

发现一个新的数学定理:若y_0=f(x_0),则 y=f(x)——欢迎拍砖(就不悬赏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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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个新的数学定理:若y_0=f(x_0),则 y=f(x)——欢迎拍砖(就不悬赏了哈)

下面引用由pAq2011/11/27 11:49am 发表的内容:
(www.mathchina.com/usr1PvjRWKew/5/92/moranhuishouC2AC_1322273524.jpg)
    证明中的 x0=1,【当然不是什么“常数”!】吗?
你连什么叫变量都不懂,太无知了点。
发表于 2011-11-27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个新的数学定理:若y_0=f(x_0),则 y=f(x)——欢迎拍砖(就不悬赏了哈)

下面引用由moranhuishou2011/11/27 11:56am 发表的内容:
你连什么叫变量都不懂,太无知了点。
    x0=1,“叫变量”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个新的数学定理:若y_0=f(x_0),则 y=f(x)——欢迎拍砖(就不悬赏了哈)

下面引用由pAq2011/11/27 00:19pm 发表的内容:
    x0=1,“叫变量”吗?!
x0=1当然不能称为变量,但他是变量的一个取值,与“常数”是不同的,“常数”是指固定不变的数,例如公式中的2,-2。
发表于 2011-11-27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个新的数学定理:若y_0=f(x_0),则 y=f(x)——欢迎拍砖(就不悬赏了哈)

很明显:9万元问题,,,楼主胜出,,,
发表于 2011-11-28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个新的数学定理:若y_0=f(x_0),则 y=f(x)——欢迎拍砖(就不悬赏了哈)

[这个贴子最后由pAq在 2011/11/28 09:25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moranhuishou2011/11/27 00:35pm 发表的内容:
x0=1当然不能称为变量,但他是变量的一个取值,与“常数”是不同的,“常数”是指固定不变的数,例如公式中的2,-2。

    这是你的彻头彻尾的狡辩——且看:
    已知:  
  
          -2*0=-2*2(2*1-1)(1-1)...................(i)
成立(化简后为0=0)。
    在你的证明中,是先有“变量”a,b,x。尔后,
命“常数”为它们的“初始值”:a0=-2,b0=0,x0=1。
于是,经“等量代换”(把常数-2,0,1换为符号a0,b0,x0),
有:
           a0b0=-2*2(2x0-1)(x0-1).....................(ii)
    式(i)与(ii)只是表达“形式”上的不同。根本没有改变
a0,b0,x0是“常数”的本质属性。
    在 式(ii)中,x0 的取值只能是(常数)1。否则,当x0≠1时,
(x0-1)≠0.因此,式(ii)无法化简为0=0,即式(ii)不成立。
   
    结论:x0 是常数。
    你企图通过“形式”变化的障眼法,瞒天过海,是徒劳的。
    至于你的“抹0定理”和“证明”,你就在自我陶醉中,慢慢咀嚼吧!

发表于 2011-11-28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个新的数学定理:若y_0=f(x_0),则 y=f(x)——欢迎拍砖(就不悬赏了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8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个新的数学定理:若y_0=f(x_0),则 y=f(x)——欢迎拍砖(就不悬赏了哈)

下面引用由任在深2011/11/28 11:33am 发表的内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怎么又傻笑起来了,看来这病又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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