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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卢卡斯猜想证明的的“狡辩”(一)
我们说过moranhuishou的证明是“萝卜证明”,事实果然如此。
正如moranhuishou的说法,别人不给出方程(1)和(2)的“表达式”,他就无法对其是否与lucas方程无同一类型作出判定,这就说明,他的所谓“最简方法”根本就没有一点用处。没有“萝卜”就无法“挖坑”,这样的方法还能有什么价值?
所谓“一把钥匙一把锁”,更是真切地表露出moranhuishou对数学的“半知半解”。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人们还有必要去推导各种数学公式吗?
moranhuishou的“证明”经不起实践的检验,更经不起理论的推敲。
moranhuishou把自己的“杰作”称为“上帝之书”,那么我们不妨看看这篇“上帝之书”存在什么逻辑错误。
“(A)方程为一元二次,故y若有整解,则为两个。”
这就是论文中的第一个逻辑错误。请问moranhuishou是在哪里学到的这种判别方法?
对于一元二次方程,我们只能利用判别式判断其解的虚实。
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有对其整数解的个数的判定方法!
试问moranhuishou,(y-0.5)(y-1)=0是不是一元二次方程?它的整解有几个?
你的这个逻辑错误就是,在推理过程中,使用了不真实的论据。
moranhuishou先生,是否还需要给你指出第二个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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