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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hai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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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5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在大定理的“奇妙证明”中娴熟地建立三维曲线或面对于费尔玛则是非常自然的。可因此“奇妙证明”如果公诸与世在当时会引起争议也是非常自然的,费尔玛当然不会不对此有所顾虑。并且,这种有关大定理方程所有连续的实数n所构成的三维曲面在空间坐标中显示出了费尔玛方程曲线是什么。当我们从刁番都二次求解过程的方法引申和扩展里,找到了适应n>1所有实数的费尔玛大定理不定方程曲线族,并且它们构成了三维坐标中特定的扭曲面时,我们也就同时知道了费尔玛为何声称自己的证明是“奇妙的”和这曲线族确实只有充分运用刁番都二次求解过程的“增量概念”才能获得。
但是我们从1995年怀尔斯的证明里看到的其根基利用的却是费尔玛大定理方程曲线不是什么。[USECHGFONTE]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原有基础是坚实的(指的是2006年的b=1证明所已经得到的费尔玛曲线)。更为“奇妙”的是现在的证明。但是,这种证明仍然掩盖不了b=1的简洁、优美。将费尔玛再度载入数学史册的用下面的证明无疑是美丽和“奇妙”的,却仍比b=1的证明逊色----理解这一点的人才真正理解了大定理“奇妙证明”的数学内具有的哲学逻辑。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对于“低级错误”思考不能自省,丧失了最基本哲学逻辑能力还要显示“哞”的叫声就是“音乐真谛”的人来说我无言以对。但是在企图解决大师的问题时却又企图用“触角”去顶大师身后,就显得可笑之极。
    当怀尔斯解决了大定理后失态地贬低费尔玛已经是掩盖他自己“寻找奇妙失败”的遁词,而自称“相信”奇妙存在的人却竟能将“数论钻石”说成是“赝品”,却充分说明此说必出自连n=4的证明都没能读懂水平。
    绝不指望“他们”读懂以下文字(第四章中):
-------由于我们无法查证费尔玛的“而最后,多次反复的沉思给了我所渴求的光明”究竟是什么,我们就失去了对除了n=4所采用的“递降”外的这个唯一的“无穷下推法”从同性质最小入手的另类的可参照之例。由于该问题记录在数学史中的并非是费尔玛的采用无穷下推法的证明,则更使得费尔玛的“借助于某些必须与这方法结合的新原则”显得扑朔迷离。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从最小入手的后面就决不是“递降”!从最小入手“也服从了我的方法的摆布”,当然是指服从了“无穷下推法”的摆布。那么,由最小得到的“新原则”使得问题可以“无穷推论下去”而不是“无穷往小递降”才是对“无穷下推法”正确的解读。
从所求得的已知的“一个”结果中找到可以“无穷推论下去”的条件,进行“无穷推论”引起尚未知的“全体”变化后果和普遍的数学原理及事实进行比较,从而获得命题对未知的“全体”所要求具有的性质“是”与“否”的结论,才真正是“无穷下推法”的灵魂。
可以断言,找到可以“无穷推论下去”的条件恰是费尔玛在“奇妙证明”里的重要部分,我们在“费尔玛的奇妙证明”里可以看到其重要性,甚至可以说它是制约了后人循路前进的关键一步。下推法在此类问题上的运用是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当我们将方程两边同除以a^n得到f(b,c)=k/m,这一步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奇妙”的第一步,因为它我们就限制了我们原来无法但又必须限制的东西.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公度和不可公度来区分解群的有理或无理.在这个前提下,更为简洁的请查阅下面网址的证明.对于这个证明(二)的关键解释和推导在近期内我闲暇时再贡献给大家.
http://prep.istic.ac.cn/eprint/Upload//2008/1226461006234.doc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在163楼本人有:----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愚钝。在已经建立的大定理曲线各种关系基础上,遗漏了费尔玛一个闪耀着绝妙智慧的思想。这个绝妙使得证明结论更直接、直观。大师毕竟是大师!我们追随其后,却不得不极力抬头仰视。方程帮助我们思考,我们认为可以从两个方向的任何一个方向前进的时候,恰恰另一个方向上有我们在这个方向上感到困惑的确切答案!此贴的下标时间我将永远记住。--------2008/06/29 01:51pm
正是从那一刻起,我发现了《费尔玛的奇妙证明(绝妙)》。它不需要镜面对应而只需要曲线对称即可证明大定理。并且立体曲线仅采用三维坐标在b,c平面的投影即能解决问题。只是丢失了对另类重大问题的分析。本文中有关曲线部分恰是(绝妙)一文的补充。在(绝妙)中对于二维既能说明的问题没有赘述,却意想不到使得“哞”的发音者理解为本人放弃了400年来人们梦寐以求终被wanghai发现的曲线族。智商低到如此的“群”起名曰“数学人”,我等为羞于为伍,还是做“自然人”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数学人”的“数学”连基本逻辑也不需要。而且其之所以把自己从正常人群中分解出来,恰恰是心态也和承认基本逻辑存在的正常人不一样。-------- “同理wanghai发现的 “(a+B)n+(a+C)n=(a+B+C)n两边同乘以a –n。X可令:b=B/a  c=C/a 得到正有理数解方程为:n≥2时,   (1+b)n+(1+c)n=(1+b+c)n     ①这个费马曲线,正I被他“用正宗的无穷下推法”证得在有理数内正确 方欲上网迈步叫卖就也被打断了七寸子,好不痛心疾首也。怀尔斯必竟要显摆一下欧绅风度,像当年宗师们对待(1)问世一样,置之不理让它自生自灭也就罢了,>zr而今的中国中科院数学所不也类似么?而wanghai何许人也,自喻为智商是远高于怀尔斯的天才,怎容忍q这些历史上的和现在的“错误是极基低级的”这些个“无知的”喜来乐们“狂犬吠日”!”---------这样矛盾的思维方式,也只有把“勾股定理证伪”的“数学人”想得出来。
       (1+b)n+(1+c)n=(1+b+c)n     ①表达了费尔玛方程曲线族,它的意义从n=2时 bc=1/2构成的所有正实数组解点的连续可以看到何等地简洁、漂亮。它从实数组解的性质对应的n去研究费尔玛方程曲线,并广义地延伸了费尔玛大定理,而这恰恰是费尔玛本人的初衷,也是费尔玛本人对其“奇妙证明”引而不发的根本原因。
------“怀尔斯必竟要显摆一下欧绅风度”--------我不知道也不会关心,更不会向他发什么“挑战信”。因为数学就是数学,它创造了喜欢它的人们寻找乐趣的天地,它本身无丝毫的“功利观”,尽管自己自封“数学人”把“功利”看得极其重,对各类“数学大奖”的金额表现得垂涎三尺。-----“别人回顾一下这段历史,涉及了一下“军国主义数学”这一史实…”------注意:是“涉及了一下”,哈哈!!!并且注意:------------““四年后,在哥廷根门派控制下的第5届国际数学大会上,厚脸皮的兰道还是若无其事地奉行戈培尔哲学那套: 谎言三遍真理。”--------1908+4=1912年,“戈培尔”一个15岁的“哲学”也只能从四川那位老到糊涂的“数学人”思维逻辑中出现和搓揉到一起。
我们对刁番都求解的增量概念“略微”变化,就得到了在实数解范围的连续曲线bc=1/2,它的连续性是以往任何勾股数求解公式所不能比拟的。同样,它的简洁也如此。仅这一点,已经使得wanghai寻找到了数学的乐趣。特别值得注意的是,wanghai自从研究大定理以来,是脚踏实地且每一步都没有出错。曾经路没有走完但是并没有走错路,找到的路如此宽广并且有光辉的前景-----广义费尔玛方程曲线。
对于广义费尔玛方程曲线,有无穷多的实数n满足x,y,z同时为正整数。先就最简单的贡献给大家:
X^n+y^n=z^n  1<n= log(3/2)2   X^n+y^n=z^n    2<n= log(4/3)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7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数学人”的“数学”连基本逻辑也不需要,当然比初中数学知识进一步的逻辑思维在它们看来就必定是“洋八股”。“数学人”的“数学”都能将勾股定理证伪,当然对于正确的东西“恐怕是只能作梦里读懂了!!!”。本人已经在14楼贡献给大家X^n+y^n=z^n  1<n<2,2<n<3的两个有整数组解的实数n方程,时间是2009/01/16 。“数学人”却在2009/01/17 01:18pm(只敢在自家门前)叫嚷:---------------沟道效应欢迎比怀尔斯还更有出息的Wanghai!!!鄙人现在就等着看你公布数学化的实例。但是在刘忠友和周明祥两位网友发现的两面照妖镜下,鄙人恐怕是只能作梦里的等待了!!!————————————
   其实,-------大定理在正实数范围有解。所以,任何企图用等式不等的证明都是徒劳的。大定理成立的最终结果必然是:整数n>2时,该方程的底变量不能同时有理。Wanghai找到了费尔玛曲线,从而将费尔玛的“奇妙证明”贡献给人们。它并且告诉人们,z^n=x^n+y^n在n>2的实数范围,存在底变量同时有理且为整数的组解,并且,当数学发展到可以定量求出对应的n值,该类n值对应的z^n=x^n+y^n方程将会描述出比勾股定理更为绚丽多彩的几何图形。--------
一是:费尔玛方程曲线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数学事实,但是,尽管怀尔斯是以解决椭圆曲线族的性质从而反证了大定理,结论却是费尔玛方程“不能构造”成椭圆曲线。该方法对某事物无穷个“不是什么”找到了一个特例,而对该事物唯一的“是什么”却毫无贡献。从一般数学意义上,费尔玛大定理方程应当“能”构造成什么曲线并且此类曲线具有那些性质,才是真正意义上根本解决了(不仅仅是证明)费尔玛大定理。Wanghai恰恰用初等数学方法做到了这一点,并且顺其自然地延伸到广义的费尔玛方程曲线。费尔玛大定理方程曲线包含在费尔玛方程曲线中,是因为实数域包含着整数。那么,更严格地审视怀尔斯的证明逻辑,其能够成立就应该是:已经证明的费尔玛大定理方程“不能构造”成椭圆曲线的结论不够充分。因为对某事物无穷个“不是什么”找到了一个特例,既然是“不是这个”,那么该事物是“这个”的那一部分就应该吻合这个特例。也就是既然x^log(4/3)2+y^log(4/3)2=z^log(4/3)2有整数组解,那么这个费尔玛方程就“应该能”构造成椭圆曲线且在模的。而我们没有看到里贝特的成果有此类阐述。
二是:对于等式用力求不等就已经是先入为主了。大定理在正实数范围有解,我们的证明思路是针对该数学事实的。有没有区分实数的性质初等数学方法是费尔玛本人有没有“奇妙”的关键。既然是“奇妙”的,就决然不是“低智商”的,诸如x^2*Z ^n-2 + y^2*Z^ n-2 > x^2*x^ n-2 + y^2*y^ n-2 = x^n + y^ n 一类。所以,当我们将方程两边同除以a^n得到f(b,c)=k/m,这一步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奇妙”的第一步,因为它我们就限制了我们原来无法但又必须限制的东西,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公度和不可公度来区分解群的有理或无理。当然,其前提是充分掌握了刁番都求解的增量概念,而费尔玛本人恰恰把命题书写在该方法的页边。不否认,应该有其他初等方法的证明方法,但决不会是“等式不等”。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从把一个普通逻辑的习题权充做什么“弦升幂”以来,“数学人”的“数学”则毋容置疑是“数学垃圾”了。当在大家的指引下,自己认识到能把勾股定理证伪时就此打住,至少可以在基本数学逻辑方面有所提高。但是,大千世界就非要出奇不可,自己的假,账却要算在他人头上。并且要算就要“惊人”,就要找到数论大师的头上,否则“憋了N年多的自己生自己的气”太过窝囊。于是乎,“军国主义数学”、“戈培尔哲学”、“洋八股”、“智能附愚绅的错误”到处叫嚷,仿佛数学离开了诸如x^2*Z ^n-2 + y^2*Z^ n-2 > x^2*x^ n-2 + y^2*y^ n-2 = x^n + y^ n 一类的“极其低级”的错误就无法支撑了。似乎百年来的数学大厦会被这种“极其低级”的错误的“哑炮仗”轰塌,无怪乎wanghai说这些“数学人”是“狂犬吠日”。“吠日”之余,
对wanghai的证明出台了“感一”、“感二”、“感三”、并且在“打电话催”之下,要抛出“感九”。瞧:
-----------沟道效应憋了4年多的气也还是没有发够,故他现在也仍在自家的院落里叫喊着、嘲笑着:鄙人真正为这最后的盖棺定论的叫喊拍案叫绝!这就是不打自招,他们是怀尔斯类“数学大师”们的帮闲,屡克郎戴博士帽,假充大学士或洋奴来骂中国的大众数学。——并打电话催在下最好一鼓作气,上阵也连打几炮----------
但是,“哑炮仗”连声响也无有。除了“数学人”到现在仍然没有搞清楚A=k^n不存在公因数矛盾外,到了“对于为什么要将整数方程前进一步划为正有理数解方程就不是虽然“目空一切”却是“低级错误”的“数学人”愿意理解和能理解的了”就显出了“数学人”“低智商”的原形。
费尔玛方程曲线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数学事实。这个事实的被发现,除了费尔玛外,wanghai是第一人。同样,直到如今“数学人”才稍稍弄懂的大定理方程的“增量概念”也是近400年来wanghai首先提出。之所以说其“稍稍弄懂”,是因为“增量概念”是在实数范围统成立的-----而这一个数学事实恰是“数学人”打死也不承认的。你说,一个明显的数学事实放在那里,“数学人”打死也不承认,那么它们的所谓“大众数学”是什么货色?
“感一”也罢,“感三”也罢,就是不谈任何数学事实。:---------------沟道效应欢迎比怀尔斯还更有出息的Wanghai!!!鄙人现在就等着看你公布数学化的实例。但是在刘忠友和周明祥两位网友发现的两面照妖镜下,鄙人恐怕是只能作梦里的等待了!!!————————x^log(4/3)2+y^log(4/3)2=z^log(4/3)2放在那里,并且还有无穷多。这不禁使我想起了下棋必败的一方不再走棋,振振有辞地说“该去吃饭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19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数学人”对wanghai的证明终于出台了“感四”。但仍不懂费尔玛方程曲线。一个高中生的问题在“数学人”那里竟能卡壳,我想,对于“数学人”的“自我介绍”什么“高中优秀生”之类,会使得如今的“一般高中生”产生强烈的“智商优越感”。但是,不忙,你产生“智商优越感”之前,需要审视一下自己究竟是和什么货色在进行“比较”,只有这样才能最正确地看清楚自己掌握数学知识的程度。当我们发现此类“数学人”连一个初中方程联立的概念都是错误的时候,那么,以该种“极其低级错误”为前提的“军国主义数学”、“戈培尔哲学”、“洋八股”叫嚷显然是伴随着其“低智商”的心理阴暗。于是你产生的“智商优越感”只能化为乌有-----因为“比较”是在不可比的前提下进行的,就像用某一整数与0去比一样。
“感四”除了对“低级错误”强词夺理以外,“亮点”仅在于对每一个表达式的编号上。其要让勾股定理中z^2代进n>2且改写成x^2 +y^2,又隐隐意识到确有不妥,于是“羞答答”对该式不予编号。请看:
----1、据指数运算法则 由(1)就有
整数n>2  (x^n +y^n)-z^n = (x^2* x^`n-2`+y^2* y^`n-2`)-z^2*z^`n-2`,(2)
2、据勾股定理:z>x、z>y、x +y>z,x^2 +y^2=z^2,由(2)又得
整数n>2  ,(x^n +y^n)-z^n = (x^2* x^`n-2`+y^2* y^`n-2`)-z^2*z^`n-2`
```````````= (x^2* x^`n-2`+y^2* y^`n-2`)-(x^2 +y^2)z^`n-2`
```````````= (x^2* x^`n-2`+y^2* y^`n-2`)-(x^2* z^`n-2`+y^2* z^`n-2`)。(3)
就(3)表述的被减数与减数有明晰的数形而言,无论“此x、y非彼x、y”之质疑是否成立,.....即两者表现为有风马牛不相及的矛盾,据此就判定(1)传递的结果,....证明命题属伪而费马大定理成立。````谁要用空洞定语“错误是极其低级的”“是一般业余爱好者所不能认识的”之类的王天和语言,就想否定是徒劳的,得从(1)(2)(3)的道路上挖出伪点来.......
很明显,但凡数学成绩稍微好点的初中生都可以看出由1、得到(2)式;但2、中 据勾股定理:x^2 +y^2=z^2 其实在运算中才是(3)式;而(3)式实际是(4)式。当在(4)式(x^2* x^`n-2`+y^2* y^`n-2`)-z^2*z^`n-2`= (x^2* x^`n-2`+y^2* y^`n-2`)-(x^2 +y^2)z^`n-2`时,已经使(2)式和(3)式联立了。于是,解既要满足(2)式整数n>2  (x^n +y^n)-z^n 又要满足(3)式勾股定理n=2  x^2 +y^2=z^2;既要n>2,又要n=2,不出现不等式才怪!!!后面的(4)的这一表.......《用乘法公式构造的勾股弦函数的谱阵排列》↓只是在重复古人已经定性了的工作,和整数n>2 毫不相干。
-------如此错误竟还能说什么“得从(1)(2)(3)的道路上挖出伪点来”。。。。也只有自封的什么“数学人”这么无耻!!!
我们对其所谓“证明”做另一种,只对有整数解的勾股定理替换,其他原封不动:
---1、据指数运算法则 由(1)就有
整数n>2  (x^n +y^n)-z^n = (x* x^`n-1`+y* y^`n-1)-z*z^`n-1,(2)
2、整数性质:z>x、z>y、x +y=z,   x,y,z有无数整数解。由(2)又得
整数n>2  ,(x^n +y^n)-z^n = (x* x^`n-1+y* y^`n-1)-z*z^`n-1
```````````= (x* x^`n-1+y* y^`n-1)-(x +y)z^n-1
```````````= (x* x^`n-1`+y* y^`n-1`)-(x* z^`n-1y* z^`n-1)。(3)
由此,其x^2*Z ^n-2 + y^2*Z^ n-2 > x^2*x^ n-2 + y^2*y^ n-2 = x^n + y^ n “数学垃圾”的实质不言自明。
并且,当n=2时,确实是在把勾股定理证伪。
“弦”就可以“升幂”,线段就“不可以升幂”,这叫哪里的逻辑?!
够了。“可以休矣”的恰恰是这种“极其低级的错误”的垃圾。当这种“垃圾”也要让某某“休矣”的时候,只能是“废纸片被恶风刮起充做旗帜”。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

“数学人”对wanghai的证明又出台了“感五”。和前面的“感n ”不同的是对“挖出的极其低级错误的伪点”不敢再复制,因为错误毕竟是错误,数学逻辑对待错误的残酷可不管什么“优秀老高中生”与否。
不过,“感五”给大家用“伏笔”传达着一个信息,wanghai已经“被”低级错误打击的“狼狈不堪”;wanghai所做的有关大定理的全部工作是“由(1)(四川老人的)幻化出来”,并且,“整数n≥2,(a+B)^n+(a+C)^n=(a+B+C)^n →(2tw +B)^n+(2tw +C)^n=(2tw +B+C)^n  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被周某认识了,现在已失了证据……2004年10月1日……潜科学网杂志的支持才正式作了公布,这是有案可查的。”
“数学人”从数学上的低智商已经沦落到人品的“小人之心”昭然若揭了。我们看看原文(复制的,一字未动,所有带---号后加引号的都是):
---------------“当B是平方数w=√B、否则w=B。d````这个发现,更使wanghai狼狈不堪,他的费马曲线由(1)幻化出来,”-----------
Wanghai在数学中国〈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一贴的3楼已经有“而我则是1992年(涉猎大定理3年后)独立得到的。发现它和刁番都求解结果重合则是在1997年”。Wanghai在1997年就已经发现它是2000年前刁番都求解的过程而已。并且刁番都求解在〈考古〉一文里对a=√2BC已经进行了阐述。“数学人”的整数范围推论想要告诉我们的无非是在说这样一个荒谬的结论:大定理在2000年前已经被解决了。可以告诉对数学史实孤陋寡闻的“数学人”,你不必为“上世纪50年代后期”“无证据”而寝食不安,优先权是2000年前的刁番都。不过,这种寝食不安折射出一种人品低下而已。
对于Wanghai的证明,“数学人”的反对理由一直不厌其烦地重复着:
-----------“整数n≥2,(a+B)^n+(a+C)^n=(a+B+C)^n本质上就是假等式,何来将整数方程两边同乘以a^–n。 可令:b=B/a   c=C/a 得到正有理数解方程为:n≥2时, (1+b)^n+(1+c)^n=c(1+b+c)^n  之根据。”-------N《Wanghai在数学中国〈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一贴4楼有
“对于大定理变换刁番都增量方程,由于增量a具有 1、恒偶 2、n为质数时必含n因子 。所以可以有4种表达方式。?NuU
第一种既是(a+B)n+(a+C)n=(a+B+C)n。….. 第二种:由于a恒偶,在n≥2时 可写成a=2a1。a最小,故a1必然仍最小。可令x=a1+B y=a1+C可得 z=B+C代入得到 (a1+B)n+(a1+C)n=(B+C)n。仍令b=B/a1 c=C/a1  此方程在n=2时 (1+b)2+(1+c)2=(b+c)2 的新2次求解公式为b=(c+1)/(c-1)它也可以得到无数互质整数组解。….. 第三种:在n为质数时,a必含n因子,故可写成a=na1.a1仍最小。可令x=a1+B y=a1+C可得 z=B+C+(2-n)a1代入得到 (a1+B)n+(a1+C)n=[B+C+(2-n)a1]n。该方程在n=2时等同于第二种,且仅n=2时和第二种重合。费尔玛小定理来源其中,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试。…. 第四种:在n大于2且为质数时,因为增量a的两个性质(恒偶、必含n因子)故可写成a=2na1.a1仍最小。可令x=a1+B y=a1+C可得 z=B+C+2(1-n)a1代入得到 (a1+B)n+(a1+C)n=[B+C+2(1-n)a1]n。该方程显然排斥n=2。…”
已经说明了大定理等式必等的前提,大定理是要求我们在等式必等的前提下n≥2解的性质发生没发生改变。而“数学人”竟-----------“整数n≥2,(a+B)^n+(a+C)^n=(a+B+C)^n本质上就是假等式,…”大家说,称勾股定理“本质上就是假等式”的是“低智商”屈说“数学人”了吗?!并且,在这些低智商的头脑里,wanghai把刁番都增量方程研究到4种,竟不会去展开寻找整除矛盾?就算wanghai“晕了”,近400年来的数学爱好者都不如一个什么“弦升幂”的垃圾?就算近400年来的数学爱好者都“晕了”,数论大师费尔玛能把“弦升幂”或刁番都增量方程的直接展开称做“奇妙证明”?!结合“四川老人”曾经给我回帖说-----“费尔玛年代还没有二项式展开”-----的质问,其既是“低智商”又对数学史实孤陋寡闻,却又硬要和费尔玛较量智商(对无穷下推法大放厥词)硬要“编纂”数学主义类型”(15岁的戈培尔哲学指导“军国主义数学”)!!!做“数学人”到如此地步,羞不?不要回答“不知”。
我们已经从“数学人”到现在仍然没有搞清楚A=k^n不存在公因数矛盾那里知道“数学人”对于数学运算是极其马虎的。“数学人”仍不懂费尔玛方程曲线并且永远弄不懂。但是,据“数学人”自己讲因为“上世纪50年代后期”“无证据”而寝食不安的整数n≥2,(a+B)^n+(a+C)^n=(a+B+C)^n,我们不能在方程两边同除以a^n?其理由是:
----------- “C依次由一次升幂到n次”,得左边只能被d整除不能被d^n整除,与右边能被d^n整除矛盾,证明给出B=1、2、3、…中任何一个数,无正整数C能满足n>2的(4)成为等式。既然任意B皆对应C为无形(成为空集),l那么,皮之不存,何来b=B/a 、c=C/a之内在根源?--------
难怪“数学人”敢于声称自己“解决了数学三大难题”,因为在“数学人”看来大定理“无形(成为空集)”;歌德巴赫猜想是“两素数之和必然是偶数”;四色猜想用一张“住宅图纸描画一番”足矣!
真真 “可以休矣”!此等极其低级错误不“休矣”,本来可以让所有人能够寻找快乐的数学音乐殿堂,会充满“昂、昂”的非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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