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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满足交换律和结合律的三元数
luyuanhong老师:
经验证,你的推导是没有错误的,-1确实没有平方根,因为必须要满足a^2+2b^2=-1,a^2+2c^2=-1,b=c才行,而在实数范围内这是不可能的,结论有些意外!河南屈鹏展老师的三元数理论所用的模或权值与你的定义类似,他的定义是:x^3-y^3+z^3+3xyz,推导过程也用到了代数学中的矩阵理论及线性变换理论。
数学与物理不同,能够在逻辑上成立,且符合完备性、相容性的理论一般就认为是正确的,不过,如果-1没有一个合理的平方根,完备性虽然没有问题,与原复数理论的相容性就不易做到了,当然,仅一家之言,余我们再探讨!
理想的情况是在新理论中能够对旧复数理论的一些结论作出更合理的解释或在三维空间中得到更一般的定理,从而将复数理论作为一种推论,促使我们对数系进行更深刻的理解,进而推动数学的向前发展,这些,在《超越复数的三元数-从复平面到三维数空间》中都做到了。
1. 关于结合律,得到结论是三元数(相同或不同)同在一个数平面上才能满足,因复数位于倾角为0的数平面上,故,复数满足结合律,反言之,要求数空间中所有的数均满足结合律是不妥当的,也是不可能的,需分情况讨论才行,复数恰好符合成立的条件。
2.关于零因子,令p1=a+bi+cj,p2=x+yi+zj,则,p1*p2=0的充要条件是:p1、p2至少有一个为零,或者,a=x=0,且,by+cz=0,如在复数范围内讨论,c=z=0成立,此时,by=0的条件,当然有b=0或y=0,从而,与复数理论一致,得出,a=x=0,且b或y为0,也就是,至少有一个数为0,这样,三元数理论的定理中,已包含了复数范围内的情形,复数范围内的结论就成了三元数理论中的特例。
综合来看,从更一般的角度,《超越复数的三元数-从复平面到三维数空间》中对三元数的解释,已能基本满足楼主提出的九个条件(从更一般的理论解释中)。
不知luyuanhong老师以为如何?
非常感谢luyuanhong老师在《数学中国》网站上,对我们大家的指导和帮助!
[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只需将数平面的概念推广到超平面,数系就可以从三维数空间推广至N维数空间,其中三维数空间中的结论是最关键的,(定义i*j=0,在数的高维空间,可定义不同的数的坐标乘积为0,相同的数的坐标乘积为-1即可,其他结论皆可从三维数空间推出,N元数依然有一个优美的三角形式,pn=a0+a1i1+a2i2+…+an-1in-1=r[cosθ+sinθ(i1cosφ1+ i2cosφ2+…+ in-1 cosφn-1)],其中,in* in=-1, in* im=0.[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当然n与m为整数[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确切的说:n与m为正整数[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应是单位坐标的乘积更好![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称为单位元似更令人满意,也更有丰富的内涵。[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相同的单位元乘积为-1,不同的单位元乘积为0,从最简单的定义出发,就可以建立非常复杂、有趣的数系理论。[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对形如p=a+bi+cj的三元数,a、b、c称为三元数的坐标,1、i、j称为三元数的坐标的单位元,1是一个特殊的单位元,与任何其他单位元相乘仍得该单位元,这样定义就更合理了。[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对N元数的定义也是如此,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统一而有趣的理论了!
p=a0+a1i1+a2i2+...+an-1in-1=r[cosθ+sinθ(i1cosφ1+i2cosφ2+...+in-1cosφn-1)][br][br]-=-=-=-=- 以下内容由 数学小不点 在 时添加 -=-=-=-=-
p写成pn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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