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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顽石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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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点线面体的数量关系式
     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不知在何时何地看到过是高斯还是欧拉的文章,谈多面体中的角、棱、面之间的数量关系。设:D为角的数量;L为棱的数量;M为面的数量,那么在一个多面体中,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公式如下:
     (1):D + M = L + 2
例如,在立方体中,有8个角,12条棱,6个面,其等式是:
     8 + 6 = 12 + 2
     我现在将上述的概念外延,把角扩展到交点,把棱扩展到两个面的交界线,把面扩展到两个体的交界面。并且,增设:T为体的数量。这样,就可将上述的公式,扩展到如下形式:
     (2):D + M = L + T+ 1
     例如,对正六面体,一刀砍下去,要求砍出正六边形的切面,正六边形的六个角一定是其中6条棱的中点。这样,共有14个点,13个面,24条线,2个体。因此就有如下等式:
     14 + 13 = 24 + 2 + 1
     (2)式比(1)式,更具有普遍规律,例如,可以用到连笔字中的点、线、面、体的数量关系,例如,口,中,面,申,土,5个字皆,T= 0,其中的土字M = 0,这样,它们的点、线、面、体的数量关系依次如下:
     口:    4 + 1 = 4 + 0 + 1
     中:    8 + 2 = 9 + 0 + 1
     面:    14 + 5 = 18 + 0 + 1
     申:    11 + 4 = 14 + 0 + 1
     土:    7 + 0 = 6 + 0 + 1
     我不知道上述的这个规律是否可以应用在文字的编码中。
     我的缝隙公式也与此有关。F = D - 1,根据(2)式就是:
     D + 0 = L + 0 + 1
     就是:D + 0 = F + 0 + 1
     就是:D = F + 1
     (3):F = D - 1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以下的 n 表示自然数序列,n 趋向无穷大,并且,根据皮亚诺公理,没有无穷大自然数,因此n永远到不了无穷大,而只能是趋向。
1 = 1
1 = 1 -1/10^n + 1/10^n
1 = 0.99999…99 + 0.00000…01
以上等式两边同除以3可得:
1/3 = 1/3
1/3 = (1 -1/10^n)/3 + 1/(3×10^n)
1/3 = 0.99999…99/3 + 0.00000…01/3
1/3 = 0.33333…33 + 0.00000…01/3
注意:0.33333…33,一般总是写成0.33333…,两者相同。
以数A先生为代表的反对者们,把无穷小 0.00000…01或者1/10^n或者0.00000…01/3都确定为0,并且蛮横地认为:1 = 1 这个道理太简单,不能认定是真理,真理应该是深奥的,极其严密的完美的!不是蠢驴们能够轻易理解得了的!例如:1/3 = 0.33333…的等式,因为有极其深刻的柯西“极限论”的有力支持,因此,1/3 = 0.33333…这个等式才是真正的道理!对你们讲这些深刻道理,完全是对牛弹琴!你们肯定是理解不了的,只会使我们官科浪费大量宝贵的时间!办法只有唯一的一个:那就是像推磨那样,不停地漫骂你们是愚蠢的驴!笨蛋!别无它法。我们重复漫骂无数次,也不能算是推磨,这是因为我们是官科!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jzkyllcjl 、顽石、申一言、尚九天、黄小宁、飘飘等等,同是愚蠢的驴子!无数的驴子们团结起来,力量可观,我们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相信,最终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重视和深思,直至推动数学改革,鞭策和督促数学家们着手清理数学理论中长期存在的瑕疵,健全、加固和发展数学科学。21世纪属于中国!理应为人类作出贡献!
向曹俊云先生和飘飘先生及其他各位先生元旦问候!祝新年快乐,健康幸福,万事如意!
预祝曹俊云老先生的呼吁数学改革成功!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愚蠢的驴子先生几次告诉我们大家:这是“内定的”!也不知道是谁“内定”的?
大有乱说的嫌疑!似乎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似乎是使用了蛮横的权力,暗箱操作而“定”下来的!这就不是学术民主的方法!
学术讨论必须在阳光下进行!我们应该主张并且行使公开、公正、公平的“游戏规则”来探讨问题!首先公开提出自己“发现的猜想”,然后,作出证明,再经过大家反复辩论和反驳。如果这个证明没有漏洞,确认这个猜想得到了证明,那么猜想上升为一个定理;
如果这个证明被推翻,就如同确认这个猜想是伪猜想,从而被清除!
发表于 2009-1-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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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这个贴子最后由顽石在 2009/01/02 08:32pm 第 1 次编辑]

错误!!!
一. 0.33333…就不是1个小数,它是一个数列!也不是1/3分数。
二.线段不是由无穷多个点填满的,而是由无穷多的无穷小填满的,无穷小就是缝隙,因为不存在最小的无穷小,因此无穷小缝隙仍然可以被分割成更多更高次无穷小一维空间!分割的过程永无止境!因此,连续统不存在!
三.点的长度为0,点的连续其实质是主张“线段由无穷多的点组成的”。而点的连续移动过程,就是否定缝隙存在,等同于承认无穷多的点重合为一个点,从而否定“线段中存在无穷多个点”的过程,与此同时,也是否定整个线段的过程!正如兰佐斯所说那样,“它(线段连续性概念)就不再存在了,化为乌有了!”并且,引出芝诺悖论,无法解决。
四.一个点只能确定一个位置,不能确定一个线段。两点才形成一个线段,3点及3点以上才能分割出更多的线段。
发表于 2009-1-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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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飘飘先生:您好!
“1、谁说过0.33333…是1个小数啊?谁又说过0.33333…不是1个小数啊?2、0.3,0.33,0.333,………是一个数列,没错!3、0.33333…是一个数列,错误!4、0.33333…是不是1/3分数,你自己看吧!怪不得数A这种智商的都骂你驴啊,大脑被驴踢过啊!不好玩儿,不带你玩儿了!”
从上面的质问和几个“!”来看,似乎您有点恼了。
我们还是继续讨论是大有益处的。
“0.33333…是无限循环小数”和“0.33333… = 1/3”,早已经被中小学列为最普通不过的常识了,时间很长很长了,并且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兰佐斯说:“有一大类分数无法转换成小数的形式。1/3这个简单分数就不能用十进制小数表示出来,”
“如果我们用0.333来代替1/3,这个近似式的误差就只有1/3000。”“无论我们把除法过程继续进行多久,也永远不可能精确地得出1/3的值。但是,我们却可以把1/3限定在两个十进制小数之间,而且这两个小数彼此可以靠近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致于它们之差虽然不等于零,但却可以变得比任何一个可以想象得到的小数还要小。这时,我们一方面有一个递增的数列:
0.3,0.33,0.333,0.3333,…
另一方面则有一个递减的数列:
0.4,0.34,0.334,0.3334,…
随着这个过程不断推进,两个数列之间的间隙就不断减小。”
其中的“我们却可以把1/3限定在两个十进制小数之间”一句,是指:0.333…333和0.333…334限定着1/3,而这两个所谓的无限小数其实是指上述的递增的数列和递减的数列。
飘飘先生不要恼,请继续讨论下去,只要我们都不预设立场,不去依赖既有的常识、并且想象我们的智力与其他人差不多、不去迷信任何权威、认真地研究和探讨,才可能会有正确的结论产生。您的所谓“驴踢”我不介意,我理解您是善意的,我把您看作是我的同路人,因为您的观点与我是相似的。希望您还要继续恨恨地踢!我是顽石,坚固得很!我相反担心您不要把蹄子踢坏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4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这个贴子最后由顽石在 2009/01/04 07:39pm 第 1 次编辑]

飘飘先生:您好!讨论是非常好玩的!曹老先生对您有期待!!!
您曾经承认缝隙是存在的,后来又认为缝隙不存在,说明您还在摇摆不定,我们还需要继续认真地探讨下去。
0.33333…33与1/3之间存在一个无法否认的无穷小:
(1 - 0.99999…99)/3
这个无穷小可以写成:
0.00000…01/3
或者可写成:
10^-n/3  
其中的n 是自然数1,2,3,4,5,……,直到n趋向无穷大。
正因为有这个无穷小一维空间的缝隙10^-n/3的始终存在,也即:有0.33333…和1/3之间缝隙永远不会消失,因此0.33333…33中的3可以无穷无尽地一直重复下去,永远不会停止。
如果谁能够确切地证明缝隙最后消失了,终于得到了最后的一个3,从而得到了一个最大的0.33333…型小数,也从而确切地知道了这个小数与1/3分数两点之间没有缝隙的“绝对相连”(我曾经定义什么叫相邻:两点之间相隔1个距离为两点相邻。),也从而得到了0.33333…型小数的具体数量,那么,这个具体数量是多少呢?!谁能回答?!我可以肯定谁能够确切证明缝隙最后消失,这个人可以得所有国际数学大奖!
用长度为0的点,在直线上的移动行为,来说明直线上没有缝隙,而全部是点的连续,是无穷多的0,一个接着一个地相连续。其实移动本身是在消灭缝隙的行为!犹如在黑板上的一条粉笔直线,用黑板刷子擦去了,就振振有辞地说:黑板上空空如也!哪里还有粉笔直线呀?!
发表于 2009-1-4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缝隙定理 任月扬

我接受任先生的缝隙理论!我认为开篇证明就无懈可击!没有缝隙就缩成一个点,有缝隙才拉长为线段.问题是线段的缝隙能不能填满?若能填满,那当然是没有缝隙,既没有缝隙,是算线段,还是算点?若用碳素水(假定碳素水是均匀粘稠的)画一条线段,应该说是没有缝隙的,这时的线段算点,还是算线段?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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