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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hai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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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数学人”最后的遮羞布终于被wanghai给扯下来了。这在不论是非一直在各个论坛巴结“网络流氓”,对于数学知识贫乏和“低级错误”不断还要自封“数学人”就开始显现的品格缺陷就决定了沦为“网络流氓”是它们最后的归宿。对wanghai的证明从“感一”到“感六”反对(1+b)^n +(1+c)^n = (1+b+c)^n开始的狂妄,又出现“感七”和《 小论“费马曲线”的形象及在证明大定理中的真实意义》把(1+b)^n +(1+c)^n = (1+b+c)^n称做“宝物”的自我否定,此类“数学人”真是丢尽了脸面!现在深知自己已经无脸面而索性不要脸了,于是开始了“网络流氓”的语言和手段。作为一个“自然人”尔等确实不够资格:幻想“低级错误”能支撑自己的优越感到死就是幸福?打破了你的虚假幻想让你生前能够做个明白人就那么招尔等仇恨?
看清楚:
对整数n≥2,(a+B)^n+(a+C)^n=(a+B+C)^n “找出”的“错误”:
------注意:x+y=C+a+B+a=C+B+2a       (1)
          z=C+B+a                  (2)
         (1),(2)式同时消去B+C 得
          x+y=2a,  z=a
结合此类“数学人”“证明”大定理所用:
----1、据指数运算法则 由(1)就有
整数n>2  (x^n +y^n)-z^n = (x^2* x^`n-2`+y^2* y^`n-2`)-z^2*z^`n-2`,(2)
2、据勾股定理:z>x、z>y、x +y>z,x^2 +y^2=z^2,(3)  由(2)又得
整数n>2  ,(x^n +y^n)-z^n = (x^2* x^`n-2`+y^2* y^`n-2`)-z^2*z^`n-2`
```````````= (x^2* x^`n-2`+y^2* y^`n-2`)-(x^2 +y^2)z^`n-2`
```````````= (x^2* x^`n-2`+y^2* y^`n-2`)-(x^2* z^`n-2`+y^2* z^`n-2`)。(4)
其中(2)式和(3)式联立,既要n>2,又要n=2,
以上两种做法是在一个极其低级的水平线上!------“快来看,以损人的目的开始,以搬起石头砸断自己的尾吧告终!”-----恰恰是一幅此类“数学人”现状的自画像!
 楼主| 发表于 2009-1-30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在26楼我们有:“此类“数学人”叙事的前后上开始显示其人品沦落时,“网络流氓”立即呼应,“此类“数学人”人品沦落到“网络流氓群”里也是顺理成章的。”的预言,我们又在29楼用另一方法彻底揭穿所谓“弦升幂”的假把戏后,就决定了预言会成为现实。于是唯恐wanghai的预言落空,“此类“数学人”在词穷后30楼的“依附人”和32楼的“主帅”一点点数学语言的遮羞布也不用了,开始了赤裸裸的“骂街”。愤愤然之余,“憋了N年多的自己生自己的气”太过窝囊,又在读者较少的《讨论区》里并且是其他问题的主贴里写了个《为什么要给Wanghai的“费马曲线”一记下马枪》的跟帖。反正遮羞布已经扯下,于是,除了翻来覆去的所谓“弦升幂”、“谱阵”的“数学人”“专用数学语言”外,只剩下“网络流氓”作为其主要语言了。但是,该文中为了旗帜鲜明地“反对”Wanghai的“费马曲线”,终于在大定理问题上显现出了“此类“数学人”的最基本思想:----------“仅此就判定 整数n>2,x^ n +y^ n =z^ n是假等式,不要说无正整数解,连正实数解也是不可能有的。这是再普通不过的当今中学数学的启蒙知积而已。”---------这位“低智商”的“老高中生”就是用这样的“中学数学的启蒙知积”(错字实为复制,连“令”都要视为太繁、不通顺“应该改为”“即当有”的此类“数学人”却错别字比比皆是,相当多的地方需要猜)找到了“自我幸福感”的。当我们得知此类“数学人”赌咒发誓地说x^3 +y^ 3=z^ 3------“连正实数解也是不可能有的”----的时候,我们对此类“数学人”是“低智商”以及数学逻辑的“极其低级错误”屈说它们了吗!!!
------------“```不过洋八股的祖源中确实是流传着一个鱼目混珠的等式:就是把二短线段代表二正整数幂x^n+y^n合成一条长线段的值=[n√( x^n+y^n)] ^n,实际是表示A+B=C的一类线性解,去冒充x^n+y^n=z^n的解为整数n>2,x^n+y^n=[n√( x^n+y^n)]^n。 (2)若不留意就大上其当,Wanghai是上当了呢还是认为别人皆无知而拿来行骗,在下就不敢下结论了。”---------这就是此类“数学人”引以为“自豪”的“杀手锏”。
其实,就像一个工匠做一件物件一样,技术高超和技术差劲的所做物件必然不同。“低智商”竟要做“杀手锏”必然只能是“低级错误”的产品。我们说此类“数学人”是在把勾股定理证伪,此类“数学人”还大光其火,就上面的此类“数学人”的“逻辑”我们不是已经清清楚楚地看到它们连勾股定理是什么都没有闹清楚!这是因为在此类“数学人”的“逻辑”中,单位圆在第一象限的1/4圆弧除了x,y是有理数的点外,其它的无数点是“鱼目混珠的等式”。此类“数学人”的“老高中生”的头脑里,圆的曲线是间断和不连续的!!!大家说,就这样的“智商”我们说其数学逻辑的“极其低级错误”屈说它们了吗!!!尤其是此类最基本的数学逻辑都要犯“极其低级错误”时候,竟然恬着脸用什么“洋八股的祖源“、“鱼目混珠”、“冒充”、“大上其当”、“无知”、“行骗”的词汇来给“极其低级错误”修饰。就上面援引的一段才多少文字,竟然出现这么多的非数学词汇,这说明此类“数学人”不是胆怯,就是甘愿沦落到“网络流氓群”里。
其实,当我们得到n≥2, (1+b)^n +(1+c)^n = (1+b+c)^n和其通解bc=m/k时,就已经使得此类“数学人”的“极其低级错误”彰显于世。费尔玛方程曲线族客观的存在着,只是丢失了近400年。一个实实在在的数学事实当然不会因为任何视而不见就不存在,更何况一个“低智商”的下马枪。尤其是-------- “你向他前进的另一方向去作:——将(2)改写成[(1+b)+c]^n-(1+b)^n=(1+c)^n化简就得````n(1+b)^`n-1`*c+…+n(n-1)/2!(1+b)^2*c`n-2`+n(1+b)*c^`n-1`+c^n= (1+c)^n。       (3)若c≠1,(3)左边能被c整除,但右边不能被c整除而矛盾,证明(2)是假等式;……..左边是表示     n(1+b)^`n-1`*c+…+n(n-1)/2!(1+b)^2*c`n-2`+n(1+b)*c^`n-1`+c^n ;右边是表示  1 + n c+…+n(n-1)/2! c`n-2`+n c^`n-1`+c^n 。用逐项所得数的大小作比较就有:无论假定c是什么正数,则只要b是正数就得左边各项之和,大于右边各项之和,”-------的痴人说梦者连n=2时bc=1/2都不敢正视和比较。那么,此类“数学人”的“打击的狼狈不堪”、“既生喻何生亮!!!”、“无头又无尾的幻说,终于完全被揭穿”、“悻悻然地嘀咕”、“费马曲线被人斩头断尾”等阿Q式的“精神语言”只能是笑料而已。
就这样的“数学人”难怪有点常识的“自然人”都羞于与其为伍。
 楼主| 发表于 2009-1-31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
蒋介石骂了一辈子的“娘西匹共匪”,结果还是逃到台湾了事!Wanghai现在虽然成了骂人英雄,但是对于
[(1+b)+c]^n-(1+b)^n=(1+c)^n化简就得
````n(1+b)^`n-1`*c+…+n(n-1)/2!(1+b)^2*c`n-2`+n(1+b)*c^`n-1`+c^n=
1 +     n c      +…+    n(n-1)/2! c`n-2`   +   n c^`n-1`  +c^n 。              (3)
你有什么办法去骂出一个梦中等式来?
-=-=-=-=-=>
连大定理等式必等都不知道,还有脸称“数学人”?这个等式不是靠骂就不等的!大定理要求我们要做的工作是:在等式成立的前提下随着n的变化b,c具有什么性质。“成了骂人英雄”的是沦落成“网络流氓”的“数学人”。因为连(3)确确实实是等式都看不出来,所以只能靠骂人了。早就说过-----“无论假定c是什么正数,则只要b是正数就得左边各项之和,大于右边各项之和”-----只是“数学人”的一厢情愿。正因为如此,本人对“数学人”的从wanghai的[(1+b)+c]^n-(1+b)^n=(1+c)^n出发,固执走错路的“另一个证明”是抱着嗤之以鼻的态度的。所以对于“另一个证明”“我们种的是龙种,收获得呢?却是跳蚤。”不客气地说,(3)式是等式都看不出来,你的“高中数学优等生”只能是在“白痴学校”优等。
 楼主| 发表于 2009-1-3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上贴我们说“数学人”:“高中数学优等生”只能是在“白痴学校”优等。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此类“白痴学校”的优等对付略高一点智商的手法竟沦落为“网络流氓”。从wanghai的[(1+b)+c]^n-(1+b)^n=(1+c)^n出发,得到-------- “你向他前进的另一方向去作:——将(2)改写成[(1+b)+c]^n-(1+b)^n=(1+c)^n化简就得````n(1+b)^`n-1`*c+…+n(n-1)/2!(1+b)^2*c`n-2`+n(1+b)*c^`n-1`+c^n= (1+c)^n。       (3)若c≠1,(3)左边能被c整除,但右边不能被c整除而矛盾,证明(2)是假等式;……..左边是表示     n(1+b)^`n-1`*c+…+n(n-1)/2!(1+b)^2*c`n-2`+n(1+b)*c^`n-1`+c^n ;右边是表示  1 + n c+…+n(n-1)/2! c`n-2`+n c^`n-1`+c^n 。用逐项所得数的大小作比较就有:无论假定c是什么正数,则只要b是正数就得左边各项之和,大于右边各项之和,”-------的痴人说梦结果,(3)式是等式都看不出来,竟然还有脸------“Wanghai2009.1.31被周明祥挑下马后摊在庭院落中...”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其把该贴顶在到该论坛以来向其献媚的它们认为是同一“数学人”的主贴上,于是,沦落已经不是非自愿的了。于是,“挑下马后摊在庭院落中”的原形只能是此类“数学人”而已。--------“整数n>2,x^ n +y^ n =z^ n是假等式,不要说无正整数解,连正实数解也是不可能有的。”------竟称之谓“挑下马的枪”(不要喷饭!)和“杀手锏”,低智商遇到高智商的问题成为“疯子”也属自然。一群蚂蚁爬到大象背上,大象一抖,仍剩下一个在脖子上,群蚁大呼:咬死他!!!
 楼主| 发表于 2009-1-3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自己看看自己的原话:
----------整数n>2, (1+b)^n +(1+c)^n = (1+b+c)^n。    (2)
将(2)改写成[(1+b)+c]^n-(1+b)^n=(1+c)^n化简就得
````n(1+b)^`n-1`*c+…+n(n-1)/2!(1+b)^2*c`n-2`+n(1+b)*c^`n-1`+c^n =
1 +nc +…+n(n-1)/2! c`n-2`+n c^`n-1`+c^n 。              (3)
只要b、c取正数,则两边第二项对比为n(1+b)^`n-1`*c是 nc的高倍数,第3项到`n-1项皆为类似倍数关系,仅此就明显地得:左边大于右边,方程本质上是一个假等式,在正实数范围内无等式性质,一切有正值解之说皆谎言,故原假设不成立,费马大定理成立。---------
然后自己去随便代入一个正实数b值。不需要“第2次再追问。”。第2次再追问说明自称“数学人”实际糊涂蛋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09-2-15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在<费尔玛的奇妙证明----大定理之考古>一贴第4楼我们有:--------“对于大定理变换刁番都增量方程,由于增量a具有 1、恒偶 2、n为质数时必含n因子 。所以可以有4种表达方式。第一种既是(a+B)n+(a+C)n=(a+B+C)n。第二种:由于a恒偶,在n≥2时 可写成a=2a1。a最小,故a1必然仍最小。可令x=a1+B y=a1+C可得 z=B+C代入得到 (a1+B)n+(a1+C)n=(B+C)n。仍令b=B/a1 c=C/a1 此方程在n=2时 (1+b)2+(1+c)2=(b+c)2 的新2次求解公式为b=(c+1)/(c-1)它也可以得到无数互质整数组解。第三种:在n为质数时,a必含n因子,故可写成a=na1.a1仍最小。可令x=a1+B y=a1+C可得 z=B+C+(2-n)a1代入得到 (a1+B)n+(a1+C)n=[B+C+(2-n)a1]n。该方程在n=2时等同于第二种,且仅n=2时和第二种重合。费尔玛小定理来源其中,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试。第四种:在n大于2且为质数时,因为增量a的两个性质(恒偶、必含n因子)故可写成a=2na1.a1仍最小。可令x=a1+B y=a1+C可得 z=B+C+2(1-n)a1代入得到 (a1+B)n+(a1+C)n=[B+C+2(1-n)a1]n。该方程显然排斥n=2。 用增量概念去解Pell方程,可以得到Pell方程的通解。这就是费尔玛在1657年向当时的所有数学家挑战的原因。------” 这已经将正实数增量表达方程(a+B)n+(a+C)n=(a+B+C)n在整数范围演绎了N次了。近400年来,用初等方法进行过此演绎得必定人数众多。尤其第三种增量表达方程恰恰是因为小定理决定了在整数范围此种演绎出路被封闭了。当我们展开(a+B)n+(a+C)n=(a+B+C)n时,n为奇质数得到a^n=nBCf(n,B,C),这同A=k^n无法断定其存在公因数矛盾是一致的。在整数范围更深层次研究它,得到了费尔玛小定理的一个表达就嘎然而止。从逻辑上是因为我们在此时并没有把实数中有理数特有的可以公度的性质代入方程。并且,从一般的数学逻辑上,等式不等的证明是根本无法摆脱所令整数不等时,代入非整数的其它实数同样不等的荒谬自我矛盾的,所以,采用等式不等证明大定理显然是毫无出路的。 有相当多的人们出现的逻辑错误在于---只看到了勾股定理有整数解,却全然忘记了方程本身在第一象限是连续的1/4圆弧线,对于单位半径z,在正实数范围x,y是连续可取的。z=1时,(x=3/5,y=4/5),(x=5/13,y=12/13),....这些有理数组解的点是不连续的!也就是那些其它非有理数组解也同样满足勾股定理。 本人在书写《大定理之考古》时只对一个“低级错误”进行了举例。通过查阅相当多的初等证明,该例虽然典型,但还不是逻辑错误的全部。君不见“龙种竟然孵育出了跳蚤”?! 毫无疑问,费尔玛当年的“奇妙证明”是对于费尔玛方程曲线进行了系统研究才得出的。该曲线族就静静地在三维空间第一象限占据着一个开口曲面的位置,虽然它仍然属于初等数学范畴,但是它却迷惑了人们近400年之久。
 楼主| 发表于 2009-2-26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实际上,我们在求得2次通解bc=1/2时,就确定了费尔玛方程曲线族的形状和位置。并且,从数学逻辑上,我们不必设增量方程(a+B)^n+(a+C)^n=(a+B+C)^n为正整数方程,它在正实数范围统成立;同样,我们仍然可以视 (1+b)^n +(1+c)^n = (1+b+c)^n为隐增量正实数方程。这样,bc=1/f(n,b,c)的通解当1/f(n,b,c)=m/k且视m,k为正整数并互素时,恰进入了讨论费尔玛大定理方程的n在何时存在正整数组解。绝妙的形成了可以无穷下推的必要条件。朴素的古希腊人对于非有理数不可公度的方法在这里恰如其分。而令费尔玛自豪的三维空间坐标显示了每条曲线的绝对对称,从而创造了由无穷下推的必要条件得到的优美、绝妙的结论。
发表于 2010-9-6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自己看看自己的原话:
----------整数n>2, (1+b)^n +(1+c)^n = (1+b+c)^n。    (2)
有矛盾:因X+Y-Z=R(恒为偶!),而上式中R=1,离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这个贴子最后由wanghai在 2010/09/06 10:13pm 第 1 次编辑]

------自己看看自己的原话:
----------整数n>2, (1+b)^n +(1+c)^n = (1+b+c)^n。    (2)
有矛盾:因X+Y-Z=R(恒为偶!!),而上式中R=1,这是什么感觉?--------
(2)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整数方程了。而这恰恰是费尔马“奇妙”地引申刁番都求解的关键所在。
为了便于理解,可以比较【1】(a+B)2+(a+C)2=(a+B+C)2时刁番都求解与(2)时的解---bc=1/2的不同。可以发现,bc=1/2是迄今为止数学史上最简洁、漂亮的2次方程求解。它构成的曲线囊括了2次方程所有的正实数解,摈弃了非互素的其他解,这又恰恰是传统的勾股求解公式所做不到的。
不过这个{绝妙}的证明是有毛病的,所以它不是费尔玛的奇妙证明。费尔玛奇妙证明一定是镜面方程的那一个。
发表于 2010-9-7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定理的费尔玛奇妙证明(绝妙)

【费尔玛大定理的初等方法证明】:
   是在中國的【勾股数组递归原理】的基础上而运用且发展!做为知识都运用的很好.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
   刁大师与费尔玛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与后人开了个不大且也不小的玩笑。从刁大师留下的文字公式开始,毕氏是个头,中国的勾股定理在世界上已经都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三,四,五]这一组勾股数了。发展到今天,人们还不知道费尔玛与怀尔斯效应的作用?!解决了问题不就是完事了吗!但是,并非如此:事物的两面真方面都要体现出来---知识的倒序从怀尔斯到刁大师,又从毕氏到费尔玛,但就是回不到真正的发源地―――中国源公理证法。
  本来这就是个大道易简至理,得之而可公知解!
  剪刀差效应回归之吧!转够九宫格回中原大地,过程难得,丰其慧且真理明!
                                            2010/09/07·玉·
    引:【不过这个{绝妙}的证明是有毛病的,所以它不是费尔玛的奇妙证明。费尔玛奇妙证明一定是镜面方程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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