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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PB先生在 2012/02/18 02:13pm 发表的内容: 大家应该向天山草老师学习,以理服人,或者说:以数学真理服人;而不应企图以诗骂服人,这里不是《诗词论坛》!
下面引用由任在深在 2012/02/18 03:09pm 发表的内容: 好!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下面引用由天山草在 2012/02/17 08:42pm 发表的内容:
下面引用由大傻8888888在 2012/02/18 11:13pm 发表的内容: 这个反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估计moranhuishou先生口不服也应该心服,至于10万元还是moranhuishou先生留着自己花吧,天山草先生估计也不稀罕那一点钱。
下面引用由moranhuishou在 2012/02/19 10:02am 发表的内容: 这两天没在家,所以没有及时回复: 先回复你一句话,我们是在证明费马方程无解,凡不是费马方程的已经统统排除掉了,这不是费马方程,所以与本命题毫无关系。
下面引用由87674938在 2012/02/19 11:57am 发表的内容: 敬告 天山草 等各位,李金国是永远不会认错的, 再说下去已毫无意义了,讨论到此为止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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