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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imqiu

[原创] 化缘为方 与 化圆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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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化缘为方 与 化圆为方

下面引用由任在深2013/05/25 11:28am 发表的内容:
哈哈!
     满嘴胡言乱语!是哪个歪门邪教的真话?
     一言真!(俺的前期签名:申一言)
     请三思!
...
主任屁儿值哪里经得起这么分析?所以一旦说到 π=3+√2/10 的证明,
他就干脆让别人思考,他自己么,没什么可思考的,当时也就是一时抽风抽得了
√2/10,你就是逼死他,他也记不起当时咋弄的了。呵呵
发表于 2013-5-25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化缘为方 与 化圆为方

不想再有其它多言,谈谈我对你的观感:
1 外表忠厚
2 丧尽天良,才会反人类常识,断言说3+√2/10才是π。真让人看不过眼。
3 鉴于你的反常,我想起北大中文论坛一位管理员曾说(大意),日本派人在中国论坛扰乱中国学术...
4 我提示了你一个技术细节,但是你好像仍不是很清醒自己的发言,我怀疑你的背后还有一个写手
 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化缘为方 与 化圆为方

记 P(n) 为 直径为 1 的内接正 n 边形的周长。则有不等式
     P(173) < 3 + (√2)/10 < P(174)
因为内接正 n 边形的周长恒小于圆周长,上面的不等式就严格地判了
“π = 3 + (√2)/10”的死刑。至于如何计算正多边形的周长问题,
难的只是精度,利用好点的工具即可。也可参见
http://www.mathchina.com/cgi-bin/topic.cgi?action=onlineview&forum=5&topic=16793&start=0&show=100&man=
发表于 2013-5-25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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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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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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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化缘为方 与 化圆为方

[这个贴子最后由任在深在 2013/05/25 03:12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ataorj2013/05/25 00:08pm 发表的内容: 不想再有其它多言,谈谈我对你的观感: 1 外表忠厚 2 丧尽天良,才会反人类常识,断言说3+√2/10才是π。真让人看不过眼。 3 鉴于你的反常,我想起北大中文论坛一位管理员曾说(大意),日本派人在中国论坛扰乱中国学术. ...
任在深 等级: 法师 信息: 威望: 0 积分: 7686 现金: 113333 金币 存款: 10 金币 贷款: 没贷款 来自: 保密  发帖: 7576 篇 精华: 0 篇 资料:   在线: 60天21时58分11秒 注册: 2011/07/17 08:57pm 造访: 2013/05/24 11:55pm 消息 查看 搜索 好友 复制 引用 回复 只看我  [第 27 楼] 下面引用由ataorj在 2013/04/16 02:15pm 发表的内容: 如果你的An离不开π(n)来确定,那就是循环论证,你的公式就算是正确,也只能说明你发现了一些规律,但是实用价值可能不大. 另外,我发现你的10^4-10^5中';-';表示';至';,为何不用汉字';至'; ... >>>数学家们认为:“所有量度,唯一绝定性的是符号表示。对于这些量(符号),就可以得出简单精确的函数关系,它们可以一劳永逸的确定下来。自然法则就这样的代替了因果性。如果几个量a,b,c由一个函数关系相联系,a与b之值就可以确定c之值,但同是这个法则,也可以理解为量a由b,c决定,所以函数关系和因果关系不同!它并不关心决定量的区分。 主张对自然法则做科学探索而放弃对原因做形而上学的探索,所有伟大的科学家都是这样教导的。”----转载自百度。<<< 注意! 已知 A+B=C 可求 A=C-B B=C-A. 这种所谓的循环证明是可以的! [补充该文...] 编辑 删除 2013/04/18 10:54pm IP: 已设置保密 [本文共1002字节]  ataorj 等级: 圣骑士 信息: 威望: 0 积分: 121 现金: 7719 金币 存款: 没开户 贷款: 没贷款 来自: 保密  发帖: 114 篇 精华: 0 篇 资料:   在线: 32 时 05 分 18 秒 注册: 2013/03/10 07:04pm 造访: 2013/05/24 09:08pm 消息 查看 搜索 好友 复制 引用 回复 只看我  [第 28 楼] 谢谢您的热情介绍,您的主题我见过,但是我稍做逗留就会离开这个论坛. 只是很小的原因,我才来到这儿,真正关注数学,恐怕等我7老8十以后了. 我本来不该来这儿的,太分心了. 我在青壮年应该关注更实际的东西. 我也有志于学术的严密性和系统性,这是退学的主要原因. 有志于总结数学的思维方法,至今的数学依然太依赖经验和技巧,离机械化程度太远,这是它不科学的表现. 但是,现在不是我关注的时候. 2013/04/19 00:19pm IP: 已设置保密 [本文共376字节]  ataorj 等级: 圣骑士 信息: 威望: 0 积分: 121 现金: 7719 金币 存款: 没开户 贷款: 没贷款 来自: 保密  发帖: 114 篇 精华: 0 篇 资料:   在线: 32 时 05 分 18 秒 注册: 2013/03/10 07:04pm 造访: 2013/05/24 09:08pm 消息 查看 搜索 好友 复制 引用 回复 只看我  [第 29 楼] 不小心就提交了,呵呵 2013/04/19 00:20pm IP: 已设置保密 [本文共19字节]  ataorj 等级: 圣骑士 信息: 威望: 0 积分: 121 现金: 7719 金币 存款: 没开户 贷款: 没贷款 来自: 保密  发帖: 114 篇 精华: 0 篇 资料:   在线: 32 时 05 分 18 秒 注册: 2013/03/10 07:04pm 造访: 2013/05/24 09:08pm 消息 查看 搜索 好友 复制 引用 回复 只看我  [第 30 楼] 继续 但是,现在这些不是我关注的时候. 我当下关注学术,网络,社会制度建设,与多数人发表的观点不同,所以我不掺合于他们的讨论.我本来是应该认真拟定我博客的主题文章的,在这里却逗留了太久. 你看,我的最好的语言:知集语,是不是对数学利用地很充分实际呢?: http://agufana.blog.163.com/blog/static/7200259201021405024455/ 2013/04/19 00:30pm IP: 已设置保密 [本文共374字节]  任在深 等级: 法师 信息: 威望: 0 积分: 7686 现金: 113333 金币 存款: 10 金币 贷款: 没贷款 来自: 保密  发帖: 7576 篇 精华: 0 篇 资料:   在线: 60天21时58分11秒 注册: 2011/07/17 08:57pm 造访: 2013/05/24 11:55pm 消息 查看 搜索 好友 复制 引用 回复 只看我  [第 31 楼] 很好! 祝你事业有成! [补充该文...] 俺应然希望你学术有成! 不希望你胡说八道!! 暂时多看、多想、多提问、不要多说,更不要不负责任的乱说! 希望你好自为之! 好年龄, 好时光, 好自为之, 好希望! 编辑 删除 2013/04/19 05:11pm IP: 已设置保密
发表于 2013-5-2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化缘为方 与 化圆为方

下面引用由风花飘飘2013/05/25 00:21pm 发表的内容:
在中国,有的人是给钱就当汉奸,可耻。
有的是不给钱也当,主任是后者。
哈哈!
    那你是被夹在中间的了??????????????
    给钱!---------飘飘-------------不给钱?------------不飘飘!
发表于 2013-5-25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化缘为方 与 化圆为方

证明π是一个恒等的常数,即π=3+√2/10.
   证
     在基本单位圆中:
已知:
       R=√2n,n=1,2,3,,,
       C=πR
所以  π=C/R
        =πR/R
  1.n=1,R1=√2
    因为 C1=πR1=√2π
    所以(1)π1=√2π/√2=π
                         ___
2.n=2,R2=√2*2=2
    因为 C=πR2=2π
       所以 π2=2π/2=π
                      ____
3.n=3,R=√2*3=√6
   因为 C3=πR3=√6π
     所以 π3=√6π/√6=π
*
*
*
i.n=i, R=√2i
  因为 Ci=√2iπ
   所以 πi=√2iπ/√2i=π.
  因此 π1=π2=π3=...=πi=3+√2/10是一个恒等的常量!
            证毕。
                    欢迎批评指正!
                    不欢迎胡说八道!!!
                                                      谢谢!
发表于 2013-5-25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化缘为方 与 化圆为方

elimqiu 的抵制掩盖不了jzkyllcjl老先生改革的光辉,,,

数学理论改革人jzkyllcjl评点数学人 elimqiu :elimqiu 发个主题“jzkyllcjl 没有解决三分律‘反例’”,帖子企图掩盖jzkyllcjl 发起数学理论改革,但这不可能,因为elimqiu 没有讲出道理。事实是:jzkyllcjl 解决了三分律‘反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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