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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im

\(\Large\textbf{热烈欢迎孬种自蛋自捣自跟自贴}\color{red}{\textbf{骚扰本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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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31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原来elim的\(N_∞=\phi\)是靠elim卖娼得到的!恭喜elim你又发明一种新的证明\(N_∞=\phi\)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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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33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原来elim的\(N_∞=\phi\)是靠elim卖娼得到的!恭喜elim你又发明一种新的证明\(N_∞=\phi\)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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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35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原来elim的\(N_∞=\phi\)是靠elim卖娼得到的!恭喜elim你又发明一种新的证明\(N_∞=\phi\)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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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36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原来elim的\(N_∞=\phi\)是靠elim卖娼得到的!恭喜elim你又发明一种新的证明\(N_∞=\phi\)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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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39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原来elim的\(N_∞=\phi\)是靠elim卖娼得到的!恭喜elim你又发明一种新的证明\(N_∞=\phi\)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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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40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为力挺\(N_∞=\phi\),elim又发新帖。现对其胡说八道分层次剖析如下:
elim认为【对任意n,取ε=1,对任意\(N_ε>n\),m=\(N_ε+1>N_ε\)有|m+j|>1=ε.故\(\displaystyle\lim_{n→∞}(m+j)\)不存在】.
【辩析】:自然数集中趋向于无穷大的m的存在性是由自然数生成原理(Peano axioms或cantor正整数第一生成原则)唯一确定,与Weierstrass极限定义何干?同时由数项级数发散可知(m+j)(j∈N)可发散为任意自然数,因此不足以否证\(\displaystyle\lim_{n→∞}(m+j)\)的存在性;事定上根据Peano axioms或cantor正整数第一生成原则,\(\displaystyle\lim_{n→∞}(m+j)\)是由\(\displaystyle\bigcap_{m=1}^∞ A_m^c\)中的m唯一确定的。所以论证\(\displaystyle\lim_{n→∞}(m+j)\)的存在性不是胡扯!
elim认为【\(\implies\displaystyle\lim_{m→∞}(m+j)∈A_n\)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辩析:】根据elim自己给出的集合列\(\{A_n:=\{m∈N:m>n\}\}\)我们有:
\(\forall m∈N(m∈A_m^c)\implies m+j∈A_m(j∈N)\)\(\implies m∈\displaystyle\bigcup_{n=1}^∞ A_m\)\(\implies\displaystyle\lim_{m→∞}(m+j)(j∈N)\)\(∈\displaystyle\bigcap_{n =1}^∞ A_m\)
\(\Longrightarrow N_∞≠\phi\)的论证是严谨的。所以若说【\(\implies\displaystyle\lim_{m→∞}(m+j)\) A_n\)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那也只能是elim这个孬种只顾卖娼,根本不知人之廉耻!
elim认为【\(m∈\displaystyle\bigcap_{n =1}^∞ A_n\)\(=N_∞\), 那么 m是 \(\{A_n\}\) 的公共成员,
特别地, 必有 m是\( A_m\)的成员,这与\(A_m\)的定义不合。所以\(N_∞\)不能有成员,否则就出矛盾.即使孬种楞称N有无穷大元素也没有用.】
【辩析:】elim自许精通集合论,怎么连春风晚霞及我给出的\(N_∞≠\phi\)的证明都看不明白呢?\(\displaystyle\bigcap_{n =1}^∞ A_n\)\(=N_∞\)的公共成员是\(\displaystyle\lim_{n→∞)}(m+j)(j∈N)\)不是m,elim你说你所给的那个集列中有哪个\(A_m\)不含有元素\(\displaystyle\lim_{m→∞}(m+j)(j∈N)\)呢?
elim认为【蠢疯力挺【蠢可达】,孬种死磕集合论.  不是顽瞎不努力,要怪还怪种太孬。】
【辩析:】elim畜生,春风晚霞已离开论坛十来天了,你还有脸背后辱骂他,怪不得我同事曾许下两个“奉陪到底”的承诺了!学术上观点不一致这是常事,从你口无遮拦的骂人看你的种也不是很好呀,力挺春氏可达,死磕集合论又何罪之有?学木的分歧,辱骂能使人诚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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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42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原来elim的\(N_∞=\phi\)是靠elim卖娼得到的!恭喜elim你又发明一种新的证明\(N_∞=\phi\)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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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54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原来elim的\(N_∞=\phi\)是靠elim卖娼得到的!恭喜elim你又发明一种新的证明\(N_∞=\phi\)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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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6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4-8-26 09:57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 ...


elim为力挺\(N_∞=\phi\)又发新帖。elim认为【对任意n,取ε=1,对任意\(N_ε>n\),m=\(N_ε+1>N_ε\)有|m+j-n|>1=ε.故\(\displaystyle\lim_{n→∞}(m+j)\)不存在】.elim趋向于无穷大的自然数m的存在性是由自然数生成原理(Peano axioms或cantor正整数第一生成原则)唯一确定的。与Weierstrass极限定义何干?与你卖不卖娼也没有直接联系!
因此,你的论证不足以否证\(\displaystyle\lim_{n→∞}(m+j)\)的存在性!elim认为若【m∈\(\displaystyle\bigcap_{n =1}^∞ A_n\)\(=N_∞\), 那么m是 \(\{A_n\}\) 的公共成员,特别地, 必有 m是\( A_m\)的成员,这与\(A_m\)的定义不合。所以\(N_∞\)不能有成员,否则就出矛盾.即使孬种楞称N有无穷大元素也没有用.】elim,由你所给集列的定义式,\(\forall m∈N\),都有\(\displaystyle\lim_{n→∞}(n+j)(j∈N)∈A_m\)如此看来elim的卖娼之法只不过是“骤变”之法的另一种表述形式. 所以“臭便”不能能决的问题,卖娼之法也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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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风晚霞 发表于 2024-8-25 22:34
elim为力挺\(N_∞=\phi\)又发新帖。elim认为【对任意n,取ε=1,对任意\(N_ε>n\),m=\(N_ε+1>N_ε\)有| ...

\(\implies\displaystyle\lim_{m\to\infty}(m+j)\ldots\)一行胡扯蛋,孬种卖娼招牌滥
若\(m\in\displaystyle\bigcap_{n=1}^\infty A_n=N_{\infty}\), 那么 \(m\) 是 \(\{A_n\}\) 的公共成员,
特别地, 必有 \(m\) 是 \(A_m\) 的成员,这与\(A_m\) 的定义不合。
所以 \(N_{\infty}\) 不能有成员,否则就出矛盾.. 即使孬种楞称\(\mathbb{N}\)
有无穷大元素也没有用.


孬种的劣根性表现为
帖子又臭又长, 行文丑陋不堪, 计算三步两错, 概念一坛糟糠,
逻辑悖谬颠倒, 结论无谱没纲. 扯谎滚屁滔滔, 读来当即称孬


蠢疯力挺【蠢可达】,孬种死磕集合论.  
不是白痴不努力,无奈孬种种太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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