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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谢芝灵 于 2017-6-19 04:30 编辑
在数学上常有两个数的大小比较,如不等式的证明.
我定义对比号为 "<>",
两个数的大小对比,分别放在 戏比号!的两边.如 a与b的大小对比:a<>b
上面数字一确定各自的位置,即谁左边谁右边.
再在 a<>b进行几何化.
最后得到两个最简形式:a0<>b0,
如果 a0>b0,则 a>b
如果 a0<b0,则 a<b
如果 a0=b0,则 a=b
公理:两个同等的起步条件,两个同等的过程,必有同等的结果.
得 起步条件大小的双方,经过同等的过程,最后大小方向不变.
注意点:第一步对比号的左右,到最后结果对比号的左右的大小不变.
不准两边同乘负号,负数可移向对方.
实例:求证 :2√3+1>3√2
对比法:2√3+1<>3√2
上式两边平方得:12+4√3+1<>18
得:4√3<>5
上式两边平方:48<>25
因为 48>25
所以:2√3+1>3√2
实例:求证 :a^2+b^2≥2ab ,a,b为实数.
证: a^2+b^2<>2ab
得 a^2-2ab+b^2<>0
得 a-b)^2<>0
因为 a-b)^2≥0
所以 :a^2+b^2≥2ab
实例:求证 : 5的开立方<√3
证:5的开立方<>√3
上式两边立方后:5<>3√3
上式两边平方:25<>27
因为:25<27
所以 :5的开立方<√3
上面的逻辑 是,把我们平时对比的两个数直接平等的参入几何化.
人类之前的 对比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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