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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rx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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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回楼主,数与行的问题,前辈数学专家有精辟论诉和辉煌著作,数论中的数,既是抽象的数,又是具体的行,1既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可看作单位,一个质点,一只羊,……15可看作3乘5个质点构成的矩形,而7,17……不能构成这样的矩形,要么是缺角的矩形要么是线段,这样的数行结合有趣吗?古人对数论有研究比如孙子定理,对数形有研究比如勾股树和勾股定理,数形结合不是哥猜的障耐也不是万能钥匙,是一个模型,一种工具或思维方式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下面引用由ysr2010/08/10 11:10am 发表的内容:
回楼主,数与行的问题,前辈数学专家有精辟论诉和辉煌著作,数论中的数,既是抽象的数,又是具体的行,1既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可看作单位,一个质点,一只羊,……15可看作3乘5个质点构成的矩形,而7,17……不 ...
ysr,请不要乱扯谈,每一数学分支都有自身特有体系的!本创立的全新数论体系必须看本帖主题之论和本人的《质数分布模式的建立及其应用》之文之论!
发表于 2010-8-10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1、如果从形的角度考虑问题,合数可以称为线段,也可以称为面积,还可以称为体积,又可以称为多维空间……。而素数,只能表示为线段,如果说是点,也是由那么多的点连成的线段。
2、仍是从形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说1即不是素数,也不是合数,请问,线段的基本单位哪去啦?
3、由第条可见,应该说,1即是素数,也是合数,她是各自的基本单位。但是,从数理角度讲,还是放到素数类较为合理,无非她供合数使用而已,这种事例不计其数。例如:您是自家人,到他家帮帮忙,很是正常,不影响您的属于;还有:自行是您的,别人借去骑一骑,也是很正常的事,不影响它的归属……。如果把1单独地放在二者之外,形如无家可归的孩子,实在无理,也无情。[br][br]-=-=-=-=- 以下内容由 vfbpgyfk 时添加 -=-=-=-=-
纠正:
“由第条可见”应为“由第2条可见”;
“自行是您的”应为“自行车是您的”
发表于 2010-8-1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楼主:
你写道:“把一个极不精密又极不合理的----‘π(x)~x/log x’称为质数定理。”
你又写道:“1•“π(X)∽x/logx”式子是精密的吗?其实只是一个极不精密的估算式而以,把一个极不精密的估算式称为数学定理必定是极其荒唐的!!!数学科学中再无第二例!!!”
你说到这个份上,就应该有充分的证据,如果拿不出来,(根据你的作风,若有,你早就如获至宝地说出来了。)说你信口雌黄或造谣中伤并不过分,
因为x→∞时,x/ln x→实际的π(x)。为了说清楚这一点,我已经在《不要把数学家放弃的东西当宝贝》中列出了它的精确度(=x/ln x与实际的π(x)之比值)的变化。为此我特地把它顶上来了。请看一看公式(2)和讨论②。我无法计算10的9次方时的J(5),但是,可以肯定,此时J(5)比红色的1.05662大,而J(2)再也不会比红色的0.94224大了,并可以精确到红色的0.97984。优胜劣汰,公式(5)必须淘汰。这是数学家放弃的理由。
从几位帮腔的看,你们确实不知道素数定理,对不知道素数定理者说素数定理,有对牛弹琴之嫌。你们先补上这一课吧,补上这一课,我们之间的分歧会烟消云散。你们实在找不到,看一看《不要把数学家放弃的东西当宝贝》,悟透π(x)~x/ln x的作用和意义,对它有敬畏之心,不再对π(x)~x/ln x说三道四也就可以了。
我感觉到大家对素数定理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它不能解决素数分布的其他问题而贬低它,这是你们强加给素数定理的,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素数定理其实只是素数(的数量的)定理,(另外一个素数(的数量的)定理是容斥公式。)它只是告诉我们, x越大,越可以放心地使用π(x)~x/ln x而已。但是,也是数论中光辉的一页。
 楼主| 发表于 2010-8-1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tongxinping ,你写下这么多,但并没有阐明你自己还向别人提出之问,即:
“π(X)∽x/logx”是素数定理吗?希望你们全面了解素数定理。(回答应为:是或否)
希望楼主指出“π(X)∽x/logx”不精确的例子。其他问题后放。(回答应为:例子)
由此可见你头脑不清,言无伦次!!
请看4楼本人是如何回复你的之问吧!!!
发表于 2010-8-10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童先生自打耳光,还以为是在挠痒痒。
1、题目为《不要把数学家丢弃的东西当宝贝》,前面批判了连乘(都这么称)法,后面就把x/log(x)用上啦。您以为这不是数学家丢弃的东西?既然如此,它怎么没有破解哥猜?不是半途而废丢弃的工程,还能是什么?
2、结束语又特别强调“数学贵在精确嘛”,这一“嘛”就体现出您的底气不足。请问:x/log(x)精确在哪里?是因为她是百步,就能笑话人家是十步吗?没有到达终点冲线之前,就没有理由笑话身后还在继续努力的人,别忘了龟兔赛跑的故事,也不要自欺欺人地语无伦次乱咋呼。
发表于 2010-8-10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正确!
    都不要乱咋呼!
发表于 2010-8-11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楼主:
你写道:“把一个极不精密又极不合理的----‘π(x)~x/log x’称为质数定理。”
你又写道:“1•“π(X)∽x/logx”式子是精密的吗?其实只是一个极不精密的估算式而以,把一个极不精密的估算式称为数学定理必定是极其荒唐的!!!数学科学中再无第二例!!!”
你说到这个份上,就应该有充分的证据,如果拿不出来,(根据你的作风,若有,你早就如获至宝地说出来了。)说你信口雌黄或造谣中伤并不过分,
楼主,这是我第三次要求你用证据说明你所谓的“极不精密又极不合理”,你既然无法举证,无法击败素数定理,这狂犬吠日、信口雌黄、造谣中伤八成是留给你的了。——如果你在回帖中还举不出“极不精密又极不合理”的例子,留给你的这12个字也会得到看官的交口称誉了。
应该你举证的时候你没有举证,你却倒打一耙,要我举出π(x)~x/ln x的精确性,我考虑到你绝对举不出,为了缩短时间,我列举了以前的文章。想不到你连精确度的表格也看不懂,更别说根据精确度表格画精确度曲线,从而得到π(x)~x/ln x的感性知识。画精确度曲线是中学生也会的,看来你只有“极不精密又极不合理”那种哗众取宠之心,实则还没有中学生的数学水平。这样水平的老头,本应该安分守己、颐养天年,却发了一万多封别人不屑一顾的信,倒人胃口。所以,我不会再回答你的帖子,更何况,接下来你除了泼妇骂街,(这是我从你的帖子中总结出来的。——众眼是秤,观众早就把你的斤两称出来了。)还会什么?只图口舌之快,在公众心中是会失分的,就像泼妇那样,虽然老了,还是做个男子汉吧!请在是不是“极不精密又极不合理”上较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你在发了一万多封后吸取教训,别再傻干。
现在,因为没有人回答,我来回答什么是素数定理?(为了普及科学知识,说错的地方敬请网友指正。)
二千多年前,人们已经知道素数的数量是无限的,但是,不大于x的素数数量π(x)必竟是固定的,π(x)=?能不能用公式进行计算?成为数学家所要解决的问题。
Eratosthenes筛法虽然也可以得到π(x),缺点是直到筛法结束,才能一个一个地把π(x)统计出来。并不是用公式计算出来的。
π(x)的计算公式的研究实际上是分两条道路进行,①在Eratosthenes筛法的基础上建立筛法公式(容斥公式)。②用一个函数来模拟π(x)的变化规律,这就是素数定理。巧的是这二种方法都是在19世纪末才完成证明的,(换句话说,动用了人类二千年的智慧。是值得敬畏的知识。——想一想别人说你“极不精密又极不合理”,你会怎样想?)更巧的是它们的证明都是由两个人独立完成的。证明容斥公式的是da Silva和Sylvester。证明素数定理的是Hadamard 和De la Vall’ee Poussin。下面介绍素数定理。
在高斯(1777-1855年)时代,(也许还要早。)人们认为可以用x/ln x来模拟π(x)的变化规律,高斯还称ln x是素数的平均间隔。能不能取π(x)~x/ln x,问题在于x/ln x是不是足够精确,于是有人做了π(x)与x/ln x实验比较,还画出了x/ln x的精确度曲线,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还可以在一些数论教科书中找到。终于有人证明,x→∞时,lim π(x)/(x/ln x)=1。(这才是素数定理的表达式,欢迎有人把它清楚地打印出来。)它告诉我们,x越大,x/ln x越接近于π(x),换句话说,x/ln x相对于π(x)的精确度→1。一般地说,x→∞时,π(x)~x/ln x。
发表于 2010-8-11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下面以三个例子说说X/Log(x)的精度:
N__________实际个数__X/Log(x)__误差____%
200000000__11078937__10463628__615309__5.6
300000000__16252325__15369409__882916__5.4
400000000__21336326__20194905__1141421_5.3
上面的百分比是(误差/实际个数)*100之值。
按照这个趋势,再扩大500倍以上,才可能→1。是呀,这与无穷大相比,还是个小数目。然而,到何时人类才能用到那么的数?眼前的问题都没有解决,那些渺茫之事,需要我们去研究吗?
我已经多次说过,由于π(x)→∞,虽然不能说随便抓一个函数就能在N→∞时成立,肯定还能有其它函数或算式能够达到。所以说,这种中间途径,不可取。否则,我们今天的研究,早就没有必要啦。现在我们还在冥思苦想,就是因为以往的结果或什么素数定理,都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利用价值,都是半落了工程,都是数学家们放弃的东西,都是数学家们丢弃的垃圾。我们再在这上面瞎费工夫,就是在糟蹋生命,清醒吧,朋友们!改邪归正吧,朋友们!!不要执迷不悟啦,朋友们!!![br][br]-=-=-=-=- 以下内容由 vfbpgyfk 时添加 -=-=-=-=-
纠正:
“那么的数”就为“那么大的数”;
“都是半落了工程”就为“都是半落子工程”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数论研究理论必须非纠不可了!!

下面引用由tongxinping2010/08/11 04:34pm 发表的内容:
楼主:
你写道:“把一个极不精密又极不合理的----‘π(x)~x/log x’称为质数定理。”
你又写道:“1•“π(X)∽x/logx”式子是精密的吗?其实只是一个极不精密的估算式而以,把一个极不精密的估算式称 ...
   tongxinping,看了你的胡说帖,真正感到你这个白痴的数学水平连小学生也不如!因小学生都知道:百分之百精密的两式是用等号(=);比较接近的是用约等号;只有当两式极不精密(一般为估算)时,才使用∽符号。事实也正是如此:当X不论是何值时,π(X)值与x/logx值都相差很大,这难道还要举例吗??!!
   把这样一个极不精密的式子称为一数学定理合理性在哪里??!!数学科学中有这样的第二例吗??!!
  至于你这个十足的白痴后面之傻说更无须去驳!!!
  tongxinping,事实已证明你是一个典型的痴呆症患者,不然数学水平怎么连小学生也不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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