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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任在深在 2012/12/29 01:20am 发表的内容: 》》》好之为之吧《《《 老师注意了! 是否是“好自为之”?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12/12/28 10:52pm 发表的内容: 你说的是。谢谢。不过那样意思也到了。
下面引用由zhujingshen在 2012/12/30 02:09pm 发表的内容: APB先生 的学说,可能融入“非标准分析”能说通。非要用“标准分析”,可能就没啥指望了。
下面引用由APB先生在 2012/12/31 07:20am 发表的内容: 无论什么分析,都不能违背任何事物都可以“一分为二”的自然规律;实数集肯定能够分为:可数的 n 个组成部分,可数的 n 个子集之并,可数的 n 个元素之和,n = 1,2,3,……。不可数的实数集与不可分的事物都是不存在的。.
下面引用由尚九天在 2012/12/31 08:13am 发表的内容: 任老兄,爱吃屁,故而一贯“吹毛求屁”!
下面引用由elimqiu在 2012/12/31 02:24am 发表的内容: 胡说八道的又来了。可数不可数性是集合的性质,一个集合要么可数,要么不可数。没搞清楚什么是可数,什么是不可数就扯个没完。看似舵手,其实跟当年的伟大舵手一样,谈的都是一分为二,到头来是带人走向浩劫。
下面引用由APB先生在 2012/12/31 09:09pm 发表的内容: 你才是胡说八道!实数集没有不可数的性质!对于“0.1,0.2,0.3,… 都是实数可数的实例,都是实数不可数的反例” 你都要昧着良心的耍赖和否定;跟你还有什么理可讲? 一万个你也永远否定不了 0.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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