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天茂在 2011/06/15 11:13am 发表的内容: 我们不应该紧紧纠缠于细节,要有整体思维,要透过事物的表面看到事物的本质。 所谓“完全”和“一致”都是相对概念,比如,素朴集合系统和公理集合系统比较起来,前者侧重于完全,而后者更强调一致。 这样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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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天茂在 2011/06/15 11:28am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11/06/15 02:10am 发表的内容: 这种话是相当混乱的。不一致和多元要构成完全没有什么保证。 人们往往对自己的东西感觉清晰,而对别人的东西感到混乱。所以才需要沟通。 如果把“完全性”当成一个绝对概念,倒是清晰得很,可惜适用性太差啦!
下面引用由天茂在 2011/06/15 11:24am 发表的内容: 就拿“求方程 x+y=5 的整数解?”这道题来说,如果限定x和y的范围,解的就会发生变化。 同理,如果对于“设圆内等边三角形的边长为a,在圆上任做一弦,问其长度超过a的概率是多少?”如果对“任做一弦”加以限制 ...
下面引用由熊一兵在 2011/06/15 02:35pm 发表的内容: 看到是无法沟通了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11/06/15 06:53am 发表的内容: 什么侧重完全?不一致的数学系统还完全?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11/06/15 06:56am 发表的内容: 你要谈不太完全的完全,又要谈二值逻辑的第三值,这么做你觉得很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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