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中国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歌德三十年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7-7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斥心有一只歌没脸皮人
首先要谢谢您给我“马氏分流归纳法”很多露脸的机会;再是再一次求您报出您的真名实姓以示诚意与责任,我俩对等辩论;三是千万不要再以您的自以为是揣摩杜撰解读我的论文,对我的论文引述要原原本本,不要动一笔一划。
您的那个帖子依然在给我扣您的屎盆子。有您的话为证;“也许马广顺先生会说,华罗庚先生并没有强调那个n一定要连续呀,数学书上都不曾明确指出n一定要连续。这真的让人啼笑皆非!试问:如果n不连续,当n对时,还能保证n+1一定对吗?这还能是“完全归纳法”吗?其所得一般性结论还能正确吗?”
请问,我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那样的话?您已经不打自招---“也许马广顺先生会说,......”这是继续在广大网友面前公然给我扣屎盆子。还是请您自销自用吧。为此,我再一次向您提出强烈的抗议!!!
您就是王元,也得先自补好各门基础数理知识的课程且必须摘掉有色眼镜加虚心请教才成。对以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过的新生事物---“马氏分流归纳法”不能只靠书本上的知识和我的答疑来解读,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创新的思维。最根本的是要靠自身的“悟性”来解决问题。他人是帮不了您这个忙的。然而,“悟性”并不是人人都具备的---那得有那个天分才成。从对话您的表现来看,您倒是个“天才”---是个集狭隘、愚昧、偏执、妒忌于一身的天才,是个毫无自知之明、自以为是、不懂装懂专门给人抹屎喷粪的天才!!!
谢谢没脸皮人又给我增加了露脸的机会
 楼主| 发表于 2011-7-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欢迎无脸人正面质疑。“上述证明过程零乱,按马氏想法可规整如下:
假设k= m+3q,那么(3+2(k-m))=3+2(m+3q-m)=3(1+2q),3(1+2q)为合数,这与以上“假设n =k 命题成立时(3+2(k-m))为素数”相矛盾,所以假设k= m+3q不成立,即k≠ m+3q。
∵k=2ij+i+j ∴2ij+i+j≠ m+3q ∵2(2ij+i+j)+1=(2i+1)(2j+1)为合数 ∴1+2(m+3q)为素数。”---典型的修正主义质疑者。敬请尊重我原文,不需要您的规整。马氏不会有“假设k=m+3q”愚蠢的想法---那是质疑者对马氏分流法自以为是地理解,是给马法抹屎喷粪。因为k只能分流为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
故,质疑者是错误的质疑。敬请再三解读原文。不要自以为是地解读。请注意原文的序号。望复。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7-16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采用创新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从理论上证明了“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表二奇素数之和”的必然性---也就是从科学理论上回答了“m”存在的必然性。“m”既然在理论上存在,从实践论上讲就是“能够找到”或“可以找到”。理论上不存在的东西,在实践上无论如何都是找不到的---这就是我文的逻辑。至于如何才能找到具体的“m”,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我文1°中也作出了范例:2(1+2)={1+2*1}素数+{3+2(1-1)}素数 2(4+2)={1+2*2}素数+{3+2(4-2)}素数 请您比照一一去作一一去验证吧。但愿您能找出个反例来!!!
务请先生注意:哥猜要的是理论上的成立证明,不是实际上的一一验证。
再强调一遍“至于如何才能找到具体的“m”,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我文1°中也作出了范例:2(1+2)={1+2*1}素数+{3+2(1-1)}素数 2(4+2)={1+2*2}素数+{3+2(4-2)}素数 请您比照一一去作一一去验证吧。但愿您能找出个反例来!!!”。
当然,您尽可用您的“双异因子奇合数的欧拉函数积和分配律”去证明、验证什么---那完全是您自己的事。我这次明确告诉您:“双异因子奇合数的欧拉函数积和分配律”与我对我哥猜命题的理论证明一无用处。谢您陈的的好意啦。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历史会证明一切的。
c.ds等根本就不懂马氏分流归纳法,居然将N+分流为k=m与k=m+3q两种情况。马氏分流归纳法是将N+分流为k=m∈CN+{2ij+i+j|i,j∈N+}与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请大家比较各自两种情况的不同。马氏分流的理论依据是:N+=CN+{2ij+i+j|i,j∈N+}{+}{2ij+i+j|i,j∈N+}。显然c.ds是在自以为是地胡乱分流。他根本就拿不出其分流的理论依据。孰是孰非,孰食孰屎,明眼人自明。历史也会证明一切的。王元及其徒子徒孙瞪眼瞧瞧吧!!!
c.ds等根本就不懂马氏分流归纳法,居然将N+分流为k=m与k=m+3q两种情况。马氏分流归纳法是将N+分流为k=m∈CN+{2ij+i+j|i,j∈N+}与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请大家比较各自两种情况的不同。马氏分流的理论依据是:N+=CN+{2ij+i+j|i,j∈N+}{+}{2ij+i+j|i,j∈N+}。显然c.ds是在自以为是地胡乱分流。他根本就拿不出其分流的理论依据。孰是孰非,孰食孰屎,明眼人自明。历史也会证明一切的。王元及其徒子徒孙瞪眼瞧瞧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7-20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王元对我的命题瞪眼瞧
哥猜是“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我哥猜命题如下:
命题:形如2(n+2) n∈N+ 能够找到一个不大于n的正整数m∈CN+{2ij+i+j|i,j∈N+}
使得 2(n+2)={1+2m}(素数)+{3+2(n-m)}(素数) 成立
其证明详见《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
素对的分布无规律,不存在计算素对的通用的数学公式。素对是人们一一筛拣出来的。充分大的2n不可能一一筛拣出来,因此就不能保证每一个充分大的2n都可表二奇素数之和。陈景润已将筛法运用到极致,无奈哥猜半分毫。建立在筛拣素对基础上的任何计算公式或理论证明哥猜都未能成功,
我的证猜理论是数学归纳法。当然不是普通的数归法,而是经过改造创新的“马氏分流归纳法”。是一种创新的方法。马法是基于自然数全新的分类理论,是将N+分解为不相交而互补的两个子集---N+={2ij+i+j|i,j∈N+}{+}CN+{2ij+i+j|i,j∈N+}而来。
数学归纳法的原理是基于自然数的基本性质---最小数原理。它不是建立在筛拣素数基础之上的计算公式或理论。数学归纳法最适于证明“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哥猜正是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数学归纳法的证明可使哥猜命题“对于一切自然数n”成立。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采用创新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从理论上证明了“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表二奇素数之和”的必然性---也就是从科学理论上回答了“m”存在的必然性。“m”既然在理论上存在,从实践论上讲就是“能够找到”或“可以找到”。理论上不存在的东西,在实践上无论如何都是找不到的---这就是我文的逻辑。至于如何才能找到具体的“m”,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我文1°中也作出了范例:2(1+2)={1+2*1}素数+{3+2(1-1)}素数 2(4+2)={1+2*2}素数+{3+2(4-2)}素数 请您比照一一去作一一去验证吧。但愿您能找出个反例来!!!
务请先生注意:哥猜要的是理论上的成立证明,不是实际上的一一验证。
再强调一遍“至于如何才能找到具体的“m”,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我文1°中也作出了范例:2(1+2)={1+2*1}素数+{3+2(1-1)}素数 2(4+2)={1+2*2}素数+{3+2(4-2)}素数 请您比照一一去作一一去验证吧。但愿您能找出个反例来!!!”。
当然,您尽可用您的“双异因子奇合数的欧拉函数积和分配律”去证明、验证什么---那完全是您自己的事。我这次明确告诉您:“双异因子奇合数的欧拉函数积和分配律”与我对我哥猜命题的理论证明一无用处。谢您陈的的好意啦。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历史会证明一切的。
c.ds等根本就不懂马氏分流归纳法,居然将N+分流为k=m与k=m+3q两种情况。马氏分流归纳法是将N+分流为k=m∈CN+{2ij+i+j|i,j∈N+}与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请大家比较各自两种情况的不同。马氏分流的理论依据是:N+=CN+{2ij+i+j|i,j∈N+}{+}{2ij+i+j|i,j∈N+}。显然c.ds是在自以为是地胡乱分流。他根本就拿不出其分流的理论依据。孰是孰非,孰食孰屎,明眼人自明。历史也会证明一切的。王元及其徒子徒孙瞪眼瞧瞧吧!!!
c.ds等根本就不懂马氏分流归纳法,居然将N+分流为k=m与k=m+3q两种情况。马氏分流归纳法是将N+分流为k=m∈CN+{2ij+i+j|i,j∈N+}与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请大家比较各自两种情况的不同。马氏分流的理论依据是:N+=CN+{2ij+i+j|i,j∈N+}{+}{2ij+i+j|i,j∈N+}。显然c.ds是在自以为是地胡乱分流。他根本就拿不出其分流的理论依据。孰是孰非,孰食孰屎,明眼人自明。历史也会证明一切的。王元及其徒子徒孙瞪眼瞧瞧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那宝吉先生及南通王老师瞧瞧!
我的命题是经过数学归纳法证明的、正确的。而您的命题没有经过理论证明,是不能成立的。我的哥猜命题与您的大相径庭,不一样。不是一回事。
数学归纳法1°就是专供人们具体检验的场所。不存在什么公式依据。是一一找出来的,也可说是一一凑出来的。因为从科学理论上已证明m的存在,则必然在实际中能够找到m的具体值,善理论思维的人都明白这一点。但愿捡出个反例来。我们大家都省事无须证哥猜了。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
愿实证主义者好自为之。
再说一遍,不存在什么公式依据,m是一一找出来的---也可以说是一一凑出来的。我的哥猜命题就是如此。“形如2(n+2)都能找到一个不大于n的正整数m使得2(n+2)={1+2m}(素数)+{3+2(n-m)}(素数) 成立”。例如当n=1时2(n+2)=2(1+2)=6=(1+2*1}+{3+2(1-1)}......请比照一一去找一一去检验吧。但愿检出个反例来。哥猜的本来面目就是这样。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您能求解出D(100)的值,但不可能求解出D(2n)准确的具体值。因为D(2n)无穷大。您骡子的那个玩意是虚假的生殖器,如同你的理论那样不会产生什么结果的。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愚蠢之极的作法。
愿实证主义者好自为之。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那宝吉先生及南通王老师瞧瞧!M2=
我的命题是经过数学归纳法证明的、正确的。而您的命题没有经过理论证明,是不能成立的。我的哥猜命题与您的大相径庭,不一样。不是一回事。X
数学归纳法1°就是专供人们具体检验的场所。不存在什么公式依据。是一一找出来的,也可说是一一凑出来的。因为从科学理论上已证明m的存在,则必然在实际中能够找到m的具体值,善理论思维的人都明白这一点。但愿捡出个反例来。我们大家都省事无须证哥猜了。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J
愿实证主义者好自为之。{1]:
再说一遍,不存在什么公式依据,m是一一找出来的---也可以说是一一凑出来的。我的哥猜命题就是如此。“形如2(n+2)都能找到一个不大于n的正整数m使得2(n+2)={1+2m}(素数)+{3+2(n-m)}(素数) 成立”。例如当n=1时2(n+2)=2(1+2)=6=(1+2*1}+{3+2(1-1)}......请比照一一去找一一去检验吧。但愿检出个反例来。哥猜的本来面目就是这样。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您能求解出D(100)的值,但不可能求解出D(2n)准确的具体值。因为D(2n)无穷大。您骡子的那个玩意是虚假的生殖器,如同你的理论那样不会产生什么结果的。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愚蠢之极的作法。9)P>
愿实证主义者好自为之。<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那宝吉先生及南通王老师瞧瞧!:
我的命题是经过数学归纳法证明的、正确的。而您的命题没有经过理论证明,是不能成立的。我的哥猜命题与您的大相径庭,不一样。不是一回事。b>
数学归纳法1°就是专供人们具体检验的场所。不存在什么公式依据。是一一找出来的,也可说是一一凑出来的。因为从科学理论上已证明m的存在,则必然在实际中能够找到m的具体值,善理论思维的人都明白这一点。但愿捡出个反例来。我们大家都省事无须证哥猜了。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8_+\&N
愿实证主义者好自为之。7]+{C
再说一遍,不存在什么公式依据,m是一一找出来的---也可以说是一一凑出来的。我的哥猜命题就是如此。“形如2(n+2)都能找到一个不大于n的正整数m使得2(n+2)={1+2m}(素数)+{3+2(n-m)}(素数) 成立”。例如当n=1时2(n+2)=2(1+2)=6=(1+2*1}+{3+2(1-1)}......请比照一一去找一一去检验吧。但愿检出个反例来。哥猜的本来面目就是这样。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您能求解出D(100)的值,但不可能求解出D(2n)准确的具体值。因为D(2n)无穷大。您骡子的那个玩意是虚假的生殖器,如同你的理论那样不会产生什么结果的。只有不相信数学归纳法是科学理论的实证主义者才去把素数对逐个列出来---愚蠢之极的作法。{"~f^
愿实证主义者好自为之。[_\v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请贵阳陈启才证明:N-t=P1,N+t=P2
即使“取1/2(N&sup2;-t&sup2;-1)=2ij+i+j”获得N&sup2;-t&sup2;={(2i+1)(2j+1)}表奇合数,也并非证明了
“N&sup2;-t&sup2;”必表双岐异因子的奇合数。可令N-t=2i+1 N+t=2j+1.又如何证明2i+1=P1 2j+1=P2呢?显然当i=j=4时,2*4+1=9≠P1 2*4+1=9≠P2.∴陈启才的证明是不能成立的,是骗人的证明。

发表于 2011-8-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新版)

借贵宝地一用,并请楼主批评指教!
证明:
     (1) 2n=Pn+Qn
     1.n=1
      2n=2,  P1=1,Q1=1
   (1)式左边=2,
        右边=1+1
    即 2=1+1
    2.n=2
      2n=4,P1=1,P2=3
    左边=4
    右边=1+3
   即 4=1+3
    3.n=i,
      2n=2i, 令(2) Pj=[(ApNp+48)&#710;1/2-6]&#710;2,
               (3) Qk=[(AqNq+48)&#710;1/2]&#710;2
     则        (4) 2i=Pj+Qk
   因为        (5) 2n={[Apq(Np+Nq)+48]&#710;1/2-6}&#710;2
                          2n+12(√2n-1)
               (6)Apq=----------------
                             Np+Nq
                   2i+12(√2i-1)
  所以 左边= 2n={[---------------(Np+Nq)+48]&#710;1/2-6}&#710;2
                        Np+Nq
           ={[2i+12√2i-12+48]&#710;1/2-6}&#710;2
           ={[2i+12√2i+36]&#710;1/2-6}&#710;2
           ={[(√2i+6)&#710;2]&#710;1/2-6}&#710;2
           =(√2i+6-6)&#710;2
           =(√2i)&#710;2
           =2i
        右边=Pn+Qn
            =[(AjNj+48)&#710;1/2-6]&#710;2+[(AkNk+48)&#710;1/2-6]&#710;2
                Pj+12(√Pj-1)                     Pk+12(√Pk-1)
            =[(---------------*Nj+48)&#710;1/2-6]&#710;2+[(-----------------Nk+48)&#710;1/2-6]&#710;2
                     Nj                                Nk
           =Pj+Pk
   所以 2i=Pj+Pk,  与题设一致,当n=i时正确。
   4.当n=i+1时,
     2n=2(i+1)
     令Pn=Pv=[(AvNv+48)&#710;1/2-6]&#710;2
       Qn=Qw=[(AwNw+48)&#710;1/2-6]&#710;2
  因为                                    计算过程略。
     左边=2n={[Avw(Nv+Nw)+48]&#710;1/2-6}&#710;2
         =2(i+1)
     右边=Pv+Qw
  因此 2(i+1)=Pv+Pw
   当n=i+1时也与题设一致,所以哥德巴赫猜想成立。
因为 n=1,n=2,,,以及n=i,n=i+1时哥德巴赫猜想都成立,所以哥德巴赫猜想正确!
     证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数学中国 ( 京ICP备05040119号 )

GMT+8, 2025-11-30 23:11 , Processed in 0.100117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