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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飞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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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8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顽石:
马甲只懂得一点点画“鬼画符”技巧,就以为了不起了,想当起自封的“鉴定员”、“判官”、“评估师”来了!p
谁鉴定过你的鬼画符?你自封的“鉴定员”、“判官”、“评估师”P
究竟谁认可了?你应该交代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09-10-8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下面引用由tnjian2009/10/08 06:04am 发表的内容:
你要这么说,是你梅飞的事情,我只是如实的陈述数理逻辑中对数学的看法。
你犯了很多错,命题只是对一个合式公式的定义,你还搞什么已知条件。
可笑。
好了,如果你只想阐述你自己的意见,那么我知道了,如果你想推广,那么你去推广吧。
我只是告诉你,在数学的意义上,你的说法毫无意义。还是你梦呓的ZZZ。
我终于明白,你也不是那种想了解真理的人,不会浪费时间对你普及知识了。我教一节课45分钟的money虽然少,好歹也有60元。今天亏大了,撤。
不要认为数理逻辑就必然是正确的,这正如不要认为ZFC的集合定义就是合理的,除非习惯了多此一举的东西没法摆脱了。
我的说法当然有意义,否则,怎么会触动一些人的神经,闹出一定要我举出更多的例子来论证康托反证法证明过程的失效,嫌一个例子不够用。
反例只要一个例子就足够,足以用于论证康托的证明是失败的证明,至于一定要举个ZFC中的反例,那是对我的无理要求,我只知道证明方法失效了,那么,你在ZFC中还采用这个证明方法,明显违背逻辑,除非找到另外的方法加以证明,抄袭康托的方法是不行的。
谁给谁上课还不一定,不合理的定义是不可能让人接受的,除非是对于那些要挨考的人不得不被迫接受。我的课时费可是要高的多,200元并不觉得多。其实这个事情只是一种兴趣,觉得亏本就不要来这里,更没必要熬个通宵争论却说别人的说法没有意义,否则,岂不是陷入了自相矛盾的悖论境地?
发表于 2009-10-8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下面引用由梅飞2009/10/08 07:04am 发表的内容:
顽石:
马甲只懂得一点点画“鬼画符”技巧,就以为了不起了,想当起自封的“鉴定员”、“判官”、“评估师”来了!p
谁鉴定过你的鬼画符?你自封的“鉴定员”、“判官”、“评估师”P
究竟谁认可了?你应该交代 ...
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分类】方法,你(梅飞)是准备与“顽石”同类了 ???
既然“我说出自己的看法是我的权利,不要看见了特别生气,要看谁说的有道理,……”,你(梅飞)怎么可以阻止别人的权利 ???
下面引用由梅飞2009/10/08 06:11am 发表的内容:
我不推广,并不意味着我就接受现有教科书的所谓定义,100年后谁知数理逻辑还存在不存在呢,我说出自己的看法是我的权利,不要看见了特别生气,要看谁说的有道理,拿不合理的定义压人有用吗?
[br][br]-=-=-=-=-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你(梅飞),究竟准备讲什么“道理”???
发表于 2009-10-8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这个贴子最后由ygq的马甲在 2009/10/08 08:24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梅飞2009/10/08 07:37am 发表的内容:
不要认为数理逻辑就必然是正确的,这正如不要认为ZFC的集合定义就是合理的,除非习惯了多此一举的东西没法摆脱了。
我的说法当然有意义,否则,怎么会触动一些人的神经,闹出一定要我举出更多的例子来论证康托反 ...
【鉴定】和【评估】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梅飞)
做人不要太无耻了。楼主(梅飞)你,已经快赶上那个 jzkyllcjl
[br][br][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反例只要一个例子就足够,足以用于论证康托的证明是失败的证明,至于一定要举个ZFC中的反例,那是对我的无理要求,我只知道证明方法失效了,那么,你在ZFC中还采用这个证明方法,明显违背逻辑,除非找到另外的方法加以证明,抄袭康托的方法是不行的。
找反例,居然可以不在【体系】范围之 内 ???至于一定要举个ZFC中的反例,那是对我的无理要求,
真是“只有想不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什么是命题?数理逻辑关于命题的概念,必须和形式逻辑一致。形式逻辑是数理逻辑的基础,数理逻辑不能违背形式逻辑的基本概念,要和形式逻辑的命题概念相统一。
所谓命题,是指具有非真必假的陈述句。命题最基本的特点就是需要具有确定的真值,非真必假。那么,数理逻辑应该不能违背关于命题的这个基本定义。
我不知道哪本数理逻辑教科书里面的说法,会脱离上述命题的基本定义。“命题只是对一个合式公式的定义”?不是非真即假也能叫命题?
我想这可能是混淆了“命题”与“命题公式”两个不同概念之间的区别,命题公式并不是命题,不能把命题公式的定义误认为就是命题的定义。
这个也不知道谁在闹笑话。
所以,按照命题的非真必假的特点,连续统假设就不是一个命题,是真假两可,不是非真必假,怎么会是一个命题?
也就是说,数学研究对象,不可能局限于命题,还会遇上非命题。当遇上非命题的时候,还沿用命题逻辑的思维模式,肯定就会形成逻辑的错位而导致错误的推理结果。
发表于 2009-10-10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下面引用由梅飞2009/10/08 03:53am 发表的内容:
回家该干嘛干嘛去,连续通假设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就不是命题,不过确实白吃的人以为是一个命题。
拜托,别丢人现眼了,先搞明白什么叫命题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命题公式
通常把含有命题变元的断言称为命题公式。但这没能指出命题公式的结构,因为不是所有由命题变元、联结词和括号所组成的字符串都能成为命题公式。为此常使用归纳定义命题公式,以便构成的公式有规则可循。由这种定义产生的公式称为合式公式,定义为:
(1)命题变元是公式;
(2)如果P是公式,则┐P是公式;
(3)如果P、Q是公式,则P∧Q、P∨Q、P→Q、P←→Q都是公式;
(4)当且仅当能够有限次的应用(1) 、(2)、(3)所得到的包括命题变元、联结词和括号的符号串是才是公式。
所以,所谓合式公式,只是命题公式的定义,并不是命题的定义。也就是说,“命题只是对一个合式公式的定义”,这是对于命题定义的一个明显错误的理解,这个理解是由于混淆了命题与命题公式的区别而造成的。
命题是具有确定真值的,是非真即假的;但命题公式由于含有命题变元,是真假待定的,没有确定真值的。当然,命题公式当其中的命题变元赋值为命题常元之后,会变为具有确定真值,会变为命题。
搞惯了数理逻辑,难道就会把命题公式的定义取代命题的定义?要么是本来就没学对数理逻辑?
发表于 2009-10-1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这个贴子最后由ygq的马甲在 2009/10/10 01:02pm 第 1 次编辑]
所以,按照命题的非真必假的特点,连续统假设就不是一个命题,是真假两可,不是非真必假,怎么会是一个命题?
【鉴定】和【评估】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梅飞)
做人不要太无耻了。楼主(梅飞)你,已经快赶上那个 jzkyllcjl
[br][br][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注:康托尔连续统假设,是对“形式formal”逻辑来说不可能“判断”的。
再次特别强调一下,前提条件是对“形式formal”逻辑来说
http://www.mathchina.com/cgi-bin/topic.cgi?forum=5&topic=7782&show=50
【数学基础问题征解】请证实:康托尔连续统假设是 R(·,·)=" ﹁∈ " 类型内的一条定理。
对于“辩证dialectic”逻辑来说,就是【证实】,即会是真例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也难怪,传统逻辑只局限于命题逻辑,所以,一般人就容易把非命题也当成命题了。
把非命题当成命题,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我对这种现象并不感到奇怪,谁叫我们的逻辑只局限于命题逻辑呢?
发表于 2009-10-10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试论康托定理的证伪和康托悖论罗素悖论的解悖方法

实在受不了强不知以为知的人.不懂数学就谦虚一点,省得最终落得个贻笑大方.
我可以请教一下LZ的学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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