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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歌德三十年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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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各位网友:
有人说“数学归纳法是针对连续的自然数而言!”---说的没错。不过,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中所说“ 2°假定n=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就是假定n等于某一自然数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详见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再版的张禾瑞 郝鈵新编《高等代数》上册第14页第13行文字。既然k是某一自然数,当然k就可以分流为---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并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所以说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不韪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的规范。
将正整数集N+创新地分解为{2ij+i+j|i,j∈N+}和CN+{2ij+i+j|i,j∈N+}这两个不相交而互补的子集是“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只是对经典数学归纳法的改造与创新,是数学归纳法的一个变种。她扩充了经典数学归纳法证题的功能。她在我的论文《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中得到成功的运用。
“马法”亦可应用于用经典法即可圆满证明的命题---不过那是“牛刀杀鸡---大材小用”,是“脱了裤子放屁---白费了一道手续”罢了。请详见《马氏分流归纳法证题示例》一文。
诚请斧正。
发表于 2011-3-3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针对连续的自然数用数学归纳法不能证明。但连续的自然数分流成两组: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就能证明,并且两组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太神了,但神得让人不可思议!既然其证明如此显浅,连一个高中生也可以看懂,可是附和的人少之又少,自始至终是作者在自弹自唱......
 楼主| 发表于 2011-3-4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回12楼HXW-L先生:“针对连续的自然数用数学归纳法不能证明。但连续的自然数分流成两组: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就能证明,并且两组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太神了,但神得让人不可思议!”您对“马氏分流归纳法”的解读正确,您的“悟性”尚佳。“神得不可思议”很正常。“连一个高中生也可以看得懂”也属正常。“可是附合的人少之又少”更是太正常不过了。设想“人人都懂,人人都明了‘马氏分流归纳法’”,哥猜岂能搁置近三百年不得证?岂不人人都成了有“悟性”的天才?“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句话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要相信自己的“悟性”即理性思维。科学的理性思维,才是最可靠的。只有科学的理性思维,才能透彻事物的本质。感性思维(感觉)往往是靠不住的。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3-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回12楼HXW-L先生:“针对连续的自然数用数学归纳法不能证明。但连续的自然数分流成两组: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就能证明,并且两组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太神了,但神得让人不可思议!”您对“马氏分流归纳法”的解读正确,您的“悟性”尚佳。“神得不可思议”很正常。“连一个高中生也可以看得懂”也属正常。“可是附合的人少之又少”更是太正常不过了。设想“人人都懂,人人都明了‘马氏分流归纳法’”,哥猜岂能搁置近三百年不得证?岂不人人都成了有“悟性”的天才?“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句话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要相信自己的“悟性”即理性思维。科学的理性思维,才是最可靠的。只有科学的理性思维,才能透彻事物的本质。感性思维(感觉)往往是靠不住的。
发表于 2011-3-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这个贴子最后由HXW-L在 2011/03/05 04:51pm 第 2 次编辑]

数学归纳法:
1.先验证n=1成立;
2.假设n=k成立,再经过数学推演推出n=k+1也成立,那么对所有自然数命题都成立。
而且:假设n=k成立时,取k=1时,必得到第一步“先验证n=1成立”的结论。
可是哥猜的对子是不断变化的,例如:
   6=1+5=2+3=3+3(第1对是1+5)
   8=1+7=2+6=3+5=4+4(第1对是1+7)
所以用数学归纳法包括所谓创新的马氏分流数学归纳法是证明不了哥猜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3-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证中,如果说存在“哥猜对子”的概念,那也是假设条件下的命体成立。请再仔细研读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
发表于 2011-3-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原理:
1.先验证n=1成立;
2.假设n=k成立,再经过数学推演推出n=k+1也成立,那么对所有自然数命题都成立。
可是你:假设n=k成立,则n=k+1也成立。
所以你对数学归纳法原理根本就不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各位网友:现将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贴上,以供与《马氏分流归纳法证题示例》比对。
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设有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如果
  1° 当n=1时命题成立;
  2° 假定n=k时命题成立,则n=k+1时命题也成立;那么这个命题对于一切自然数n都成立.
  证
  反证法(略).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斥心有一只歌:您就是扑入泥潭、不可自拔、深受错误路线其害而不自知的民科典型之一。
心有一只歌先生:请再仔细看看清楚!
潘氏兄弟说:“利用陈景润的加权筛法不可能证明命题{1,1}。”
王元说:“用目前的方法的改进不可能证明(1,1)。”
杨乐说:“陈景润的证明是不可能到达1+1的。”
刘建亚说:“再用筛法去证明{1+1}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发展**性的新方法,才有可能证明{1+1}”
请问心有一只歌,潘氏兄弟、王元、杨乐、刘建亚等官科的如上说,是不是否定了先前的“证猜路线”!!!即使你说的(1+2)中必然含有(1+1)是正确的,那您能否定大师们的如上说嘛?那于哥猜的证明有何意义呢?君闭眼不见一批又一批的民科沿着错误的证猜路线前赴后继地扑入泥潭、不可自拔的惨状。而您却一再坚持对错误的证猜路线进行辩护,您让我说什么好呢?说“那就是有意坑民害民了”实在是冤枉您了。因为您根本就没有自知之明---身陷泥潭而不自知。可怜啊,可怜。可恨啊,可恨。真真地可怜加可恨。
 楼主| 发表于 2011-3-7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马氏分流归纳法”之与数学归纳法

HXW-L先生:您所引数学归纳法定理是错误的。您添了油加了醋---变了味。。所以您的“所以用数学归纳法包括所谓创新的马氏分流数学归纳法是证明不了哥猜的!”结论是错误的。
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设有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如果
1° 当n=1时命题成立;
2° 假定n=k时命题成立,则n=k+1时命题也成立;那么这个命题对于一切自然数n都成立.

反证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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