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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门外汉

正整数并集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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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3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头jzkyllcjl 的自白:“...我为此多次投稿都被拒绝,2005年给数学通报投稿被拒绝后,2006年我孙子陪我到北京编辑部与他讲理后,他答应再审,但后来给的回答是“你要从基本问题学起”。与其它杂志投稿都没有通过,2012 年在理论数学 发表后,也无人理。上网以来,被骂几千次。”

认为量词错位是信仰不同.是实践吃狗屎的jzkyllcjl 的独创.其实量词错位是语无伦次.
发表于 2017-3-13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kyllcjl 于 2017-3-13 14:09 编辑
elimqiu 发表于 2017-3-13 12:59
老头jzkyllcjl 的自白:“...我为此多次投稿都被拒绝,2005年给数学通报投稿被拒绝后,2006年我孙子陪我到 ...


符号逻辑是你的专长,现在设: B是 所有bn (n属于Z;bn={1,2,3,……,n+1})的并,则对所有n, an都是 bn真子集,那么请问:W是不是B的真子集?
又如果是,那么请问:B中的哪个元素不属于W?
发表于 2017-3-14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并运算一般不保持真子集关系。你要从基础学起。
发表于 2017-3-1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qiu 发表于 2017-3-13 16:41
并运算一般不保持真子集关系。你要从基础学起。

你是要求严密论证的。 那么你说的“并运算一般不保持真子集关系“的根据在哪里?
对我说的 bn,an来讲,对所有自然数(即正整数)n, a1a2a3……an 的并等于an,它都是bi ,b2,b3,……bn的并等于bn 的真子集,又由于这个真子集关系对所有自然数成立,而所有自然数的集合组成无穷集合 自然数集合N,所以这个关系对无限次并运算 也成立。   
 楼主| 发表于 2017-3-14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发表于 2017-3-14 01:28
你是要求严密论证的。 那么你说的“并运算一般不保持真子集关系“的根据在哪里?
对我说的 bn,an来讲, ...

曹老先生终于点到死穴上了,赞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7-3-1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主题中写道:因为A中的所有元素全都是Z的真子集,所以一定存在一个正整数g,g属于Z,但g不属于A中的任何元素。
现在论证,假设g不存在,则Z是A的元素:
如果g不存在,就会推出,Z中的任何正整数,都会在A的某一个元素中找到。
列举A的所有元素:
a1={1}
a2={1,2}
a3={1,2,3}
……
Z的所有元素中,1能在a1中找到,2能在a2中找到,3能在a3中找到……n能在an中找到……
如果说,Z中的任何一个元素都能在A的某一个元素中找到,那么在A的所有元素中,一定存在一个元素as,as包含Z的所有元素,即as=Z。
但由A的定义可知,Z不是A的元素,所以as不是A的元素,矛盾。
发表于 2017-3-1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门外汉 发表于 2017-3-14 02:39
1楼主题中写道:因为A中的所有元素全都是Z的真子集,所以一定存在一个正整数g,g属于Z,但g不属于A中的任何元 ...

上贴的第一行就是错的。
发表于 2017-3-14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zkyllcjl 于 2017-3-14 04:45 编辑
门外汉 发表于 2017-3-14 02:39
1楼主题中写道:因为A中的所有元素全都是Z的真子集,所以一定存在一个正整数g,g属于Z,但g不属于A中的任何元 ...


涉及无限的现行数学理论有问题,需要你努力去找出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法。但对你26楼的贴子的“一定准在as”的说法,需要验证。 否则,人家会反对你 说“不存在这样as”. "找不到这样的as"。我认为:最根本是需要提出无穷集合的如下概念。
无穷次操作是人们无法完成的操作,完成了的无穷集合是不能被人们构造完毕(或完成)的、其元素是列举不完的,不存在的集合;存在的是可以无限延续下去的元素个数无限增加着的有穷集合序列;但这个无限延续也是做不到底的,也可以说这个无穷序列是不能构造完毕的(或不存在的);人们只能根据无限延续下去的法则及其通项提出并研究这些序列的趋向性质的(即极限性质的)、实际上不能被构造完成的事物;这个事物可以被叫做非正常性质的无穷集合,它的元素个数是可以被记作+∞的非正常数,这个数可以被叫做无穷大数。但必须知道:非正常无穷大数+∞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非正常集合的构造集合序列也具有不确定性;把这些不确定的事物,看作确定事物的做法是招致连续统假设大难题的根源。现有的形式逻辑法则、规律大多是从有限的实践得出的,把它们用到无限集合上,会出现违反事实的现象,排中律与数学归纳法就是例子。
 楼主| 发表于 2017-3-14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qiu 发表于 2017-3-14 03:05
上贴的第一行就是错的。

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计论,第一种情况,假设g存在,会导出矛盾。
第二种情况,假设g不存在,仍然能导出矛盾。
发表于 2017-3-14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外汉 发表于 2017-3-14 04:38
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计论,第一种情况,假设g存在,会导出矛盾。
第二种情况,假设g不存在,仍然能导出矛 ...

由于你的帖子一再出错至今,所以你声称的矛盾到底是你的还是集合论的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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