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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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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4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qilongzhu在 2006/10/24 02:05pm 第 1 次编辑]

近日感觉非常无聊,在家里总是不知道要做什么,总是听音乐消遣,已经两天没有上网了。但今天上网又不知道要做什么,第一想到的就是到这个论坛看看,但仍感觉很无聊。于是现在尝试构造一种全新的数学理论,并将陆续地将其内容给出,实际上我现在仍不知道要怎么去构造一种全新的数学理论。因为这是我刚刚才想做的事情,大家就等待一下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4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这个贴子最后由qilongzhu在 2006/10/24 04:33pm 第 1 次编辑]

我似乎已经想到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大家来看看究竟是不是。
先将我那篇名为“命题逻辑的代数化”的贴子内容转过来。
记命题的值域为I={0,1},I';={x|x是I上的变量}为所有命题的集合,规定I是I';的子集合,0={0},1={1},设x,y∈I';,定义x的否定命题为*x=1-x,定义x与y的与命题为x∧y=xy。再定义x与y的或命题为x∨y=*((*x)∧(*y))。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集合论是一种非常方便使用的语言,代数对象起到非常神奇的作用。实际上我们都知道所有理论都依赖于逻辑,而在我看来理论就是逻辑的外延,或者说,我们在做的是构建一个坚不可摧的逻辑理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包含着所有理论。于是数学理论本身就是逻辑体系中的一部分。  
如果我们将所有理论都看作关于逻辑的理论,那么我将数学是一种抽象的逻辑学,我将数学称为抽象逻辑学。
或许大家对这种数学观念感到非常可笑,这不重要,因为我并不认为这种观念是正确的。但它却为我展示出一种最大限度扩充逻辑概念的方向,同时也启发我如何最大限度地扩充一种理论。
下面就是在这种启发下得到的数学观念:数学是表达结构的语言,以结构为研究对象,应用结构进行分析的相对科学理论。或者讲,数学分析是表达结构,对结构进行变换的过程。
我并不认为这种数学观念是全新的。实际上我所说的全新数学观念是十分简洁的:数学是一个抽象结构体。
我并不打算对这种如此简明的观念作任何说明或解释。而是希望基于这种观念来完成相关的理论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6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大家来看一下我对集合论的公理化是否合理?
设符号a,b,c表示任意对象,引入运算符号+与特殊符号0,再引入命题函数M(),最后引入函数符号{ },规定:
1.a+0=a;2.a+b=b+a;3.a+a=a;4.若a+b=a+c,且b,c均不为0,则b=c;
5.M(a),当且仅当不存在b,c,使b,c均不为a,且a=b+c;
6.M({a});7.若{a}={b},则a=b。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8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我发现我所给出的集合论的公理化内容仍存在着缺陷,这些缺陷有部分是来源于集合论悖论,另一部分来源就不讲了。
在这里先给出我对于自然数的定义,与集合论悖论的相关内容将在后面继续给出。
何谓自然数呢?我想从代数学公理化角度给出。
设符号a,b,c表示任意对象,引入运算符号+与特殊符号1,再引入集合符号N,最后引入命题函数M(),规定:
1.若a∈N,b∈N,c∈N,则(a+b)+c=a+(b+c);
2.M(a),当且仅当不存在b∈N,c∈N,使a=b+c;
3.M(a),且a∈N,当且仅当a=1;
4.若a∈N,则a+1≠a;
5.若a∈N,则a+1∈N。
尽管我并不能肯定如上定义的N就是我们所熟悉的自然数集,但我可肯定的是上述假设已足以表明有无穷个有限大自然数。这似乎已经不是奇怪的事情,但对于我来说,这实际上已超出我所能够理解的范围。
现在我将从代数学角度来给出无穷大的定义:无穷大实际上是加法零元,或者说就是方程a+1=a的解a。
或许这种定义并不够宽广,因为我们并不能肯定对于无穷大数的加法满足交换律或结合律,以至于可能失去许多的无穷大。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0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下面给出我对复数系的公理化内容:
1.{1,-1}∠C;2.{a,b}∠C→{a+b,a*b,a^b}∠C;3.a+b=b+a;4.(a+b)+c=a+(b+c(;5.a*b=b*a;6.(a*b)*c=a*(b*c);7.(a+b)*c=(a*c)+(b*c);8.a^(b+c)=(a^b)*(a^c);9.((a*b)^c=(a^c)*(b^c);10.a+(1+(-1)=a;11.1*a=a;12.a∈';{(1+(-1))^(-1)}→(1+(-1)=(1+(-1))*a;13.a^1=a;14.a∈';{1+(-1),(1+(-1)^(-1)) →a^(1+(-1))=1;15.1+1≠1
其中1,-1为特殊符号,a,b,c为任意对象。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下面给出我给出不含零的复数系的公理化内容:
1.{1,-1}∠C;2.{a,b}∠C→{a+b,a*b,a^b}
C;3.a+b=b+a;4.(a+b)+c=a+(b+c(;5.a*b=b*a;6.(a*b)*c=a*(b*c);7.(a+b)*c=(a*c)+(b*c);8.a^(b+c)=(a^b)*(a^c);9.((a*b)^c=(a^c)*(b^c);10.a+b≠a;11.1*a=a;12. a^1=a;13.a^(1+(-1))=1.
其中1,-1为特殊符号,a,b,c为任意对象,∠表示包含于,∈';表示不属于。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下面给出我对极限的定义:
将上面定义的不含零复数系映射到通常的复数系,记此映射为L;称L为极限映射,是指它满足规定:L(a)=a。
有了极限的定义后,我们可以定义导数:设F为不含零复数系上的函数,定义F‘(a)=[F(a+0^(1/2))-F(a)]/0^(1/2),F';(a)=L(F‘(a)),称F';(a)为F在a处的导数。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关于无限长线性语言的数学原理
我并没有学习过语言学中的内容,或者说我的文化程度只有高中水平,我语文成绩也很差劲,考试总是不合格,在这里我只是凭感觉给出一些名词。或许下面内容并无任何新鲜的见解,但这并不是我给出以下内容的原因,因为我只是为了方便讨论一些问题。
称定义在集合A上的映射为A射,当A为整数集,则称为整射。记全体整射的集合为F,称为线性语言库。
记映射f定义域为f^,值域为f~。记集合A的基数为|A|,称满足|f~|=1的映射f为点射。
设m∈f~,记其任一原象为m_f,即m_f为任一满足f(m_f)=m的对象。
记m‘为定义域为全集I而值域为{m}的点射,简记m`=m_m‘。
所谓无限长线性语言是指F的一个具有如下性质的子集合H,H的任意元素f都有f~为H的子集合。
我们可以用类似于这种定义原理来定义更多不同形态的语言,乃至要定义语言这一也似乎不再难了。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之所以我要引入语言的数学定义,除了为了方便讨论一些问题之外,还有另一原因,就如以前所述要表述数学这个结构体并研究其结构。
发表于 2010-6-1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一种全新的数学观念与理论

顽石,成功数学家,达到指斥康托答陆教授问的高峰
elimqiu老师达到与顽石先生不相上下的学术高度!
申一言,单位论,战无不胜
俞根强,理直气壮闹蠢货;俞氏荣耀走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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