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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ranhuishou

究是文俊或文丑,欢迎理性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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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究是文俊或文丑,欢迎理性来评论

下面引用由moranhuishou2012/02/21 02:27pm 发表的内容:
等级
威望 1023 金币
存款 没贷款
来自 1 篇
...
不想跟你理论,看来此处不宜久留。遇到个疯子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究是文俊或文丑,欢迎理性来评论

非常信服这句话:
不被人妒是庸才!
发表于 2012-2-22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究是文俊或文丑,欢迎理性来评论

下面引用由moranhuishou2012/02/21 06:00pm 发表的内容:
非常信服这句话:
不被人妒是庸才!
狗屁!你有什么好被嫉妒滴?????????????
发表于 2012-2-2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究是文俊或文丑,欢迎理性来评论

下面引用由psljg2012/02/22 09:07am 发表的内容:
狗屁!你有什么好被嫉妒滴?????????????
除非那个人也与李大蒙是同类!!!!!!!!!!!!!!!!!!!!!!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究是文俊或文丑,欢迎理性来评论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大学数学教授本应是数学上的“专家”,按理审查鉴定一道只有中学知识的证明题理应是小菜,尽管这道数学题冠之以“世界著名难题”的头衔。
而街头小流氓都是混混级的,一般虽也读过中学,但大多都因“落第”而潦倒,一般很被人看不起,不要说看“世界难题”,就是一般的数学知识,怕也都忘个差不多了。
然而事有例外,在堂堂的《数学中国》论坛,就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件——
话说公元两千零一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四点二十七分,有网名曰“碍数学”者,在讨论鄙人《费马大定理的初等证明》的帖子上发了一个跟贴: [color=#00008B]
“争论他的证明没有意义,不值得。我仔细看了,他的关键是认为方程x^p-a^p=0当p是奇素数时有唯一正整数解,于是他就说这个方程与(x-a)=0“等价”,他所说的等价也不是同解,而是指在解决费马猜想问题时是等效的,而(x-a)=0又与(x-a)^p =0“等价”,从而他说方程x^p-a^p=0与(x-a)^p =0“等价”,于是他做了个变换,然后去比较做变换之后的对应系数,这样就出问题了。如果两个方程对应系数不等,不论怎么变换都不会相等的。”

各位看官,你道此帖说了些神马?原来这个帖子基本上比较正确地理解了本人关于费马大定理的证明思想,算是一个“fans”贴了。
然而这个“碍数学”不仅非鄙人之拥趸,反而是一个标准的小流氓级的混混的一个刚注册的马甲,在论坛上一直以诋毁攻击鄙人为生,这个回帖是良心发现还是一不留神说漏了嘴就不得而知了,我们这里且不咎既往,就知道这个帖子理解的还是基本到位的即可。
我们不妨回过头再来对比看看某大学三位教授对这个证明的鉴定: [color=#00008B]
李金国先生关于费马大定理的证明是错误的。”其证明过程极其初等, 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变换。
证明错误的根本原因在于作者把两个多项式有相同的正整数解与两个多项式相等混淆了。
具体体现在 作者把费马方程有唯一正整数解的问题划归为y^p-a^p=0,a是正整数;该方程有唯一解y=a,它与方程y-a=0具有相同的正整数解,从而作者认为方程y^p-a^p=0与方程(y-a)^p =0“等价”
据此,作者经过一个简单的变量替换,认定方程y^p-a^p=0与方程(y-a)^p =0中的多项式相同,导出了(C’)式。这一点是错误的。

前面已经对这个“逐句”作了分析,一句话,简直就一个不知所云胡说八道。谁能相信,这样的“鉴定”竟然出自“专家”之手?
有诗为证:
荒唐荒唐实荒唐,
教授不如小流氓;
混混尚能辩真金,
“砖家”始终泯天良。

     
发表于 2012-2-22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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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ysr在 2012/02/22 01:52pm 第 1 次编辑]

本文回复不少,好现象,已谈到问题的关键----看该法是否有意义,是否有漏洞!
文章标题好,给吃饱撑的慌的"专业人士"以下饭的机会,欢迎学术争论,不要对骂,骂人无理!
官科不重视此类文章,悬赏10万求1废纸,不值!即使理论无1丝漏洞,也费不着打官司,花钱买教训的不应是民科,即使官司能打赢,万不得1的情况,我可以帮你找律师,人民法院人民办,法院会向着正义,除非法官是混蛋!
楼主若觉招架不住,请声明,这里有头盔铁甲,已穿戴完毕,需要时可以给你送点,问题需要再研究,不要墙倒众人推!
本人水平有限,以为在此问题上,超基础理论的文章都是本末倒置,斜魔歪道,象"怀尔斯"的是狗屁经典,凡崇洋媚外的都是屁吃的太多了!
基础理论要发展,不能以朽木为干来支撑参天树冠!民科基础理论的文章意义远不止此!
  感慨万千,不知所云,一句话,永远声援和支持民科兄弟!
发表于 2012-2-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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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sr2012/02/22 01:34pm 发表的内容:
本文回复不少,好现象,已谈到问题的关键----看该法是否有意义,是否有漏洞!
文章标题好,给吃饱撑的慌的"专业人士"以下饭的机会,欢迎学术争论,不要对骂,骂人无理!
官科不重视此类文章,悬赏10万求1废纸,不 ...
本人虽然新加入,但是对数学还是非常热爱并且有些研究。今天仔细看了所有关于李金国先生的论文及其鉴定的帖子及回复,看来对骂的多。客观的说,专家的鉴定结论是很有水平的,而李金国先生倒是有些问题,或许是心理方面的,或许是智力方面的,他的理解力及处事的态度都值得检讨。对说的错的专家如此攻击不是正常人做的事,即便鉴定不科学,专家也没有公之于众,人家只是给他本人一个交代,犯得上这样处理吗?退一步讲,如果你不服,你就另请其他人鉴定不就得了吗?如果专家们知道李金国这样对待他们,一定会很生气,甚至会到法院起诉他。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究是文俊或文丑,欢迎理性来评论

下面引用由ysr2012/02/22 01:34pm 发表的内容:
本文回复不少,好现象,已谈到问题的关键----看该法是否有意义,是否有漏洞!
文章标题好,给吃饱撑的慌的"专业人士"以下饭的机会,欢迎学术争论,不要对骂,骂人无理!
官科不重视此类文章,悬赏10万求1废纸,不 ...
谢谢理解支持,很受感动。
发表于 2012-2-2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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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王小峰2012/02/22 02:31pm 发表的内容:
本人虽然新加入,但是对数学还是非常热爱并且有些研究。今天仔细看了所有关于李金国先生的论文及其鉴定的帖子及回复,看来对骂的多。客观的说,专家的鉴定结论是很有水平的,而李金国先生倒是有些问题,或许是心 ...
支持你的看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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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love-math2012/02/22 05:37pm 发表的内容:
支持你的看法。
你支持谁呀,支持“砖家”打你还是你打砖家?
就别来弄些马甲表演了,这样的掩耳盗铃的游戏非常拙劣,差不多傻子都看的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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