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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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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个权力迷民科说是权力是人民给的,完全不顾事实,睁眼说瞎话,权力是上级给的,老百姓都知道.只有贪官才故意说权力是人民给的.
事实上说权力是人民给的人都是贪官.
发表于 2010-10-6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在正整数中,有两个数:3和5;
在正整数总体中,正整数3和5拥有权力-------------
在每连续15个正整数中,3的倍数占5/15;5的倍数占3/15;
这个权力---------------3的倍数占5/15;5的倍数占3/15;--------谁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这个贴子最后由simpley在 2010/10/06 03:28pm 第 1 次编辑]

权力迷vfbpgyfk 说权力是人民给的,这是贪官无疑.打倒贪官!
权力是上级给的,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贪官想否认这一点,痴心妄想.
我就见过一个整天说权力是人民给的贪官,最后终于被抓起来了.vfbpgyfk作为漏网之鱼,不要得意坟太早.
发表于 2010-10-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下面引用由simpley2010/10/05 11:52pm 发表的内容:
那个权力迷民科说是权力是人民给的,完全不顾事实,睁眼说瞎话,权力是上级给的,老百姓都知道.只有贪官才故意说权力是人民给的.
事实上说权力是人民给的人都是贪官.
你看一下宪法是怎么说的: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br][br]-=-=-=-=- 以下内容由 vfbpgyfk 时添加 -=-=-=-=-
持有权力是上级给的观点者,是实实在在的贪官思维模式。
对人民的劳动成果百般挑剔者,也是实实在在的贪官思维模式。
不尊重衣食父母的劳动者,还是实实在在的贪官思维模式。
看不起民间科学工作者的,又是实实在在的贪官思维模式。
发表于 2010-10-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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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下面引用由风花飘飘2010/10/06 04:03pm 发表的内容:
如果我算人民的一员的话,如果我也有一些权力的话,我会好好珍惜,谁也不给!
呵呵……
哈哈,看来你倒真可能是人民的一员.因为你没有说vfbpgyfk这样的贪官的话.
vfbpgyfk,你就别恶心人了,还宪法呢.你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在确凿地证明你是个贪官.在一个法制社会,单凭你说的这些话就可以成为铁证,就可判你的刑.
证明:
如果vfbpgyfk不是贪官,你不可能说出权力是人民给的\宪法呀这样的话.
你说了,根据逆否命题,就足以证明你是个贪官.是个大坏蛋
发表于 2010-10-6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下面引用由simpley2010/10/06 05:46pm 发表的内容:
哈哈,看来你倒真可能是人民的一员.因为你没有说vfbpgyfk这样的贪官的话.
vfbpgyfk,你就别恶心人了,还宪法呢.你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在确凿地证明你是个贪官.在一个法制社会,单凭你说的这些话就可以成为铁证,就可判 ...
你胆大妄为到何种程度?连国家的宪法都不放在眼里,怎能把人民放在眼里?小子唉!危险呀!!别延着这路走下去啦!!!惊醒吧!!!!加强学习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权力是上级给的,无论贪官怎样掩盖这一事实,都是徒劳.
人民群众看的清楚. vfbpgyfk ,你与人民为敌,不会有好下场,现在向人民投降还来的及.
发表于 2010-10-7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在正整数中,有两个数:3和5;
在正整数总体中,正整数3和5拥有权力-------------
在每连续15个正整数中,3的倍数占5/15;5的倍数占3/15;
这个权力---------------3的倍数占5/15;5的倍数占3/15;--------谁给的?

发表于 2010-10-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是人民给的还是上级给的

楼主:您好!
交流了这么长时间,到现在才弄清您的观点产生原因,下面就权力与权利谈点看法:
一、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权力与权利是统一体,而不是对立的,权力大于权利,权利是权力的组成部分。我们常说的责、权、利,还应该有义,只不过因为她被忽视了或是因为她属于品行与道德等方面,现在来看,应该将其放到一起,才能为完整,即:权力包括责、权、利和义。
不同条件下的权力,有不同的内涵,唯有“义”具有共同性,只不过行“义”的范围有所不同,或者说,她受权力大小和能力大小的限制,权力和能力大,则行“义”的范围大,反之则小。
二、分别简议
结合上面所述,分别议一下责、权、利和义的对应关系和内涵。
第一,责。所谓“责”,即责任也。不同条件下,责任不同,比如说家长,家长的责任是:管理家事,教育子女,保障全家的生活,调节矛盾和处理关系等;平民百姓:尊长、爱幼、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养家糊口等;领导层:负责相应的岗位业务和管理工作,思想教育,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调节内部矛盾和处理各种关系,保障员工的待遇等;而员工呢,则要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接受教育,团结同志,促进和谐,尊重领导等。
第二,权。这里的权既为“权利”,即为应该具有的内涵,比如说,有被尊重的权利,有享受待遇的权利,有发言的权利等。领导者(无论大小)则有:有发号施令的权利,有签署文件的权利,有统一见解的权利,有对外协调和联系的权利等。
第三,利。所谓“利”既为“利益”。也就说,每个人都有因为劳动而获得利益的权利,都有被表彰的权利等,
第四,义。所谓“义”既为“义务”。义务无大,也无小,是奉献,是付出,是应该,是必须,是境界等。责、权、利可以向“义”转化,而“义”不能向责、权、利转化。比如说,此次与您交流,我是在尽义务,我没有责任,也没有权利,更没有利益(硬要说有利益,那就是声誉上的,是好是孬还两说)。
所以说,权力与能力的大小,所能付出的义务是成比例的,只要肯去做,是成正比的。比如说,四川地震的捐献,小学生只能捐献出家长给的零花钱或吃饭钱,而企业家等,则可以捐献以万计的款项。
三、综合小议
依据上面的理解,综合地说几句,只能点到为止,不便展开。
1、没有权力,就没有权利。由于权利系权力之中,则没有权力,就谈不上权利,而且责和利也没有了。
2、您说的很对,不过只说对了一个方面,而没有认识到她们的关系。权利是天赋的,权力也是天赋的,都是根本的东西。如果你连权力都没有,权利从何而来?只有通过权力去争取权利,而不是利用权利去争取权利,没有权力,就没有权利,她们是相符相成的。有了权力,可以不要权利,而没有权力,是得不到权利的。
3、国家遵循天意,把权力赋于人民,就是把人民的权利放在首位,就是让人民享有应该具有的权利,就是把权力内所有内涵交给人民。
4、由于在某个岗位上,就有相应的权力,则必然具有相应权力内的东西。做好本质工作,其本质工作的内涵并非那么简单,如果意识不到,则简单的很。比如说,国家和人民出钱养活的科学家、专家等,除了做好明显的本质工作外,还应考虑人民的养育之恩,报答人民的养育之恩,要报效国家,为国出力,为国分忧,如同我们孝敬父母及老人一样。这是从责任角度讲。若从权利上讲,权力越大,则权利越大,若把权力化为已有,则是把权利化为已有。所以,具有一定权力者,就要以相应权利为人民服务,否则,有谁愿意听从权力私有者的号令?
5、您说官方人士不受理民间事务,是他们的权利。这种思维是有问题的,无论从责任,还是从权利,或是从义务角度讲,民间事务,他们都有责任和义务,而且还有权利。既然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就要有奉献。他们捞外快,则不在权力之内,无论从哪能个角度讲,都不符合条件。可能有人讲,从“利”的角度讲是没有问题的,其实是错了,那里的“利”是针对那个岗位而言,并非是额外的“利”,凡是额外的“利”几乎都可归结到利用职权之便。
教化子民是每位官场上人物的责(虽然没有写进条文),除了明显的教化外,还有隐形的教化。子民们提出的问题或事宜,正确的,要予以肯定,让他知道前进的方向,错误的,要理由充分地予以说服,一时半解不能说服的,说明工作方法或讲的道理上还存有不足之处,首先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能怪罪子民,这就象我们教育孩子一样,孩子不懂事,我们大人还能不懂事吗?
6、人民使用国家(天赋)给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利有何不妥?只因有的人没有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才会发生现今的一些混乱思想和做法。
四、小议“官”
您反复提到“贪官”,其实“官”可分几种,如:好官、庸官、昏官、贪官、暴官等。
1、所谓好官,则是能够全面地、正确地使用人民给的权力(四项俱全,缺一不可)。
2、庸官则是无能的官。
3、昏官应该是不会使用权利的官,或者说,对自己的权利使用不足的官。
4、贪官是放大了权力中的“利”者,以为任何所为都要与“利”挂钩,把无利不起早的经营思维用到官场上,其不想,在其位,则有相应报酬,报酬就是对那份工作的肯定和付出,超出报酬的收入则为多,官者为贪,商者为奸,民者为不义。
5、暴官则是放大了权利,把权利当作权力,甚至超出权利(力)。
五、综述
说了这多,不知您是否能够理解我的意思,有什么不同看法或想法,咱们还可以交流。
我们都处于同一个社会里,必定存在略同或大同小异的感触,也必然存在完全相反的看法、想法和做法,这很正常,只有这样,才为社会。
我们认识一个事物,要尽量地全面些,偏激不解决问题,只能激化矛盾。另外,还要以哲学思想对待世间万物,以辩证的思维方式,看待事物和处理事物。任何事物都存在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分清主次关系,抓住主要矛盾,是解决和处理事务的好方法。
之所以愿意与您扯这么多,首先感觉您是位愿意思考者,是位善于提出问题的人。所以,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愿意与您交流。谁都有认识不足的地方,不当或不妥之处,还请谅解和指正。
您评价我是什么人,那是您的事,任何事物都是以事实说话,没有根据或没有充分理由的说教是苍色的。
谢谢您,是您使我思考了这么多,想了这么事。真心实意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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