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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飞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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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5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下面引用由elimqiu2009/10/05 03:19pm 发表的内容:
概括原则用于一个集合竟产生非集合?
这样的集合论容纳的对象是多了些,但没有这些东西的公理集合论排斥了哪一个有意义的数学成果?
实际上,概括原则是否【定义】了一个正常的、“形式formal”逻辑的集合,这是比较【关键】的
ZFC 等,老实地承认:只管这么大的范围[br][br]-=-=-=-=-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楼主( 梅飞 )对悖论的“哲学”观,实际上仍然还是混乱
发表于 2009-10-5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公理集合论并不无视‘大集’。只是称其为类。
而称概括原则必能产生类的类为集合。
所以悖论是类的问题而不是集合的问题。
如何称呼的问题自然是非本质的。不过公理集合论的这种做法是更照顾到数学运算和推理的一种处理方式。
发表于 2009-10-5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下面引用由elimqiu2009/10/05 04:05pm 发表的内容:
公理集合论并不无视‘大集’。只是称其为类。
而称概括原则必能产生类的类为集合。
所以悖论是类的问题而不是集合的问题。
如何称呼的问题自然是非本质的。不过公理集合论的这种做法是更照顾到数学运算和推理的 ...
目前大家的【约定】是:ZFC 等的集合,是不允许循环的,类(class)才涉及到循环
如果是其它的【约定】,那么特别说明
非常非常清楚的事情了,
发表于 2009-10-5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关键是公理化集合论,并没有在根本上杜绝潜在的悖论,其实,潜在的悖论比想象的要多,随时魔鬼就会再现。
比如,任何一个语义悖论,其实都会对应一个悖集,也就是说,这意味着悖集是无法用公理杜绝的。
这种话,实在没有学术价值。
缺乏【论证】
注:搞悖论的都应该知道:“语义”悖论与集合论悖论可以转换后对应的
发表于 2009-10-5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这么【明确】的【定性】,居然还“没有明确的定义”
••••最后再次特别强调一下,只有【循环】不相同的,才会是【悖论】••••
   ★【定义】R(•,•) 表示★【任何事物或内容的自身循环结构】,再次特别★强调一下【“自身”和“循环”】。
    如果●自身循环结构是【“相同”或“肯定”】,
      则●称为•“形式”,记●为 R(•,•)=●"∈",
      即“二维几何模型表示的逻辑类型”【附图左下●角的情况】;
    如果▲自身循环结构是【“不同”或“否定”】,
      则▲称为ˇ“辩证”,记▲为 R(•,•)=▲"﹁∈",
      即“二维几何模型表示的逻辑类型”【附图右下▲角的情况】;
    如果■自身循环结构是【“空”或“不循环”或“无循环”】,
      则■称为◎“因果”,记为 R(•,•)="Φ",
      即“二维几何模型表示的逻辑类型”附图上半部分的情况。
别人的话:【自涉和循环 +不同的、相反的】=>则■称为◎“因果”,记为 R(•,•)="Φ"!!!??
   【公理二】存在且只存在 R(•,•)="∈"∪" Ï "∪" Æ "
    如果自身循环结构是“不同”或“否定”,
    则称为“辩证”,记为 R(•,•)="﹁∈",
即“二维几何模型表示的逻辑类型”附图右下角的情况模型。
    只有【循环】不相同的,才会是【悖论】。
    怎么就不能完整地看懂呀 ???
    自涉和循环并不是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自涉和循环不等价于悖论。
所以,你说的再多也是白说,没有新意。
★★★★★★★★★★★★★★★★★★★★★★★★★★★★★★★★★★★★★
+【悖论】?!!==>两难==> [1+1=2=★]==>1^2=1X1.
-【悖论】?!!==>两难==> a^2=a+a==>■=4=1+3.
                 ±★=【●+▲=■】=◎
             显【●+▲=■】<==>【±★=◎】潜
                                     民官众观!!?
                                 二OO九.十.O五日整
发表于 2009-10-6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康托的朴素集合观念的问题是无限扩大了形式逻辑的有效性。其实形式逻辑只对相对地确定,有限的东西相对有效。
{x|x是活人} 看上去是个集合,但是“x是活人”不是一个绝对的形式逻辑命题。
人并不形式逻辑地知道(定义)什么是人,活也不是不变的性质...
{x|x是语句} 是一回事,{x|x是有确定意义的语句}是另一回事。
.
在公理集合论中‘罗素集’也是一个类。
发表于 2009-10-6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下面引用由elimqiu2009/10/05 05:12pm 发表的内容:
康托的朴素集合观念的问题是无限扩大了形式逻辑的有效性。其实形式逻辑只对相对地确定,有限的东西相对有效。
{x|x是活人} 看上去是个集合,但是“x是活人”不是一个绝对的形式逻辑命题。
人并不形式逻辑地知道 ...
这是比较【正确】的理解,“形式formal”逻辑,适用于“有限”和“实无限 ω”,其实“实无限 ω”只是换成其它“维”度的“有限”
发表于 2009-10-6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对。维是可度的质。可变的“质”或“无限的维”是形式逻辑很难处理的。
发表于 2009-10-6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这个贴子最后由ygq的马甲在 2009/10/06 06:50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elimqiu2009/10/05 07:05pm 发表的内容:
对。维是可度的质。可变的“质”或“无限的维”是形式逻辑很难处理的。
可变的“质”或“无限的维”,实际上就是“悖论 paradox”的性质之一
【宏观】性质的“牟比乌斯带”,可以【嵌套】在  3 维“形式formal”逻辑空间中,一般地 N 维【悖论】几何可以【嵌套】在  N+1 维“形式formal”逻辑空间中,
而上面的“无限的维”,实际上是在 N 维“形式formal”逻辑空间的级数【展开】式,类似于泰勒级数:无理数用有理数【展开】
根据“实无限 ω”计算“规则 Rule”,N+1 维对 N 维就是一个“实无限 ω”[br][br]-=-=-=-=-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特别提醒大家注意,要讲清楚【前提】————针对哪个维空间【展开】
发表于 2009-10-6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这个贴子最后由ygq的马甲在 2009/10/06 07:10am 第 1 次编辑]

物理学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高“维”,例如什么 11 维,实际上只是级数【展开】式的那种维,并不是真正的空间“维”度(指层次的那种“维”度)[br][br]-=-=-=-=-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另 :尽管  elimqiu 所从事的工作与我(俞根强、ygqkarl)这种“新道学”是不一样的,从“交流”情况来看基本上是“兼容compatibl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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