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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ingjiao

请陆教授和其他对“极限悖论”感兴趣的网友看看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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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陆教授和其他对“极限悖论”感兴趣的网友看看这篇文章

[这个贴子最后由ygq的马甲在 2012/10/25 06:11pm 第 1 次编辑]

从逻辑上来说就是,【近似与精确】的怎么回事的
那么你( qingjiao ),准备怎么来回答这个【近似与精确】[br][br][color=#990000]-=-=-=-=-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时添加 -=-=-=-=-
例如点不存在长度问题,线段不存在宽度和面积问题,平面不存在厚度和体积问题。
数学上的分类中,一类是整数【“维”】度,…………
R(·,·)="∈" 对应的是 A⇔A 和 ﹁A⇔﹁A ;
整数【“维”】度,是这种 R(·,·)="∈" 类型的
发表于 2012-10-25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陆教授和其他对“极限悖论”感兴趣的网友看看这篇文章

下面引用由ygq的马甲2012/10/25 05:38pm 发表的内容:
从逻辑上来说就是,【近似与精确】的怎么回事的
那么你( qingjiao ),准备怎么来回答这个【近似与精确】-=-=-=-=-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在  时添加 -=-=-=-=-
整数【“维”】度,是这种 R(·,·)="∈&qu ...
嘿嘿!
     假洋鬼子,只会鬼画符!?
发表于 2012-10-25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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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任在深2012/10/25 07:52pm 发表的内容:
嘿嘿!
     假洋鬼子,只会鬼画符!?
【鉴定】和【评估】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任在深、申一言)
除了【耍嘴皮子】,还能做什么 ???
数学,懂吗 ???
发表于 2012-10-2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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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gq的马甲2012/10/25 08:44pm 发表的内容:
【鉴定】和【评估】结论是:“无知者无畏”式的“蠢货”(任在深、申一言)
除了【耍嘴皮子】,还能做什么 ???
数学,懂吗 ???
3X+1,你懂吗?
哈哈!
     连小学题都不懂,还硬装大半蒜那???????????????????
     还到处瞎掰!
     被人驱除XXX论坛!
     丢不丢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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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gq的马甲2012/10/25 05:38pm 发表的内容:
从逻辑上来说就是,【近似与精确】的怎么回事的
那么你( qingjiao ),准备怎么来回答这个【近似与精确】-=-=-=-=- 以下内容由 ygq的马甲 在  时添加 -=-=-=-=-
整数【“维”】度,是这种 R(·,·)="∈&qu ...

我只能说有些“近似”和“精确”是同类的,有些则不同类,不能因为两者数值上接近就认为是同一个东西。
例如某汽车第一小时时速40公里,第二小时时速45公里,第三小时时速50公里,我们可以用时速45公里来近似这三个小时的速度,而且这个近似速度也精确地等于第二小时的速度。这几个是同类概念。
但若认为第二小时内的任一时刻瞬时速度=45公里/小时,则是错误的提法,因为两者不同类。我们只能说在第二小时内的任一时刻,该汽车的运动趋势=45公里/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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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qingjiao在 2012/10/25 09:44pm 第 1 次编辑]


但若认为第二小时内的任一时刻瞬时速度=45公里/小时,则是错误的提法,因为两者不同类。我们只能说在第二小时内的任一时刻,该汽车的运动趋势=45公里/小时。
================================
若在第二小时的任一时刻撤去一切外力,汽车没有动力,没有空气阻力和地面摩擦力,也没有上坡下坡等重力,则该汽车将保持45公里/小时的速度前进。因此运动趋势的大小和方向可以用撤去一切外力后的速度来衡量,但不能说运动趋势=瞬时速度。
主贴原文作者利用曲线外作切线的办法定义该点的导数,也隐约有这种意思。但他似乎没有理解到概念的不同类。

发表于 2012-10-25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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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ygq的马甲在 2012/10/25 10:23pm 第 1 次编辑]
我只能说有些“近似”和“精确”是同类的,有些则不同类,
所以说嘛,这样的体系,会混成搞不清楚
由此导致的后果:任何企图消除“悖论paradox”的,要么是方法上的问题,要么是逻辑上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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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说ygq是同意这句话了:
有些“近似”和“精确”是同类的,有些则不同类,不能认为它们数值上接近就是同类。

发表于 2012-10-27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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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qingjiao2012/10/27 00:03am 发表的内容:
那么说ygq是同意这句话了:
有些“近似”和“精确”是同类的,有些则不同类,不能认为它们数值上接近就是同类。
【分类】方法不清楚,是缺点,并不是优点
发表于 2012-10-27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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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gq的马甲2012/10/27 08:22am 发表的内容:
【分类】方法不清楚,是缺点,并不是优点
ygq的马甲吹牛,不是缺点?是优点!
因为不用屠宰了;牛可以被他吹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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