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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4-8-2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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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N_{\infty}\), 那么 \(m\) 是 \(\{A_n\}\) 的公共成员,
特别地, 必有 \(m\) 是 \(A_m\) 的成员,这与\(A_m\) 的定义不合。
所以 \(N_{\infty}\) 不能有成员,否则就出矛盾.. 即使孬种楞称\(\mathbb{N}\)
有无穷大元素也没有用.
孬种的劣根性表现为
帖子又臭又长, 行文丑陋不堪, 计算三步两错, 概念一坛糟糠,
逻辑悖谬颠倒, 结论无谱没纲. 扯谎滚屁滔滔, 读来当即称孬
蠢疯力挺【蠢可达】,孬种死磕集合论.
不是白痴不努力,无奈孬种种太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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