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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顽石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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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0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取一个不含X1的I1与删除X1留下I1的意思,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你已经语无伦次,无计可施!
你爱怎么理解是你的事!
我将I1从[0,1]中选出来,区间[0,1]并没有改变!X1也没有改变,不要在这个地方用一个什么删除X1留下I1来做文章!
做人不要那么无耻!不要偷换主题试图蒙混过关!
我只要你回答,这能不能做到?
请正面回答!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我在87楼的帖子已经分析了,企图证明凡是取I1这个留下1/3的一线段,将X1排除了,但是同时,也将无穷多个其它不按照你的X1,X2,X3,X4,X5,X6,…,Xn排列的1/3的Xn实数,也被排除了!
    这个蛮横的强制做法,如同将无数多个X1,X2,X3,X4,X5,X6,…,Xn实数点,,不需要一个接一个地,非常麻烦地,进行无数个取三等份中的一等份排除动作,只要一个排除的动作,直接强行宣布都已经排除,不就行了吗?!
    我的方法,是为了避免被胡乱蛮横地偷偷地一一排除!而透明地尝试一个一个地排除.但是,事实已经清楚地证明,用"三等份法"排除全部可数实数的方法,是徒劳的!哪怕是部分中的部分可数实数,也是不能排除的,不会留下不包含可数实数的一小段In,当然Xn和In不会因此而有任何改变!
    数A先生,凭心而论,你没有自己的东西,你的帖子几乎都没有什么价值!
   
发表于 2008-7-3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你要不要我给你证明,能将也将无穷多个其它不按照你的X1,X2,X3,X4,X5,X6,…,Xn排列的1/3的无数个Xn实数,也被排除了!
除非你不承认数学归纳法和形式逻辑!

发表于 2008-7-30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下面引用由wangyangke2008/07/26 10:33pm 发表的内容: 前面的闲聊中,从顽石先生的语气中,可知其心中愤愤不平;为化解此,今且表为:
定理---------其实你的方法就是一线天先生的方法!
证明:见以上顽石言论或者说-------无原文为证,因为被破坏了,,,,
为楼主盖楼!
发表于 2008-7-30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综观全楼,顽石先生理越辩越明!话越讲越请!
         A骡逻辑以山穷水尽!语无伦次亦!
看来读死书,死读书,抄书,吃书,不用脑,是不行的!
最后只能是一个应声虫!变成不齿于数学的狗屎堆!
 楼主| 发表于 2008-7-30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谢谢申一言先生的支持!
数A实在是太愚蠢了!没有见过如此愚笨的人!但是他无赖的本性比愚蠢更厉害!无赖起来不要命!是一个死皮赖脸的东西!!!如果,我不理睬他,他更加疯狂!我转念一想,还是应该理睬他!因为他是我们中间难得的宝贝!请都请不来!
发表于 2008-7-31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语无伦次!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做人不要那么无耻!
下面是你的原话
企图证明凡是取I1这个留下1/3的一线段,将X1排除了,但是同时,也将无穷多个其它不按照你的X1,X2,X3,X4,X5,X6,…,Xn排列的1/3的无数个Xn实数,也被排除了!

我告诉你要不要我证明给你看:也将无穷多个其它不按照你的X1,X2,X3,X4,X5,X6,…,Xn排列的1/3的无数个Xn实数,也被排除了!
除非你不承认数学归纳法和形式逻辑!

发表于 2008-7-31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下面引用由申一言2008/07/30 06:38pm 发表的内容: 综观全楼,顽石先生理越辩越明!话越讲越请!
A骡逻辑以山穷水尽!语无伦次亦!
看来读死书,死读书,抄书,吃书,不用脑,是不行的!
最后只能是一个应声虫!变成不齿于数学的狗屎堆!
贺喜顽石先生----------------申一言认可先生的文章了!
发表于 2008-7-3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这个贴子最后由数学爱好者A在 2008/07/31 11:12am 第 1 次编辑]

原来痔学大师承认驴学学说啊!
这也不奇怪!本来都是以白痴逻辑作为思考基础的!
发表于 2008-7-31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点和线六定律 任月扬

各位好!
     人无完人!玉有瑕疵!
     但是敢于创新的人,他有瑕疵也属于正常!
我个人的观点也肯定存在许多瑕疵,甚至严重的问题!
     比如说很多人就不能理解由"天圆地方"---单位圆,以及以勾股定理为基础的《中华单位论》基本理论,那你有啥办法哪?
     你说他水平低?
     他却以"数学的批判家"自居!?
     你说他水平高?
     他却连最起码的勾股定理都不懂!
啊!悲哉?哀哉?
      自己不学无术!
      还嫉恨别人创新!
卑鄙乎?可耻乎?
    不可怜乎!!!
    呜呼!
    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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