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国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顽石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由凤凰与孔雀组成的定理,
可称为:“凤雀(缝隙)定理”
或者称为“孔凤(空缝)定理”,
让她们自由自在吧!
永远在九天中放射出七彩的斑斓吧!
永远展现其优美的舞姿吧!
祝她们能够启发人类的智慧!
使人人知书达理,科学实事求是,学术民主自由!
让战争火焰变成焰花爆竹!
让攻击谩骂声变成鼓励喝彩声!
祝福人类世界变得更加和谐、富足、美好吧!
发表于 2009-1-23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你的缝隙定理尊重了无穷无有穷尽的事实,这是好的一面,但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不能停止!不能乐此而忘被彼!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下面引用由jzkyllcjl2009/01/23 10:19am 发表的内容:
你的缝隙定理尊重了无穷无有穷尽的事实,这是好的一面,但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不能停止!不能乐此而忘被彼!
曹老先生:
我总觉得支持缝隙定理的朋友太少,当你们极少数的几位朋友表示明确支持时,就如同在黑夜中走路,见到了闪烁的几点亮光,兴奋异常!于是情不自禁唱起了歌,用以自我壮胆!其实心理十分明白,长夜漫漫路,是否能在我的生命终点之前,可以看到曙光?!
发表于 2009-1-2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曙光必然来临!
    但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来临?
     太阳挣脱了绊搏的枷锁,从大海的深处跃然升起,越过平原,跨过高山!
     淡白-微红-金红-通红-金黄,,,啊!太阳终于升起来了!
     黑暗彻底过去,曙光已经来临!
     太阳出来了!
     太阳出来了!!
     华夏大地金光一片灿烂!!!
发表于 2009-1-2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地球有缝隙,
            ---- 故而常发地震。
鸡蛋有缝隙,
            ---- 故能孵出小鸡。
年糕没缝隙,
            ---- 吃进肚子,变成农家肥。(大粪、粪肥)
 楼主| 发表于 2009-1-3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我猜想一些朋友,总存在如下疑问,当然是很自然的:
一.先入为主的理论,从小灌输,已经根深蒂固。难道千百年来的数学基础教育有问题了?
二.大家都错了,包括古今中外所有的数学家!就你这个数学知识不多的并且知识过时的老中学生顽石的认识是正确的?
三.数学基础的大规模的长期的大论战,已经历过好几次,基本上已经形成主流的现行观点,难道你想重新推翻?!这不是天方夜谈吗?
在线段中的点和缝隙问题上,人们曾经反复思考过,或者重新在思考,将来还会再反复思考!
兰佐斯数学家模棱两可地说:“我们应该确信,这个间隙(缝隙)最后必将闭合。虽然,不管我们把过程进行多久,这种情况永远不会发生。”
张景中院士认为数轴是连续的,一刀砍下去一定会砍中一个实数点,因此,数轴上没有缝隙的存在。但是他又说:“设数轴是从点A处被砍断的。这个点A在哪半截数轴上呢?答案是:不在左半截上,就在右半截上。这是因为点不可分割,又不会消失,所以不会两边都有,也不会两边都没有。”其实,张院士分明是在说,刀砍下去,刀的一边是没有长度的点,另一边却是有长度的“非点”,这个“非点”就是缝隙!因此,就如同说“刀是砍在缝隙上了”,这说明缝隙是客观存在的。
陆元鸿教授认为:点有两重性,点的长度为0,也可以是无穷小。也是模棱两可的一种表达方式。
 楼主| 发表于 2009-2-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线段究竟是“点连续”,还是“缝隙连续”呢?就要对什么是“连续”?作一个明确的定义。线段上只存在两类东西:点和缝隙。如果我们弄不清楚这两类东西的本质,那么,可设:点为甲,缝隙为乙。
定义连续:两个同类之间夹着长度为0的一个异类,称为该同类连续。
根据定义,因为已知甲长度为0,因此,两个乙之间夹着长度为0的甲,可称为乙连续。又因为已知乙长度大于0,因此,两个甲之间夹着长度大于0的乙,可称为甲不连续。因此,缝隙(乙)连续为真,点(甲)连续为假。
发表于 2009-2-4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中华单位是布满宇宙的单位群!
1.零单位:    Po是点它布满宇宙但又不连续!
2.基本单位:  P′,√P是线段布满宇宙,在有限范围内连续!
3.单    位:  P是面积更是布满宇宙,在二维空间处处连续!
4.P进制单位: P^n,1,P^2,P^3,与上述单位对应!
5.分数单位:  1/P′是单位的可逆元!在区间[0,1]连续! P′×1/P′=1^2=■.
           分不请点,线,面,体是基础数学以及基础数学教育的悲哀!
发表于 2009-2-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2-4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数学中国 ( 京ICP备05040119号 )

GMT+8, 2025-6-30 01:03 , Processed in 0.102562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