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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95912

1/3的幂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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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发表于 2017-11-15 16:13
1楼是我与elim的一个争论了九年的问题。他的根本问题是:不尊重事实,错误的把极限当作数列能达到的事物 ...

老头说说什么是“达到”,什么是“无穷级数的极限”。总不见得连这些都不知道就扯将起来吧?

你9年概念不清还有理了?
发表于 2017-11-1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17-11-16 15:24
老头说说什么是“达到”,什么是“无穷级数的极限”。总不见得连这些都不知道就扯将起来吧?

你9年概 ...

人只能进行有限次操作。无穷次操作 都是不能达到的极限性理想性事物。 把无情数列的极限看作能达到事物的做法 都是有问题的、违反实践的。
发表于 2017-11-17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17-11-16 15:24
老头说说什么是“达到”,什么是“无穷级数的极限”。总不见得连这些都不知道就扯将起来吧?

你9年概 ...

人只能进行有限次操作。无穷次操作 都是不能达到的极限性理想性事物。 把无情数列的极限看作能达到事物的做法 都是有问题的、违反实践的。研究无穷级数时,使用的极限也是达不到的。这些问题 都给你说过几千遍。  
发表于 2017-11-1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老头说说什么是“达到”,什么是“无穷级数的极限”。总不见得连这些都不知道就扯将起来吧? 老头没有回答这些问题。

极限不是无穷操作的结果,极限是一个确定的数。关于这一点,拼命实践吃狗屎的 jzkyllcjl 至今理解不了。
发表于 2017-11-17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17-11-17 04:25
让老头说说什么是“达到”,什么是“无穷级数的极限”。总不见得连这些都不知道就扯将起来吧? 老头没有回 ...

达到与达不到的事物,必须出来。否则就要碰钉子、1楼是我与elim的一个争论了九年的问题。他的根本问题是:不尊重事实,错误的把极限当作数列能达到的事物进行形式逻辑演算推导。这个问题导致他导出错误的等式 0.333……=1/3,也导致他今年提出一个错误的极限运算。 在这个极限问题演算中,他的根本错误是:不承认(3)、(4)式不是等式而是全能近似等式的事实;只承认 形式逻辑逻辑下的、违反事实的逻辑演算推导。
发表于 2017-11-17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17-11-17 04:25
让老头说说什么是“达到”,什么是“无穷级数的极限”。总不见得连这些都不知道就扯将起来吧? 老头没有回 ...

达到与达不到的事物,必须出来。否则就要碰钉子、1楼是我与elim的一个争论了九年的问题。他的根本问题是:不尊重事实,错误的把极限当作数列能达到的事物进行形式逻辑演算推导。这个问题导致他导出错误的等式 0.333……=1/3,也导致他今年提出一个错误的极限运算。 在这个极限问题演算中,他的根本错误是:不承认(3)、(4)式不是等式而是全能近似等式的事实;只承认 形式逻辑逻辑下的、违反事实的逻辑演算推导。
发表于 2017-11-17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到与达不到的事物,必须出来。否则就要碰钉子、1楼是我与elim的一个争论了九年的问题。他的根本问题是:不尊重事实,错误的把极限当作数列能达到的事物进行形式逻辑演算推导。这个问题导致他导出错误的等式 0.333……=1/3,也导致他今年提出一个错误的极限运算。 在这个极限问题演算中,他的根本错误是:不承认(3)、(4)式不是等式而是全能近似等式的事实;只承认 形式逻辑逻辑下的、违反事实的逻辑演算推导。
发表于 2017-11-17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达到”,或者“达到”的定义是什么的问题,老头有没有能力说清楚?

拿说不清楚的东西做文章,跟实践吃狗屎的区别是什么,老头能不能也谈一谈?

点评

达到就是等于  发表于 2017-11-18 21:35
发表于 2017-11-18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17-11-17 15:23
什么是“达到”,或者“达到”的定义是什么的问题,老头有没有能力说清楚?

拿说不清楚的东西做文章,跟 ...

“达到”是中国语文上的一个名词。 你连“达到”二字的意义就不知道吗?请你查字典。
发表于 2017-11-18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头不敢正面回答问题.
老头以为用忽悠可以蒙混过关.但这正好说明他说不清什么是序列达到极限.其实这既是老头故技,也是老头的软肋.他的数学倒行逆施胡说八道和被数学社会抛弃可以说都植根于他错乱的数学观.根据定义,数列{a(n)}的极限是一个定数A, 对任给 ε > 0,存在正整数 N 使得 |a(n) - A| <ε 对一切 n > N 成立.所以极限不是a(n)的变化过程,而是a(n)的凝聚点.根本不依赖于 a(n) =A 是否对某 n 成立.老头55年混迹数学成效全无是有其必然性的:没有人能够证实他有过哪怕一个正确的数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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