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自然数无穷大!!!”的意思是:使自然数 n 趋向于无穷大, n→∞;使自然数 n 要多么大就可以有多么大,总可以超越每一个有限大的自然数 m,永远有 m<m+1<m+2<m+3<……<<m+a<<<m+a+b……。
我记得您上次的证明跟这次不同。您的这两个证明根本否定不了上述事实。不另贴说,就在这里说:在数学归纳法中 n 和 n+1 是无限的, n 和 n+1 是要 →∞ 的,是要“使自然数无穷大!”的。您的这两个证明的错误都是存在:自相矛盾!逻辑混乱!
说“自然数从小到大,再到无穷大,这几乎是一个世人皆知……”可能有些过火,但是没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